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规定的证据有很多种,只要能够证实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农民工讨薪,主要的证据就是要证明在拖欠工资的单位工作过、工作时间长短、工资约定情况、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等情况。
常见的证据主要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写的欠条;包工头或工长等写的欠条;工资单、工资表、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的记录等;工作证、服务证、胸卡、工作服、工作标记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本(应当有用人单位的签字;证人证言如其他一起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劳动见证人等的证言;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给客户提供过有偿服务后,客户所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和用人单位领导关于工作情况的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等)。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时,有些事实本身就是确实的,是不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的。这些事实包括:①众所周知的事实;②自然规律及定理;③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④已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生效裁决、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⑤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①③④⑤项,如果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有相反证据能够足以推翻的除外。
如果劳动者对这些证据还是不太明白,那可以有一个大概的概念:劳动合同是最有利的证据,要是自己手里有证据,那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约定的工资数额、工作内容、工资支付的时间、劳动保护条件、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等都可以证明。所以,尽量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如果对方始终不愿意签订的话,最好不要去给它打工。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给你的一切书面性的东西都要先保存下来,以后发生纠纷时很有可能某一样就能发挥作用。如果对方根本不给你任何东西,或者书面的材料(比如考勤表、工资单等)也不给你,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复印的话,劳动者要想办法将用人单位手里的材料复印出来。实在没有什么证据的话,只能做个录音,你和用人单位负责人去谈工资什么时候给、给多少钱等等,然后录下音来,这样也能作为证据。如果劳动者自己不注意保存证据的话,将来谁都帮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