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巧用设问的辩论口才
【言论纵横】
设问诡辩术,是指论辩双方为了达到各自的目的,常常通过发问,探测对方的真意,隐蔽自己的企图,把握讨论的方向,使论辩能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的诡辩技巧。设问诡辩术的运用,很能体现一个人的应变智力和控制能力,是一种高水平的问答技巧。
【案例检索】
罗斯福在海军任职时,一天,有位朋友向他打听海军在加勒比海一个小岛上建立潜艇基地的计划。罗斯福向四周机警地看了看,压低声音问:“你能保密吗?”朋友答:“当然能。”罗斯福微笑着说:“我也能。”罗斯福用“诱导式”的问话:“你能保密吗?”决定了对方必定答“能”,这不仅使他既坚持了不泄密的原则,又不使朋友处于尴尬的境地。
在人们交际过程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不便直问,直问会引出麻烦,这时需要采取迂回方式提出问题,达到目的。如:一个小伙子想了解某姑娘对自己是否有好感,可不好意思直截了当提出来,便试探性地发出邀请:“我可以陪你走走吗?”或“今晚有场歌舞,你有时间看吗?”对方如果不愿意和他交往,会客气地婉言谢绝,“谢谢,今天我还有点急事。”这样处理,双方都不至于难堪,而小伙子也探到了对方的虚实。
一个教士问他的上司:“我在祈祷的时候,可以抽烟吗?”这个请求遭到断然拒绝。
另一教士去问这个上司:“我在抽烟的时候,可以祈祷吗?”同样一个问题,他把语序变了一下,抽烟的请求得到了允许。
再如,有家饭店,服务员常问顾客:“要啤酒吗?”后来他们研究了商业心理学,改变了问话方法:“你要几升啤酒?”于是,销售额大增。
【应用解析】
向对方提出问题的方式可以又很多种,有提醒式发问。对一些健忘的人或无意间发生疏忽的人,在适当时机就某件事用提醒式发问,能起到暗示作用。还有变通式发问,提问时应根据情况,通过改变、调整语序、句式词语,能收到意外的效果。不同的问话词语,有不同的效果,善于变通问法,会收到良好的效果。设问形式还有很多,需要根据情况开动脑筋,自己去创造。
182、比喻+讽刺的辩论口才
【言论纵横】
用比喻的方法讽刺对方,使对方的思维被你所做比喻的形象所困扰,以至措手不及的诡辩技巧。这种方法产生的效果可以有很大差异,可以尖刻,可以幽默,亦可以含蓄,想要达到何种效果关键看对象。
【案例检索】
儒士张卓与僧人论辩:僧人宣称:“儒教虽正,却不如佛学玄妙,我们僧人能读儒教的书,你们却不能通晓佛家的经典。”张卓回答说:“不对吧,比如饮食,人可以吃的狗也能吃,狗可以吃的人却不可以吃。”张卓采用喻讽诡辩术,灵活施辩,用人吃的东西与狗吃的东西来类比,一下便将对手驳得缄口无言。
震惊中外的“七君子事件”中的史良,在法庭与法官、检察官的论辩中,有这样一段对话:检察官:“在西安事变前,你们给张学良、宋哲元、韩复榘、博作义发过电报,因此可以说,西安事变的发生与你们发电报是有联系的,你们应该对此负责。”
史良:“一个刀店,每天都会卖出许多把刀。多数买了刀的人是用来切菜,但也不排除有人会甩买来的刀杀人的可能性。照检察官的意思,难道凡是杀了人的都要由刀店负责吗?”
刀店与发报者本是两码事,但史良运用喻讽诡辩术,通过比喻,不仅仅驳斥了所谓七君子的电报与西安事变有联系的说法,而且也回避了问题的实质。
1901年美国政府宣称,为了保持军队所需巨额费用,“准备实行节约”,因此,须削减公立学校的经费。马克·吐温反驳了这种谬论:“而我们则认为,国家的伟大来自公立学校。试看历史怎样在全世界范围内重演,这是多么奇怪。我记得,当我还是密西西比河上一个小孩子的时候,曾经有同样的事发生过。有一个镇子也曾主张停办公立学校,因为那太费钱了。有一位老农站出来说了话,说他们要是把学校停办的话,他们不会省下什么钱。因为每关闭一所学校,就得多修造一座牢狱。”马克·吐温的喻证可谓无比的传神,直至今天,它还是那么的发人深省。
【应用解析】
讽刺对方时,借用一个比喻,不但增加了对自己命题的确证,也增加了对手反驳的困难,因为对手除需反驳你的论题外,还要设法反驳你的比喻。
183、限制正名的辩论口才
【言论纵横】
限制正名诡辩术,就是诡辩者故意增加某个概念的内涵,使它由外延较大的概念过渡到一个外延较小的新的概念的诡辩技巧。
【案例检索】
1938年10月,美国著名电影艺术家卓别林写了以讽刺和揭露希特勒为主题的电影剧本《独裁者》。第二年春天影片开拍时,派拉蒙公司说:理查德·哈定·戴维斯曾用“独裁者”写过一出闹剧,所以这名字是他们的“专利”。卓别林派人跟他们谈判无结果,又亲自找上门去商谈解决的办法。派拉蒙公司坚持说:“如果你一定要‘借用’‘独裁者’这个名字,必须付出2.5万美元的转让费,否则就要诉诸法律!”
卓别林灵机一动,当即在片名前加了个“大”字,变为“大独裁者”,并且风趣地说:“你们写的是一般的独裁者,而我写的是大独裁者,这两者之间风马牛不相及。”说完扬长而去,派拉蒙公司的老板们个个被气得干瞪眼,无言以对。卓别林通过对“独裁者”这一外延较大的概念进行限制,增加了“大”这一内涵,使它过渡到了外延较小的“大独裁者”这一新的概念,便获得这场论辩的全胜。
魏征与唐太宗之间的一场论辩也是如此。唐朝初年,唐太宗李世民任用魏征做谏议大夫。魏征由于为人正直,主持公道,得罪了一些人,遭到了非议。李世民派温彦博去责备魏征,魏征因此去见唐太宗说:“我希望陛下让我做一个良臣,不要让我做忠臣。”李世民听了很吃惊,赶紧问:“良臣和忠臣不是一样吗?”魏征答道:“不一样,像古之稷、咎陶,就是良臣;像龙逢、比士,就是忠臣。良臣以国事为重,公而忘私,本身享有美名,君主获得很好的声誉,子子孙孙传下去,国运无穷。忠臣则不然,唯唯诺诺,只有个人打算,君主会因他落得个昏庸的恶名,甚至国亡家灭。这便是忠臣与良臣的区别。”
魏征这里使用了限制正名诡辩术,分别指出良臣和忠臣这两个概念的不同含义,间接委婉地批评了皇帝只喜欢唯唯诺诺之流,并暗示了这样做的恶劣后果。魏征的论辩深刻有力,令李世民大为感动。
【应用解析】
在一般意义上,正名诡辩术是指明确或重新确定论辩中核心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使用这种技法,可以使论辩者有很强的灵活性与主动性,易于出奇制胜。庄子曰:“名止于实,义设于适,是之谓条达而福祉。”这句话的意思是:“名义要限于与实际相符,义理要确定得适宜,这样就能条理通达,获得幸福了。”综上所述,我们也可以看出,论辩中只有辩明事物的名实关系,做到名实相符,才能使论辩事理通达,深刻有力,打动人心。
184、借用历史辩论口才
【言论纵横】
历史常常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以史为鉴诡辩术就是引用与现实有联系的或相似的史料,以占鉴今,论证我方观点的正确,使论敌放弃其错误主张的诡辩技巧。
【案例检索】
《贞观政要》载:唐太宗有一匹骏马,他特别喜爱,长期在宫中饲养。有一天,这匹马无病而暴死,太宗大怒,要把马夫杀掉。这时,长孙皇后劝谏道:“从前,齐景公因为马死的原因要杀马夫,晏子控诉马夫的罪行说:‘你把马养死了,这是第一条罪状;你使得国王因为马的原因杀人,老百姓知道了,必定怨恨国君,这是你的第二条罪状;诸侯知道这件事,必定会轻视我们的国家,这是你的第三条罪状。’结果齐景公赦免了马夫。陛下读书曾见过此事,难道你忘记了吗?”唐太宗听后,怒气全消,对皇后大加赞赏。
现实是,唐太宗的马死了,太宗要处死马夫;历史上齐景公的马死掉了,要处死马夫,这是何等相似的现象,长孙皇后巧妙地引用晏子谏齐景公杀马夫这一史实,使唐太宗从愤怒中清醒过来,放弃了自己错误的主张。
清人《冷庐杂识》一书中谈到,袁枚为江宁县县令时,城中有一姓韩的女子,被旋风卷到铜井村,离城九十里地。铜井村村民第二天送女子回家。韩女已嫁给东城李秀才的儿子为妻,李秀才不相信风能把女子吹到九十里外去,一定是韩女和别人有奸情,就向官府告状要求退婚。
袁枚告诉他们说:“古代有风吹女子到六千里外的事,你知道吗?”李秀才不相信。袁枚就取来元朝郝文忠公的《陵川集》给他看,说:“郝文忠公是一代忠臣,岂是肯用大话来欺骗的人?当年吹吴门女。最后此女子竟嫁给了宰相。恐怕你儿子没有这样的福份。”
李秀才听了,非常高兴,从此两亲家关系和好如初。施用以史为鉴诡辩术时往往选用与现实相似的史实两相比较,说服对方。
【应用解析】
要用好以史为鉴的诡辩技巧,就必须熟悉历史。历史似乎常常是漫不经心地重复着自己。在卷帙浩繁的历史典籍中,我们总可以探寻到与现实相联系的史实,引古鉴今,往往能给人以深刻的启示。
185、同中求异的辩论口才
【言论纵横】
在进行论辩时,从相同或相似的两个事物中寻找出其不同点,以此作为进攻点去攻击对方,这种诡辩技巧就是同中求异诡辩术运用同中求异诡辩术,可以十分有效地反驳对方的无理之辞。
【案例检索】
有个乡下人进城,他一身土里土气的打扮引起众人注目。有几个年轻人围着他,一边瞧,一边咯咯直笑。其中一个问乡下人:“请问,乡下是不是有很多傻瓜?”乡下人回答:“嗯,走不远就能碰上一个,但乡下傻瓜不像此地傻爪这样成群结伙,到处瞎逛荡。”乡下人利用同中求异诡辩术将一群城里,驳得瞠目结舌。
运用同中求异诡辩术时,要善于分辩出两个事物的差异性,而这种差异性又恰恰能用以反驳对方,使自己摆脱窘境。
约翰·洛克菲勒是世界有名的大富翁,可是他在日常开支方面很节省。一天,他到纽约一家旅馆去投宿,要求住一间最便宜的房间。旅馆的经理说:“先生,你为什么要住便宜的小房间呢?你儿子来住宿时,总是挑最豪华的房间呀!”“没错。”洛克菲勒说:“我儿子有个百万宫翁的父亲,可我没有呀!”洛克非勒与儿子本身都十分有钱,是共同点,而洛克菲勒为什么要住便宜的小房间呢?他把它归结为儿子有一个好爸爸,而自己没有,这正是其间的差异性,利用它巧妙地摆脱了窘境。
【应用解析】
运用同中求异诡辩术,关键是要找出“异”,要像“鸡蛋里挑骨头”一样去发现和挖掘它,当然,别忘了要与论辩的情境联系起来。
186、主观断定的辩论口才
【言论纵横】
以我为据诡辩术,就是在证明或反驳一个观点时,不是针对该观点本身去摆事实,讲道理,而是以自己个人的需要、利害、情感等为根据,去评判事物、论证问题的诡辩技巧。
【案例检索】
古时候,一个人躺在自家大杏树下乘凉,他望着树上的杏,忽然一阵不快掠上心头:“世上的事太不公平啦!蕃瓜的蔓多么细弱,连腰都直不起来,但结的瓜却那么大;而我家的杏树粗大繁茂,结的杏却如此之小。太不合理!”想着想着,突然,一个熟透了的杏队树上掉了下来,恰好落到了他的脑门儿上。他暗自庆幸:“世上的事还是公平的。要是杏像蕃瓜那样大,这下子准把我的脑袋砸扁哩!”
此人在不到一袋烟的工夫里,作出了两个完全相反的论断,其根据是自己的利益和需要。这是以我为据诡辨术的最好例子。
先知和他的一个同伴来到一个城市传教。不久,一位听了布道的信徒对穆罕默德说:“先知啊,这个城市除了愚蠢之外一无所有。居民们顽固至极,谁也不想学习任何东西,你根本无法改变他们无情的心。”先知听了这话,和蔼地回答道:“你说得对。”又过了一会儿,另一个信徒走近先知,满面笑容地说:“先知啊,你到了一个幸运的城市,居民们全都敞开了他们的心灵,渴望听到真主的教诲。”穆罕默德又和气地对这个人说:“你说得对。”他的同伴给弄糊涂了:“先知啊,你这么说不是自相矛盾吗?”
穆罕默德答道:“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经验来看待这个世界,我为什么非要反驳这两个人呢?他们中的一个人看到的是坏的一面,另一个人看到的是好的一面,你难道能说他们中哪一个说得不对吗?这两个人都没说错,只不过说得不全面而已。”
【应用解析】
以我为据诡辩术是以个人的需要、利害和情感等作为评价事物的性质和臧否人物的唯一根据,而一个人的需要、利害和情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这一切都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个人境遇的改变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