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为自行。《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 ——《孟子·离娄下》
“译文” 只有好心,不足以治理政治,只有好办法,不能够自己实行起来。《诗经》说:“不要偏离啊,不要遗忘,一切都遵循原来的规章。”
“说古论今”
秩序和纪律是企业的生命。孟子指出,有好心有好办法还不行,只有得到制度的保障,好心、好办法才能行之有效。 春秋时期,楚国举兵讨伐吴国,但是以失败告终。吴国收回了国土,不想继续与楚国交恶,于是吴王派自己的亲弟弟蹶由到楚国表明修好的意愿。楚王吃了败仗,正憋着一肚子火气,不知道如何发泄,看到吴王的弟弟更觉得颜面无存,他甚至认为这是吴王对自己的羞辱。于是下令囚禁了蹶由,准备处以死刑。 行刑的时候,楚王问蹶由:“你来的时候难道没有占卜一卦吗?”蹶由坦然地说:“当然占卜了。而且我知道,如果大王让我平安回国,两国修好,吴王一定停止战争;如果大王杀了我,吴国一定会乘取胜的士气攻打楚国。” 楚王听了,冒了一身冷汗,这才意识到自己此前的做法不妥。于是他下令放开蹶由,并且微笑着说自己是在考验对方的诚意。不久,两国重新修好,保持了长久的和平。 “两国交兵,不斩来使”,这是国际交往的一般原则。领导人只有遵循它,才能维护自己的信誉;反之,像楚王开始那样迁怒蹶由,是一种拙劣的做法,会引起更大的麻烦。 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坚持在制度之内从事管理工作,而不搀杂个人情感与好恶就显得异常重要了。《孟子·离娄下》指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为自行。《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意思是说,只有好心,不足以治理政治,只有好办法,不能够自己实行起来。《诗经》说:“不要偏离啊,不要遗忘,一切都遵循原来的规章。” 具体到管理工作中就是秉公办事,持有自然、客观的态度,不与某些人亲密,与另一些人疏远。比如,在领导工作中不干涉下属私人问题,在办公室不谈论私事,为下属的薪水保密等——只有在制度之内做事,才能建立个人领导威信,提升与下属的人际关系质量。
“用人之道”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无章无法,不可取信他人。有章有法,才能处变不惊。严于律己,方可律人。组织不论大小,都必须建立起纪律约求。而且制度定下以后一定要做到,制度定下来不执行不如不制定。 日本伊藤洋货行认为,企业的发展要有严明的纪律,其公司岸信一雄尽管是个经营奇才,但他居功自傲,不守纪律,屡教不改,领导者最终还是下决心将其解雇,以一儆百,维护企业的秩序和纪律。 岸信一雄是由“东食公司”跳槽到伊藤洋货行的。在公司里,一雄的表现相当好,贡献很大,十年间将业绩提高数十倍,使得伊藤洋货行的食品部门呈现一片蓬勃的景象。 从一开始,伊藤和一雄在工作态度和对经营销售方面的观念即呈现极大的不同,随着岁月增加裂痕愈来愈深。一雄是属于新潮型,非常重视对外开拓,善于交际,对部下也放任自流,这和伊藤的管理方式迥然不同。 伊藤是走传统保守的路线,一切以顾客为先,不太与批发商、零售商们交际、应酬,对员工的要求十分严格,要他们彻底发挥他们的能力,以严密的组织作为经营的基础。伊藤当然无法接受一雄的豪迈粗犷的作法,伊藤因此要求一雄改善工作态度,按照伊藤洋货行经营方式去做。 但是一雄根本不加以理会,依然按照自己的方法去做,而且业绩依然达到水准以上,甚至有飞跃性的进展。这样充满自信的一雄,就更不肯修正自己的作法了。他说:“一切都这么好,说明这路线没错,为什么要改?”
为此,双方意见的分歧愈来愈严重:终于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伊藤只好下定决心将一雄解雇。 伊藤洋货行的董事长伊藤雅俊突然解雇了战功赫赫的岸信一雄,在日本商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就连舆论界也以轻蔑尖刻的口气批评伊藤。 在舆论的猛烈攻击下,伊藤雅俊却理直气壮地反驳道:“秩序和纪律是我的企业的生命,不守纪律的人一定要处以重罚。即使会因此削弱战斗力,我们也在所不惜。” 这件事情不单是人情的问题,也不尽如舆论所说的,而是关系着整个企业的存亡问题。对于最重视纪律、秩序的伊藤而言,食品部门的业绩固然持续上升,但是他却无法容许“治外权”如此持续下去,因为,这样会毁掉过去辛苦建立的企业体制和经营基础的。 从这一角度来看待这一事情,伊藤的做法是正确的,严明的纪律的确是不容忽视的。企业秩序和纪律存在的意义,不在于约束,而在于凝聚。 对于企业领导者来说,将企业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的个人倾向规范引导,能量集中,小流束之成大川,因而能铸就较强的战斗力。为人处事,规矩自立,如此,便可处乱而不惊,应变自如。 事实证明,世界上所有值得尊敬的公司,总有一些值得尊敬的游戏规则,这些游戏规则被称为“天条”。天条对一个公司来说,意味着公司的底线。在解决了为谁做和怎么去做的问题后,需要解决的是哪些不能做,哪些能做的问题。天条的制定可以帮助队伍形成应有的规范,使队伍形成良好的纪律约束。一家企业必须制定出自己的天条,它是企业不可触及的铁律,是企业的生命,不能跨越的禁区。
儒家认识到社会分工的合理性,提出了因人而异的用人方法,也提出了各司其职、勿有践越的用人本位思想。 比如,荀子在《儒傚》中具体提出了领导工作的不同类型,主张“才德”应与“职务”相称的用人原则:“故明王谲德而序位,所以为不乱也;忠臣诚能然后敢受职,所以为不穷(不陷于窘境)也。” 在用人上做到“适才适用”、“适人适职”,既能发挥人才的最大价值,也能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