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动物阶层,性爱不成问题,因为一切顺着自然倾向,不失时,不反常,所以也就合理。在原始人类社会,性爱不成为严重的问题,因为大体上还是顺自然倾向的,纵有社会裁制,习惯成了自然,大家也就相安无事。在近代开化的社会,性爱的问题变成很严重,因为自然倾向与社会裁制发生激烈的冲突,失时和反常的现象常发生,伦理的、宗教的、法律的、经济的、社会的关系愈复杂,纠纷愈多而解决愈困难。这困难成年人感觉到很迫切,青年人感觉到尤其迫切。性爱在青年期有一个极大的矛盾:一方面性欲在青年期由潜伏而旺盛,力量特别强烈;一方面种种理由使青年人不适宜于性生活的活动。
先说青年人不适宜于性爱的理由:
一、恋爱的正常归宿是结婚,结婚的正常归宿是生儿养女,成立家庭。青年处学习期,在事业上尚无成就,在经济上未能独立,负不起成立家庭教养子女的责任。恋爱固然可以不结婚,但是性的冲动培养到最紧张的程度而没有正常的发泄,那是违反自然,从医学和心理学观点看,对于身心都有很大的妨害。结婚固然也可以节制生育,但是寻常婚后生活中,子女的爱是夫妻中间一个重要的联系,培养起另一代人原是结婚男女的共同目标与共同兴趣,把这共同目标与共同兴趣用不自然的方法割去了,结婚男女的生活就很干枯,他们的情感也就逐渐冷淡。这对于种族和个人都没有裨益,失去了恋爱与婚姻的本来作用。
二、青年身体发展尚未完全成熟,早婚妨碍健康,尽人皆知;如果生儿养女,下一代人也必定比较羸弱,可以影响到民族的体力,我国已往在这方面吃的亏委实不小。还不仅此,据一般心理学家的观察,性格的成熟常晚于体格的成熟,青年在体格方面尽管已成年,在心理方面往往还很幼稚,男子尤其是如此。在二十余岁的光景,他们心中装满着稚气的幻想,没有多方的人生经验,认不清现实,情感游离浮动,理智和意志都很薄弱,性格极易变动,尤其是缺乏审慎周详的抉择力与判断力,今天做的事明天就会懊悔。假如他们钟情一个女子,马上就会陷入沉醉迷狂状态,把爱的实现看得比世间任何事都较重要;达不到目的,世界就显得黑暗,人生就显得无味,觉得非自杀不可;达到目的,结婚就成了“恋爱的坟墓”,从前的仙子就是现在的手镣脚铐。到了这步田地,他们不是牺牲自己的幸福,就是牺牲别人的幸福。许多有为青年的前途就这样毁去了,让体格性格都不成熟的青年人去试人生极大的冒险,那简直是一个极大的罪孽。
三、人生可分几个时期,每时期有每时期的正当使命与正当工作。青年期的正当使命是准备做人,正当工作是学习。在准备做人时,在学习时,无论是恋爱或结婚都是一种妨害。人生精力有限,在恋爱和结婚上面消耗了一些,余剩可用于学习的就不够。在大学期间结婚的学生成绩必不会顶好,在中学期间结婚的学生的前途决不会有很大的希望。自己还带乳臭,就腼颜准备做父母,还满口在谈幸福,社会上有这现象,就显得它有些病态。恋爱用不着反对,结婚更用不着反对,只是不能“用违其时”。禽兽性生活的优点就在不失时,一生中有一个正当的时期,一年中有一个正当的季节。在人类,正当的时期是壮年,老年人过时,青年人不及时,青年人恋爱结婚,与老年人恋爱结婚,是同样地反常可笑。
假如我们根据这几条理由,就绝对反对青年谈恋爱,是否可能呢?我自己也是过来人,略知此中甘苦,凭自己的经验和对旁人的观察,我可以大胆地说:在三十岁以前,一个人假如不受爱情的搅扰,对男女间事不发生很大的兴趣,专心致志地去做他的学问,那是再好没有的事,他可以多得些成就,少得些苦恼。我还可以说,像这样天真烂漫地过去青春的人,世间也并非绝对没有,而且如果我们认定三十岁左右为正当的结婚年龄,从生物学观点看,这种人也不能算是不自然或不近人情。不过我们也须得承认,在近代社会中,这种浑厚的青年人确实很少,少的原因是在近代生活对于性爱有许多不健康的暗示与刺激,以及教育方面的欠缺。家庭和学校对男女间事绝对不准谈,仿佛这中间事极神秘或是极不体面,有不可告人处。只这印象对儿童们影响就很坏。他们好奇心特别强,你愈想瞒,他们就愈想知道。他们或是从大人方面窥出一些偷偷摸摸的事,或是从一块儿游戏的顽童听到一些淫秽的话。不久他们的性的冲动逐渐发达了,这些不良的种子就在他们心中发芽生枝,好奇心以外又加上模仿本能的活动。他们开始看容易刺激性欲的小说或电影,注意窥探性生活的秘密,甚至想自己也跳到那热闹舞台上去表演。他们年纪轻,正当的对象自无法可得,于是演出种种“性的反常”现象,如同性爱、自性爱、手淫之类。如果他们生在都市里,年纪比较大一点,说不定还和不正当的女人来往。如果他们进了大学,读过一些讴歌恋爱的诗文,看过一些甜情蜜意的榜样,就会觉得恋爱是大学生活中应有的一幕,自己少不得也要凑趣应景,否则即是一个缺陷,一宗耻辱。我们可以说,现在一般青年从幼稚园到大学,沿途所受的性生活的影响都是不健康的,无怪他们向不健康的路径走。
自命为“有心人”的看到这种景象,或是嗟叹世风不古,或是诅咒近代教育,想拿古老的教条来钳制近代青年的活动。世风不古是事实,无用嗟叹,在任何时代,世风都不会“古”的。世界既已演变到现在这个阶段,要想回到男女授受不亲那种状态,未免是痴人说梦。我个人的主张是要把科学知识尽量地应用到性爱问题上面来,使一般人一方面明白它在生物学、生理学和心理学上的意义,一方面也认清它所连带的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的责任。这问题,像一切其他人生问题一样,可以用冷静的头脑去思索,不必把它摆在一种带有宗教性的神秘氛围里。神秘本身就是一种诱惑,暗中摸索都难免跌跤。
就大体说,我赞成用很自然的方法引导青年撇开恋爱和结婚的路。所谓自然的方法有两种。第一是精力有所发挥,精神有所委托。一个人心无二用,却也不能没有所用。青年人精力最弥满,要他闲着无所用,就难免泛滥横流。假如他在工作里发生兴趣,在文艺里发生兴趣,甚至在游戏运动里发生兴趣,这就可以垄断他的心神,不叫它旁迁他涉。我知道很多青年因为心有所用,很自然地没有走上恋爱的路。第二是改善社交生活,使同情心得到滋养。青年人最需要的是同情,最怕的是寂寞,愈寂寞就愈感觉异性需要的迫切。一般青年追求异性,与其说是迫于性的冲动,毋宁说是迫于同情的需要。要满足这需要,社交生活如果丰富也就够了。一个青年如果有亲热的家庭生活,加上温暖的团体生活,不感觉到孤寂,他虽然还有“遇”恋爱的可能,却无“谋”恋爱的必要。
这番话并非反对男女青年的正常交接,反之,我认为男女社交公开是改善社交生活的一端。愈隔绝,神秘观念愈深,把男女关系看成神秘,从任何观点看,都是要不得的。我虽然赞成叔本华的“男女的爱都是性爱”的看法,却不敢同意王尔德的“男女间只有爱情而无友谊”的看法。因为友谊有深有浅,友谊没有深到变为爱情的程度是常见的。据我个人的观察,青年施受同情的需要虽很强烈,而把同情专注在某一个对象上并不是一个很自然的现象。无论在同性中或异性中,一个人很可能地同时有几个好友。交谊愈广泛,发生恋爱的可能性也就愈少。一个青年最危险的遭遇莫过于向来没有和一个女子有较深的接触,一碰见第一个女子就爱上了她。许多在男女社交方面没有经验的青年却往往是如此,而许多悲剧也就如此酿成。
在男女社交公开中,“遇”恋爱自然很可能,但是危险性比较小,双方对于异性都有较清楚的认识。既然“遇”上了恋爱,一个人最好认清这是一件极自然极平凡而亦极严重的事。他不应视为儿戏,却也不应沉醉在诗人的幻想里,他应该用最写实的态度去应付它。如果“恋爱至上”,他也要从生物学观点把它看成“至上”,与爱神无关,与超验哲学更无关。他就要准备作正常的归宿——结婚,生儿养女和担负家庭的责任。
柏拉图到晚年计划第二“理想国”,写成一本书叫做《法律》,里面有一段话颇有意思,现在译来作本文的结束:
“我们的公民不应比鸟类和许多其他动物都不如,它们一生育就是一大群,不到生殖的年龄却不结婚,维持着贞洁。但是到了适当的时候,雌雄就配合起来,相欢相爱,终身过着圣洁和天真的生活,牢守着它们的原来的合同:——真的,我们应该向他们(公民们)说,你们须比禽兽高明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