设计成为传媒方式是工业生产在商业社会化发展过程中的伴生产物。由于资本运作的升值目标需要在销售流通中实现,那么,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一种准确的信息传播成为资本自我实现的重要因素。并且,伴随着后工业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在各种令人叹观的媒体信息流的冲击之下,如何在众多信息传达之中显现设计作为传媒方式的价值及其意义指向,已经成为今日设计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此而言,设计的产生是对强烈的视觉传达效果以及准确的信息传媒需求的结果。针对这一根本性要求,设计理论曾一度于设计之外——形象运作方式上形成了“Ⅵ理论系统”。它通过强调设计内容在运用方式上的统一达到信息在公众中的传播效果。此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当时设计理论的重要突破,并相应产生了较为积极的社会影响。然而,Ⅵ系统理论就其根本性质而言,是设计在运用模式中的理论概括,而非设计自身的理论总结。那么,在新知识经济带来的庞大的信息流面前,怎样通过设计自身的理论构建来实现信息的高效传达则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并成为一个较为迫切的理论问题。
对设计本体理论展开的核心内容应该是对设计语言的深入探索,因为设计的最终展现是以设计语言的呈现为方式的,而设计思想以及设计的意义能指也都是围绕设计语言展开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设计语言就是设计的灵魂与核心。那么,设计语言又是怎样呈现的呢?就逻辑而言,它是设计视觉元素与设计语义述求共同作用而产生的结果,而两者的结合与互动从本质上说就是要创造出一个全新的主观秩序,并借助这样的主观秩序达到信息以设计师的思维方式为特征并得以强烈地被传达的目的。于是,决定设计语言的最终结果的首要因素便是设计师在设计语言上所呈现出的设计思维之模式——一种主观化了的表达的过程。正如设计家毕学峰曾说道:“我想清醒的是在光影、不同材质物体中穿梭的字体,甚至是已经被解构了的笔画,该是怎样的一种组合,怎样的一种排列,怎样的一种诠释。我不做选择,但我看到停留在我心中、脑海中的那么混沌,只属于我自己的一种视觉自由。”这里所谓的“自由”是设计师将设计元素——不同材质物体中穿梭的字体,甚至是已经被解构了的笔画结合于设计能指——怎样的一种诠释,通过新的有别于事物自然状态的组合、排列构成一种设计家主观上的秩序,从而达到“自由”的境界。而这种所谓的“自由”则恰恰是设计语言在思维方式上的重要表现特征。
也可以说,设计语言的产生正是基本元素通过设计思维形成的一种可以主观控制的自由过程,是设计本体得以展开的根本方式与要求。那么,在设计语言的展开中又怎样具体达到这一自由的目的?抑或这个过程中的设计思维是以怎样的形态展开的?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需要深入考察设计思维在作用过程中的层次性,而设计思维的自由性正是体现在一种有层次的发生结构之中。结合现有心理学成果考察,设计思维的结构体现为:形象层—意象层—符号层。所谓形象层,是指设计语言所表现出的对事物外在的、非本质构成的表象认识,具体为设计语言所展现出的人们日常经验中的形态与印象,比如设计显现出的文字经验、形象经验与物象经验等,它具有一种实际的可观性,能够在视觉上引发直观的视觉印象,并且这种印象的指向为人们日常生活经验的实在性;所谓意象层,是指设计语言在形象层的基础之上,诱发观者将形象的特征按照范畴归类,并深入理解形态所带来的联想指向,也就是对设计师主观改造的形态的分析、理解的解读状态,在这一层面上,设计在思维的方式上具体表现为设计语言所展现出的与人们日常经验相关但却间接的连接方式,这种方式通常带有与常人思维习惯相背离的性质,形成一种让人发现日常经验所缺乏的但却合理的联想经验,如标志设计中将字母的形态特征与公司文化理念结合的联想方式;所谓符号层,是指设计语言最终所体现出的形象层与意象层固定结合所产生的意义的最终形态,它所具有的特征是设计在最终结果以及传播信息的实际运行中所具有的形式与意指的稳定连接性,比如一个固定使用的商品标志或者广告,在实际的运用中总是强烈地体现为一种有关该公司产品与企业文化的稳定而持续的联想性。当然,上述的三个层次的区分只是出于一种研究的方便,而不是设计语言在表现上僵硬而机械的划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这三种思维层次是有着相互重叠与模糊的发生关系的。
在探析了设计语言的思维层次之后,我们回到设计语言的自由性问题上,那么,这种自由具体作用于设计语言思维层次的哪一个方面?自由性是指一种设计师主观能动性发挥的空间,它主要体现在设计语言思维层次中的意象层中。具体地分析,形象层带有一种表象特征,它是人们日常经验中的形态与印象的实在性在设计中的体现,是一种约束设计师自我方式的客观属性,它要求设计师要尊重一定的客观规范,尊重事物的自然属性;而符号层则是一种结果性质的展现方式,与设计的实际操作具有一定的连接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设计完成后引发他人联想的状态,是将设计师的自由固定为设计呈现中的述求性,故而两者都不是设计语言自由性发挥与产生作用的空间。而与之相对的意象层却是设计语言所展现出的与人们日常经验相关但却间接的连接方式,即由设计师的创造性主观改造将自然化的形象转化为人为化的蕴涵主体意识的语意形象。那么导使这一效果实现的可变空间则恰恰成为设计语言自由性体现与发挥的空间。
当然,诚如上文所言,这三个层面在具体的操作之中有时并不是截然区分的,故而设计语言的自由性虽然体现在意象层所提供的空间中,但其产生却也并非与形象层与符号层完全割裂的,而是一种辩证的相互统一的关系。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探求这种自由性得以实现的基本原则。这一自由性在意象层的实现中,主要依靠一种连接的属性,即将与人们日常经验相关的意义转化为一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意义,抑或一种象征。那么这便决定了它的源头是以对事物自然属性的充分了解的基础之上,因为现实世界中万事万物的客观呈现以及在人们认识中的呈现存在着极大的丰富性,而这种丰富性则恰恰是各个可能的新的意义指向的源头。设计语言想要实现它的自由,就必然充分了解对象的特征与属性。其次,在了解形象的实在性之后,则需要辨析这些丰富性在日常经验中实现的可能性,尽可能地剔除发生几率大的,选择相对远离日常生活但却又不是绝对无关的,而是存在这意义连接的现实可能性的趋向。以此为基础,设计师可以将先假定的设计思想抑或设计能指随意地与上述的多种趋向相互组合。在这一过程中,设计师应该将已经被分析选择过了的日常经验,尽可能地忘却,而是按照自身的思维特征主观地改造对象,并寻求一种意义与形态的连接方式。最后,当这种带有散点性的联想形成一种具有视觉上可表现的形式性时,设计师需要进一步地根据信息传播的述求要求,将上述的一种可表述的形式与日常的经验进行深入地分析与综合,并最终确立为设计最后在语言表达上的结果,从而在这一过程中实现设计语言有所限制的自由想象。
当这种有所限制的自由性成为设计语言在思维展开上的主动因素时,设计语言在最终的结果上便会显现出一个极具传播价值的特征:具有一种合理的而又排除人们日常经验的形式与意义的连接方式。所谓排除人们日常经验,是指设计在语言上不同于日常的相关联想,从而使得信息在传播中具有一种独特的张显空间;而所谓的合理,是指它仍然可以与人们的日常经验发生间接的关联,使得人们在受到设计语言初度视觉震撼之后显现出来的可理解的空间,从而成为设计语言在传播过程中使信息得以准确表达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