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当前中国教育体制中,人文学科是培育人文素养的主要依托的话,那么理工科研究生就具有一种先天不足。从高中分文理科以来,在长达6年以上的时间里,一个学生几乎就被限制在一个自然科学和纯粹专业知识的世界之中,教育体制之中几乎见不到人文素养的积极引导,自然地,当他成为一个理工科研究生的时候,就会由于先天的知识不足导致人文素养的缺失。这种理工科研究生教育会为社会培养出高精专的工程师、技术专家,但是这群人中也会出现更高比例的品行不端者、心灵扭曲者甚至高科技犯罪者。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文科研究生一定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文科研究生所攻的专业主要从属于人文学科,但是人文学科的知识和研究能力并不等同于人文素养,后者是精神性的价值内涵,前者则是一种专业的知识和能力,当前的文科研究生,在施教的过程中强调的仍然是前者。这种文科教育的产品同理工科大体相同,不外乎一些知识专家和学术研究者,至于有严格操守自我、饱含人文素养的价值主体则鲜有所获。不管是理工科研究生教育,还是文科研究生教育,都存在同一种弊端:重视学术性、忽略人文性,重视专业教育,忽略人文教育。这样的弊端最终展现为一系列鲜活的研究生个体:剽窃抄袭的、品行不端的、昧良心的、无责任感的、自杀的、怀恨社会的、乃至犯罪的像这样的例子不一而足,媒体报端时有所见,兹不赘述。由以上种种现象可以看出,人文素养在研究生教育中缺失到了何种程度。
而这一系列缺乏人文素养的表现,恰恰说明了人文素养之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意义。人文素养之于一个人的成长不是可有可无的,在一个人接受研究生教育的过程中也同样如此。强调知识水平和科研能力是研究生教育的一个方面,单此一面还不能够成就整全之人,研究生教育还必须强调另外一面———人文素养,只有二者结合起来,才是研究生教育的正途。怀特海曾经说过:“一个大学毕业生,一定要把课本及笔记遗失或焚毁,忘掉为准备考试所记诵的全部条目,然后自问学到了什么,这才是他所学到的。”一个合格的研究生,亦当如此。总之,人文素养之于研究生教育不可或缺,研究生教育不能只重视学术性而忽略人文性,必须在开展专业教育的同时加强人文教育。
三、加强研究生的人文素养教育
要加强研究生的人文素养教育,首要的工作在于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即对人文素养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人文素养是一种有别于一般知识的内在素质和精神修养,其内核是这样一些精神性内涵———价值观、道德良知人生态度等,诚如前文所言。有了这样的认识之后,方能从根源上强化这种意识:一个合格的研究生也应该具备这些内在素质和精神修养,所以人文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应有之意。只有当这样的观念深入内心之中,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决策者、管理者一直到教师、学生,才会对人文素养翘首以待。
在摆正这个根本性的观念之后,还需扭转以下几个具体的思想:其一,以为人文素养教育是在研究生教育阶段之前就已经完成,研究生教育应该致力于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的专业教育。通过前面对人文素养内核的梳理,可以发现,人文素养不是一般的知识性内容,而是精神性的价值内涵,它伴随一个人的一生一世,所以人文素养教育不是某个教育阶段的独有目标,研究生教育阶段之前一个学生不一定具备人之为人的基本素养,因此研究生阶段的教育也不应该偏废,价值观、道德修养、人生品位也同样应该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得到重视和提升。其二,提高人文素养就是学习人文学科的知识。文、史、哲、艺等人文学科之所以与人文素养紧密相关,原因在于其学科方面的特殊性,即它们的研究对象和思维方式非常有助于人文素养的培育,或者说这些学科就是关于人文素养的知识化、学科化表现。学生可以借助这些知识化、学科化的内容来提升自身的人文素养,但这些知识化、学科化的内容并不是人文素养本身,二者是一种“言外之意”的关系。所以学生在修习的过程中,不能够仅限于记诵、掌握知识性的“言”,更要超脱其外得其真髓。有鉴于此,在施教过程中,尤其是在理工科研究生的人文教育过程中,要有的放矢,不要让学生了解掌握一点文科知识就了事。其三,文科研究生不需要提倡人文素养教育。这个观念是和第二个观念连在一起的。文科研究生以人文学科知识为业,掌握这方面的知识仅仅是专业方面的要求,文学常识、史学史料、哲学原理、绘画雕刻等艺术技巧,都是知识性、技巧性的内容,以此为务者获得的仅是人文学科方面的素养,而不是人文素养,人文素养是在这些知识的学习过程中所培育起来的价值观、道德良知、人生态度和审美品位等,它是个体在实现自我价值过程中的内在的精神向导。所以,文科研究生的培养也不能仅仅着眼于学科性的知识和专业研究能力,更要借助人文学科的知识和研究深入到学生的内在生命,以充沛其内在精神,真正提升其人文素养。
要提升研究生的人文素养教育,单单拥有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相应的观念是不够的,还必须在施教层面形成相应的制度,以保证研究生人文教育的理念能够得以顺利实施。相应的制度宜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建设和完善。
其一,加强导师制建设,发挥导师在研究人文素养教育中的引导作用。导师在授业的同时,还要传道,既要讲授专业知识,更要传道,所传的道即做人的道理和良知、治学的态度、对社会的责任感、人生的态度等人文方面的素养。从国内既有的研究生教育制度现状来看,导师的言传身教是学生提高人文素养最为有效的方式之一。当下高校中导师与研究生的关系比较密切,二者要在一起度过较长的学术生涯,导师的治学风范、自我操守、人生态度,都会对研究生的价值观、道德良知、人生态度和审美品位等发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有鉴于此,导师制建设在研究生人文素养的培养过程中不可或缺。首先,导师要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尤其是师德师风方面的素养,这是言传身教的源头,学校和教师自身都要有意识地为之付出努力。其次,导师要有开展人文教育的观念,有提升学生人文素养的意识,尤其要扭转专业至上、学术至上、论文至上的观念,在传授专业知识、培育学术能力的过程中,有意识地展开一些人文性的引导和启迪。最后,为了保证言传身教的效果,必须控制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数量。
其二,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培养方案,增设一些有益于人文素养培育的规则,并使之制度化。首先,在课程开设方面,积极推进课程体系改革,增加人文学科知识的比重。人文学科的知识尽管不是人文素养,但却可以借此知识的学习提升人文素养,所以尤其是理工科研究生要加大这方面的比重,可以尝试打破学科界限开设课程,以引导学生更好地关注自身的良知、责任、人格、情感、品位等人文价值。在这方面,可以适当地开展一些德育、美育、艺术、素质教育方面的公选课,为人文教育提供有力保障。其次,在考核方面加大人文素养的考核力度,并在制度上体现出人文价值的分量。这方面的工作可以在研究生中期考核、论文和设计的选题、开题、答辩等一系列环节展开,比如论文或设计中如果体现出了浓郁的人文关怀、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良知的,就可以作为优先考虑的对象。此外,还可以把慈善、环保、义工之类的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等———这些能够体现其人文素养的行为都纳入考核的范围,并制订相应的奖惩规则,予以引导。如此一来,就可以纠正单以学术价值为考核标准的不利局面,最终使研究生人文素养的提升多一层制度方面的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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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