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在《礼记》中把婚事活动的仪礼概括为六项,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也许是河南受传统民族文化影响较深之故吧,婚事活动中,不但“六礼”俱全,且有创造性的丰富和发展。据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记载,中原地区婚事活动中的繁礼缛节,竟达三十余项。“哧犁铧”、“撒轿头”、“揭蒙头布”、“搭迎衣裙”、“抛绣鞋”、“听房”……诸等趣事,时至今日仍盛行民间。
河南有一首歌谣《哧犁铧》唱道:“正在厨房吸袋烟/忽听花轿到门前/吸半口,剩半口/钳住犁铧往外走”,“左转三,右转三”,“倒进老陈醋来驱邪”,另一首《打醋坛歌》唱道:“花轿到门前/请俺打醋坛/挑犁铧的前头走/打麻秆火的随后边”,这都是说的娶亲时新郎家挑犁铧迎轿的仪式礼节。按中原人的规矩,新娘被用花轿抬到家门口停住,是不能马上走出花轿的,新郎家要有一人一手提烧热的犁铧,另一手往上浇醋,饶着花轿转圈,且嘴中念念有词。然后,再行“撒轿”礼,用五谷杂粮、核桃、枣、栗子、草节、麦麸向花轿抛撒,并唱道:“杆草节/麦麸皮/栗子枣核桃仁/俺给新人撒轿门。”“杆草节,核桃仁/迎的新人下轿门。”为什么要行此礼呢?《东京梦华录》中说是因为青牛、青羊、乌鸦“三煞”在门,新娘不得入,“妇将至门,但以谷豆与草禳之,则三煞自避”。哪来的三煞?为什么此法能令其“自避”呢?河南民众对它的解释是奇特和有趣的。据说这些都和周公戏桃花女有关。相传王母娘娘身边原有一对金童、玉女,是两个情种,因他们公然在蟠桃园谈情说爱,惹怒了王母娘娘,把他们贬下天界,打入凡间,金童投胎转世为周公旦,善阴阳八卦,领兵布阵;玉女投胎转世为桃花女,在乾元山桃花洞修行。但到了凡间以后,周公旦仍然不罢休。周公算得桃花女是玉女转世,于是又去找她,要娶她为妻。桃花女不从,且决意和山下村中一后生成亲。周公非常恼怒,于是在桃花女成亲那天,把青牛、青羊、乌鸡派到新郎家,把住门,不让桃花女进去。桃花女早有预料,差人在成婚那天花轿落地时,燃放鞭炮,一人用醋哧烧热的犁铧,再用五谷杂粮、草节等撒轿,用红麻绳捆两个秫秸把子竖在新房门两旁。“三煞”被熏得躲到一边,见有草料又只顾贪吃了,桃花女安然下了轿,待“三煞”发现转身要追进门去时,见门两旁竖着两根黄金柱,怕把自己拴住难以脱身,于是只好作罢,怏怏回去了。
新娘下轿以红布蒙头,进入洞房再由新郎揭开,露出真面目。河南有一首《揭蒙脸布》的歌谣道:“蒙头布,疙瘩瘩/蒙三天抱个小娃娃/蒙脸布,搁得高/一个闺女两个小。”这已完全演变成喜庆的祝辞了。究其来源,有的说是因袭伏羲女娲兄妹结婚,女娲以草结扇掩面遮羞而来,有的说是和《康王封娘娘》有关:北宋时,金兵攻下汴京,康王只身南逃,在金兵追杀的危急时刻,一村姑把他扣在竹箩里,从而得救。康王送姑娘一红手帕作为信物,发誓登基后封她为娘娘,以报救命之恩。事后,姑娘笑着告诉了村中姐妹们,待康王登基以践前言时,众村姑皆以手中红手帕相舞,以迎康王,康王会意,允姑娘出嫁时均可宫中娘娘打扮:头戴凤冠,身着宫裙花衣,外罩红色女蟒袍、霞披,腰系玉带,头蒙红巾,自此成俗。
婚事活动,人们都求喜庆热闹,因而有“闹新房”等婚事习俗,甚至俗约:三天不分大小,老公公可以摸摸新娘脚。闹到高兴头上,还要把新娘的花衣、罗裙、绣鞋脱下。河南一首民歌唱道:“新媳妇的裙/抡三抡/不出十年一大群。”另一首《搭迎衣裙》唱道:“迎衣裙,挂门鼻/爷抱孙,叔抱侄/老奶奶抱的重孙子。”因为人们都明了此俗,所以即便夏天结婚,新娘也绝不只穿一件上衣,以备行此礼时脱下,不然会一时手足无措,显得非常尴尬。当然绣鞋只能穿一双了,不过鞋子即便脱去也无妨,还有袜子裹脚。河南一首《脱绣鞋歌》唱道:“新娘的绣鞋小姑脱/隔墙擦,儿女多/门里走不下/墙上扒成豁/床上睡不下/地下打成窝”。
婚事吉庆活动不但白天“闹”,晚上还“闹”,以至夜深人静新郎新娘睡下后,还有人不停歇,去“听房”。这也是河南人人皆知的婚俗常识。新郎新娘初次男女同床,本就不自然,切切私语难以公诸于众,一推一就不能容人目睹,“听房”习俗使他们心里清楚窗外有耳有眼,因而越发羞怯。但新婚之初,人们还喜行此俗,如无人“听房”,反觉得“冷清”,甚至不吉利。于是又演化出“扫帚听房”:传说姜子牙的老婆马氏,是扫帚星转世,她酷爱听房,久而久之,人们习惯了新婚之夜有人在窗外听房,反而担心没人去听,曰:“人不听,鬼听”。于是,马氏死后,人们便把扫帚竖在窗下,着人衣,戴人帽,就算扫帚星马氏听房了。
看来婚俗和一切风俗一样,它只不过是人们“从众意识”认同心理上的表现而已,并没有地球围绕太阳转那样的道理,因而新的良俗可以逐渐形成、创建,旧的陋俗可以破除。杜甫“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贺麟赞赏曾涤生的“风俗之厚薄自乎一二人之心所向”的学说道理也就在这里。一人之举,他人认可,众皆效仿,养成一种“空气”,由“空气”进而蔚成“风气”,“风气之积久而附着于典章制度,浸润人心自觉者是为‘风俗’……”看来,风俗形成的最初阶段还颇有些人为的因素存在并起着相当大的作用,只不过并不一定有明确的目的性而已。所以,每当人们欲究某种风俗之所以然时,或只能牵强附会,或并不一定有所得而知之。
当然,也有特殊的。河南有些地方的夜间娶亲当属此种。
按说,嫁女娶妇,是天经地义的,是喜庆事,就该堂而皇之地大张旗鼓地进行。然而,在河南有些地方如南阳、卫辉等地却不然,娶亲不贴喜联,不请客,不用花轿,不请乐队,不放鞭炮,而是在夜间悄悄地把姑娘接到新郎家。这些地方为什么对人生一世的如此大事这般轻视呢?不,不是轻视,是另有因由。
据说,卫辉当初有个潞王,南阳明朝有个朱元璋第二十三子朱柽在当地做“唐王”,他们都凭借手中的封建权力行“初夜权”,谁家姑娘出嫁,必须先送进他们府里,由他们对姑娘施淫三天,才能到新郎家成亲。人们对此恨之入骨,为避劫难,于是在夜间偷偷地把姑娘接到新郎家成亲,岁月荏苒,遂相沿成俗。
婚俗以至其他习俗,都是时间在人们认同心理上的历史积淀。它像古遗址的堆积层,一经堆积起来,就有反过来从它去认识历史的价值。
不过,每当细心审视我们的婚姻习俗时,除了沉浸在乡土的温馨中之外,我们还感到深深的忧虑:我们看到“早结婚早得子”,“多子多福”的陋俗在像虫蚁一样支使人们繁衍后代,铸造一环环锁链,锁住自己的手脚,最后又套住自己的脖颈,锁住自己的咽喉,从而,走入过度繁衍反而危及自身生存的怪圈。我们还看到娃娃亲、换婚、转婚、近亲婚,以及合八字、算属相等陋俗,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却居然像在封建帝王时代一样,扼杀着一个一个年轻情人的生命;尤其当我们看到我们的人民只有走进这习俗的怪圈,沐浴在愚俗的津泽时,脸上的皱纹才舒展开,才有笑声时,我们的心简值要滴血,使我们认识到,习俗不都是文明的催化剂、科学的助产士,有的陋俗在科学、文明面前会成为愚昧的化身。
我们认识到了婚俗和一切习俗的形成中,可以融进人为的有意识的因素,那么,人们就应该多一些创立、培育积极向上的新风俗,而不应只是被动地让习俗去风蚀历史的岩石。风俗不应只是为了说明过去、解释自己,还应更多地去创造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