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民军队诞生的那天起,毛泽东就把严守纪律、服从命令作为管理人民军队的重要内容。在我军初创之时,毛泽东就认识到了严明纪律的重要性。在“三湾改编”中,他创立了我军所必须遵循的一些规章制度。在转战井冈山的斗争中,他根据部队在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规定了我军的“三大纪律”。1928年5月,他在对红军讲话时指出,革命道理很多,一下子讲不了那么多,现在只讲“二、三、四”三个字的道理。“二”就是两种战争,一种是正义的,一种是非正义的。“三”是三大纪律。“四”是红军除了打仗以外,到了每个地方,还要做好打土豪分田地、组织赤卫队、建立苏维埃政府、建立共产党组织等四件事。讲了三大纪律后,毛泽东解释说,我们是革命的队伍,没有纪律是不行的,红军应该自觉遵守纪律。后来他又提出了“六项注意”,后又改为“八项注意”。他在古田会议决议中,更完整地提出了我军建设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明确地提出了“编制红军法规”的思想。他提出:“编制红军法规明白地规定红军的任务、军事工作系统和政治工作系统的关系、红军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士兵会的权能及其和军事政治机关的关系。”在这里,毛泽东所说的“编制红军法规”,在内容上是很宽泛的,它既包括红军的各种条令条例,也包括军事法。在解放战争中,毛泽东又亲自起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等法规性文件,并要求部队把军事、政治工作的经验“制成条例或章程,以便普及全军,成为定制”。1952年7月,他又提出了“五统”、“四性”,即要求全军实行“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统一的训练”,培养“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和纪律性”,进一步强调了加强军队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在毛泽东的亲自指导下,人民军队制定了《纪律条令》、《内务条令》、《队列条令》(简称“三大条令”)和《政治工作条例》,一直沿用至今。
加强纪律性,从根本上就是要严格管理军队,维护纪律的严肃性。1937年,抗日军政大学的队长黄克功在与一女学员谈恋爱不成后,枪杀了这位女学员。毛泽东得知此事后,指示成立专案组,对黄克功进行公开审判并处以极刑,以教育全党全军。当时,正值抗战用人之际,许多同志包括一些高级领导同志鉴于黄克功当过旅长,作战有功,力谏毛泽东赦免黄克功的死罪,让其戴罪立功。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专门给黄克功专案审判长雷经天写了一封信,并要求雷经天在审判大会上当众宣读。毛泽东在信中说:“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肃的纪律”。军纪是严肃的,执行军纪也应该严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军纪的作用。
毛泽东不仅强调依法从严管理部队,同时也极其注意管理方法。1948年第四野战军解放锦州时,许多部队驻在苹果园里。当时正值苹果飘香的季节,尽管树上硕果累累,树下落果遍地,但战士们一个也没吃。毛泽东听说后很感动,他说:“在这个问题上,战士们自觉地认为:不吃是很高尚的而吃了是很卑鄙的,因为这是人民的苹果。我们的纪律就建筑在这个自觉性上边”。建立在自觉基础上的严格纪律,是我军始终保持高度集中统一,受到人民群众拥护爱戴,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一个重要原因。在革命军队里,官兵是一致的、平等的,从高级将领到普通士兵,都以自觉遵守纪律为荣,损害纪律为耻。朱德总司令乘车路过岗哨被拦住,他以普通一兵的身份主动接受检查。而把纪律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的志愿军一级英雄——邱少云就是这样一个典型。在朝鲜战场上,志愿军某部500名官兵奉命潜伏在离敌人阵地前60米的草丛里,敌人的燃烧弹烧着了战士邱少云的衣服,为严守潜伏纪律,保证作战胜利,他在熊熊烈火中忍受剧痛,直至光荣牺牲,没有暴露目标,使部队按计划发起冲击,迅速歼灭了敌人。邱少云严守纪律、顾全整体、自我牺牲、英勇顽强、纪律高于生命的精神,集中体现了我军严守纪律的最高境界。
加强纪律性是我军的优良传统,是治军的永恒主题。从红军时期不拿群众一个红薯,到辽沈战役驻在果乡不吃群众一个苹果;从解放上海露宿街头,到抗美援朝爱护朝鲜人民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展现了我军文明之师、正义之师、胜利之师的风采。正是因为我军官兵严格执行纪律,才赢得了“子弟兵”和“最可爱的人”的称号。这样的军队,必定攻无不克,战无不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