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和小李同时爱上了同事春杏。
这给春杏出了难题。小王英俊潇洒,幽默风趣,谈吐不凡。每次单位举办文艺活动,他都是最活跃的人物。小李憨厚正直,老实木讷,不善言谈。每年单位评选劳模,他都榜上有名。而且两个人对春杏的爱一样执着,小王经常给春杏送玫瑰,请春杏看电影、吃饭什么的。春杏在单位的仓库上班。小李把手头的事情干完,就去仓库帮春杏摆放摆放物资,打扫一下卫生,拖拖地,什么活都抢着干……说实话,春杏对这两个小伙子都有好感,没办法拒绝两个人的情意,所以也就任两个人表现。她想,如果这两个人的优点集中在一个人上该多好啊。但也只是想想而已。现实就是这样,两者必选其一,这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道德问题。她不能再犹豫了,再这样下去,说不准会惹出什么麻烦,别人也会说三道四的。可是,到底选哪一个呢?春杏一时没了主张。
也巧,这一天单位的仓库突然失火。由于火势迅猛,人到不了跟前,单位配备的消防器材根本不管用。只好一边焦急地等待消防车的到来,一边眼睁睁地看着大火蔓延。这时候,小王说了一句:“好像春杏还没出来吧?”
当时,小李也在人群里。他听到这句话后,愣怔了一下,没等大家明白过来,他就像一头疯了的公牛一样闯进了火海。
事实上,在开始着火的时候,春杏和当班的两个姐妹就已经安全撤离了。她们报了警后,就在单位大门口等待着消防车。所以当时大伙儿也没注意到她们,小王这才冒冒失失地嘀咕了那么一句。他其实是在证实春杏到底出来没有。
大火瞬间就把小李给淹没了。就在大家急得团团转的时候,消防车“呜呜”着及时赶到了。消防队员们在简单讯问了情况后,就一边有条不紊地灭火,一边冲进仓库去救小李。
片刻工夫,小李被消防队员抬了出来。小李身上的衣服都几乎被火烧光了,全身黑乎乎的,惨不忍睹。很快,120急救车把小李拉走了。
小李虽无生命危险,但全身烧伤面积已达百分之三十,特别是面部烧伤最为严重。小王感到愧疚,就自告奋勇在医院陪护小李。春杏一有空闲就往医院跑,去看望小李,帮住小王和医护人员给小李喂喂药灌灌汤什么的。
后来,小李出院了。虽然脸部进行了植皮,但已经失却了本来面目,让人一看还是挺恐怖的。他在家休养了一段时间后,就又上班了,单位给他找了一个比较轻松的工作。
后来,春杏结婚了,让人没想到的是,新郎是小王。
大家都议论纷纷,一边替小李抱不平,一边骂春杏忘恩负义。
其实,这事儿不怨春杏,责任在小李身上。小李出院后,春杏再去陪他聊天、洗衣服什么的,就遭到了小李的拒绝。小李对她冷淡不说,还有意地躲着她。小李还托人告诉春杏,说他看到春杏就烦,他压根就不爱春杏……可以这么说,是小李把春杏推到小王身边的。
在春杏和小王结婚那天,小李没去参加婚礼,他一个人躲在家里喝得烂醉,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模样很是吓人。
也有细心人发现,春杏在结婚那天,她的表情很受伤,即便是笑了,也是十分勉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