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城,北门。
艳阳高照、暖风轻拂、白云飞扬,这不该是个离别的季节。
然而偏偏正就是在今天,在这午时,有远行人却要踏上征程。王室毕竟不是寻常百姓家,有些规矩当然没有必要照搬常理。若是一般百姓,订了婚之后,女方就该在家里学些女红、刺绣以及侍奉公婆的规矩这之类的事情。
然而十一公主却大不一样,因为是远嫁他国,当然不可能等到结婚的日子再把花轿子抬它个千里吧,所以这订婚的当天,李明姝就要随着易天启一起踏上归国的路途。
对于易天启来说,尽管在这永安城呆了十年,甚至连灵魂托身之后也超过了两年,但是因为必须时刻掩饰自己,他在这永安城并没有什么能够算得上交心的朋友,连唯一一个能算得上朋友的十三王子李明志也刚刚跟他割袍断义了,所以在这会,他倒是感觉不到有多重的离别伤感之情。至于楚梵,也早就先他一步和梦庄那百多位少年郎一起奔夏国去了。
但李明姝却不一样,这里有她的父王,有她的母妃,还有她最最亲爱的哥哥,甚至对于她来说,这一别,也许就也没有相见的时日,要知道这个时候,远嫁她他国的公主可没有回家省亲这一说。自然地,她这离别不可能像易天启一样洒脱。
这个时候的李明姝可没有一点传说中的才女外加公主的傲气,有的只是离别亲人的苦闷和伤感,哭得都跟个泪人似的。这佳人垂泪的美态,直让易天启瞧得心都碎了,几乎是在内心里面反复地检讨自己通过近乎卑鄙的方式将如此佳人远带他国究竟是对了还是错了呢!
到底是心爱的掌上明珠,这个时候的华王已经完全放下作为一国之君的架子,仅仅以一个父亲的名义,轻车简行地送这即将远嫁的女儿。
华王看了看哭泣着的爱女,叹了一口气之后,才郑重地朝着易天启说道:“说实话,这会寡人已经后悔将心爱的掌上明珠许给你了,但毕竟是已经订下了婚期,反悔不得。盼只盼你能够好好地待姝儿,不然,即便倾尽我大华所有,寡人也一定要你付出代价。”
这个时候易天启也难得收起了自己在外人面前那一贯的伪装,面现肃容地说道:“王上,你该知道的我是真心喜欢公主的,我愿意为了她付出我的所有,那怕是生命。若是王上不信,我愿意以易家的列代祖先名义起誓,终我这一声,若是做了半点对不住公主的事,那么便让我受万雷焚心而死,死后且不得入祖坟。”
听易天启发下如此严重的誓言,华王也有些放心了,要知道在这个愚昧无知的年代,人们的观念中,若是死后入不得祖坟,那么无异于灵魂不得安生,落得个孤坟野鬼的下场,这已经算是最最恶毒的誓言了。“如此最好,那寡人也放心将姝儿交给你了,相信寡人的姝儿会幸福的。”
然而,这个时候华王不知道易天启的内心真实想法,不然肯定会气得吐血十升——嘿嘿,这李明姝的模样倒是标致的很,娶来做媳妇也算不错,不过若是她的为人还像那天在街市上一样蛮横的话,那就怪不得我了;毕竟我用来发誓的可是易家的祖先,可不是我的,而且我可是文明人,不相信什么鬼神那一套。
佛曰: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盛。这恨别离正就是其中一样,而如今这仿若诀别的场面,就更是显得伤感了。在十一公主李明姝的坚持之下,易天启这一行人硬是拖拉了大半个时辰也没能上路。
“王上,您去劝劝公主殿下吧,这时辰也不早了,若是还不上路,怕是在天黑之前赶不到京郊的驿站了。”站在华王身后随侍老太监看了看天,之后轻声地向华王提醒道。
华王尽管老迈,但毕竟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代雄主,常识的东西当然知道得清楚。闻言,忙是劝开了还依旧和母妃难舍难分的十一公主,之后下令还算有些气派的送亲使团启程。
易天启翻身上马,上身挺立,身着锦衣裘服的他此时也难得显出了几分潇洒之气。待到十一公主上凤车之后,右手陡然指向前方,一声令下:“启程!”
得到命令,百十来人的送亲使团,在五百王家虎贲的护卫下,缓缓向前方开拔,倒也有几分气势。
…………
易天启这一行人,走得很慢,十里的路程,硬是拖拖拉拉地走了大半个时辰。这倒不是易天启不想走得快些,主要是因为那偌大的凤车气是气派了,却根本就不怎么实用,碰到稍微有点窄的路段就得靠人抬才能过得去。
十里长亭,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才出现的,反正自它出现之后,就注定了要沾染无数离人的泪水。
当然对于易天启这般对永安城无牵无挂的人来说,十里长亭对他来说几乎没有任何的意义。
然而,就是在这似乎没有任何意义的长亭之中,正站着几个人。远远看去,其中的一个似乎他还认识。那人不是别人,正就是和在这永安城唯一与易天启玩得还算好的十三王子李明志。
两个曾经的好友,尽管正式绝交断义也不过才半个月的事,但再次的相见已是没有往日的融洽,反倒比陌生人间更多了份尴尬。
“你来了!”率先开口的是易天启,语气却是前所未有的平淡。
“是的,我来了,我也不得不来,为我们曾经的近十年的情义!”李明志的话语中有些失落。
“是的,你该来。却也不该来。”李明志的失落似乎也影响了易天启,此刻的他也好受不到哪里去,“来,是为了让这十年的友谊有个正式的结局;不该来,是因为你来了反倒让我走得不够潇洒。”
“是啊,但我终究还是来了。来总归是有来的理由的!”李明志的话倒像是应和易天启一般,同样的平淡却微含着伤感,“天启,这是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以后应该不会了。与你相交这么多年,可以说你这人我还是比较清楚,我也知道你绝对不像传言中一样无能、白痴。尽管你在我面前的时候,也一直试图掩饰着真实的自我,但日久终见人心,没有什么事情能够永远掩盖的。这一次,确实是我对不住你,所以尽管你我已算不得朋友了,但我还是没有将作为潜在威胁的你扼杀的想法。因为我相信,我们既然做不成朋友,那么将来做对手却不失为一个很好的结局。”
李明志端起桌上早已经准备好的酒杯,大声喝道:“来,干!上回断交的时候没能喝绝交酒,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易天启同样举起酒杯,之后,自然是一杯饮下。
“正如你所说,你了解我,我又何尝不了解你?可以说我们是一样的人,都是那种不甘心被命运束缚,都想有一番宏大作为的人,或许两个人生下来注定了该做了对手才是!”
“呵呵,确实。易王子你的话深得我心,只是你在夏国没有任何的根基,你这归国之路的最终结局会如何,我还真说不好;至于我,大华的王位之争已是势成水火,而我并不如何的占据着优势,能不能成事,还真说不好!”说罢,李明志看着莽莽苍山,似乎有所感慨,“这****的命运,你究竟怎样的存在,竟然左右着这世间剪不断理还乱的恩怨情仇?”
说话的同时,李明志再次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之后,一个手中生力,一个有若价值不菲的夜光杯被他彻底地捏成粉碎。
易天启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因为他知道,对方与自己一样的孤傲,宁愿将被背影留给自己,也不想看着自己远去的背影而独自伤感。之后一个转身,翻身上马,就率领着大队的人马重新踏上路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