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呜呜……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呜呜呜呜……”
我头疼地看向已经醉得趴在桌子上的阿Cat,酒吧里成双成对的都是甜蜜蜜的情侣,我却要在这里陪一个幽怨的少女。
阿Cat就是那只迷恋老板的小土猫。十天之前,她的修为终于精进到可以幻化成人形。就像我之前YY的那样,她化为人形之后第一件事就是跑来爱珍奶茶来,但也像我YY的那样,她一靠近,老板就流眼泪打喷嚏还起红疹……从此,爱珍奶茶多了一景,那就是有个外国少女门口蹲。
人形的阿Cat有一双棕灰色的大眼睛,淡黄色的头发毛绒绒的,看上去很好摸,摸上去也的确很好摸,又细又软,不愧是猫。阿Cat是我给她取的名字。她当时当然是要求老板给她取名,老板冥思苦想了很久也没想出来,于是我随口道:“那就叫阿Cat吧。”
老板把这个名字重复了三遍,赞许地点点头:“简洁大方,而且虚中有实,实中有虚,虚虚实实,难辨虚实,起这个名字的话,绝对不会有人猜到她其实是一只猫。”
“……”我无语望天。老板实在高估了人类的警惕心,莫说叫阿Cat了,就是叫“阿妖”,也不会有人猜到这个女孩是猫吧?
她没办法缠着老板,于是,莫名其妙的,我忽然多了一个闺蜜,至少,她自认是我的闺蜜。除了不住在我家里,其余的时间她几乎都黏在了我身边,每天下班之后,我都会被她拖去喝酒——当然是她喝,我看着,上一次醉酒惹事的教训我还没忘记。
“呜呜呜呜……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这么好?呜呜呜呜……”阿Cat睁圆了眼睛,第一千零一次地讲起了她和老板的故事:“那天下着大雨,我躲在屋檐下,又冷又饿,他倒了一大碗热牛奶给我,是一大碗哦!”
我无奈地翻翻白眼:“是啊是啊,不是一小碗热牛奶也不是一大碗热豆浆,而是一大碗热牛奶。”以前我老觉得电视剧里演得那些妖怪来向人类报恩的剧情太随便了,不过是借把伞或者送个饼,就有美女哭着喊着非卿不嫁,嗯,现在我觉得,那也不是没可能的……
一碗牛奶都能换到一颗纯真的少女之心,果然,nothingisimpossible,广告偶尔也说真话的。
和老梗唯二不同的是,第一,阿Cat想以身相许的对象也是个妖怪,虽然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老板是什么妖,阿Cat的妖力比我还不如,她就更加看不出来了,第二,那就是老板的过敏症决定了阿Cat的以身相许基本是个梦想,所谓梦想,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阿Cat泪眼汪汪地一口气干掉了一杯威士忌,豪气万丈地拍着桌子:“再来一瓶!”
吧台里的酒保淡淡地往这边看了一眼,送了一瓶威士忌出来。酒吧里其他人喝威士忌都是论杯,阿Cat倒好,每次叫酒都是按瓶算,我头疼地看向桌子上七倒八歪的酒瓶,一二三四五六七……嗯,这位猫姑娘的胃囊是钢铁铸就的不成,居然都不会酒精中毒的?
两个男人端着酒杯走过来,个子高一些,长发微卷的那个男人彬彬有礼地问:“请问可以坐下吗?”
咦?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搭讪?我来了兴致,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被国际友人搭讪。我点点头,代阿Cat做主了:“可以。”
他们拉开椅子坐下来。这两位国际友人的中文水平真的相当不错,说话也很豁达可乐,卷毛男的目标明显是阿Cat,只可惜这位姑娘只是自顾自地把“为什么啊为什么”重复个不停,完全没往卷毛男的脸上看一眼,卷毛男长得还是很帅气的,外国人嘛,都有深邃立体的五官,再加上一头微微卷曲的金色长发稍显凌乱地披散在肩头,小桌上的红蜡摇晃着照进他深翠色的眼睛,相当具有野性美。坐在我旁边的男人留着利落的短发,长相缺乏亮点,但也能算个五官周正的帅哥。
嘻嘻哈哈地瞎聊了大半个钟头,阿Cat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走了。”
卷毛男颇有绅士风度地扶住她的胳膊:“当心。”
我也跟着站起来:“叫你喝这么多。”我不动声色地把阿Cat从卷毛男的手里接过来,笑笑道:“今晚聊得很愉快。”
短发男眨一眨眼睛,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这个迷人的夜晚才刚刚开始呢。”其中的暗示之意不言而喻。
我摇摇头:“有机会的话,下次再见。”
卷毛男微笑着看向我:“圣诞节都要寂寞度过,不觉得太冷清了吗?”
圣诞节吗?难怪今天酒吧里这么多人。冬天里酒吧街是颇为冷清的,今天晚上走进这家酒吧里的时候,我还被吓了一跳,十多张桌子居然只有那么两张空着,太不可思议了。现在可算是知道理由了。我果然是迟钝星移民过来的么?我苦笑一下:“寂寞是人生的常态,不寂寞才是变态。”
“你真幽默。”卷毛男和短发男颇为大度地耸耸肩,端起酒杯向几个刚刚走进来的女孩走去。他们交谈地十分融洽,走出店门的时候我回头望一眼,他们都已经牵住了一个女孩的手。
这个城市是著名的艳遇之都,又称交配之都。说起来,我也算有过两段艳遇了,可是艳遇之后,我好像变得更寂寞。
霓虹灯闪耀在没有星星的幽蓝夜空下,灰雾笼罩整个城市,群山披着烟云霞衣,我扶着阿Cat走到十字路口,拍拍她的脸颊:“喂。你还清醒吧?”
阿Cat“呕”了一声作为回答。原来,她的胃囊也不是钢铁铸就啊……
阿Cat蹲在马路牙子上大吐特吐,我走去便利店买了一瓶水递到她手上,又往她手里塞纸巾。她吐了半天,似乎清醒了很多,站起来却问:“他为什么不爱我?”
“……”原来还是没醒。
“他为什么不爱我?”阿Cat执着地追问。
我无奈地道:“他也不是不爱你,过敏症,这个没办法的。”除非你不是猫……
包青天里那个冒名顶替相府小姐的鲤鱼精为了和情郎在一起承受万火焚烧方才褪却一身鱼鳞变成真正的人,阿Cat难道也要烧掉一身猫毛?我想象一下烧烤阿Cat的情形,不禁打了个冷战。
阿Cat眼泪汪汪地低声道:“他有喜欢的人了。”
咦?我还是头一次听说这件事情。
“我偷偷去过他家里的,从窗户跳进去的,他的床边放了一个女人的相片。”阿Cat的声音很低很低。
“你确定那不是李嘉欣or范冰冰之类的女明星?”我摸了摸鼻子:“虽然看上去不像,但老板没准是个追星族来着的。”
“我跟踪过他。他和那个女人见面的时候,笑得很腼腆很开心。我看他的眼神就知道,那是他喜欢的女人。”
……原来这位纯真的猫族少女还是一个*达人。
“这个……天涯何处无芳草,一枝红杏出墙来,你节哀顺便……”那就没办法了,老板已经有了喜欢的人,又对猫有过敏症,阿Cat连追求他的机会都被剥夺了。
阿Cat红着眼睛道:“我不甘心。”
“不甘心也没办法的。”我幽幽叹了口气,就像小孤女会被大总裁开着兰博基尼撞上(轻伤重伤没受伤都可以,当然不能撞死,最好也别撞残),灰姑娘会遇到骑白马的王子(而不是人贩子),死去的人不是在坟地里躺着等长蛆也不是在焚尸炉里烧成一掊灰土而是在另一个世界重生,不被爱的人穿越时空之后立即变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这些事情都是小说里的事情,“你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的话只要坚持得够久那个人最后也会很喜欢很喜欢你”也是小说里的事情。小说里的事情倒也不是一定不会发生,只是发生的几率太低。我安抚地顺顺阿Cat的毛:“你和老板不适合。”
阿Cat低声道:“我知道。”她执拗地补充了一句:“可是我不甘心。”
“那你就继续‘门口蹲’吧。没准,蹲得久了就是你的。”
“真的?”阿Cat的眼睛亮闪闪。
“都说了是没准了,所以算不得真也算不得假吧。”我笑笑。
和阿Cat在十字路口分手,我朝家里走去。上楼,开门,开灯,开机,现在没有人和我抢电脑了。
那天晚上,重华没有回来。
第二天重华也没有回来。
重华走了,就这样,走了。
没有说一句再见,也没有说一句后会无期。
不约而至的重华,不告而别。我的生活恢复了常态。不再有人拧麻花一样往我身上卷,偷我的体温。
有时候我会怀疑我只是做了一个梦,梦里遇见了一个怕冷怕到极点的蛇妖。毕竟,重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证明他存在过。我连一张他的相片都没有。真奇怪,当时我怎么没想过要给重华照相呢?我明明有相机的。如果把蛇身的重华在床上睡觉的样子拍下来发到莲蓬鬼话去,会被人当作PS达人来敬仰吧?
可家里多了一台热电风扇,我亲爱的小电上多了四个网络游戏。如果没有重华,那这些东西是怎么出现的呢?
我习惯性地每天打开空白的word文档发发呆,虽然已经确认了无数次我已经写不出来,但经年累月养成的那种习惯已经深入骨髓,写作变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纵然它不再是我的全部,但依旧是最重要的那一部分,我无法割舍也不想割舍。
我开始开着word文档打游戏。重华下的游戏都贼大,每个都是两三个G,既然下了,如果删掉好像有点可惜,我随手申请了游戏帐号。
我不大喜欢网路游戏。网路游戏里人太多,一大堆人密密麻麻地挤在城市里,看着就堵心,屏幕侧方刷刷一样一分钟翻过数十页的公众聊天很可怕,一大群用着奇怪乃至恶心名字的人吵架、骂人、打广告、卖东西,人比怪多也很可怕。我喜欢的是单机版游戏,慢慢地打剧情,随时可以upload和download,喜欢的角色可以反反复复地去见他,一不小心被打死了再打一次就是,也不会掉钱和经验值。
我的操作不行,也没有练级的执著心,偶尔想起来就玩一玩。重华离开已经将近两周了,我的等级依然是小菜鸟一只,只能在城市附近砍砍蛙精蝶妖什么的。倒霉的时候遇到一大群小怪聚在一起,我还得狼狈地逃走。独自奔跑在青绿色的山道上,附近有不少卖力打怪的玩家,可不知为何,我觉得世界很空旷。
明明是人头攒动到常常抢不进线的大热游戏,我却觉得空旷到好像只剩下我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