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评卢怀慎为相(臣光曰95)
姚崇的绰号是“救时宰相”。与姚崇同时为相的卢怀慎,遇事则推给姚崇,《旧唐书》目之为“伴食宰相”。这两个褡裆有点意思。
开元元年(713)十月,唐玄宗不顾张说的反对,直接将姚崇从同州刺史提拔为宰相。开元三年(715)正月,姚崇因为儿子死了,告假十几天,朝中政务堆积如山,卢怀慎束手无策。姚崇一回来上班,三下二下,万事妥贴,案无余牍,心里颇为得意,自比管仲、晏婴。紫微舍人齐浣也敢讲话,说姚崇你比不上他们,顶多是“救时宰相”。姚崇投笔说道,做救时之相,也是不易。
姚崇颇自负,但确有实际的才干。而卢怀慎在姚崇请假期间,去找唐玄宗诉苦,表示不能胜任宰相之职。唐玄宗安慰他:这不干你的事,我本来把政事全部委托给姚崇来处理,“以卿坐镇雅俗耳”。意思说,以你卢怀慎的高风亮节,端居宰相之位,即使不做事,亦可以引领士林风气。
唐玄宗的这个识见是很高明的。《通鉴》载:“怀慎清谨俭素,不营资产,虽贵为卿相,所得俸赐,随散亲旧,妻子不免饥寒,所居不蔽风雨。”做宰相做到这个地步,古今没有几人。
按常理说,用人的原则是,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特别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除了洁身自好,还得有干练的本事,否则那还得了。可是司马光却对“无能”的卢怀慎大加赞赏,这似乎有违用人原则。那么且听他的分析(臣光曰95)。
司马光的政治思想里面,倡导士人的谦让之德,是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吴太伯连王位都让出来了,要都能如是,官场焉有互砍,政治焉能不好。他举例说,齐国之鲍叔牙推崇管仲,郑国之子皮谦让子产,结果是齐国称霸,郑国大治,“孔子美之”。汉之曹参自知不及萧何,萧规他一成不变地随,于是“汉业以成”。
然后司马光从反面论证的不谦让的表现。他列举官场中可称得上“国家罪人”的两种人。
第一种人即所谓的和事佬。眼见上司胡来(不肖),却爱身保禄而从之,不顾国家之安危,随波逐流。司马光的观点很明确,此一种看似也谦让,也容人。但决不是谦让,也不是容人。却是明哲保身,只想着好官自己做,自己吃好喝好,其他一切不管,堪称国家罪人。
第二种人即所谓的红眼病。眼见上司贤能有本事,便想尽办法来搞鬼,把好事变坏,坏事更坏。用欺诈蛊惑的手段来扰乱他的布署,独断固执来削弱他的权力,百般说辞来诋毁他的功绩,而又绞尽心机为自己博取清名。
此一种人最为可恶,自己没本事,也见不得别人出成绩。于是一肚子坏水全用在搞别人上,打压、排挤、挖墙角、写匿名信、造谣,不一而足,只要能用得上,无所不用其极。
因为闲着,所以最适合沆瀣一气,因而拉帮结派,明争暗斗,一派丛林法则的生动景象。此一类人虽古已有之,于今为烈。真是无可奈花落去,一本《官场现形记》断断难以曲尽其全。
因此,司马光对《旧唐书》的说法表示不满。卢怀慎大肚能容,与姚崇同心戮力,开了唐明皇太平之政,有什么错,《旧唐书》要这样说他是吃闲饭的?看来司马光是对的,因为他自己似也是吃闲饭的,而后才有《资治通鉴》。司马光肯定卢怀慎的自知之明与容人之量。
不容人的李林甫,在玄宗手下为相十九年,唐朝是什么局面也就不用多说了。李林甫的专长在于打压别人,只要才望功业比他高、对自己构成威胁的,一律加以排挤。李林甫见人嘴巴比蜜还甜,背地里却是老想着如何设计别人,时人称他“口有蜜,腹有剑”。口蜜腹剑一词即出于此。比如兵部侍郎卢绚,为人温文而雅,风度潇洒,深得玄宗喜爱。李林甫前后脚就把他撵出京去,外放华州做刺史。不久又诬称卢绚身体不好,不能正常处理公务,换个闲差给他。
而他死后也不免被人算计。杨国忠与安禄山诬他谋反,李林甫的女婿出面作证。唐玄宗信以为真,下令削除李林甫原有官职爵位,子孙做官者一律除名,流放外地。又掘出他的棺木,取走含在嘴中的宝珠,扒去金紫衣服,以平民之礼简单再葬。
能容人与不能容人,其对政治的影响如此,其给自身带来的荣辱如此。
那么能容人之人是什么样子的人呢?司马光借《尚书·秦誓》里的一段话,开出这样的条件:其人看上去似乎什么本事也没有,但心地宽广,能够容别人之长处,且是真心喜欢人家。委这样的人以重任,必定能够安邦定国。
司马光说,卢怀慎就是这样的人。
附:臣光曰95:昔鲍叔之于管仲,子皮之于子产,皆位居其上,能知其贤而下之,授以国政,孔子美之。曹参自谓不及萧何,一遵其法,无所变更,汉业以成。夫不肖用事,为其僚者,爱身保禄而从之,不顾国家之安危,是诚罪人也。贤智用事,为其僚者,愚惑以乱其治,专固以分其权,媢嫉以毁其功,复戾以窃其名,是亦罪人也。崇,唐之贤相,怀慎与之同心戮力,以济明皇太平之政,夫何罪哉。《秦誓》曰:“如有一介臣,断断猗,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如自其口出,是能容之,以保我子孙黎民,亦职有利哉。”怀慎之谓矣。(《通鉴》卷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