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里,阿Cat已经醒了,倚靠在床头,笑容颇为幸福,就好像在回味什么似的。
我看向她:“你醒了?”
阿Cat说:“梦梦,昨晚我做了一个好梦呢。”
听到这句话,我一点儿也不吃惊。
阿Cat陶醉地把她的梦境描述了一遍,她的梦境和我做的那个梦是一模一样的,唯一的区别是在她的梦里,身为女主角的她,完全不知我这个“上帝”的存在。
或许是视角不同吧,经她描述,那个梦境变得格外甜蜜,可以说是粉红气泡乱飘,尽管最后两人以分手收场,但连那分手都是婉转悠长情意绵绵的。
我心中似有所动,好像看见了什么,却又抓不住那个飘来忽去的念头。
阿Cat甜甜地笑着:“梦梦,多谢你啊。”
“与其谢我,不如下次少喝点。我可不想再拖一个醉死的人回家。”
阿Cat嗔道:“我才不是谢你带我回家呢。我是谢你让我做了一个好梦。”
“我让你做了一个好梦?这从何说起?”
“因为睡在梦梦的身边才做了一个这样的好梦呀。”
我终于抓到了那个“发现”。是的,是我让阿Cat做了一个那样的梦。虽然我还不大清楚自己是怎么做到的,可梦境里那种清晰而强烈的控制感让我确信,是我营造了那样一个梦境,并把阿Cat带入其中,给了她一段不曾天长地久却曾经拥有的甜蜜恋情。
我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我低头回想昨夜入睡之前我做了什么。
回家之后,我打了游戏,洗了澡,对着空白的word文档听了一会儿音乐,然后我就睡觉了。
每一件事看起来都很平淡无奇。我有漏掉什么特别的事情吗?
我凝神细细回想。
对着word文档的时候,我有考虑过把阿Cat和老板写成一个短篇小说——坐家以出卖身边的人为乐,自觉不自觉地就会把身边的人写进故事里去。但我已经失去了写作的能力,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所以只是过了过设定党的干瘾就上chuang睡觉了。
是因为这个吗?
我失去了以文字表述内心幻想的能力,但相应的,我获得了以梦境为幻想虚构形体的能力?
我仔细回想变蜘蛛以来,曾经和我同眠的四个人。
第一个是束晟继,我们共同度过了一个夜晚,当时我喝醉了,所以根本没有为他写文的念头,对那一晚,我没有任何关于做梦的记忆,他也没提过晚上做了怪梦。
第二个是重华,我们共同度过了许多个夜晚,在头一次见到他那一天,我有想过要拿他写文,构思了一个很狗血的故事过足了设定党+脑补党的干瘾,我不记得自己有梦见重华,他也没有向我提起过他做了什么怪梦,不过,以重华的个性来说,他就算做了怪梦也未必会对我说。重华是冷的,虽然他常常笑,也常常闹我,表现得好似性情很活泼一样,可看他的眼睛就明白了,他是冷的。
第三个是和我聊了两次天,但从头到尾我都没记住名字或者说根本没去记他名字的短发外国男人。我和他睡了一晚,连他的名字都没去理会,当然没想过要拿他写文。我可以肯定我没有做梦,我离开之前,他也没有提起有做什么怪梦。
第四个就是阿Cat了。我有想过要拿她写文,我做了梦,她也进入了一样的梦境。
如此说来,当满足“我入睡之前想拿一个人写文”“这个人恰好睡在我身边”这两个条件,我就有能力为这个人营造一个梦境?
那又是为什么重华和阿Cat都满足这个条件,却只有阿Cat做了梦?
——至少是就我所知,只有阿Cat做了梦。
“梦梦。梦梦。”阿Cat唤道。
我抬起头看向她:“怎么了?”
“你想什么呢?想得那么入神?”她好奇地问道。
“没什么。”我笑了笑。
“对了,你怎么现在回来了?老板放你假了?”
我点点头:“嗯。准确地说,他是放自己假了——今天他没开店。”
阿Cat迷惑不解:“昨天他没说过这事儿啊。”
我也不明白:“可能是睡过头了或者喝醉了什么的吧……”我看向阿Cat:“昨天我离开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你到底喝了多少,怎么醉成那样?”
阿Cat羞涩地抓抓头发:“其实也没什么啦……我就是无意中听到老板打电话,心里觉得怪难受的。”
……真的是无意中听到的吗?我对此深表怀疑。
老板不是会去酒吧的人,阿Cat如果有好好呆在酒吧里怎么可能会听到他讲电话?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老板的过程中听到老板和心上人缠缠mian绵的情话把自己的心情搞得一团糟吧?
阿Cat估计也明白我在怀疑什么,心虚地吐吐舌头:“那个不重要啦。”她从床上跳起来去洗脸:“等下陪我去逛街吧!”
阿Cat有着极为疯狂的购物欲,我不大明白她的钱都是从哪里来的,也懒得追问。搞不好是那些流浪猫交的保护费呢,我随心所欲地YY着,反正YY不用上税。
被阿Cat拖着走过三条街,她买了七件衣服五双鞋子两个包一打发卡一条皮带,可以说是为普遍不景气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我都快睡着了,她居然还有试衣服的激情。兴致缺缺地坐在一旁打哈欠,我道:“这一件不好。”
阿Cat在镜子前头扭来扭去:“哪里不好了?我觉得很好看呀。”
“这种风格不适合你。”太成熟太冷艳了。
阿Cat却很满意:“偶尔要尝试一下新造型。”
转念一想,反正付账的不是我,我道:“那你就买下吧。”
阿Cat笑眯眯地付了钱,然后看向我:“我没有鞋子可以配这件大衣。”
早就明白了,阿Cat的人生就是要生命不休,购物不止。我跟在她的身后踏遍了全市所有的服饰店,她终于选到了一双可心的鞋子。此时天都快黑了。我们经过爱珍奶茶店的门口,老板还没开门。
我心里有些不好的预感:“你有老板的手机号么?”
阿Cat拿起电话打给老板:“没人接。”
“去他家看看吧。”虽然说我不喜欢管别人的事情,可老板对我真的十分够意思。“你知道他家在哪儿吧?”
阿Cat似乎也被我的情绪感染了,紧张地点点头:“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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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将近十万字,可算是从“缠丝”写到“补梦”了~~{{{(>_<)}}}~~真不容易啊,擦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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