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早更)
检骨须是晴朗的日子。
先以水净洗尸骨,用麻绳穿定身体各部骸骨的次第,用席盛好,可开掘地窖一个,长五尺,宽三尺,深二尺,多用柴炭烧煅,以地红为标准,除去火,再用好酒二升,酸醋五升,泼到地窖里面,乘热气抬骨放入坑内,以草垫盖好,蒸骨一两个时辰,等地冷了取去草垫,抬出骨殖向平坦明亮的地方,用红油伞罩尸骨进行检验。
如果骨上有被打的地方,就会有红色纹路微印,骨折的地方,它的接续处两头各有血晕色,再以有痕的骨照着日光看,如果红活,便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如无血印踪迹,有损折,乃是死后痕。切不可用酒醋煮骨,恐有不便处。这种检骨的方法必须天气晴明才行,如果阴雨天那就难于检出了。
如阴雨天不得已,就用煮法。用瓮一口,如同用锅煮东西一样,用炭火来煮醋,多放入盐、白梅同骨一道煮。必须亲临现场监视,等煮到千百滚后取出,用水洗了,对着日头照,有伤痕即可见到。血都浸集在骨损的地方,赤色或青黑色。还要仔细验看,有没有破裂。
这些都是在没有现代化设备和药剂的情况下检验尸骨最基本的方法,虽然在准确和全面上要差一些,但却更加方便。
事实上在宋代,仵作们还是比较了解这些方法的,只是他们全凭经验行事,并没有具体的理论支持,因此完全不像展昭可以将其更细致准确的定性和定位。
展昭知道,在他来看这具尸骨之前,仵作已经检验过多次了,并且在尸骨上发现了刀痕,而且是死者死前的刀痕,但是因为仵作的知识有限,技术也比较落后,所以无法断定那些伤痕是否为致命伤,以致于到如今还是悬而未决。
通常情况下,如果尸骨完整,而且刀痕清晰的话,一名优秀的仵作完全可以判断出伤痕是否的致命的。但现在情况略有些复杂,因为尸骨不仅被烧得焦黑,伤痕非常难辨,而且多处尸骨已经损失,有些地方也无法断定是否有过刀伤。
譬如胸前心脏处的肋骨,在开封府的差役到现场的时候已经不见了,所以很难断定死者在生前是否曾经被利刃或者钝器刺伤或者击打过心脏部位。
仵作办不到,并不代表展昭办不到,尽管现在还没有任何的现代法医验尸工具,但他却有着另一个法宝,那就是他的敏锐的观察里以及熟练和法医应用技巧以及解剖尸体的经验。
在宋朝,你要解剖一具尸体,那可是相当麻烦的,因此大多数仵作甚至一辈子都未有动刀的机会,更不要说解剖经验了。但现代就不同,作为刑侦警察和拥有法医资格的展昭,他解剖过的尸体最起码也上百了,光是因为火灾死掉的也有十来具,因此是不是因为火灾致死,他一看便能分辨清楚。
好在这个时代人治打过法治,因此只要官府认为确凿的事情,便可以利用强制手段去收集证据或者传讯证人、嫌犯。
也就是说,只要他能断定此人在被火烧之前就曾为人用利器或者钝器杀死,那么基本就可以排除巫教所为,因为巫教做事没有那么复杂,他们的人办事向来都是先下药,后烧人。
这从全国各地的案件中就能发现。
当然,也可能有特例,但那铁牌上却没有开封府周边作案的巫教中人的指纹,所以特例的情况基本也可以排除了。
展昭将那盖着焦骨的盒子打开,然后把支离破碎的骨头按照脑子中已经定型的方式进行了排列,原本只是想看看这尸骨上的刀痕是否的致命的。但看着看着,他却发现了一件惊人的事情。
他记得非常清楚,包拯曾经说仵作检验过这具“女人”的尸骨!
不错,的的确确说的是女人的尸骨,他再一次确定了自己的记忆。
可是根据他多年的经验和那双几乎可以看穿一切迷雾的毒辣的眼睛,他几乎可以肯定这具尸骨绝非女的,而是男的。
的确,尸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的确具有一定的女性特征,娇小、颜色呈趋黑,这都是女性尸骨的表现,只可惜尸骨最要紧的部位没了,要不然一看便知是男是女了。但这世上只要不是铁板钉钉的东西,它就一定会有疏漏。
按照展昭的猜测,尸骨之所以娇小,很可能是因为这具尸骨的主人雌性激素分泌较多,而雄性激素则因为某些特别的事情而变少,比如****曾受过创伤等等;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死者的年龄比较小,因此尸骨才看起来娇小。
尸骨颜色趋黑,则跟火烧有关,虽然水可以洗去大部分的污垢,但若是火灾现场有某些化学物质,比如石油、某些中药等等,这玩意儿古代的仵作是无法验出来的,他们只能是怀疑之后找来嫌犯进行审问,从嫌犯和证人身上找到突破口。
可问题是到目前为止,这具尸骨性别验查十有八九是出错了,而年龄又无法预测,因此身份根本就没办法确定,要找到嫌犯和证人那根本就是天方夜谭,连门儿都没有。
找到这具尸骨的时候展昭也在场,报案的是一个猎户,名字叫作张丁三,他因为经常在附近的林地中打猎,所以便在林中搭建了一个窝棚,以防太晚的或者下大雨的时候没地方可去。
大概十多天之前,他因为患病在床,所以有将近十天的时间都未去窝棚中住,在三天前,他再次到林中打猎,累得时候便想去窝棚烧点水喝,也正好歇歇。可是却没想到窝棚已经成了一堆残垣断壁,基本上是被烧干净了。
而就是在这堆垃圾中,张丁三发现了死者的尸骨,并且及时向开封府报了案。
因为这附近的人都知道包拯的大名,也就养成了有案必报的好习惯,这也算是包拯对开封人民的另一种贡献了。
包括包拯在内,当时很多人都怀疑过张丁三有作案的嫌疑,毕竟他在家中养病的事情也就他的女儿和老婆知道,别人并不能作证,他完全有可能让自己的亲人作伪证,然后顺利逃脱罪责。
但是后来经过调查得知,那一段时间照顾张丁三的并不是他的妻子和女儿,而是隔壁的一个街坊,因为张丁三的老婆和女儿正好那段时间去了娘家省亲,并不在家中,这个也是有人可以证明的。
更重要的是当时张丁三的病情非常严重,甚至连起床都不可能,就更不用说去林中杀人了。这一点那个看病的郎中就可以作证。
另外,按照常理来推断,张丁三就是再傻,也不可能白痴到在自己的茅屋内杀人,然后又跑去报案。他完全可以直接杀了对方,然后在林中刨个坑烧了再进行掩埋,这样的话或许几十年都不会有人发现,那岂不是省了很多事情?
排除了张丁三的杀人嫌疑之后,这个案子立即就陷入了死胡同之中,再也无法找到任何的蛛丝马迹,唯一的线索就是嫌犯肯定是开封府附近的居民,因为那个森林非常浓密,不是熟悉环境的人进去之后可是很容易迷失方向的。
后来仵作验出这是一具女人的尸骨,又说生前曾受过刀伤,所以开封府便派了差役四下去询问,查找有没有哪家丢了女性亲人,可是一直都没有什么成效。虽然很多人都来认过尸骨,可一堆骨头放在老百姓眼前,那就跟悦耳的音乐弹给食草的牛听一样,根本就是白费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