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评汉宣帝骂儿子(臣光曰33)
汉宣帝或惩于祖父刘据之鉴诫,行的是法治。而他的儿子、太子刘奭和当年的刘据有点同毛病,仁弱好儒,对宣帝的多用文法吏,以刑绳下,大不以为然。曾劝父亲说:“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起来,骂儿子“乱我家者太子也”。他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柰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宣帝这段话在历史上相当出名,后之读史者,即是籍此而知晓大汉的统御之术。
王霸之争,是个大问题,头很大,全是儒家自己倒腾出来的结果。最早有王霸观点的,当是孟子吧。
《孟子?公孙丑上第三章》说:“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就是说,霸道是打着“仁”的旗号,其实是靠武力来抢夺地盘,谁拳头硬,谁就吃香的喝辣的,但百姓面服心不服。而王道有如商汤以七十地,周文王以百里地,却最终拥有天下,全是靠修德修来的人心归顺,境界最高。
而《荀子·王霸》篇说:“故用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荀子是从技术性的角度来区别王霸。有国者讲大义,则王天下;有信用,则独霸一方。而玩弄权谋,鲜有不覆亡的道理。他认为,处地偏僻的齐、越,能够称霸春秋时,便是讲信的缘故。
这就有二种观点了。
宣帝则提出了第三种观点。就我个人认为,宣帝以帝王的视角来理解王霸,最具实践经验。孟子的观点,是透过历史来总结历史,三代行仁义所以地盘大,春秋五霸用武力,所以只能称雄一方(“大国”不是天下)。孟子没有看到秦国的以武力统一中国,这一点上,他是有局限的。荀子显然对孟子的观点有所不安,因而提出“义”“信”的区别。而宣帝的结论是:行周政,用礼来规范人心,进而无条件顺服天子,这是王道;用法家的手段来统御治下,则是霸道了。王霸道杂用,这是汉家的经验。垂之后世,亦是如此。
这里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霸道不仅仅如齐桓公,称霸一方、围点地盘做寨主即可。宣帝所说的霸,更接近治国的理念,而不单是手段。由此可见,诸子百家之儒、道、法三家,对中国未来局势的巨大影响。秦朝是地道的霸道,纯用法,伤于严刻。汉初百战之后,民生凋弊,所以崇尚道家的无事,自然恢复民力。至宣帝时,继武帝穷兵黩武之后,也是行无为的方针。但秦以后,对法家的倚重则成了王朝的共识。虽然有武帝的尊儒,但起码在宣帝看来,儒还是不大顶事的。
因此,司马光在“臣光曰”第33篇中,对宣帝的观点提出批评,可以看作是第四种王霸观。
司马光认为,王道霸道本质上并无什么区别。天子大权在握,诸事一人说了算,便是王道。而当大权旁落,天子说话不作数,只得由势力强大的诸侯国来支撑门面(同讨不庭,以尊王室),则是霸道。司马光反对将王霸的思想割裂开来:“无论行王道还是霸道,都以仁义为根本,无非就是任用贤能,赏善罚恶,禁暴诛乱。此二者只不过在名位上有高下之分,德泽上有深浅之别,功业上有大小之差,政令上有广狭之异罢了,并非象黑白、甘苦那样截然相反。”
也就是说,区分王霸,是看它对百姓益处之大小。王道功德大,所以地盘也大。霸道功德小,所以地盘也小。这似乎更接近孟子,但两者有微妙的区别。孟子说霸是“以力假仁”,司马光则认为,霸也祖仁义。
司马光再次批了西汉。第一次批刘邦,用叔孙通这等小儒,不去找寻大儒来用;二批汉武帝不行三代之治,只懂得打战;三批汉宣帝,说王道不可行这话是错的。汉朝之所以不能恢复夏、商、周三代那样的盛世,是因为君王没有身体力行去做,并不是古代圣王之道不能再行于后世。司马光说,俗儒“诚不足与为治”。但儒有大儒、小儒之分,你汉宣帝为什么不用象后稷、契、皋陶、伯益、伊尹、周公、孔子这样的大儒,你汉宣帝要用这样的大儒,汉世的功业那还得了?司马光指责汉宣帝,骂儿子太过懦弱,不识治体,那是可以的——父亲管教儿子,谁管得着。但不该说王道不可用,儒者不可用,这话也太重了。
所以说,经典只有一本,但读者千千万。经历不同,识见不同,各个的见解自然不一样。司马光是见过秦朝的疆域的,这一点就比孟子见得多。而司马光的王霸无区别说,我以为也是祖述有自。荀子是大儒,他的学生韩非与李斯却是地道的法家,儒法似又交揉在一起了。但宣帝的话也对,法是行权与御下的需要,教化却非儒莫属。打骂都不起作用,自然得惩诫,“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近世的南怀瑾认为,帝王用人以为己师,则可行王道;用人为友,则是霸道;用人以奴才看待,则是亡国之道。这是他的一个理解。我只是有一点疑惑,张良自己说,刘邦是拿他当师父看待的,而汉朝终究不是王道。
附:臣光曰33:王霸无异道。昔三代之隆,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则谓之王。天子微弱不能治诸侯,诸侯有能率其与国,同讨不庭,以尊王室者,则谓之霸。其所以行之也,皆本仁祖义,任贤使能,赏善罚恶,禁暴诛乱。顾名位有尊卑,德泽有深浅,功业有巨细,政令有广狭耳。非若白黑、甘苦之相反也。汉之所以不能复三代之治者,由人主之不为,非先王之道不可复行于后世也。夫儒有君子,有小人。彼俗儒者,诚不足与为治也,独不可求真儒而用之乎。稷、契、皋陶、伯益、伊尹、周公、孔子,皆大儒也,使汉得而用之,功烈岂若是而止邪。孝宣谓太子懦而不立,暗于治体,必乱我家,则可矣。乃曰王道不可行,儒者不可用,岂不过哉。非所以训示子孙,垂法将来者也。(《通鉴》卷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