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股民开立了股票账户和资金账户,并了解了股票交易相关的规定和原则之后,就可以进行正常的股票买卖了。股票买卖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
1.委托程序
股票买卖的委托程序如下:
股民在证券公司营业部根据行情做出买卖股票的决定之后,要按照股票买卖委托的内容要求,通过一定的报单手段和方式,向证券商下达委托指令,证券商一方面可以通过有形席位,即通过热线电话,将股民的委托指令传达给派入交易所场内的红马甲(证券公司的出市代表),由红马甲在场内的席位上将委托指令输入证券交易所的电子计算机主机;另一方面,证券商也可通过无形席位,即通过连接证券商和证券交易所的卫星通讯系统,将股民的委托指令直接传入证券交易所的电子计算机主机(点对点交易)。证券交易所的电子计算机主机接收到买卖交易指令后,自动撮合成交。并通过卫星通讯系统将成交结果传给证券商。每日收盘后,由设在沪深两市的中间登记结算中心与设在各城市的登记结算公司(每地只有一家)进行股票和资金的结算(差额结算),然后由当地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与当地证券商和买卖股票的股民进行清算交割。
2.委托内容
(1)基本委托内容
当股民买卖股票时,向证券商下达的委托指令主要包括下列基本委托内容:
①股东姓名;
②资金卡号;
③买入(或卖出);
④上海(或深圳);
⑤股票名称;
⑥股票代码;
⑦委托价格;
⑧委托数量。
(2)查单和撤单委托
当股民下达买卖股票的委托指令后,如果当日不知是否成交,可以按照委托单的合同号进行查询,如果发现买卖委托没有及时成交,或有一部分没有成交,想取消委托指令时,可以进行撤单委托。撤单委托要根据买卖委托单的合同操作。如果对没有成交的委托单不想撤销,也可以持单在盘内,所持的委托申报当日有效,第二天自动作废。
3.委托手段和方式
股民买卖股票,进行下单委托时,可以根据证券商所提供的设备条件,采用以下一些手段和方式进行报单:
①人工委托(即在营业部填单委托,现在已很少使用)。
②磁卡委托(即刷卡委托,营业部交易终端)。
③电脑终端自动委托(一般在大户室中使用)。
④电脑触摸屏委托(现在采用的也比较少)。
⑤电话委托。又分为证券公司营业部内的场内电话委托和营业部之外的场外电话委托。
⑥热线电话委托(在大户室直接通过热线电话与红马甲通话报单)。
⑦可视电话委托(在家中或办公室,通过电话线与电脑连接报单)。
⑧网上交易(目前大部分券商可开通网上交易,输入账号密码即可登陆,交易比较方便,而且迅速及时,但安全指数仍有待提高)。
⑨掌中宝委托(目前极少采用)。
选择不同的交易方式,交易佣金是有差别的。另外,目前中国的A、B股市场实行的是T 1的交易制度,即当天买入只能等到第二天才能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