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论正统和非正统(臣光曰53)
《通鉴》全书294卷,具体分卷情况如下:
周纪(前403-前256)5卷 秦纪(前255-前207)3卷汉纪(前206-219)60卷 魏纪(220-264)10卷晋纪(265-419)40卷 宋纪(420-478)16卷齐纪(479-501)10卷 梁纪(502-556)22卷陈纪(557-588)10卷 隋纪(589-617)8卷唐纪(618-906)81卷 后梁纪(907-922)6卷后唐纪(923-935)8卷 后晋纪(936-946)6卷后汉纪(947-950)4卷 后周纪(951-959)5卷其中三国不见蜀、吴纪年,南北朝不见北魏、北齐、北周纪年,五代不见十国纪年。特别是三国以魏纪年,就引起相当的质疑。晋人陈寿撰《三国志》,以魏为正统。东晋人习凿齿作《汉晋春秋》以蜀为正统。南宋朱熹则直接动手编《通鉴纲目》,以蜀接汉之后。
关于这个问题,司马光在《通鉴》卷69,刘备于魏文帝黄初二年(221),即位称帝处,写了一则900多字的“臣光曰”来表明自己的观点。
什么是正统?梁启超如是说:“统的意义是:上天建立,人民尊崇;正的意义是:只有一家是真,其他的都是伪”。他又在《论正统》一文中说:“中国史学家最大的错误,没有比强调正统这件事,更为严重”。而司马光于近千年前,在编撰《资治通鉴》时,即提出无所谓正统不正统,只看帝王们功业做得如何,为人民服务做得如何,这就够了,其他都不值一提。这个观点着实前卫,吾辈后人亦要敬服他的勇气。要知道中国古自以中央之国自居,是炎黄之嫡系,边鄙之人则斥为北夷南蛮了。
司马光对汉儒提倡的正闰说大不以为然。所谓正统不正统,历史上也不能自圆其说,“自古及今,未有能通其义,确然使人不可移夺者也。”
他提出三点来反驳正统说。如果以上下交替的政权为正统,那么南朝之陈继承谁的?拓跋氏的北魏又继承谁的?如果以居于中原华夏这块地盘为正统,那匈奴刘渊之前赵、羯族石勒之后赵、鲜卑慕容皝之前燕、氐族苻健之前秦、羌族姚苌之后秦、匈奴赫连勃勃之夏,这些政权统治的区域,都是五帝和三王的旧地,那应当是正统了?如果以有道德的政权为正统,则蕞尔小国也会有贤明的君主,夏、商、周三代,难道就没有淫邪的君王吗?
仅此三点,就将正统说批得体无完肤。
司马光认为,纷争之列国,本无从属关系,理当平等看待。他对王国与诸侯国作了如下区分:凡尝混壹九州,政出天子的,虽然子孙后代出了笨蛋,不能善守祖业,致使国家动荡。但出来纷争的那些人,也都是王朝旧臣,也都有臣事天子的名份,“故全用天子之制以临之”,比如周、秦、汉、晋、隋、唐。但凡天下无主,群雄并逐,势均力敌的,彼此之间也不存在谁服从谁的问题,即以列国之制处之。大家平起平坐,共为地主,这样才公平。“岂得独尊奖一国,谓之正统,而其余皆为僭伪哉?”
而北宋当时的情形是,北有辽,西北有西夏。这无疑是承认辽与西夏的国际地位,与我大宋平起平坐,大宋亦不以中央之国自居。司马光全然不顾华夷之辨,也不关照皇帝老子的虚荣心,全以实力论英雄,他的识见就是置之当下也要称开明。尽管欧阳修曾作《正统论》,刘恕也对司马光的正闰观提出质疑,但也没见宋神宗就龙颜震怒,要唯我独尊。看来神宗对形势是有一个理性的判定的,并不需要那不实在的“狂妄”。
既然列国地位平等,那司马光为何以魏纪年而不是东吴或者蜀汉呢?司马光对此也作了解释说。天下分裂的时候,不能没有年月来记载事情发生的先后。因此,才不得不以北魏、宋、齐、梁、陈、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的年号来编年,纪述诸国之事,并不是要尊此抑彼,有正统非正统的区别。
按理说,三国以蜀汉纪年也未尝不可。但这样会产生一个技术性难题,也就是说,历史纪年将会出现空挡。如果说延康元年(220),曹丕废汉献帝称帝,而刘备称帝在章武元年(221),以蜀纪年,尚可称公元220年为延康元年。那蜀亡于公元263年,西晋代魏在公元265年,公元264年就无年号纪年了。而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与十六国,五代时期又有十国,情况更为复杂。因此张须认为,“分立之局,假一方之年号以纪岁时,亦无非为叙事之方便起见”(《通鉴学》)。
清人王谷塍说:“宋艺祖以受禅开基,《通鉴》自不得以魏为篡;高宗以宗枝再造,《纲目》自不得以蜀为伪”(《冷庐杂识》卷八)。朱熹以蜀汉为正宗,或许有关照南宋老脸的意思。但我以为,司马光以魏纪年,却是为了编年时间前后衔接之需要,并不如王谷塍讲的那个意思。
再者,刘备自称是中山靖王刘胜之后,这事就如刘裕自称是汉楚元王刘交的后裔,南唐烈祖李昇(徐知诰)自称是唐吴王李恪之后,都是无可查考的事。并不如光武帝之继西汉、晋元帝之继西晋那么明确,因此,司马光不以刘备绍续汉氏之遗统。
王夫之批刘备更有意思了。他说,刘备根本不能算“汉帝之子孙”,如果他有心延续汉业,就应当与曹魏不共戴天。可是刘备称帝后,“无一矢之加于曹氏”,却是和孙权斗得半死。因此,王夫之认为,刘备之志,“乘时以自王而矣”,不过是打着阔祖宗的招牌,为自己捞政治资本。
司马光于此论中亦提出,他编著《通鉴》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即“不诬事实,近于至公”。他说:
“臣今所述,止欲叙国家之兴衰,著生民之休戚,使观者自择其善恶得失,以为劝戒,非若《春秋》立褒贬之法,拨乱世反诸正也。正闰之际,非所敢知,但据其功业之实而言之。”
也就是说,司马光编《通鉴》,旨在使读者能够从前尘往事中吸纳经验教训,至于其他,也就无关紧要了。
附:臣光曰53:天生烝民,其势不能自治,必相与戴君以治之。苟能禁暴除害以保全其生;赏善罚恶使不至于乱,斯可谓之君矣。是以三代之前,海内诸侯,何啻万国,有民人、社稷者,通谓之君。合万国而君之,立法度,班号令,而天下莫敢违者,乃谓之王。王德既衰,强大之国能帅诸侯以尊天子者,则谓之霸。故自古天下无道,诸侯力争,或旷世无王者,固亦多矣。秦焚书坑儒,汉兴,学者始推五德生胜,以秦为闰位,在木火之间,霸而不王,于是正闰之论兴矣。及汉室颠覆,三国鼎跱。晋氏失驭,五胡云扰。宋、魏以降,南、北分治,各有国史,互相排黜,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朱氏代唐,四方幅裂,朱邪入汴,比之穷、新(后羿篡夏,新室篡汉——笔者),运历年纪,皆弃而不数,此皆私己之偏辞,非大公之通论也。臣愚诚不足以识前代之正闰,窃以为苟不能使九州合为一统,皆有天子之名而无其实者也。虽华夏仁暴,大小强弱,或时不同,要皆与古之列国无异,岂得独尊奖一国谓之正统,而其余皆为僭伪哉。若以自上相授受者为正邪,则陈氏何所受,拓跋氏何所受。若以居中夏者为正邪,则刘、石、慕容、苻、姚、赫连所得之土,皆五帝、三王之旧都也。若以有道德者为正邪,则蕞尔之国,必有令主,三代之季,岂无僻王。是以正闰之论,自古及今,未有能通其义,确然使人不可移夺者也。臣今所述,止欲叙国家之兴衰,著生民之休戚,使观者自择其善恶得失,以为劝戒,非若春秋立褒贬之法,拨乱世反诸正也。正闰之际,非所敢知,但据其功业之实而言之。周、秦、汉、晋、隋、唐,皆尝混壹九州,传祚于后,子孙虽微弱播迁,犹承祖宗之业,有绍复之望,四方与之争衡者,皆其故臣也,故全用天子之制以临之。其余地丑德齐,莫能相壹,名号不异,本非君臣者,皆以列国之制处之,彼此均敌,无所抑扬,庶几不诬事实,近于至公。然天下离析之际,不可无岁、时、月、日以识事之先后。据汉传于魏而晋受之,晋传于宋以至于陈而隋取之,唐传于梁以至于周而大宋承之,故不得不取魏、宋、齐、梁、陈、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年号,以纪诸国之事,非尊此而卑彼,有正闰之辨也。昭烈之于汉,虽云中山靖王之后,而族属疏远,不能纪其世数名位,亦犹宋高祖称楚元王后,南唐烈祖称吴王恪后,是非难辨,故不敢以光武及晋元帝为比,使得绍汉氏之遗统也。(《通鉴》卷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