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客房部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
2.1.1.1 专职分工原则
专职分工就是要明确各机构及岗位的职责和任务,以便各司其职。酒店客房管理是一种系统管理,在这个组织系统中要做到逐级授权,分层管理。首先,各机构、各岗位的设置需要根据宾客住宿活动规律和需要,以及酒店的规模档次等实际情况灵活设置。尤其是管理人员配备要精干,人员数量要精简,避免人浮于事。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岗位的职责,同时赋予完成这一职责必不可少的权力,而且要保持职责和权力的对等和协调统一。
2.1.1.2 统一指挥原则
统一指挥就是要明确垂直逐层指挥体系以及指挥的幅度,有效的督导下属人员的工作。一个完善的客房组织机构不会出现在岗员工同时有多个上级领导,以避免令多出门,相互矛盾,相互推诿,下属员工无所适从的现象发生。
2.1.1.3 高效能原则
客房管理要求信息传递迅速、准确无误,部门内部沟通渠道畅通,充分发挥各级员工的积极主动性和聪明才智,提高工作效率和对客服务质量。因此,就要求部门组织机构设置尽量扁平化、精简化,减少组织机构的层次,尽可能地做到少而精,实行逐级分层负责,权责分明,从而减少组织内部沟通的环节,提高沟通效率和工作效能。
2.1.2 客房部组织机构的设置
酒店客房部的组织机构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固定的模式,需要综合考虑酒店的规模档次、客源结构、服务模式、功能布局、员工素质等因素。目前,我国大中型酒店客房部的业务范围较大,其组织机构的规模也较大,分支机构较多,工种岗位齐全,分工明确细致,用工数量较大。而小型酒店客房部的业务范围较小,组织机构规模较小,分支机构和层级结构较少,相对简洁明了。比如,许多小型酒店客房部不设洗衣房,将客房、餐厅等所需布件的洗涤熨烫工作交给专门的洗衣公司承担。同时也将许多专业性强的清洁工作,如地毯清洗、外墙清洁承包给专业的清洁公司。甚至,许多小型酒店也不设立客房服务中心,将客房对客服务沟通协调联络工作交给前台负责,由前台将宾客服务需求直接通知客房楼层服务员。
2.1.3 客房部各班组的职能
2.1.3.1 客房部经理办公室
设客房部经理、副经理各一名,秘书若干名,负责客房部的日常事务及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事宜。通常,许多酒店将客房部的经理办公室与客房服务中心安排在一起,这样既节省空间又方便管理,同时经理办公室的一些日常事务可以由客房服务中心的文员来承担,从而节省专职内勤和秘书的岗位。
2.1.3.2 客房服务中心
现代酒店多采用客房服务中心对客服务模式,采用这种对客服务模式的酒店客房部需设置专门的机构——客房服务中心。客房服务中心,又称宾客服务中心、房务中心,是酒店客房部的信息中心,其基本职能是统一调控对客服务工作;收集和处理客情信息;正确显示客房状况;保管和处理客人的遗留物品;领取和分发客房部所需的物资;协助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人力和物资调配;与有关部门做好联络协调工作等。客房服务中心通常设有主管或领班、文员等岗位,开设早、中、晚3个班次。
2.1.3.3 客房楼层服务组
客房楼层服务组是酒店客房部的主体,常设楼层主管早、晚班各一名,领班若干名,早、中、晚班客房楼层服务员若干名,其职能是负责酒店客房及客房楼层公共区域的清洁整理、维护保养和对客服务工作,管理客房及客房楼层的设施设备。
2.1.3.4 公共区域服务组
公共区域卫生组常设早、中班主管各一名,早、中、晚班领班各一名,早、中、晚班清洁员若干名。其主要职能是负责酒店公共区域的清洁保养以及酒店的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清洁保养工作,在许多酒店里还负责酒店的园林绿化工作。目前,一些大中型酒店的公共区域服务组都已成为可对外服务的专业清洁公司,在保证完成酒店的清洁保养工作的前提下,开展对外经营业务,为酒店增加创收。
2.1.3.5 布件房
布件房俗称布草房,通常和洗衣房相邻,设主管、领班各一名,另有缝补工、布件制服服务员若干名,其主要职能是负责酒店所有布件和员工制服的收发保管和修补工作。如果具备设备和技术条件,它还可以加工制作部分布件,为酒店的正常运营提供所需布件和员工制服。
2.1.3.6 洗衣房
洗衣房下设主管一名,客衣收发员、干洗衣工、湿洗衣工、熨衣工各若干名,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洗涤客房部、餐饮部等所需的布件棉织品和全体员工制服,同时提供客衣洗涤熨烫服务,有条件还可以承揽对外营业项目。目前,有些酒店洗衣房属工程部管辖,还有些酒店洗衣房因其规模较大而独立成为一个单独的洗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