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意识的培育是发展市场经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能不能比较顺畅地建立起来,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体制能不能协调地和有效地运转,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不能够在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培育出我们民族的金融意识。
一、培育金融意识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金融意识是在金融市场中进行资产交换并进而取得利润的意识。从本质上来说,金融意识是与货币流相联系的经济范畴。金融活动的基本点是资本市场的运营、资本资产的供给和定价,虽然金融市场上的交易双方分为金融资产的供给者和提供者,拥有盈余资金的供给者将资金转让给需求者并同时将风险在供求双方进行分配,资金的需求者在得到资金之后将可能形成有形资产,但作为金融市场上的商品——金融资产,则是以无形资产的形态在进行运动的,而金融资产的提供者在提供了金融资产的同时,也就同时拥有了对未来收益的请求权。这种未来收益,有的是固定的,如银行的储蓄、各种具有固定利息的国债和企业债券等;有的则是不固定的,如企业发行的普通股股票等。无论是固定收益还是不固定收益,都有一个时滞期,因而投资于这些金融资产都有一个预期问题,即是说,一个金融市场上的成功的投资者必须具有较高的金融意识。
金融意识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而是一个具有完整内涵的经济范畴。在我看来,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意识,是投资意识、投机意识、利率意识和风险意识的统一体,这四个方面的有机统一和动态连锁,构成了现代市场经济中的金融意识。
投资意识。投资意识是金融意识体系中的核心意识,没有投资意识,就根本谈不上金融意识。这里所说的投资是指金融投资,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投资,更不是指实物投资。在市场经济中,投资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市场经济是千百万人的事业,发展市场经济,需要有千百万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资本社会化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前提,市场经济越发展,就越需要千百万人来进行投资;同样,大众投资越踊跃,市场经济也就会越发达。第二,直接融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而这种直接融资既不是政府融资也不是银行融资,而是通过金融市场从企业特别是社会公众来融资,没有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和投资,直接融资也就不可能发展起来。第三,投资意识的强弱反映居民的储蓄倾向、消费倾向和投资倾向的变化,决定投资结构的合理化程度和多元化程度。只有在一个正常的和合理的投资氛围中,社会的资源才能在竞争中向最有效率的部门和企业转移,进而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配置。
投机意识。投机意识是金融市场中最为重要的意识,是决定金融市场活力、提供金融资产数量、确定金融资产价格、保证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和减少交易成本的必要条件。投机是金融市场的伴生物,没有投机就没有金融市场。这是因为:第一,市场是预期的差别,有人看涨,有人看落,看涨的就要买,看落的就要抛,由此而形成买卖关系和供求关系,并进而在买卖双方或供求双方的力量对比中形成金融资产的价格。因此,从本质上来说,投资与投机不过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投资要选择时机,投机就是投资于机会。在过去的长时期中,我们把投机看作是与违法犯罪活动相联系的范畴,这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财、物的运动都由国家控制的统制经济观念,并不符合市场经济特别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第二,投机意识既是尽可能地在金融市场上运用金融资产以求得利润最大化的意识,也是在市场中规避风险的自我保护意识。金融资产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债务工具,一类是权益工具。就后者而言,其收益的不确定性和其市场价格的波动性正是投机意识得以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每一个投资者都希望使自己的投资在最短的时间内产生最大的收益,任何一个成熟的投资者都不会在巨额利润来临时坐视不动。因此,有效的投资者必定是成功的投机者,失败的投机者也不可能是成功的投资者。那种极力贬低投机而抬高投资的作法,在市场面前是毫无意义的。第三,投机活动的存在是金融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安身立命的条件。如果所有人都只进不出,只买不卖,那么市场就没有了交易,没有了流动性,而没有交易和流动性,也就没有了市场价格,金融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和再配置的功能也就丧失殆尽了。
利率意识。利率意识是一种综合意识,它体现着社会公众对经济全局的整体把握能力。投资者在进行金融资产投资时,要全面考虑宏观经济走势与微观经济变动的关系、经济增长与通货膨胀的关系以及实物投资与金融投资的关系,根据对经济形势的综合分析和整体把握,在消费、储蓄和投资之间进行比较权衡,从而进行科学的投资决策。特别是对于金融市场来说,利率意识更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第一,利率与股价呈现着一种负相关的关系,一般说来,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利率提高则股价下跌,利率降低则股价上涨,对于股票市场的投资者来说,利率变动是宏观经济变动的最灵敏的反映,没有较高的利率意识,就难以在股票市场上进行投资,即使投资,也难以取得满意的利润。第二,金融资产中有着丰富的内部结构,也为社会公众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利率的变动不但直接影响某些金融资产的价格(如储蓄),而且还会间接地影响其他金融资产的价格和收益率。第三,利率的变动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反过来,投资者对利率变动的反应从而利率弹性的形成则是中央银行进行宏观调控的必要条件。在市场经济中,金融系统是整个国民经济的神经系统,而中央银行则处于中枢神经的地位,它的任何一个变化哪怕是十分微小的变化,都会影响整个神经网络直至神经末梢,因此,中央银行在宏观经济调节中理所当然地应该处于中心地位。在我国原有的经济体制下,中央银行的功能和作用根本无法发挥,主要原因在于利率只是行政信号而不是市场信号;改革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中央银行的地位有所加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随着市场的发育,利率的弹性有所增强。实践已经表明,人民群众的利率意识的培育是发展市场经济的不可或缺的条件,只有社会公众的利率意识普遍提高了,经济运行中的利率弹性明显增强了,中央银行利用货币政策调节经济运行的努力才能在市场上和微观经济中反映出来。
风险意识。市场经济是一种风险经济,收益与风险相对应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特点。金融市场上各种金融资产的转让过程同时也是金融风险的转移过程。金融资产特别是其中的权益工具的最大特点是收益的不确定性,预期收益越高,其风险也就越大。风险机制的存在和作用,客观上要求投资者提高对经济走向的分析能力和对市场走势的洞察能力,以便对影响金融资产价格的各种因素能有一个总体的和正确的把握,进而形成较为合理的投资组合和投资结构,从而在市场的惊涛骇浪中把握方向,不致被风险所吞没。对金融市场的投资者来说,重要的不在于能增加多少盈利,而在于能及时规避风险,谁能够及时地和有效地防止和化解了大的风险,谁就能够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上述四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任何一个方面的疏失都可能导致在金融市场上运作的失败。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主要有三种赚钱方式:凭力气赚钱、凭钱赚钱和凭智慧赚钱。在知识经济时代,靠完善的金融意识和精巧的操作手段,就可以最大限度地放大资本的追逐利润的功能,并可以实现个人与社会财富的持续增长。
二、金融意识的萌发是改革的最重要成果
计划经济是物的经济,市场经济是人的经济。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民族的金融意识也得到了培育。这主要表现在:(1)投资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从1992~1998年,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人数从216.65万户发展到3813万户,在7年中增加了16.59倍;上市公司由1992年的53家增加到1998年的851家,在7 年中增加了15.06倍;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1992年的68.87亿股增加到1998年的2345亿股,流通股数从21.18亿股增加到741亿股,在7年中分别增加了33.05倍和33.99倍;股票市价总值由 1992 年的1048.13亿元增加到 1998 年的19 506亿元,在 7 年中增加了17.61倍,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也由1992年的3.93%提高到 1998年的24.46%,在7年中提高了20.53个百分点;股票市场的筹资额从 1992年的50.00亿元增加到 1998年的746 亿元,仅 1996~1998的3 年间,总筹资额就达到1890.45亿元,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和稳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股份经济是制度创新的产物,没有民族的金融意识的培育,我国的股份经济就不可能得到如此迅速的发展。(2)利率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乃至整个80年代,我国居民的利率意识是相当薄弱的,利率弹性也是相当低的。我国从1981年开始发行国库券,从1981~1990年,10年间累计发行了604.28亿元,尽管国库券的利率历来是国家的最高利率,但在当时,这有限的国库券的发行还是要靠层层的行政摊派才能完成。进入90年代以后,居民的利率意识开始有了重大变化,保值贴补率的推行以及在后来推出的国债期货交易,使利率意识在我国得到了一次最广泛的普及。由于利率的变动和保值贴补率的波动与投资者的收益息息相关,因而千千万万的人们都开始注意利率的调整和保值贴补率的变化,并根据自己的预测在市场中进行投资决策。尽管由于“3.27”事件和“3.19”事件的出现使得国债期货市场在1995年5月 18日被关闭,但两年多的国债期货交易对在我国投资者中普及利率意识却是功不可没的。利率意识的提高使人们更加注重投资时机的把握和金融资产的品种选择。1996年5月和8月两次降息后,储蓄存款的增幅持续回落,到1997年5月增速已跌落至1994年以来的最低点;而在每次降息前后国债现货市场价格的大幅上扬也是利率意识增强的突出表现。(3)投机意识和风险意识也在日益培育。90年代是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期,也是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期。经过从1992~1993年初的大牛市以后,沪深股市步入了近 40 个月的大熊市。1996 年以后,股市从熊市转为牛市,但起伏波动仍然相当剧烈。1996 年 1 月 23日,深市股价指数跌至924.33点以后,就开始稳步攀升,至当年的12月11日,股价指数已上升到4522.39点,累计涨幅达389.26%;在此之后,仅半个多月的时间,又跌至2792.71点,累计跌幅达38.25%;1997 年 5 月12 日,深市股价指数上涨至6103.62点,累计涨幅达118.56%;1999 年1月5日,又跌至2823.63点,累计跌幅达53.74%。股市波动特别是股市暴跌带给投资者的可能是财产的损失,但在这个过程中,也使投资者逐步走向成熟,使他们更注重把握投资时机和规避市场风险。1997 年5 月 12 日,当沪深股市达到最高点时,两市一天的成交额就达到384亿元,而到了1999年 1月 4日,尽管两市的股份总数比 1997年 5 月增加了近1倍,流通股数增加了1倍还多,但两市的成交额却只有24.96亿元。市场成交额的变化反映了投资者对市场发展趋势的不同判断,也是投资者从狂热走向理性和成熟的反映。
金融意识的培育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个民族的金融意识的培育也是多重因素复合作用的结果。概括地说,我国在体制转轨过程中金融意识的培育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复合因素。一是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1985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39.08元,1990年为1510.66元,1995 年为4282.95元,1997年为5160.32元。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的同时,居民的家用消费品特别是城镇居民的家庭耐用消费品却出现了相对饱和的趋势,在储蓄收益预期降低和投资收益预期提高的情况下,人们的支出就会自然地向投资倾斜。据统计,沪深两市的 3813 万投资者中,有67.41%是在近3年中加入进来的。二是资本机制的引入。金融意识与资本机制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过去的长时期中,我国对资本和资本机制采取排斥态度,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是不可能产生金融意识的。进入 90 年代以来,我们在改革中逐步确立了资本和资本机制的地位和作用,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的成立为资本的生成机制、组合机制、竞争机制和增值机制的确立和运作创造了客观的经济条件,从而使金融意识的培育从可能变成现实。三是市场关系的发展。从本质上来说,市场经济是一种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经济,一方的权利同时就是他方的义务,有什么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这种权利与义务的统一造就了企业和个人的独立的人格,从而使企业和个人有了不同程度的自由选择权和投资决策权,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的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才得以从小到大地发展起来,投资者队伍也从少到多地壮大起来;也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民族的金融意识才得以逐步地培育起来了。
三、进一步培育民族的金融意识已成为推进改革的一个重要支点
金融意识的培育不是一次性的,要使我们的民族普遍培育起能与改革的要求和时代的要求相适应的金融意识,也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事情。就我国目前的现实状况来说,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金融资产的地位和作用已经在经济运行中开始显现,但还远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金融意识已经在我国得到培育,但还远未能适应改革继续推进的要求。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资金运用效率的角度来看,我们还面临着十分繁重甚至艰巨的任务。从改革和发展的角度来看,进一步培育我们民族的金融意识已成为改革能否有实质性推进的一个重要支点。
民族的金融意识是一种主体意识。这种主体,既包括企业和个人,也包括政府。在培育民族的金融意识方面,政府实际上负有双重使命:一方面,政府作为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管理者和调节者,要为民族金融意识的培育创造必要的体制条件和社会条件,以促进全民族金融意识的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政府作为国民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也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金融意识。就政府金融意识的培育来说,当前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任务:一是,政府如何管好和用好国有资产。目前,在我国经济中,存在着大量的国有资产,仅工业企业中,1997年的国有资产总计就达57 028.33亿元,但这些资产并没有被当作资本来使用,突出表现在资产的高投入和低产出上。1996 和 1997 年,国有工业企业的资产利润率分别为0.82%和0.79%,都远低于同期的银行存贷款利率。不仅如此,在股票市场上,还沉淀着60%以上的国家股,这些国家股既不能流动,也不能变现,从本质上违背了金融资产的内在要求,不但使国家坐视利润的流失,而且还导致各级政府机构对企业的行政控制以变通的方式保存下来,使企业难以成为具有独立意志和独立利益的法人实体。因此,如何增强资本意识,实现从国有资产到国有资本的跨越,是摆在各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二是,政府要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由于体制原因和其他各种原因,特别是企业的盈利能力从而偿债能力比较低,因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存在着大量的不良贷款,其总数至少已超过 1 万亿元。这样庞大的不良贷款对我国的经济运行和金融秩序造成了严重威胁,并且使金融危机的风险时时都在威胁着我国经济。在这方面,必须保持应有的警惕并采取必要的和有效的防范措施,否则,一旦某个信用链条发生中断,就可能引起连锁反应,从而加大和加快金融危机从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化的过程。
民族的金融意识是一种立体意识。就是说,不只是城市,而且在农村;不仅是城市居民,而且广大农村居民也都要树立和强化金融意识。目前,我国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已超过5.2万亿元,而且还在不断增加。这笔庞大的储蓄不能相应地和有效地向投资转化,是我国家庭投资特别是农村居民家庭投资不发达的主要根源。而且,多年的实践已经表明,把钱存入银行后,银行并不能够保证储蓄存款的合理投放和有效投放,如果因银行资金投放不当而导致不良贷款增幅过大,以至于最后不得不采取增发货币的办法来弥补这部分不良贷款的话,那最终受损的还将是储户自己。因此,如何采取措施,促使一部分储蓄存款转向投资,也是我们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培育民族金融意识过程中值得注意的问题。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者还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则微乎甚微。即便是在城市中,居民金融资产的绝大部分还是储蓄。据国家统计局和劳动部于1996年12月至1997年1月所作的中国职工生活进步调查显示,1996 年,我国城市职工家庭平均每户拥有金融资产2.2万多元,其中,平均每户储蓄余额约为1.8 万元左右,拥有国债为960元左右,拥有储蓄性保险为400元左右,拥有股票和其他金融资产仅为 2600 元左右。1985 年,城镇居民的人均财产性收入为3.74 元,1997年已提高到124.39元;而在农村,1985年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9.91元,1997年则降为23.60元。城市居民在金融资产结构中的价值取向,城乡居民金融意识的明显差异,由此可见一斑。全方位地、立体地培育我们民族的金融意识,实在是任重而道远。
民族的金融意识是一种法律意识。金融意识既需要法律调节,更需要法律保护。目前,我国的经济立法工作还远远跟不上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这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还没有建立。财产关系是市场经济中的基本经济关系,财产规则是社会经济运行的第一规则,对于金融资产的运行和金融市场的投资者来说,没有法律对财产关系的保护,没有规则对财产关系的调整,社会的投资机制就不可能真正建立和完善起来,社会资源就不可能得到最充分的利用,资源配置也就不可能产生应有的效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私有财产在法律上予以保护,既是保护居民投资意识的一个必要条件,也是促进民族金融意识进一步培育的一个重要保障,应该引起社会各个层面的广泛注意。二是,现有的一些法律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法律的稳定性和超前性是市场经济得以正常运行和有效运行的前提,也是居民金融意识不断得到培育的保障。目前我国的经济立法在这方面还存在着比较大的缺陷,不但许多应该制定的法律和法规还没有制定,而且已经出台的一些法律和法规还带有深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不能反映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这是我国经济运行缺乏必要的秩序的原因之一。因此,我们在建立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和秩序的过程中,不但要解决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的问题,还要着力解决法不好依的问题。只有切实解决了这些问题,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才能真正走上正轨,人民群众的金融意识也才能真正培育起来。
民族的金融意识是一种市场意识。金融意识是一种与资本和市场相联系的经济范畴,只有市场关系广泛发展并渗透到社会经济运行的各个方面和各个层面了,这种金融意识才能真正成为整个民族的意识。在这方面,最为重要的是要继续推进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地挤缩行政功能,放大市场功能,并且尽可能地避免用计划经济手段来搞市场经济,使改革与发展付出不必要的代价。可以预见,人民群众金融意识的培育将极大地促进市场关系的发展,而市场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又会反过来促进金融意识的培育,从整体上提高我们民族的素质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促进我们的国民经济健康而又有序地运行。
(本文发表在《党政干部论坛》1999年第3期上,
《中国证券报》1999年3月13 日全文转载,
《新华文摘》1999年第7期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