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正式金融制度对私营(家族)企业融资支撑不足相对应的一个问题是:华人私营(家族)企业主是否更倾向于保守企业资本家族所有的封闭体制?换句话说,华人私营(家族)企业主是否有更重的“集权情结”,因而不愿与他人共享企业所有权?华人私营(家族)企业主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现代化管理思潮的影响下,其“集权情结”是否在松动?这是我们要论证的第三个命题:家族企业主突破家族金融资本封闭性(“集权情结”)的动机和行为在日益增强。
在第一章中,我们曾引用对海外华人企业深有研究的雷丁的以下观点:海外华人企业中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股东限定在狭小范围内,亦即大都限定在家族成员内;特有的华人企业的特点是:如果不是所有者,就无人能够拥有真正合法的职权;所有权、控制权和家庭三者密切重叠。海外华人企业如此,那么中国内地的私营家族企业是否也如此?而且,华人企业是否一直都保持这种状态?如果是,那么究竟有哪些因素对华人企业突破家族资本的封闭性产生约束?如果不完全是,那么华人家族企业突破家族资本封闭性的条件是什么?
上面提到的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的几次大规模的抽样调查结果都表明:私营企业资产的家族封闭性特征特别明显,企业内部所有权与管理权都集中在主要投资人身上。《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78~1998)指出:今日中国的私营企业,普遍采用家庭家族拥有的形式。从资产上看,有51.8%的企业为业主一人独资企业。在全部被调查企业中,业主本人投资占投资总额的82.7%,而在所有其他投资者中,又有16.8%是业主的亲属,这种产权结构是构成家族制企业的前提。由于企业主控制了企业的资金、决策、管理和人员构成,整个企业就被笼罩在了一个家庭、家族的大网之中。
上面两表一方面表明私营企业资产的家族封闭性的必然伴生现象是经营决策权和管理权的高度集中在家族成员手中,特别是企业创始人手中;另一方面也表明决策权与管理权稍有一点分散化的趋势。在重大经营决策权方面,主要投资人决定比重由1993年的63.6%下降到2000年的43.7%,董事会决定的比重由15.2%上升到26.3%,主要投资人和主要管理人共同决定的比重也略有上升。在一般管理决定方面也大致呈现相同的趋势。由于这一文献显示的时段比较短,现还不能断定私营家族企业在突破企业资本家族封闭性和“集权情结”方面的内外部条件均已具备,并且将会出现大规模的打破家族企业资本封闭性的趋势。
下面再引用笔者所做的调查结果做进一步分析:
可以看出;企业主及其家(庭)族成员拥有企业资产所有权的占70%,资产所有权超出家(庭)族成员的占30%。这一方面表明私营企业主有一部分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与他人分享所有权的,至于这些条件的具体内容我们还不一定清楚。尽管如此,并不表明轻易就能突破企业金融资本的家族封闭制。从下一问题的统计分析就可以看出这一点。
这个问题的回答反映出企业主的个人意愿,与真实的情况会有所不同。从回答中可概括以下两个特点:
(1)华人私营企业主并不像雷丁所言,不愿与人分享企业所有权。他们在动机上愿意突破家族资本的封闭性,甚至同意将企业演变成公众公司。但在现实中,他们非常担心企业所有权的分享导致企业机密信息的披露,进而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营风险;
(2)私营企业在突破家族资本封闭性的过程中,企业主特别注重保留控股权。在保留控股权的基础上,不断地扩大企业的融资规模,是相当多的私营家族企业主的基本心态。
笔者在个案访谈中,发现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有一些具有相当规模的私营家族企业主都很想往通过正式的证券市场去融资,他们认为那样很容易圈进小股东和一般股民的钱,能有效地解决经常困扰他们的融资难题。但对上市和通过上市融资后,如何按规定披露信息,如何按规范的《公司法》,保障众多投资者的权益,与其他股东分享企业所有权,按法律规定分配和有效运作经营控制权,他们基本上没有什么概念。这表明,在股权逐步分散化的过程中,如何逐步优化企业治理结构,对众多的私营家族企业而言,仍是一个大的难题。
尽管如此,私营家族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融资已经起步了。2001年私营家族企业上市成为一个热门话题。1月18日,潘广通父子控股21.48%的浙江天通股份上市,成为第一家上市的家族企业;3月19日,马兴田家族控股66.38%的康美药业上市;5月18日,王文京个人间接控股55.2%的北京用友软件上市;6月8日,朱保国家族控股74.18%的深圳太太药业上市;10月杨启昭家族控股67.19%的广东榕泰上市等等。这些动向一方面表明中国私营家族企业突破企业资产家族封闭性的进程在加快,另一方面也引起其他投资者和公众的疑虑和担忧: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建设与运作还未完善,家族绝对控大股,这对其他投资者的收益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如果出现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和经理人的权益,该如何从法律制度上予以防范?
不管怎样,当代中国的私营家族企业的发展才只有20多年的时间,其中少数率先进入国家级证券市场融资,应该说,它们跃上了新的发展平台。仅从这一点就可以说明,没有充分的根据证明华人家族企业始终会保持家族的封闭性,但要充分分析社会转型中家族企业突破家族资本封闭性的难度,并要深入研究家族企业突破家族封闭性和“集权情结”条件。从相当多的个案来看,一些私营企业在积极推行经理人、技术人员、甚至是员工持股制度。尽管做法是五花八门,效果也是各有差异,但毕竟表明,有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主把突破家族资本的封闭性当作他们必须要逾越的障碍。这一部分私营家族企业的成长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值得进行深入的追踪性研究。
上述分析表明,企业信息披露的风险度是影响家族企业融资渠道选择及其成效的关键变量。制度型融资需要企业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各种“硬信息”,在企业经营和市场交易及规制行为均不规范的环境中,私营家族企业披露信息的风险度很大,因而影响了向正式金融机构融资的意愿和能力。尽管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作为国有的正式金融机构对私营家族企业有着制度性歧视或不兼容,但90年代中期以后,私营(家族)企业被正式制度认可和接纳的程度日益增强,加上国有银行商业化的步伐加快,特别是到90年代以来,国有银行面临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挑战和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压力,对私营家族企业惜贷、慎贷的经营行为已转向积极寻找优质的私营(家族)企业作为贷款客户。以前那种给国有企业贷款,即便还不了,责任在国有企业,如果把钱贷给民营企业,若成为坏账,则银行经理人就会被怀疑是否接受了贿赂的状况基本上已经转变。因为,一方面是贷款问责制、追究制的强化,另一方面银行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其贷款质量会逐步提高,优质的私营家族企业会成为国有银行与其他银行竞争追逐的贷款对象。可以说,制度型金融机构与私营家族企业之间的体制不兼容已不是私营家族企业融资的主要障碍。在这种制度变迁中,私营家族企业不健全的财务资产和经营信息等难以或不愿披露就成为制度型融资的最大障碍。相比而言,内源型融资不存在信息披露的风险,但私营家族企业仅靠这条渠道融资,显然得不到快速健康的发展。亲熟型融资渠道是通过亲情熟识网融资的,在融资过程中需要披露的信息少,而且即使需要披露,也基本上是一些“软信息”,对企业的风险度不大。但是,这条渠道的融资能力也很有限,一是这个网络中所嵌入的资源量有限;二是传统的伦理信任资源受到很大破坏,甚至出现“杀熟”现象,使亲情熟识网中的披露信息的风险和借贷风险增大;三是缺乏法律制度的规范约束。
关于解决私营(家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有众多的讨论,本书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深入探讨当前私营家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的实质。关于解决问题的对策我们也提出了一些大致设想,但仍需要作更系统深入的研究。在此,仅从信息规范度和披露制度建设上谈点设想:应加快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中小私营(家族)企业建立尽可能完备的指标评估体系,将企业的注册成立、经营业务、成长阶段、发展规模和信用记录等分级分层的信息动态地储存在数据库中;要从制度安排上解决私营家族企业内部信息不规范和披露风险问题,比如,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私营家族企业在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税款之外,还需要向有关政府部门支付一些不当的规费,甚至还需要向少数政府官员支付打点费、索贿等。有的企业主觉得每年的大节日、特别是春节的前20天左右是他们最关键最难过的时间,因为有太多的环节要打点,深叹“无商不奸”,这笔租金有时是很高的,不少企业不堪重负。所以,私营家族企业既要按规定缴纳税费,又要支付这些租金,那么不做两本账如何能生存发展?由此“无商不奸”的现象自然就会比较严重。笔者无意为私营家族企业的两本账的做法辩护,只是想进一步说明:企业内部的信息不规范、信息披露的风险度高,与当前的体制转轨、制度安排的环境不完善、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特别是政府官员的廉政制度建设滞后有极大的关联。私营家族企业的信息规范度和透明度与政府对企业经济活动规制的规范度成正比,而其信息披露的风险度与政府对企业经济活动规制的规范度是成反比的。这一被研究私营企业融资难的学者忽视了的问题急需进行深入的实证研究。
家族企业不管通过那种途径融合金融资本,特别是股权稀释化融资,必然伴随着与社会人力资本的融合。因为,融合金融资本的增多表明企业规模的扩展,业务的增多,技术含量的提高以及经营活动的半径扩大等等。这时,家族内的人力资本供应,特别是管理资源的供应必然不足。因此,吸纳和集成新的管理资源就成为私营家族企业成长的重要课题。
为了简化要研究的对象,本章把家族企业要融合的人力资本主要界定为管理资源,特别是职业经理人。做这样的限定,是因为管理资源,特别是职业经理人是企业中最主要的人力资本。企业与管理资源、特别是职业经理融合的有效性是企业成长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家族企业融合社会金融资本和人力资本是密切相关的。也就是说,随着家族企业不断突破家族资本、亲情熟识资本的封闭性,并向非人格化的资本市场融资的扩展,企业管理资本也在不断突破家族和亲情熟识网的管理资本的局限性,职业经理渐渐主导企业的经营控制权。这说明,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导致了企业产权制度的变迁,也导致了企业治理结构的变化。企业的资本不再由企业主及其家庭家族成员完全拥有,而是与他人共同拥有;企业的控制权也必然由企业主及其家庭家族成员完全掌控向职业经理的掌控逐步增强方向演变,也就是说,部分家族企业主会根据企业成长的要求和市场竞争的压力,对企业内的控制权做不断优化的重新配置。家族企业主在这一过程中对企业信息和控制权同他人分享的风险与收益的权衡,以及他如何处理这一矛盾,或者说他如何对企业控制权做优化配置就成为我们研究家族企业成长的一个关键问题。
任何企业在成长的过程中,都必然要不断地吸纳和集成新的管理资源。华人家族企业在吸纳和集成新的管理资源的过程中,其特点是有家文化规则和泛家族规则在其中起着复杂的作用。吸纳的对象、吸纳的过程、吸纳后对管理资源集成的方式、成本及其成效都与非家族企业有很大的不同。本章将重点分析家族企业与社会人力资本融合的机理,从企业内部探讨影响这种融合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