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员工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使上级能够及时对部下具有的担当职务的能力以及能力的发挥程度进行分析,作出正确的评价,进而做到人尽其才,客观合理地安置组织成员,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为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条 本规定中使用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
(一)绩效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员工成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和评价。
(二)业绩考核——对员工分担的岗位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三)品德考核——对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和品性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四)能力考核——通过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员工具有的能力。
(五)学识考核——对员工完成本职工作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及应用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六)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执行人员。
(七)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者。
(八)考核执行机构——负责人事考核有关事务的机构。
第三条 为了使绩效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牢记以下几点:
(一)绩效考核是大家的事,既为你自己,也为你的部下,更为整个公司。
(二)被考核者期望着自己的工作能够得到承认,考核者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三)被考核者期待得到公正的待遇,考核者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四)不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五)公司对考核者寄以厚望并充分信赖,考核者应该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监级(含)以下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绩效考核的分类
第五条 绩效考核分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
第六条 季度绩效考核是对被考核者每季度内的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标准是被考核者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每季度绩效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季度绩效考核:4月1日~10日;
(二)第二季度绩效考核:7月1日~10日;
(三)第三季度绩效考核:10月1日~10日;
(四)第四季度绩效考核:1月1日~10日。
各部门的具体绩效考核的时间安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和组织。
第七条 年度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部根据被考核者在本年度内的奖惩记录情况给予评价,并统计、汇总各季度绩效考核的得分后,得出被考核者本年度绩效考核的最终得分。
第三章季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及实施
第八条 季度绩效考核由被考核人、被考核人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及人力资源部人员共同参与。其中被考核人直接上级对被考核人的季度考核与被考核人的定期述职同时进行,人力资源部仅派员记录。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的详细过程见“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程序。
第九条 季度绩效考核中,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与隔级上级所占的评分比例为7:3.即季度绩效考核满分100分,直接上级评分占70分,隔级上级评分占30分。
第十条 公司对不同级别的员工考核的侧重点不同,因此考核的评分标准也不同。考核必须依据被考核者的级别确定相应的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分高级管理人员、普通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三种评分标准。
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项目包括业绩、能力、品性和学识四项,每项所占的百分比例分别为20%,35%,20%,25%,每个项目所包括的考核因素如下:
(一)业绩: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包括目标达成度、工作品质、工作方法和进度检查四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目标达成度:是指所辖区域季度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若超过目标,5分;达到目标,4分;尚可,3分;欠佳,2分;落后1分。
2.工作品质:是指管辖区域的办公秩序是否良好,处理事务是否按规章制度、程序进行,要求归档的文件、表单、资料的管理是否完全、齐整、有序。若上乘,5分;良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3.工作方法:是指为完成目标所采取的方式、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合法和规范。若很得要领,5分;得要领,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得要领,1分。
4.进度检查:是指所辖区域的政令下达、督办和复命是否及时有序地进行,各种检查体制的建立是否齐全,各种检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检查的结果是否都能得到及时处理。若追根究底,5分;较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二)能力: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考核包括管理统率能力、企划创新能力、判断决断能力、洞察交际能力,培训激励能力、指导协调能力和应变表达能力七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管理统率能力:是否具有把握部下性格、才干,培养下属的能力,进而组织全体人员统一行动的能力。若统率得力,5分;稍强一些,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2.企划创新能力:是指把握问题所在,提出有效的切合实际的规划、方案的能力。若极强,5分;稍强,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3.判断决断能力:是指立足全局把握关键、迅速而全面地做出判断的能力。若极佳,5分;正确,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4.洞察交际能力:让对手了解本公司或本人意图,圆满妥善处理事务的能力。若运作自如,5分;较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5.培训、激励能力:合格的管理者即是合格的培训者,同时能够调动下属的积极性,使下属能动地接受并完成任务的能力。若水平极佳,5分;稍高一些,4分;尚可,3分;欠佳,2分;较差,1分。
6.指导协调能力:热情指导、帮助下属,提高下属的工作能力,合理的分配任务,提高集体成果的能力。若指导得力,5分;较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较差,1分。
7.应变表达能力:思维敏捷、处乱不慌、能言简意赅表达意图的能力。若表现出色,5分;较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较差,1分。
(三)品性: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品性考核包括人际关系、协作性、个人修养和受职员尊重度4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评分标准如下:
1.人际关系:很受欢迎,5分;受欢迎,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2.个人修养:很有修养,5分;有修养,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太差,1分。
3.协作性:配合较好,5分;稍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太差,1分。
4.受职员尊重度:很受敬重5分;受敬重,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受尊重,1分。
(四)学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学识考核包括管理技能、专业知识、一般知识、行业知识和发展潜力五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管理技能:包括管理的基本常识和管理技巧。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2.专业知识:指所从事本职工作应掌握的专业基本知识,国家颁布的相应法律、法规、政策等。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3.一般知识:指一些常识性的基本知识,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基础性的知识。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4.行业知识:指公司从事的行业相关知识,无论是行政管理人员还是业务管理人员,均需要掌握一定的本行业(摩托车制造、销售业)的知识。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5.发展潜力:极富潜力5分;有潜力,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第十二条 上一条所讲的高级管理人员(被考核者)包括各系统总监及其助理,此外还包括各销售分公司经理、零售部经理及汽车贸易公司经理。
第十三条 普通管理人员的考核项目包括业绩、能力、品性和学识四项,每项所占的百分比例均为25%。每个项目所包括的考核因素如下:
(一)业绩:对普通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包括目标达成度、工作品质、工作方法、进度检查和绩效考核增加率五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目标达成度:是指所辖区域季度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若超过目标,5分;达到目标,4分;尚可,3分;欠佳,2分;落后1分。
2.工作品质:是指管辖区域的办公秩序是否良好,处理事务是否按规章制度、程序进行,要求归档的文件、表单、资料的管理是否完全、齐整、有序。若上乘,5分;良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3.工作方法:是指为完成目标所采取的方式、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合法和规范。若很得要领,5分;得要领,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得要领,1分。
4.进度检查:是指所辖区域的政令下达、督办和复命是否及时有序地进行,各种检查体制的建立是否齐全,各种检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检查的结果是否都能得到及时处理。若追根究底,5分;较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5.绩效增加率:是指管理人员领导责任的执行情况,下属绩效的进步情况。若很高,5分;高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二)能力:对普通管理人员的能力考核包括领导能力、企划能力,应变能力、执行能力和判断力五个考核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领导能力:合理组织下属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若领导得力,5分;稍强,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2.企划能力:正确把握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客观有效计划方案的能力。若可行且富有创意,5分;客观可行,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愿用头脑,1分。
3.应变能力:机敏灵活,处乱不慌,从容自若的能力。若机敏过人,5分;机敏,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4.执行能力:是指对上级的命令、下达的计划,布置的工作能及时贯彻,并及时复命的能力。若彻底执行,5分;能执行,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5.判断力:把握关键、立足全局,迅速而全面地作出判断的能力。若极强,5分;正确,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三)品性:对普通管理人员的品性考核包括人际关系、协作性、个人修养、受职员尊重度和对公司态度五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评分标准如下:
1.人际关系:很受欢迎,5分;受欢迎,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2.个人修养:很有修养,5分;有修养,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太差,1分。
3.协作性:很好,5分;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太差,1分。
4.受职员尊重度:很受敬重5分;受敬重,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受尊重,1分。
5.对公司态度:相当忠诚,5分;忠诚,4分;尚可,3分;欠佳,2分;较差,1分。
(四)学识:对普通管理人员的学识考核包括管理常识、专业知识、一般知识、进取心和发展潜力五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管理常识:指管理的基础知识和一般技巧。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2.专业知识:指所从事本职工作应掌握的专业基本知识,国家颁布的相应法律、法规、政策等。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3.一般知识:指一些常识性的基本知识,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基础性的知识。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4.进取心:指学习态度,积极向上的气势。若很上进,5分;上进,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5.发展潜力:很富潜力5分;有潜力,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第十四条 上一条所讲的普通管理人员是指主管级管理人员及财务系统、行政系统、人力资源系统内的部门经理级人员和销售管理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公关部经理和综合服务部经理。
第十五条 普通员工的考核项目分工作能力、品德和学识三项,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50%、35%、15%,每个项目所包括的考核因素说明如下:
(一)工作能力:对普通级员工工作能力的考核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率、工作方法、出勤情况、工作勤情、执行力、理解力、学习能力和判断力,共10个评价因素。
(二)品德:对普通员工品德的考核包括学习精神、工作态度、责任感、服从性、协作性、个人修养和集体荣誉感共7个评价因素。
(三)学识:对普通员工学识的考核包括专业知识、一般知识和学识应用本职工作程度共3个评价因素。
以上各个因素的评分标准见“员工季度绩效考核表”(员工级用)。
第十六条 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的考核者为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分别给予评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算出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的总得分。
员工本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直接上级评分×70%+隔级上级评分×30%
第十七条 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等级的划分。
依据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的总得分,将员工的季度绩效考核分成A、B、C、D、E、F六等。具体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A(超群级):90(含)~100分,相当出色,无可挑剔
B(优良级):80(含)~90分,出色,不负众望
C(较好级):70(含)~80分,满意,可以塑造
D(尚可级):60(含)~70分,称职,令人安心
E(稍差级):50(含)~60分,有问题,需要注意
F(很差级):50分以下,危险,不努力要被淘汰
第十八条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按部门分别统计填写“员工季度绩效考核汇总表”,同时填写“员工绩效考核结果通知单”送达各部门负责人处,由各部门负责人将“通知单”送达员工本人。
第十九条依据季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将员工的岗位工资增加或降低相应比例,从而达到奖优惩差、鞭策员工、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的目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则岗位工资上浮30%;
(二)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则岗位工资上浮15%;
(三)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岗位工资上浮10%;
(四)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岗位工资不变。
(五)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E,则岗位工资下浮20%;
(六)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F,则岗位工资下浮40%;
第二十条 第十九条上浮或下浮的岗位工资只维持1个季度,下一季度绩效考核结束后,按照新的等级重新评定工资浮动比例。
第四章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和实施
第二十一条 年度绩效考核是建立在季度绩效考核基础上的。年度绩效考核的评分内容包括四个季度的总得分和人力资源部奖惩记录的评分两部分,所占的分值分别为80分和20分。
第二十二条 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的过程见“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程序”。
第二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将员工本年度内的所有奖惩记录汇总后给予评分,评分标准如下:
(一)本年度内若无任何奖惩记录,则得10分。
(二)奖励:嘉奖一次加1分;记功一次加3分;记大功一次加9分。
(三)惩戒:警告一次减1分;记过一次减3分;记大过一次减9分。
(四)功过相抵:嘉奖一次抵警告一次;记功一次抵记过一次;记大功一次抵记大过一次。
即:人力资源部评分(满分20分)=10+奖励分-惩戒分
第二十四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总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总得分=本年度内四个季度绩效考核得分之和×80%+人力资源部奖惩评分
第二十五条 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等级的划分。
依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的总得分,将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分成A、B、C、D、E、F六等。具体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A(超群级):90(含)~100分,相当出色,无可挑剔
B(优良级):80(含)~90分,出色,不负众望
C(较好级):70(含)~80分,满意,可以塑造
D(尚可级):60(含)~70分,称职,令人安心
E(稍差级):50(含)~60分,有问题,需要注意
F(很差级):50分以下,危险,不努力要被淘汰
第二十六条 依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奖惩,具体内容如下:
A(超群级):奖励1000元;
B(优良级):奖励500元;
C(较好级):奖励200元;
D(尚可级):不奖不罚;
E(稍差级):罚款500元;
F(很差级):管理人员降职或撤职,员工给予辞退。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