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成员之间,一个人的意见、所作所为、言谈举止等,总会得到一些人的拥护,同时也会遭到一些人的反对。这时,最容易“一面倒”,或亲近、或疏远,界限分明。这时总经理务必持豁达之气度,容人之风格,否则,便会丧失处事的公心,而以个人好恶取代之。“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特别是对那些才干出众、缺点突出的有过失的员工,总经理应该先着眼他的长处,而不应执著于他的短处或过错。
下属犯了错,作为总经理应该采取正确的态度处置,这其中大有学问,做到以下五点尤其重要。
(1)尊重和信任
一个人一旦犯了错误常会失去周围人的尊重或信任,由此而产生孤独感和失落感,进而造成工作无动力,生活无热情,甚至会敌视社会,朝着错误的道路越滑越远。对有过错的下属,总经理应把他的缺点或过失与他本人的价值严格区别开来,并对后者给以充分肯定。这样就会促使下属冷静地反省自己的缺点和过错,并以积极的态度改正。相反,如果因下属的某种缺点和过错而否定他本身的价值,则会使其在感情上难以接受领导的批评,甚至会引起他的强烈不满和反抗。
因犯错误而受到社会的歧视和冷落之后,下属最大愿望往往就是恢复自己的价值和尊严,重新获得社会的肯定。总经理一旦提供这种机会,他们就会爆发出超乎常人的热情和干劲,完成常人难以完成的任务。
(2)要容人之过
总经理要容许别人犯错误,容许别人改正错误,对犯错误的人不能一棍子打死。无数事实证明,那些能够容人短处和过错,甚至也能宽容“恶”的总经理,多能成就一番事业。
(3)要放手使用
对有过错的下属,总经理如能放手使用,常会收到一石三鸟之效:一能使其更加感激领导的尊重和信任;二能使其痛悔自己的过错;三能使其拼命工作,以便将功补过。
(4)为犯合理错误的人创造一个宽松环境
(5)容人之过,绝不姑息迁就容人之过,绝不是对下属的缺点视而不见,放任自流。总经理要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分析原因,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处分的处分,绝不姑息迁就。
总经理在用人时,如何对待“一事之成败”,不仅是领导观念、规章制度、赏罚措施问题,而且也是个环境问题。即如何创造一个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并能招揽四方人才的环境问题。可以想象,如果“一败就弃”,“有过就罚”,也不管是什么性质的“过”和“败”,那么有创造才能的下属或社会上的人才肯定会望而却步。任何人都会犯错,问题是能否及时、认真改正错误对于员工的过失,总经理大可不必抓住员工的小辫子不放,最好的做法是放眼未来,引导大家开创全新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