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同时刻,姑臧西南二十里,中央方面军第二军驻地。
这是一座有着近四十年历史的坚固营盘,在采用新编制的第二军驻扎前曾是凉军鲜卑籍轻骑部队的大本营,就连实行军事改革之后的现在,也仍然有很多辫发毡服的鲜卑部队留在了这里,成为了第二军的加强部队,由张辉直接指挥。正因为如此,当第二军操练之时总会聚集起不少的鲜卑百姓,对他们来说,这种热闹的训练可谓是枯燥耕牧生活之外的难得娱乐。
“山行——”
尘土飞扬的校场上,身穿两裆铁铠的两司马发出了嘹亮的命令。他是张辉从金城郡带来的一百名士兵当中的一员,对张辉所教授的一切都抱持有一种类似宗教信仰的虔诚,不管其他人怎么在背后抱怨,也不会改变他亲手从张辉手中接过的训练计划。
“喝啊——”
录属于山阵两的一百八十四名官兵齐齐地放下了肩头长枪。那是长达两丈六尺(5.98米)的木杆巨枪,简直就是一只只粗长的巨蟒,当它们随着士兵的口令整齐倒下之时,简直就像是一座倾倒的大山一般,带给了在场观众们无穷的压力。
两司马用眼睛的余光观察了围栏外面的鲜卑百姓。他满意地看到了惊惧,并且得意地开始期待起了百姓们的下一个表情。因为刚才所做的仅仅是前奏中的前奏。很快,经过了两司马长期教育的前五排士兵就用双手平端起了三人多高的巨大长枪,让五排钢铁枪头在阳光下闪起了刺目的寒光;后五排士兵也是毫不示弱,他们将长枪倾斜四十五度地架在了前方战友肩上,不但可以随时投入战斗,而且还可以用来遮挡空中落矢。在完成了列阵之后,这些士兵立即开始了缓缓推进,“无敌山阵!”“尽扫前敌!”的高亢口号也很快地响彻了整个校场,使得在场的每一个人渐渐都开始变得热血沸腾。
“广志将军的新部队,原来是这个样子啊。能一边扛着那么长的木头一边把队列的这么整齐,我可没那个本事。”
用羊皮帽子遮挡了大半面孔的少年羡慕地趴在了军营的木质围栏上。他身上穿的是一件在鲜卑部民当中相当常见的毡袍,外侧的麻面上有很多肮脏的泥点,很显然是刚刚赶过远路。不过,虽然他的手心就像任何一个牧民那样布。满了老茧,但他的肤色却明显要比其他人浅,而且皮肤也要比常年风吹日晒的部民细腻的多。
“你们这些年轻人啊,总觉得会骑马,会射箭就天下无敌了。可汉人这种纪律严明的步兵阵,光靠散骑是绝对破不了的。好好向他们学学吧,今后这个国家还是要靠你们守护的!”
留着白色辫子的老部民轻轻地咳嗽了两声,语重心长地教育起了这个看起来求知欲很强的少年。年轻的时候,他曾经稀里糊涂地被当时的部族首领若罗拔能裹胁着参加了叛乱,差点在万岁冲锋中丢掉性命。从那之后,虽然他仍然为部族骑兵所自豪,但却再也不曾小看过严整的步兵军阵。
“如果用轻骑围住山阵,靠骑射而不是冲阵慢慢消耗他们呢?”
少年饶有兴致地望着山阵兵们的皮制筒袖铠,又看了看长枪之间巨大的空隙,得意地摇了摇头。在继续观察了山阵兵们的立定与转向之后,他更是无所顾忌地哈哈大笑了起来:
“不光这些!从整个阵形变换的速度来看,如果骑兵从侧后冲上去的话,山阵兵是根本没有还手之力的!”
“山阵兵不是单独作战的啊。你看校场的那头,那就是负责掩护的刀牌手部队,更远处的那些弓手也有着同样的职责。而且一旦上了战场,骑兵部队也会保护山阵的两侧的。”
老人并没有对少年的言论表示出惊讶。因为很多年轻人都曾经提出过类似的问题,他们全都忽视了与山阵配套作战的兵种。
“是啊,任何一个坚实的步兵军阵都得是各兵种配合的,可这山阵实在是太笨重了,其他部队要想配合他们就得重新进行大量的训练,稍有松懈在战场就会自乱阵脚。”
十三岁时就成为龙骧将军的少年早就已经看到了那些负责掩护山阵的部队,但同时也看到了配合上的困难。山阵的推进几乎是无法阻挡的,但为了令山阵没有后顾之忧,那些掩护部队可就得受罪了。
“你懂得倒挺多的。哪个部的?以前好象没见过你。”
老牧民充满赞许地打量起了这个少年。在他十五六岁的时候,整天想的除了牧羊放马就是摔交射箭,再不就是偷偷摸摸地给喜欢的姑娘塞上点儿小礼物,像这种军事方面的思考根本就不曾有过,与这名少年简直有着天壤之别。
“我家是从河套逃难过来的,刚刚才被安置到了这里。家人现在都在忙着拓荒呢。”
少年神情自若地回答了老人的问题,甚至还抬高了翻着皮毛的帽檐,露出了一双晶亮的细长双眸。坦荡的举动与河套口音浓厚的鲜卑语打消了老人可能存有的一切怀疑,并且进一步地增进了老人对他的好感。
“放心吧,到这儿就不会再受欺压了,而且这里的耕地比河套好的多,不用放牧也能过得很好。像你这样的聪明孩子肯定能在军中出人头地,到时候说不定还能被国主封为将军哩!”
直性子的老牧民捋了捋垂在脖间的数条细长发辫,鼓励地拍了拍少年的肩膀。
“多谢老爷爷夸奖。不过,这样呆板的军队我可不想指挥。”
少年取下了头上的羊皮帽,笑嘻嘻地对老人鞠躬行了礼。随后,他便竹筒倒豆子一般地将批评的言语倾泄了出来:
“这种山阵的正面确实是所向披靡的,可谁会呆呆地站在那里让他们戳?这么笨重的东西实在是太不灵活,而且还得把大量时间浪费到士兵们的布阵训练上,更别说还有和掩护部队的协同训练……为什么不把耗在这上面的资源和时间用于组建重骑兵呢?真搞不懂广志将军的想法啊~”
浅肤色的少年不知不觉间已经说的入神,漆黑的双眸当中也闪烁起了自信的光芒。凝神聆听的老人已然是赞叹不已,他更加喜欢这个聪明的孩子了,甚至把他与自己的孙子做了一番比对,并且失望地摇了摇头——那个十九岁的年轻人现在就在围栏的另一侧,正在教官严厉斥责下操纵着一张一人高的大型单兵木弓。因为太想标新立异,这位鲜卑青年放弃了自己的长处骑射,不顾周遭反对硬是参加了步弓手部队。谁料第二军装备的步弓是张辉特制的新产品,与复合骑弓的操作方法完全不同,在训练的第一天就把老人的孙子搞得郁闷异常……
“你这孩子,懂的东西可真不少。不过有件事你得明白: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即使构想再好,没有钱粮也是白搭。”
老人也是赞成大力发展重骑兵的,年青时的战场经验带给了他相当大的震撼。那时候,自诩为天下无敌的叛军轻骑曾经和政府军的具装重骑兵展开了对头冲锋,而且很多鲜卑年轻人都是哈哈大笑着冲完这段路程的。因为政府军的铁骑军不但把人马包的活象大犰狳,而且冲锋速度也要比鲜卑轻骑慢的多,那些汉族的骑士更不会在马鞍上玩花式,用某些年轻人的话说就是“比河里的乌龟还慢还笨”,真是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可是等到双方接战之时,那些大犰狳就变成了一架架血肉粉碎机,轻而易举地就在轻骑阵中凿开了一条通道,那情景简直就像是把烧红的铁锥钉入羊油块一样。可惜的是,这种强悍的重骑兵都是拿钱砸出来的,而现在的张辉却根本就没有这么多经费。
“我也是听孙子说的。张广志将军的第二军,分到的钱粮比谢将军直辖的第一军要少得多,而且好的武器装备也都要优先供应第一军,弄得第二军只能开发代用品。比如那些大弓,看起来虽然很威风,但却是纯粹的木弓,比复合弓射得近多了。而且第二军也没有装备强弩,步兵的铁甲更是少的可怜,好东西都让第一军拿走了。”
老人忿忿不平地抱怨了起来。实际上,第二军不但步兵的装备差,骑兵的装备也好不到哪里去。在经历了改编后,鲜卑轻骑们的铠甲却完全没有更新,仍然是七拼八凑的皮甲或者干脆无甲;汉族重骑们虽然有铁甲装备,但是战马的防护却只有当胸,连一套完整的马甲都找不出来,看上去实在是寒酸到了极点。
“谢艾将军不是久负盛名的儒将吗?怎么会做的这么过分?张辉将军可是亲手铲除奸贼张祚的英雄,受这种待遇实在是太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