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开始不停地呵气暖手,冬天的天气跟我柜子里的衣服动不动就华山论剑。气温一降零下几度那都是家常便饭,我拿它没办法。
记得父亲离世不到一个月,母亲就带着我改嫁给她的初恋——她一直铭记于心的男人。母亲新婚之夜,继父把我扔在雪地里近一夜,然后开门对冻成一块冰似的我说:“你要记得今夜,如果没有我,你这个没人要的孩子就只能这么死掉。”
我当时冻得接近死亡,就等着跟母亲说声“节哀顺便”了。我耳朵里听不到任何声音,唯独这句话我记住了。小小年纪我便明白,如果不懂得这句话,我只能在地球上消失。如果我横尸在这个小小的暴发户门前,(请允许我根据他的形象以下简称他为“小暴”)估计不会有人替我作一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样的名句,所以我选择识相地活着。
我在他家干得比保姆还脏,还累。他打我的时候母亲看也不敢看我一眼。我特懂事,从不给他添麻烦,可麻烦的是我在他眼里本身就是个麻烦。
我原以为我那种懂得寄人篱下,看人眼色的功能是天生的,后来我才发现这全是基因作怪,是从我母亲那里遗传下来的。
新鲜感刚刚一过,小暴便寻花问柳去了,转而疯狂追求李家的大学毕业的大女儿。提到小暴这精神,我不得不用时下流行的话语夸一下他:再丑也要谈恋爱,谈到世界充满爱!
母亲坐在后院落泪,轻声哀叹着。
“早知现在这般,何必当初急着嫁给他,遭人话柄。难道没有男人过不下去了?”我没好气地道。手浸在冰冷的水里使劲刷着小暴那横肉穿过的大鞋。什么叫爱,父亲这般爱母亲,他刚离去,母亲就急着嫁于他人,母亲这般心心念念地想着小暴,婚前小暴的甜言蜜语,山盟海誓,这会子拿去喂狗,都是“狗不理。”
爱情是什么。我看完了父亲爱着的痛苦,转而又来看母亲爱着的痛苦。如果爱情能够圈养的话,我就养一堆爱情崽,养大了以野狗的价格卖掉。
别以为我的眼里只有钱,我倒是非常想我的眼里没有钱,手上拽着钱。到时候带着母亲逃离这暴发户,要想买什么,钞票都是拿来甩的。
母亲还是偏着他,见我这般说,她哽咽道:“有什么办法呢,这一年来他渐渐富足,便嫌我碍他身份了。‘演而优则唱,’这是规律。”
我瞟白眼,晾了鞋子帮她捡菜叶,非常鄙视她这句话,“面对他,我只能想到‘温饱思银欲’这么肤浅的东西。”
见母亲不住地落泪,我便也住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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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高中,他便不再供我上学了。他列了张长长的清单给我,说吃、穿、用等生活费用他给我打折,学费我得全还他。大学还没开始读,我便负资产了。他说美国孩子这时候该自食其力了。
他就这样,打我的时候讲中国那套,给我钱的时候讲美国那套。
我收拾起行李,准备离开。我手里拽着一枚硬币,想抛着看看是去读书还是去打工。结果我狠狠地批评了自己这个抛硬币的念头。在那小暴家里我不能选择自己喜欢做的事,现在自由了我还不去选择自己喜欢做的事吗?我不会让小暴决定我的命运,更不会让一枚硬币决定我的命运。
我去向母亲道别,收拾起单薄的行李,把母亲偷偷塞的零钱放进行李箱。转头看到母亲哀怨的眼神,我停下手头的动作,说:“我会回来接你的。”
说完拎着包头也不回地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