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政府部门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已开始“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划应该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和各单位“十二五”发展规划予以安排。
(二)严格研究生导师遴选标准,不断优化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根据新形势对高校教师队伍和研究生教育的新要求,拟定和修订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坚持“明确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遴选中,要提高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注意学缘的多元化以及年龄的年轻化;既要坚持学术标准,又要重视教书育人;既要坚持对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要求,又要重视对教学工作及成果的评价。通过科学的遴选,逐步实现导师队伍优化结构的目标。
(三)加强研究生导师岗位培训,提升研究生导师业务能力
研究生导师是具有招收、指导、培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工作岗位,有一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对新遴选的导师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与法规,研究生教育的理论、研究生教育的形势和任务,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的国家有关政策、培养单位自身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导师职责等。充分发挥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的优秀研究生导师的传、帮、带作用。对在岗导师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学习、交流和培训,定期开展“导师沙龙”“导师论坛”,以及导师学术交流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促进导师更新知识,提高导师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保证导师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研究生导师的学术道德素养
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诚信治学,培养科学精神,提倡创新创造,反对弄虚作假,引导教师以身作则,淡泊名利,倾心育人。
要强化导师学术诚信的责任,这是导师应该具备的首要道德规范;要强化导师学术人格的养成,要有一种内在的精神追求、纯正的学术思想和学术精神;加强思想作风和学风建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学术规范、科学道德、教师道德的学习和教育,使研究生导师成为社会的典范,研究生的楷模。
(五)做到教书育人,明确研究生导师的责任和权利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全面成长的直接责任人,承担着“教书”和“育人”两大基本职责。这就要求研究生导师不仅要具备精湛的业务能力,更要具备坚定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实事求是的科学品德、团结奋斗的合作精神。坚持把传授知识和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思维、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做到“教书”与“育人”的有效结合。以引导研究生在成才立业的道路上保持正确的方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严谨治学的学风和团队合作的精神。
尊重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自主权。在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申请与授予以及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管理等方面,研究生导师应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发言权和决策参与权。充分肯定研究生导师的劳动付出。课堂教学、指导研究生自主学习和参与科学研究、学术活动、思想教育工作以及相关的学科建设活动等都是导师的工作体现,凡上岗的研究生导师应根据本人工作业绩和能力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津贴标准由各校自定。
(六)合理调控研究生导师招生数,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要加强研究生招生管理,适当限制导师的招生人数,减轻研究生导师的负担,保持研究生导师充沛的工作精力,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届招收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人,每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每届招收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人。市级以上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我市经济建设急需学科专业、承担有多项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有充足科研经费的研究生导师,可适当增加招生数量。
(七)积极鼓励多导师制,充分发挥团队的指导作用
完善导师个人负责和集体指导相结合的研究生培养制度,提倡双导师、多导师或导师组制的培养方式,大力倡导“宽容、兼容、包容”的“三容”团队精神。积极鼓励相同学科3人以上或者具有不同学术背景、不同知识结构和不同专业研究方向的多名导师组成导师团队,集中团队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完成培养研究生的任务;鼓励学校根据学科发展开辟新的学科研究领域,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校内外相关专家学者参与教学和论文指导,倡导跨学科、跨学校、跨区域、跨国度联合培养研究生[3]和在地方经济建设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中联合培养研究生。积极推进研究生导师团队合作培养研究生,充分发挥导师不同的学科优势和学术特长,拓展研究生的学科视野,丰富研究生对不同学科的学术体验。
(八)强化研究生导师科研项目意识,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提高研究生导师对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特殊重要性的认识。鼓励、支持和要求研究生导师围绕着国家和重庆市科技和社会经济建设开展科学研究和应用实践,在科研活动实践中不断增长研究生的知识和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实现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各培养单位要从本校校情和实际条件出发,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完善科学研究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为核心,以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认真处理好导师、学生、学校三者关系,加强沟通,着力调整改善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师生关系,强化通过“科学研究”这一纽带教学相长,促进研究生教育更好地发展。
(九)实行研究生导师考核评估,完善动态管理机制
要建立科学的研究生导师考核评估办法[4] ,实行研究生导师定期述职制度,对研究生导师的思想品行、学术道德、课堂教学、科研情况以及培养研究生的情况等定期进行考核。
科学研究现状和能力是在岗导师考核的重点。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承担招生任务的导师要主持科研项目并拥有一定的科研经费。近五年内,现任博士生导师应主持国家级研究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研究项目,并有足够的科研经费;现任硕士生导师应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并有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具体标准由学校研究制订。具有导师资格的教师连续3年未招生或不能培养出合格研究生者,自行取消上岗资格,再招生时,需重新申请导师资格并按程序审批。近5年无科研项目、无科研经费或者离校超过一年者,暂停当年招生资格。思想品行和学术道德有问题的导师,暂停或取消导师上岗资格。
研究生导师的评聘、考核等工作中应广泛听取研究生的意见,建立研究生导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反馈机制。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中的参与作用。
(十)加大经费投入,支持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
经费保障是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市财政、市教委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大对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做出专门的预算安排,对人才引进、研究生导师培养、培训和奖励,导师工作条件和待遇的改善等给予经费支持,最大限度地保障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经费需要。同时,要多渠道筹集建设经费,积极争取社会各界设立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或专项资助基金。
(十一)建立专项计划和奖励机制,培育优秀研究生导师
为建立和培养一批优秀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支持高校建立优秀研究生导师发展的长效机制,市教委设立“重庆市优秀研究生导师发展计划”,通过资助学术项目、选送国内外研修、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专题培训研讨、学术休假等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大批优秀骨干研究生导师,带动全市研究生导师整体水平的提高。
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导师激励机制,市教委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全市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和优秀研究生导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科研项目资助;每年评选一次全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并对指导研究生的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当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博士生导师,给予相应的科研资助;入选当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的博士生导师,给予一定的科研资助。鼓励和支持学校定期评选奖励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建设管理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把导师队伍建设作为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人才强校的核心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研究导师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解决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中的关键问题,确保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导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创新机制。要结合各培养单位实际,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导师遴选、在职培养、培训、考核、竞争、激励等各项管理政策及时进行梳理、制订和完善,做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人性化,营造有利于导师成长和科学管理的氛围和环境。
推进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加快研究生导师数据库建设,建立全市研究生导师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的战略任务,形势紧迫,责任重大。各培养单位要紧紧抓住国家教育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实施的历史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采取切实措施,全面提高导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努力培养更多高层次专门人才和杰出创新人才,促进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可持续发展,为重庆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西部教育高地和长江上游教育中心的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刘建树,陆嵘,刘海峰,等.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J].东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 ,10 ( 2 ) .
[2]郭跃,杨俊,王放.基于科学发展观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机制探析[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7).
[3]陈俊珂.研究生导师队伍可持续发展的思考与探索[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6).
[4]王正平.高等学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探讨[J].中国成人教育,2008(12).
(作者:郭跃)
关于提高我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思考
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作为检验研究生理论基础、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学术水平的主要手段,学位论文是研究生教育质量最直接、最综合的体现,同时也是衡量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在我校研究生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如何通过切实有效的制度措施,确保硕士学位论文的总体质量,已成为研究生管理的一个重要论题。本文拟以过程管理的视角,结合实践,探讨提高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制度与举措。
一、加大招生宣传,尽可能吸引和招录优质生源
加强招生宣传的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多个渠道进行学校推介,提高我校在同类别、同层次兄弟院校应届本科生的知晓度。宣传的主体应改良目前主要依托研究生处的现状,增强各学院的主观能动性。各学院应通过学术讲座、考研专题动员会等形式,加大对本校学生的引导与宣传,首先提升本校学生报考比例,确保本校优质生源的不外流;同时,加强与其他省(市)属院校的协作,利用各学院知名教师讲学、召开学术会议、项目合作交流等机会,到目标院校进行“软性宣传”,逐步提高我校的关注度与美誉度。
二、强化入学教育,注重学术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学术价值观
新生入学教育是帮助研究生尽早明确学业目标,制订合理学术规划的重要时机。目前我校新生教育的力度仍须加强,部分学生对研究生的行为守则、学位申请的基本条件缺乏了解,类似于“学位论文不过关,能否拿到毕业证”这样的疑问,研三学生仍有提出。各学院应与研究生处积极配合,在硕士求学的初始阶段,即使其明确学位论文的重要性,摒弃“临时抱佛脚”的急救思想,尽早确定选题方向,将学位作文作为贯穿整个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持续性工作。同时,以专题讲座、专家讲解会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素质的教育,引导他们志存长远,踏实钻研,抵制急功近利的学术不端行为,树立独立意识和创新意识,围绕学位论文的撰写认真进行文献查阅、数据收集、读书报告、问卷发放等相关工作。
三、完善研究生培养环节的管理
(一)优化课程设置,拓宽知识面,培养科研能力
根据2004年8月28日通过的枟关于修改枙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枛的决定枠(修正)第五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1]。因此通过课程学习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对于研究生的培养以及学术科研能力的形成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