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就是用事实和道理驳斥对方的错误主张和观点的技巧。反驳的技巧是多种多样的,针锋相对则是最常用的一种反驳技巧。
针锋相对,就是抓住对方论点的要害,直接进行反驳,或引用确凿的无可置疑的事实,或从理论上进行深入透彻的剖析,指出对方论点的错误和荒谬。这有如两军相遇,短兵相接,步步进逼,“刀刀见红”。运用针锋相对的反驳技巧,首先要在气势上压倒对方或胜过对方,这样才能居高临下,势如破竹,威震对方;其次,立论要准确,有强烈的针对性。不仅如此,而且反击的言论还应比对方高出一筹,使说话有声有势,沛然如流,具有无可抗衡的雄辩力量。这样,才能在两相对照之中,保持主动地位,克“敌”制胜。
李大钊在北洋军阀的法庭上受审时,法官何林丰杀气腾腾地要给李大钊治罪,但李大钊却因真理在手,处乱不惊,以充分的证据。反而针锋相对地把何林丰驳得体无完肤。请看下面的一段对话——
何林丰:李大钊你听着:你自小缺少良好教育,青少年时期就不老实,天生一副反骨,处处与政府作对。走上社会之后,你一天也没有消停过……
李大钊:法官大人,你说的都是些虚夸不实的词儿。什么“反骨”啦,“消停”啦,就是说不出我有什么犯罪事实?
何林丰:你无视法庭,罪加一等!
李大钊:你这是什么法庭?我要审问你们可有根据。你主审官何林丰,曾伙同张作霖,一次就谋杀了376人,犯了十恶不赦的杀人罪……
何林丰(气得脸色铁青,嘴唇发抖,气急败坏):不准你胡说八道!
在这段对话中,李大钊针锋相对的反驳,反而把反动法官何林丰推上了审判台,把反动法庭变成了正义反审罪恶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