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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刘希夷,死于版权纠纷

时代:唐朝初期

籍贯:河南颍川

关键人物:宋之问

非正常死亡方式:被土囊压死

非正常死亡原因:版权纠纷

一首诗引发的血案

正是武则天开始掌控大唐帝国的命运的时候,这个以诗歌流芳后世的朝代发生了一件由一首诗引发的血案。

引发血案的双方不是敌人,也不是为不同政治集团服务的政敌,更不是有过血海深仇的仇家子,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当事人双方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一个是舅舅,一个是外甥,两个人的年龄差不多,从小一起长大,后来还一起中了进士。

可滑天大之大稽的事情发生了,舅舅杀死了外甥,外甥毫无反抗的死于亲娘舅的手中,脸上挂满了错愕,心里充满了恐惧,他没有想到自己的亲舅舅竟会因为一首诗将自己杀死,完全不念及甥舅之情。

外甥叫做刘希夷,舅舅叫做宋之问,都是初唐向盛唐过渡时期的大诗人。前者凭借一首《代悲白头翁》取得了与张若虚《春江花月夜》相比肩的诗史上的地位,更被后人孙昱所撰《正声集》推为集中之首,成为一个时代的标杆;后者与沈佺期齐名,为格律诗的发展和成型做出了巨大贡献。

两个人在文学上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都当之无愧为引领一代风骚的人物,两个人的关系又是如此亲密,娘亲舅大,在外甥眼中,舅舅就像是自己的父亲一样,尤其是对于早年丧父的刘希夷来说。尽管刘希夷与宋之问的年龄差异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大,但就当时的社会思想来说,长辈就是长辈,虽说年龄相仿,也是应该心怀恭顺的。

刘希夷,又叫刘庭芝。提起刘庭芝来,我们忽然感到有些耳熟,仿佛在哪看见过这个名字。不错,爱好中国文学的读者都知道,在《红楼梦》里,曹雪芹不仅堂而皇之的提过这个名字,而且书中的人物和诗词还或多或少有刘庭芝的影子,不难看出,在文豪曹雪芹的眼中,刘希夷是个他非常推崇的与他有着相同的感情体验的诗人。

曹雪芹认为,天地生人,除大仁大恶两种,还有一种是正邪两赋所秉承的。正邪两赋所秉的人,在上不能成正人君子,在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然而其清明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残忍乖僻不近人情之态也必在万万人之下。这种人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必是情痴情种;生于清贫诗书之族,必是逸士高人;纵是生在薄祚寒门,也不可能成为被人招来喝去的走卒健仆,必为奇优名倡。

曹雪芹的意思是很明了的。他所谓的正气也好,邪气也好,正邪两赋的也好,都无非指的是“性情”。性情就是“气”。如雪芹所说,具有正邪两赋这样性情的人,大概有三类——情痴情种、逸士高人和奇优名倡,只是社会地位有所不同而已。为了佐证自己的观点,曹雪芹罗列了一纸的名单,刘希夷和李煜、秦观、顾恺之等大才子并列其中。

可见,虽然刘希夷与曹雪芹从未谋面也不可能谋面,但曹雪芹对他神交已久,把他看作是前世的知己。刘希夷有什么魅力能令曹雪芹叹服呢?

搜罗唐朝的史料,发现新旧唐书俱都没有为刘希夷作传,看来刘希夷并没有多少可堪评述的政治事迹和历史贡献。我们只能从元朝的一个文人辛文房撰写的小集子《唐才子传》里的星星点点的描写中想象刘希夷的形象和神态。

上元二年郑益榜进士,时年二十五,射策有文名。苦篇咏,特善闺帷之作,词情哀怨,多依古调,体势与时不合,遂不为所重。希夷美姿容,好谈笑,善弹琵琶,饮酒至数斗不醉,落魄不拘常检。

寥寥的数行文字,就把一个风神兼备的刘希夷的形象呈现在我们眼前。

他是一个美男子,放到现在,一定会令那些风靡时下的“超男超女”们相形见绌,差距不仅仅在容貌上,更多的是在内涵。刘希夷不是一个虚有其表的日历男人,而是一个有内涵有修养的男子汉。他有豪情,面对世事无常能从容谈笑,并不在意人生的得与失。他没事的时候好喝一口,酒是好东西,能够挽留时光疾驰而遗落的温情,刘希夷斗酒下肚,虽赶不上李太白斗酒诗百篇,却也能把流淌于心底的脉脉文字流泻于笔端,把自己的细微而敏感的感情释放出来。

他是一个音乐家,音乐家这个名头可能有些大了,不过在我看来,能够用心去创造音乐的人都称得上是音乐家。瞎子阿炳并没有获得过诸如“二胡大奖赛的一等奖”此类的名誉和头衔,但他的一曲《二泉映月》令世界上最有名望的日本音乐指挥家小泽征尔以跪听的方式表达了他的无上的敬意。刘希夷善弹琵琶,也没有任何虚头八脑的光环,但他是用心在弹奏,他怀中的琵琶是他向这个世界倾诉感情的一种方式,和他笔底的诗篇没有什么两样。琵琶弦不是琵琶弦,而是他的心弦,那弦声是没有什么矫饰和花样的,只是他多愁善感的心迹表白,这一点已经足够了。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他是个诗人,而且还是个落魄的诗人。有人会问,他不是很早就博得了功名吗,怎么还说落魄?是的,对于“五十老明经,六十少进士”的唐代科举来说,刘希夷以二十五的年纪考上进士已经相当不容易了,可以说刘希夷是相当有实力的,但这并不代表着他就得志了,他就称心如意了。落魄是他的一种心理状态,并不因为中进士而发生改变。他就是这样一种伤感的性格,即使是好事情在他眼里,他也能感触到其中的深深隐藏的忧愁。

更重要的一点是,他的诗篇不被当时的读者所接受。在初唐很长一段时间内,继承了南朝绮靡诗风的宫体诗非常流行。一提到宫体诗就让人想到上官体,它的创造者是上官仪,这个家伙就是因为宫体诗写得好而被推为当时文坛的领袖,在他的领导下,宫体诗主宰了诗歌市场。刘希夷擅长写军旅和闺情两种体裁,尤其是闺情诗更是他的专长,但他从不喜欢用宫体诗那种艳情华丽的词藻,而是喜欢采用魏晋古乐府的形式,因此在体例结构和语气情调两方面都不与时同,得不到文坛的读者的重视。这是导致刘希夷落魄的外部条件。

但落魄的刘希夷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以一种平常的心态面对这种遭遇。落魄不拘常检,就是说他落魄的时候不以为意,照样喝酒,照样弹琵琶,照样写诗,并不因为自己的落魄而自暴自弃。这不失为大丈夫的胸怀。

刘希夷早年孤苦,不得不寄身外祖父家。外祖父很疼爱他,让他跟他的舅舅宋之问一读书学习。在这段一起学习的时间里,甥舅之间的关系相当融洽,虽然两个人之间有着辈分之间的差异,但总拗不过年龄相近带来的相同的兴趣和爱好。他们都喜欢写诗,而且都很有功底,各有所长。

童年和少年的时光就是这样优游的度过的。刘希夷没有因为父母早亡而变得过早的成熟,因为他在外祖父家的生活使他感到这个世界充满了关怀和快乐。他的舅舅宋之问对他很好,也许是因为年龄相近的关系,他们之间更像是一对好兄弟。

然而正是这个刘希夷眼中的“好兄弟”,在不久的将来,却因为一首不过数行的小诗,将他用土囊杀死。事实证明宋之问不是一个好兄弟,而是一个用心歹毒的舅舅。

歹毒的舅舅

宋之问不是一个好舅舅。

不仅如此,他的人品也不敢恭维。宋之问登上仕途春风得意的时候,武则天已经牢牢地把大唐帝国的命运抓在自己手里。她是个有作为的雄主,远非孱弱无能唐高宗李治可比,她继承了唐太宗李世民的贞观之治的气度和心胸,把唐朝的繁荣推向一个更高的境界,并为开元盛世的到来夯实了基础、奏响了前奏。

后来,她建立了大周朝取代了唐国号,自己当起了皇帝。武则天是中国历史第一位女皇帝,为什么这么说呢,她以前也有女主擅政的历史,但都没能也没有勇气像武则天那样更改国号,建立属于自己的王朝。她有令人震骇的政治手腕,也有令人无以匹敌的政治胸怀。所有这些足以说明武则天是个令人崇敬的女性。

但这个女人的私生活却糟糕得很。她明目张胆的畜养男宠,并用手中的权力使她的男宠获得了至高无上的特权,成了大周朝的显贵。其中最得宠的是张氏两兄弟,张易之和张昌宗,他们两个倚仗着武则天的宠幸,在百官面前神气活现不可一世,官员要想得到的晋升也得谨慎打点他们兄弟。

宋之问一能写诗,二能溜须拍马,因此得到了武则天的青睐。野史中记载了一则关于宋之问投机谄媚的故事。武则天养面首不是什么新鲜事,薛怀义、张易之、张昌宗等都是她的面首。宋之问一看当面首比在仕途上一点一点攀爬强多了,既可以得到皇帝武则天的宠幸,又可以获得一生享用不尽的尊容,这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宋之问萌发了给武则天当面首的想法。但是由于宋之问有先天的生理疾病——他天生口臭,当他的谄媚的嘴脸靠近女皇武则天时,武则天顿时感到恶臭扑鼻,因宋之问的才气所带来的好感一扫而光——使得他的当面首的理想化为泡影。

武则天实在受不了宋之问说话时嘴里发出来的气味,宋之问也因此羞愧难当,恨父母没有为自己生一张喷香吐馥的嘴。

武则天这条路走不通,宋之问接受打击的同时,又发现了一条可以达到同等效果的终南捷径。那就是巴结张易之、张昌宗兄弟,把他们兄弟答对舒服了,自己的好日子也就到了。

因此,为了讨好张氏兄弟,宋之问不惜出卖自己的人格和尊严,所有的道德底线都忽略不计了。张易之兄弟靠漂亮的脸蛋取悦武则天的同时,也想凭借闪烁的文采征服女皇的那颗好大喜功的心,但是他们兄弟不学无术,别说是提笔写诗,就是斗大的字他们也认识不了几个。这下子宋之问可派上用场了。张氏兄弟为武则天歌功颂德的那些辞赋诗篇,全都是宋之问捉刀的,不仅如此,为了讨张氏兄弟的欢心,宋之问不惜亲自为张易之捧尿壶,其龌龊的嘴脸可见一斑,真不知道张易之小便的时候,亲捧尿壶伺候的宋之问的脸上有什么表情。

不管怎么说,宋之问的努力没有白费。由于博得了张氏兄弟的好感,在武则天面前,宋之问终于可以长吁一口气了。武则天开始对宋之问青眼有加,另眼相看。

有一次,武则天带领群臣到东都洛阳的龙门公费旅游。旅游期间女皇来了兴致,下诏令群臣赋诗夸一夸龙门的胜景。有一个叫做东方虬的人最先写好,武则天十分高兴,赏了他一件锦袍。后来宋之问的诗也做好了,武则天读后,顿时心旷神怡,感觉非常不错,就把已经赏赐给东方虬的锦袍夺回来,重新赏赐给了宋之问。这说明宋之问写诗很会投其所好,并不是用心去写,而是为了得到宠幸、得到青睐而写诗。

此外,还有一件事情可以佐证宋之问小人的行径。武则天奄奄一息的时候,张柬之和王同皎逼她退位,并诛杀了张易之兄弟。宋之问因为谄媚张氏的缘故被贬到泷州(今广东罗定),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尽心巴结的对象竟然如此容易倒掉。后来,他偷偷的逃回洛阳,隐藏在朋友张仲之的家里。当时张仲之和王同皎密谋诛杀宰相武三思,恰好被宋之问听到。他认为自己翻身的时刻到了,就派自己的侄儿去向武三思告密。结果他恩将仇报,靠出卖朋友、出卖良心获得了荣升。

正当他洋洋得意的同时,时人雪亮的眼睛向他投来了如匕首般犀利的鄙视的眼神,他是个小丑,已经丧失了成其为人的品质和道德。

宋之问是被玄宗皇帝赐死的。对于这样的结果没有必要表现出诧异。像宋之问这类人,只有死亡才能结束他的龌龊的存在。他死了,世界上少了一个污染环境的源头,当然这里的环境是指社会环境、文化环境而非自然环境。

这就是刘希夷的舅舅。一个无耻、缺德但写诗却很好的人。

当宋之问在官场使尽各种伎俩摸爬滚打的时候,刘希夷走遍了大江南北,他的人生目标不在官场,而在广袤的国土和秀美的山川上。如果他有机会逗留于瑰奇美丽的名川大山的怀抱,他就知足了,人生的意义就在于此,没有比心灵的慰藉更令人感动的了。

他坐着舟船,沿长江上溯,途经曾经充满刀光剑影的赤壁古战场,还有那令人神伤的白帝古城,奇幽险峻的三峡风光,让人心胆生寒的险绝蜀道,一切都使刘希夷心动不已。他的诗情才思得以迸发,他的胸襟气度得以拓展,面对着令人生畏又让人可亲的大自然,他觉得人实在是太渺小了,人类为那些锱铢必较的东西所付出的一切实在是得不偿失。

江水引发了他的思考,这不是一曲生命的挽歌么?江水滔滔东去不舍昼夜,这不是稍纵即逝的人类光阴么?人生的年华也是不舍昼夜的流逝着,它何曾因为惋惜的喟叹而稍作停留?他想起时人张若虚《春江花月夜》里的几句诗来: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

人换了一代又一代,可是江月呢,依然清辉不改盈亏有数。物是人非,花落还有花开日,人生却无再少年,逝去的韶华你在哪里呢?刘希夷遨游长江之际,面对着眼前的江月流水,引发了他对人生的思考。他感到迷茫和伤神,人活着有什么意义呢?为什么在短如白驹过隙的人生岁月里,人类还忘不了争名夺利呢?

刘希夷的游历使他获得了深刻的生命感触,他的诗也开始被人传唱。连在京都的舅舅都知道他的外甥有出息了,写出了不少震撼人心的作品。

刘希夷最著名的一首诗是《代悲白头翁》,他在诗中以洛阳女儿的靓丽青春和已近半死的白头翁作对比,道出了人生青春易逝、韶华难留的深刻内涵:

洛阳城东桃李花,飞来飞去落谁家?

洛阳儿女惜颜色,行逢落花长叹息。

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

已见松柏摧为薪,更闻桑田变成海。

古人无复洛城东,今人还对落花风。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寄言全盛红颜子,须怜半死白头翁。

此翁白头真可怜,伊昔红颜美少年。

公子王孙芳树下,清歌妙舞落花前。

光禄池台文锦绣,将军楼阁画神仙。

一朝卧病无相识,三春行乐在谁边?

宛转蛾眉能几时?须臾鹤发乱如丝。

但看古来歌舞地,唯有黄昏鸟雀悲。

然而,在若干年后编纂的《全唐诗》里,宋之问有一首叫做《有所思》的诗,其内容与刘希夷这首《代悲白头翁》有惊人的相似,只是宋之问把刘希夷的那句“洛阳女儿惜颜色”改成了“幽闺女儿惜颜色”,其余的一尽相同。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把著作权让给我,好吗

你相信诗谶么?

谶语是一种诅咒,是一种带有恶毒性质的预测。诗谶,顾名思义,就是诗句中包含了带有诅咒性的谶语,或是给了读者一个明显的暗示,而这个暗示则是不好的,带有不祥的色彩。这好像是一种迷信,但却是令人感伤。

这里还不得不提一下《红楼梦》。在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这回中,贾元春来省大观园,让各姊妹制灯谜,贾母让贾政猜来与她听。贾政不敢怠慢,就下去一个个的猜来,当猜到宝钗制的灯谜的时候,谜面是四句诗:“有眼无珠腹中空,荷花山水喜相逢。梧桐叶落分离别,恩爱虽浓不到冬。”贾政看完后,心内暗自思忖:“宝钗小小的年纪作此等言语,更觉不祥,看来皆非福之辈。想到此处,愈觉烦闷,大有悲戚之状,因而将适才的精神减去十分之八九,只是垂头沉思。”

可见诗中含谶对人的精神打击是很大的。你可以说它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但人的感情和精神却不是简单的用科学一次就可以涵盖的。人有的时候更相信感性。

初唐的时候,“四杰”中有一个叫做卢照邻的诗人。他曾做诗曰:浮香绕曲岸,圆影覆华池,常恐秋风早,飘零君不知。后来因人生失意,无意留恋,自投颍水而死,正如诗中所说的那样。可谓一语成谶。

还有一个最著名的例子。唐朝最著名的女诗人薛涛,她八九岁的时候就能做诗了,而且诗思才情颇高。他的父亲引以为豪。有一天,他的父亲想考一考薛涛的才能,就指着庭院里的大梧桐,随口吟出一句:庭中一古桐,耸干入云中。让薛涛接下句凑成一首诗。薛涛不假思索,脱口而出:枝迎南北鸟,叶送往来风。她的父亲听后揪然久已。为什么呢,因为薛涛的父亲从女儿所吟之诗中,听出了谶语的成分,枝迎南北鸟,叶送往来风,这不是风月场上的营生么?他料定女儿长大后必沦为风尘女子,故而揪然久已。

刘希夷做诗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元人辛文房在《唐才子传》中记载:

(希夷)尝作《白头吟》,一联云:“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既而叹曰:“此语谶也。石崇谓‘白首同所归’,复何以异。”乃除之。又吟曰:“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复叹曰:“死生有命,岂由此虚言乎!”遂并存之。

刘希夷感到《代悲白头翁》里有两联都含有谶语,这对于敏感而又脆弱的诗人来说,打击是相当大的。不过,刘希夷还能做到豁达开朗,这大概和他的游历经历有关,可是这样的豁达是无奈的,因为谶语已作,再想更改已经是不可能了。故而刘希夷索性从容的感叹,生死有命,岂能相信这样的虚妄之言?这仅是一句自我安慰的话而已,如果真的不信,又何必感叹呢?

刘希夷其实是相信诗谶的,因为他的心里早有诗谶的影子。他清楚地知道《世说新语》里的一桩故事,这个故事给他的印象非常深刻。

晋朝的时候,孙秀对石崇和潘岳都心怀忌恨。他曾向石崇讨要石崇非常宠爱的小妾绿珠,石崇拒绝了他,因此孙秀怀恨在心,一直伺机报复,而怀恨潘岳是因为往昔的时候,潘岳不把孙秀放在眼里。

后来孙秀作了中书令,将大权窃于己手。潘岳去见他,试探地问道:孙大人啊,你还记得以前咱们以前的事吗?

孙休说:深藏心中,怎么会忘记呢?潘岳由是知道孙休迟早要报复他和石崇。后来果然不出潘岳所料,石崇和潘岳全都被孙秀抓起来。

临死的时候,石崇问潘岳:你怎么跟我一样的下场啊?

潘岳回答说:你忘了吗?这不正如我所说的那样,白首同所归,我们两个白头发的老头子这不死到一块了吗?

原来,潘岳昔日曾赠诗石崇,其中一首中有两句诗云: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归。没想到无意中的一句诗,竟成了他和石崇共同赴死的谶语。

刘希夷写完《代悲白头翁》后,眼前一直浮现石崇和潘岳共同赴死的场面,难道一句无意的诗句真能成为预测结局的谶语吗?从此他的心里有了一块阴影,虽然他豁达的面对生死,但每当他想到自己诗中的谶语时,都会觉得死亡已经迫近了。

他想把这种感觉告诉自己的舅舅,因为舅舅见多识广,兴许能以广博的知识帮他驱散心中的阴影。

刘希夷怀着这样的希望,来到宋之问的小别墅。宋之问一看外甥今天有点神情恍惚,就觉得刘希夷一定遭遇了苦闷的事情,因此就殷勤地问道:庭芝啊,有什么事情想不开?人生不过百年,你郁郁寡欢,长久下去也不是办法!

刘希夷说:舅舅,我最近写了一首诗,你帮忙指点一下,我总觉得其中一两句不是很好,你说“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这两句是不是传说中的诗谶啊?你相信诗谶么?

宋之问把《代悲白头吟》的全篇都读完了,脸上流露出既羡慕又妒忌的神情,外甥怎么能写出这么美的诗篇呢?这种诗我一万年也写不出来。宋之问琢磨,这首诗要是自己写的那该多好啊,幸亏这首诗还没有流传出去,我还有时间做手脚。脸上隐然一片狞笑。

宋之问听到外甥害怕诗谶之说,他的歹毒龌龊的DNA因子又开始起作用,刘希夷既然害怕诗谶,那不如将此诗夺为己有,好处和名声让我得了,而谶语一旦应验则应他身上,岂不是一箭双雕的好事,既可以占有这篇佳作的著作权,还能为自己除掉一个诗情才思高于我的对手。这时候他的心里,全是如何把这首诗据为己有的想法,完全没有考虑到刘希夷是他的亲外甥。

宋之问思谋好后,就恬着脸对刘希夷说:外甥啊,庭芝啊,把这首诗的著作权让给我,好吗?这下子你就不用担心诗谶了,如果诗谶应验的话,也应到舅舅身上,跟你没关系。

刘希夷不愿意把自己的诗让给别人,因此坚辞拒绝,这首诗是我写的,有什么后果也是由我来承担,我自己写的东西,为什么要让给你?

宋之问一看刘希夷不上套,就再三再四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刘希夷就是不答应。刘希夷的唯一理由就是,自己的诗代表着自己的感情,自己的情感怎么能让别人剥夺呢?这个人是亲人也不行,因为他代表不了我。

宋之问难以说服刘希夷,暗自说道,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是夜,刘希夷被舅舅宋之问留宿。刘希夷本不想留宿的,但实在不好意思拂了舅舅的殷勤之意,于是就同意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刘希夷已入梦乡。睡梦中他就感觉到有千钧之力压在自己身上,自己的胸口窒息了,这口气怎么也喘不上来。他便欲图挣扎,可是怎么也甩不掉重负,慢慢的,慢慢的,他连一丝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

宋之问害死刘希夷的手段叫作土布袋。《水浒传》中曾描述过这种手段的厉害。武松因杀嫂被发配到孟州,在孟州牢房里,他听老囚犯说起过这种叫做“土布袋”的惩罚措施:“把你来捆了,却把一个布袋,盛一袋黄沙,将来压在你身上,也不消一个更次,便是死的,这个换作土布袋。”要是把袋子里的黄沙装得满满的,夯得实实的,那么就用不了一个更次致人于死命了,瞬间就能要人性命,宋之问的歹毒心肠由此可见。

就这样,刘希夷结束了年轻的生命,时年二十九岁。

我描写的死亡的过程是漫长的,其实不然,刘希夷的死只在瞬间就完成了。他死的时候,并不知道是自己的亲舅舅害死了自己。在他因窒息而痛苦挣扎,他的舅舅宋之问却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发出阵阵的冷笑,眼神里充满了得手后的狂喜。

舅舅害死了外甥,一个是人死于另一个诗人之手,这场由一首诗引发的血案引人深思。诗人是一个多么令人向往和憧憬的头衔啊,可是它的背后依然充斥着恶毒的阴谋,以前总觉得政治是肮脏的,不和谐的,没想到文人也是如此。

一个文人的嫉妒之心更让人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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