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业组织理论及其形成
比较完整的产业组织理论(TheTheoryofIndustryOrganization)是20世纪30年代以后在美国以哈佛大学为中心逐步形成的应用经济学分支,70年代以后又有了很大发展,是经济学中最活跃的领域之一。
产业组织(IndustrialOrganization)是指同一产业内企业间的组织或者市场关系,这种企业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交易关系、行为关系、资源占用关系以及利益关系等。产业组织理论对产业组织的研究主要是以竞争和垄断及规模经济的关系和矛盾为基本线索,揭示企业间的这种现实市场关系苏东水:《产业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评价和认识一个产业的效率,进而为产业政策和有关的公共政策提供理论依据金碚:《产业组织经济学》,经济管理出版社,1999年。这也就是说,产业组织理论是从供给的角度来分析一个产业,关注的是一个产业中的供应者个数、产品差异程度、产品多样化程度、企业进入和退出某一产业的难易程度、企业的纵向一体化等问题及相应的效率评价。产业组织理论在考察市场的效率时,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供给方面,集中分析由供给方面拥有的市场权利而形成的不完全市场结构对市场效率的影响。
由产业组织理论独特的理论视角和研究范围所决定,在这一理论范围内,市场和产业都有特定的解释和含义,市场(Market)是指一组可替代产品的集合,也就是说,如果两种产品都是完全可替代的,那么,它们就属于同一市场。产业(Industry)是指生产这一组可替代产品的企业的集合。产业组织理论对市场和产业的特殊定义,反映出这一理论考察市场的特殊角度,反映出它着重从供给方面考察市场的功能和效率,考察市场对供给方面在确定价格、质量、保证产品多样性等各种市场表现上提供激励如何,考察市场方面所拥有的操纵价格、质量、保证产品多样性等市场权利又如何影响市场效率。
产业组织理论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AdamSmith)关于市场机制的论述,他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论述了竞争机制是如何使每个人都无意识地参加到促进社会全体利益的发展中去,通过“看不见的手”的作用,生产要素会自动地从资源分配过多、价格下跌的产业向资源分配不足、价格上涨的产业转移,同时又不断地从经营不善、效率低下的生产者向效率更高的生产者转移,这样,就能自然而然地达到资源在产业间和产业内企业间的合理分配,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创造出一个理想的市场秩序和最优的经济社会苏东水:《产业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
最先把产业组织概念引入到经济学的是新古典学派经济学家马歇尔(AlfredMarshall),他在与夫人合著的《产业经济学》一书中,第一次将产业的内部结构定义为产业组织。在其著名的《经济学原理》论及生产要素问题时,他在萨伊(JBSay)的生产三要素(劳动、资本和土地)的基础上,提出了把“组织”作为第四要素。马歇尔在研究收益递增即规模的经济性问题时认为,这种规模经济性是和工业组织直接相关的。进一步,马歇尔注意到,对规模经济性的追求必然导致垄断的发展。而垄断会使价格受到人为的控制,从而阻断价格机制在资源合理配置中的作用,扼杀自由竞争这一经济运动的原动力。这样,追求规模经济与保持竞争活力便成为了一对难解难分的矛盾,这就是经济学中著名的“马歇尔冲突”(Marshall’sDilemma)③杨治:《产业经济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
不过,在当时,马歇尔关于产业组织的概念是相当不确定的。在他使用的“组织”的概念里,既包括了企业的组织形态又包括了产业内企业间的组织形态,甚至还包括产业间的和政府的组织形态。把产业内企业间的关系结构从马歇尔相当混杂的“组织”概念中分离出来,从而奠定产业组织理论概念框架的工作是由梅森(ESMason)和其学生贝恩(JSBain)完成的③。
现在一般认为,产业组织理论的真正形成是在20世纪30年代。20世纪初开始,生产日趋集中,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垄断、寡头垄断的市场支配已经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的现实市场问题。1932年贝利(ABerle)和米恩斯(GMecens)发表了《近代股份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详尽分析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垄断产业和寡头垄断产业的实际情况,并对股份制的发展更容易使资金集中于大企业,从而对大企业垄断市场的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②苏东水:《产业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1933年,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张伯伦(EHChamberlin)和英国剑桥大学教授罗宾逊夫人(JRobinson)几乎同时出版了各自的专著《垄断竞争理论》和《不完全竞争经济学》,不谋而合地提出了纠正传统自由竞争概念的所谓垄断竞争理论。这一理论否定了以往要么垄断要么竞争这样一种极端和互相对立的二分法观点,认为在人们生存的现实世界中,通常是各种形式的不同程度竞争和不同程度垄断的交织并存。张伯伦以垄断力量的强弱为依据,对市场形态进行了分类,把市场划分为从完全竞争到独家垄断的多种类型,总结了不同市场形态下价格的形成和作用特点,并且着重分析了垄断竞争、同类产品的生产者集团和企业进入与退出市场、产品差别化、过剩能力下的竞争等问题②。
1940年,克拉克(ColinGClark)在研究现实市场条件下减少市场竞争与规模经济相互矛盾的方法和手段时,提出了既有利于维护竞争又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作用的有效竞争概念。梅森1938年在哈佛大学成立的产业组织研究小组,在承继张伯伦等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产业组织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向。1959年,贝恩出版了《产业组织》一书,系统论述了产业组织理论杨治:《产业经济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标志着产业组织理论的真正形成。
二、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
从发展过程看,现代产业组织理论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张维迎:《产业组织理论的新发展》,《教学与研究》1998年第7期。王军:《现代产业组织理论述评》,《国外社会科学》1997年第3期。JeanTiroleTheTheoryofIndustrialOrganizationCambridge:TheMITPress。
,特别是在60年代,基本同时出现了“结构主义”和“芝加哥”两种理论流派周耀东:《现代产业组织理论的沿革和发展》,《经济评论》2002年第4期。
“结构主义”流派也被称为“哈佛学派”。贝恩1959年首先用4个企业的市场集中度来测量市场结构和用回报率来测量绩效,考察了1936~1940年42个美国制造业样本,得出的结论是集中度与经济绩效具有正相关关系。贝恩又以进入壁垒来测量市场结构,检验了20个美国制造业的进入壁垒和利润的关系,结果进一步发现了集中度和利润之间的正相关性,并发现平均回报率在高壁垒条件下明显地高于低壁垒的现象。围绕着这些经验研究结论的解释,贝恩提出并建立了市场结构(Structure)—市场行为(Conduct)—市场绩效(Performance)的理论假定和分析范式。这一理论假定和分析范式认为,市场结构与企业行为、市场绩效之间存在着单一方向的因果联系:市场结构(如卖者的数量、产品的差异化程度、成本结构及纵向一体化程度等)决定企业行为(包括如价格、产量、研究与开发、投资、广告等),企业行为进而又决定了市场绩效(如资源配置效率、价格—边际成本比、产品种类、创新速度、利润、收入分配等)张维迎:《产业组织理论的新发展》,《教学与研究》1998年第7期。分析中,并不把企业行为及其对市场结构的影响作为重点,而是把重点放在这些市场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市场绩效上苏东水:《产业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
这一分析范式所依据的微观经济理论,是将完全竞争和垄断作为两极,将现实市场置于中间进行分析的自马歇尔以来的新古典学派的价格理论。它把市场中企业数量的多寡作为相对效率改善程度的判定标准,认为随着企业数量的增加、完全竞争状况的接近基本就能实现较为理想的资源配置效率。基于实证研究进一步认为,在具有寡占或垄断市场结构的产业中,会产生少数企业间的共谋、协调行为以及通过市场进入壁垒限制竞争等寡占的市场行为,从而削弱市场的竞争性,其结果往往是产生超额利润,进而导致不良的市场绩效,特别是资源配置的非效率。因此,为了获得理想的市场绩效,最重要的是要以公共政策(产业组织政策),通过协调竞争与规模经济以及其他市场关系,建立和完善正常的市场秩序来调整和直接改善不合理的市场结构。主张对寡占或垄断产业采取企业分割、禁止兼并等直接作用于市场结构的公共政策,以恢复和维护有效竞争③苏东水:《产业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
张维迎认为这一范式缺乏坚实的理论,强调的是对产业的经验回归张维迎:《产业组织理论的新发展》,《教学与研究》1998年第7期。但是,由于出现了下面几方面的原因,致使哈佛学派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失去了在产业组织理论中的主导地位③。①从70年代后期开始,曾经是世界范围内最大最强的美国一些传统如钢铁、汽车等优势产业受到了来自于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巨大冲击,其国际竞争力不断下降,而实施世界最严厉的反垄断政策被认为是削弱美国产业竞争力的要因之一;②某些反托拉斯案件的巨额诉讼费用和大量的时间消耗,使人们对花费大量社会成本才可实施的结构规制究竟能否带来较好的实际效果产生了疑问,放松政府规制反而更能达到促进竞争效果的观点却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③芝加哥学派在理论上对哈佛学派的有力批判以及80年代里根政府采取芝加哥学派“自由放任”主张,在反托拉斯方面采取了缓和政策。
芝加哥学派是在与哈佛学派的论争中崛起的,以芝加哥大学教授施蒂格勒(GJStigler)、德姆塞茨(HDemsets)、布罗曾(YBrozen)、波斯纳(RPosner)等人为代表,在对美国反垄断政策的分析和与哈佛学派的论战中,提出了独自的竞争理论的基本思想和公共政策主张,形成了芝加哥学派的产业组织理论,并逐步取得了主流派地位。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里根、布什政府时期反垄断政策和规制政策的转变起到了很大的影响作用②苏东水:《产业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
芝加哥学派在理论上继承了奈特(FKnight)以来芝加哥传统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和社会达尔文主义,信奉自由市场经济中竞争机制的作用,相信市场力量的自我调节能力,认为市场竞争过程是市场力量自由发挥作用的过程,是一个适者生存、劣者淘汰,即所谓“生存检验”的过程。他们主张国家应该尽量减少对市场竞争过程的干预,把它仅仅限制在为市场竞争过程确立制度框架的条件上,并认为市场均衡是不能通过人为的政策干预加以实现的,而只能通过市场竞争强迫经济主体不断适应这种本身也在不断变化着的市场均衡,尽管这样的市场均衡在现实中难以实现,但是,不受人为干预的竞争过程始终趋向这种均衡②。
芝加哥学派认为,是不同的企业效率决定了不同的市场结构。在高集中度的市场结构中,即使存在着某些垄断势力或不完全竞争,使得这些企业能够获取高额利润,但只要不存在政府的进入规制,这种不均衡状态也只能是暂时的。而真正的原因是由于一些企业在剧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取得更高的生产效率,所以,它们才能获得高额利润,并进而促进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市场集中度的提高,形成以大企业和高集中为特征的市场结构。他们断言,高集中市场中的大企业必然具有高效率,而产生这种高效率主要在于大规模生产的规模经济性、先进的技术和生产设备、优越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企业组织和管理等因素。因此,即使市场是垄断的或是高集中寡占的,只要市场绩效良好,政府规制就没有必要苏东水:《产业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
由于芝加哥学派认为现实经济生活中并不存在像哈佛学派认为的那样严重的垄断问题,生产日益集中在大企业手里,有利于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和生产效率,大公司的高利润完全可能是经营活动高效率的结果,而与市场垄断势力无关,因此主张放松反托拉斯法的实施和政府规制政策。原则上反对政府以各种形式对市场结构进行干预,反对哈佛学派所主张的对长期存在的过度集中的大企业采取分割政策和实行严格的兼并控制的做法。他们认为,大企业的形成和生产的集中是通过企业内部或外部增长来实现的。企业内部增长无非表明这些企业具有超越竞争对手的生产效率,如果对这样一种通过内部增长形成的大企业进行分割,就等于破坏了效率增长的源泉。同样,兼并是企业实现外部增长的基本途径,兼并的结果会使社会资源从经营不善、效率低下的企业向具有生存能力、效率高的企业转移,从而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只要不存在人为的市场进入规制,潜在的竞争压力会迫使兼并后的大企业仍然置于竞争压力之下,所以除了个别情况(如高度寡占市场上的横向兼并)以外,政府没有必要对企业兼并采取严格的控制政策。反托拉斯政策的重点应放在对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干预上,其中主要是对卡特尔等企业间价格协调行为和分配市场的协调行为实行禁止和控制。芝加哥学派的这种反垄断政策立场与20世纪60年代以来积极提倡实施严厉的反垄断政策的哈佛学派形成了鲜明的对立苏东水:《产业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