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保持笑容,精神饱满,不得有愁眉苦脸、状若无辜之表情。
第二条:招呼朋友,一视同仁,不得有呼朋引伴,流连忘返之行为。
第三条:收取礼金,一丝不苟,不得有“人到就好”,放水打折之行为。
第四条:婚礼席上,遇见美女,不得有指点评论,心向往焉之行为。
第五条:找人挡酒,决不勉强,不得有豪饮狂喝,罔顾春宵之行为。
第六条:好友邀约,一律敬谢,不得有转移阵地,续摊再战之行为。
第七条:被人设计,装憨敷衍,不得有全心投入,乐在其中之行为。
第八条:婚宴当中,各桌敬酒,不得有当场尿急,宽衣解带之行为。
第九条:宴毕送客,男宾索吻,不得有纵容新娘,逃避推脱之行为。
第十条:新夜燕尔,浅尝即止,不得有频频求欢,连夜征战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