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时期村的下辖机构和领导名称各有不同。明清时期,里下有甲,甲下有邻,分称甲长、邻长;民国时期,村下设闾,闾下设邻,分称闾长、邻长;从土改至复查,因当时尚未建政,由农会执政,农会由主席和两个副主席、九个常委组成,九个常委同时也是九个闾贫农小组的组长,其间组长与闾长并存;1948年12月至1951年为代表会执政,下设闾,仍称闾长;1951年至1956年村里成立了互助组、初级社,遂以互助组长、初级社长代替了闾长。公社化后设生产队,称队长;居民委员会时期下设居民小组,称居民组长。
这里应说明的是之所以将农会和农民代表会写入政权机构,是因为当时的实际确实是那样。这是有根据的,村里有档案多卷,其中卷(一)为永久保存档案,在15页至78页中共有县区来文36份,其中有20份是写给农会主席的,其内容有关于支前中收军鞋、做军被、派电杆的,有检查安排生产工作的,有收缴公粮的,总之凡属行政大事,通知的第一负责人都是农会主席,下边才是具体办事的行政委员、生产委员、民兵队长、妇女队长(有时称秘书或主席)等有关人员。足见农会在当时确实是行政机构,正是“贫农坐天下,说啥就是啥”的写照。其余16份是1939年2月以后的。另有卷(四)为长期档案,是1949年5月25日至1949年11月15日的来文多份,这些都是写给农民代表会的。1949年2月在土改复查中进行了民主建政,用“投豆”的办法选举产生了能为自己办事的村干部,当时叫农民代表委员会,其领导称代表会主席,也叫村主席,下设若干委员,分管各项工作。1949年3月30日汾城第一民主区政府命令(财字第三号)是这样写的:各村代表会主席、财粮、妇女主席同志:奉专署财字第三号命令,派来本区一九四九年第一季军鞋4000双,为适应战争需要……”又如1949年5月22日区政府命令称“各村农代会主席:为了供给西进大军经过本县食用充足,兹决定依照你村人力、畜力、碨子数目,分派你村小麦数如下……西中黄领麦子27800斤。”5月25日区政府命令又称:各村代表会主席、全体干部同志:奉县府来令,这次支前工作已作了二十天有余的准备,开始各村干部和群众都是积极热情准备,现因时间较长,大家情绪低落,原因是不知军队到来时间,同时又逢麦收,临时思想上都转到麦收,即对支前放松。今为保证支前,又得大家不误生产,有几点列下执行……”所有这些都说明当时的农代会就是行使村政权的机构。
(第二节)干部名录
一、解放前的村闾长名录(1937年-1947年)
1937年至1947年,村长依次是张肇林、张兰茂、张徽有、张万阳;副村长依次是张肇域、张金山、王在桥、张佩绶。各闾闾长是:一闾王焕珍;二闾张佩纬;三闾张清泉、张连塘;四闾张景才、张玉成;五闾杨德成;六闾张玉文、李文才;七闾张士炎;八闾张维其、李逢吉,九闾张天柱。
二、农会时期干部名录(1947年7月-1949年2月)
农会主席先后为范连喜、李根祥;副主席李治茂、王小娃。村政权有行政委员仪克敬、土地委员文静波、军属委员文随心、武装委员张甲生,村所书记王希烈。各闾常委是:一闾朱长旺、二闾张文堂、三闾张保申、四闾张长庚、五闾张安安、六闾张润有、七闾仪克敬、八闾李逢吉、九闾张天柱。
三、农代会干部名录(1949年2月-1953年)
主席王大章。委员有张甲生、孙春生、李佩珩、王鸣雁。下设四个互助组,组长是李佩珩、王鸣雁、王国藩、赵英亭。
四、中黄乡干部名录(1953年8月-1954年9月)乡长:贺德太(1953年8月-1954年9月)
乡长:贺德太(1953年8月-1954年9月)
副乡长:黄有福(1953年8月-1954年9月)书记员:王希烈(1953年8月-1954年9月)
书记员:王希烈(1953年8月-1954年9月)
1954年9月撤乡后成立村公所,村长张甲生,成员有李章保、李佩珩、王焕珍。撤乡前后西中黄村有四个初级社,各社干部是:广益社社长张甲生,生产王秋来,会计杨秀山;利丰社社长孙春生,生产李跟玉,会计文海清;联友社社长张士炎,生产张景合,会计李英亭;景荣社社长王鸣雁,生产李佩珩,会计李治中。
(第三节)政活动
一、古代官人重视公共建设
远在金代的皇统四年,我们的祖先就重视农业,发展水利,开发了三官峪水利工程,引洪灌田,造富人民,使西中黄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裕村,为我们留下一个被称作“一渠三点九龙口”的水利工程;到了明代,起初是太平盛世,人们信仰自由,官人领导村民捐款筹资,兴建楼阁庙宇,共建各种楼阁七个,大小庙宇23座,后来,社会动荡不安,岁贡张鮡化领导村民筑堡建城,为我们留下三处文物古迹和一座被称为“华夏农村第一城”的砖包城墙;延至清代,水利工程因与邻村有争而失修,古代建筑因时间久远而损坏,在此亟待处理与修复的关键时刻,村中头人张宪、张扶清先后主动为民办事,两次打官司胜诉,并修复扩大了水利工程。张扶清又在道光年间四处募捐,修复扩建了三官庙等古代建筑,为我们留下水利碑两通。由此可见为民办事是中黄人的光荣传统。
二、民国初年推行“六政三事”
1917年纪泽蒲接任了汾城县长,他认真推行阎锡山提出的以“六政三事”为中心的民用政治。所谓“六政”即水利、种树、蚕桑、禁烟、天足和剪发;三事”即种棉、畜牧和造林。纪县长是个深得民心的好县长,人们亲切地称他为“纪老汉”。他一身正气,作风过硬,各村官人不敢不效。在推行“六政三事”中,西中黄的男人剪了头上的辫子,女人解下束缚自己的裹脚布,洋烟鬼也不得不烧掉自己的烟枪。再以种树为例,当时全村植树造林成风,路旁、汧边、地堰、坟盘及村里的房前、屋后,到处都栽了树木。二十年后的1937年,所栽树木均已成材,三官庙至木桥汧的路旁杨柳成行,十一沟边的白杨粗细一般,棵棵参天,各家坟地两把粗的柏树遮天蔽日,各块地头都有乘凉的树木。村内的街头巷尾,空白地基及场园内花木茂盛。集上张文弘家的场周一揽粗的白杨成行,园内桃、杏、石榴花香四溢,园周的槐树、榆树、皂角树郁郁葱葱,上垒鹊窝,春夏时节鸟语花香,令人陶醉。
三、解放前夕的“兵农合一”暴政
“兵农合一”是1943年8月15日,阎锡山在吉县克难坡召开的“未删行政会议”决定的。它包括三个内容,即编互助小组、划分份地和平均粮银。编互助小组有六条规定:①从18岁至47岁的役龄壮丁,除去免役、缓役、禁役、停役的以外,不管在村不在村,一律以村为单位,每三个人编成一个兵农互助小组。其中一人当常备兵入营打仗,两人当国民兵,在家种地或做工,每年供出优待粮小麦或小米5石,棉花10斤,优待同组的常备兵家属;②不在村的役龄壮丁,限期由家属叫回,抽签服役,逾期不归,编入互助小组,顶服国民兵役,由家属代交优待粮、棉;③半残废不堪充当常备兵而有耕作能力当主耕人的、在校学生按章不能缓役的、离村五年以内无音信的役龄壮丁,都要按现役三人编成一个纯国民兵小组,领种份地,交纳优待粮棉,优待在营的外省籍士兵;④已在军中的本省籍士兵,由原籍村公所指定村中役龄壮丁二人,编为一个兵农互助小组,给予优待粮六石,熟棉10斤,以示优待;⑤常备兵服役三年(工兵、骑兵、炮兵四年)转服国民兵役,缺额由本兵农互助小组抽1人顶补;⑥编余人员,系本省藉的役龄壮丁,找保返原籍编组,不得到其余省份另谋工作。划分份地有九条规定:①以村为单位,把村中所有土地按年产量纯收益小麦或小米20石作为一份的标准,划分成若干份地,分配给国民兵领种;②一个国民兵领一份地,份地不够的,两个国民兵共领一份地,非国民兵和妇女不得领地,只能当助耕人;③国民兵领到份地,和村中有劳动能力的人,组成耕作小组,由国民兵充当主耕人,其余都是助耕人,劳动产品,按劳动多少分配;④国民兵调充常备兵或是死亡,迁出村,除了役,均须退还份地;⑤国民兵离村或改业,实行夺田;⑥贫困的国民兵,不先交优待粮棉,不准领种份地;⑦保留地主土地所有权,每两粮银的土地,由领地的国民兵每年交地主租粮小麦或小米一石;⑧国民兵承领份地时,要宣誓保证如期如数完纳田赋及征购粮食;⑨划分份地,必须确定村界,有纠纷的村,由区派员强迫主持划界,不服从的征处。平均粮银有3条规定:以前有粮无地、有地无粮、地好粮轻、地坏粮重的,均需重新平均;原有粮银,以不增不减为原则;无主或推于村中之土地,其粮银累入份地中。
为了推行这一政策,还编了一首“兵农合一”歌,歌词是:当兵年龄国家有规定,年满18至47,人人要当兵。以前当兵没年限,现在当兵三年一更换。服役期满能回转,妻子儿女能团圆。”
平心而论,在“农村无丁,无人种地,营盘无兵,无人打仗”的情况下,阎锡山提出“兵农合一”的解决种地和打仗的问题不能不说是一种好办法。但是它是纸上谈兵,脱离实际,再加上上下官吏的腐败,一旦实施必然失败,造成民怨载道。
西中黄当时约有1400口人,5200亩土地,452两粮银,划了249份份地,每个国民兵种一份半地,约31.5亩,纳3.15两粮银的田赋。那时汾城县规定国民兵一年要出优待粮2.5石,皮棉10斤。按照每两粮银征一(石)、购二(石)、附加三(斗)、马料四(斗)、村摊派五(斗)的规定,每年应交田赋13.23石。再加地租3.15石、优待粮2.5石、饲料种籽3石。总共应支21.88石。那么一年能产多少呢?按照好年景亩产9斗计,可产28.35石。耕作一年仅能剩余6.42石。这还不算临时摊派和优待棉花。遇到旱年,则往往是入不敷出。由于份地的负担奇重,编了组的国民兵,有的嫌负担重,不敢领地而外逃;有的虽已领地,但因无牲口耕种,减了产,交不出粮,受不了逼迫而出走。有的常备兵因受不到优待而逃回,村里既不给粮又不分地,也不得不远走他乡。随着这种现象日趋严重,造成地无人种,田野荒芜。北门外从木桥汧到十一沟,满地都是刺蓬蓬,从十一沟到涧滩塄,块块都是一人多高的白蒿和臭蒿。长达五华里的良田全部蒿荒,豺狼出没。于是人们编了顺口溜,广为流传:兵农合一就是好,遍地长的都是草;兵农合一聚宝盆,害得村里没有人;兵农合一人贩子,害得老婆没汉子。”这种现象并非西中黄有,全县,乃至全省都有。当时《太原晚报》曾刊登一首小诗:兵农合一好,遍地长蒿草,壮丁当了兵,妇女嫁了人,老汉逃了荒,小孩填了坑。”
在此暴政下,受苦最重的都是最穷的农民。那时有势的可以不编组,有钱的可以花钱找门路,地多的可以收地租,中等户地够种,可以免出地租。只有无势、无钱、无地的农民,既要编租种地,抽签当兵,还要出地租、交赋税、支官差,年复一年,受苦受难,吃糠咽菜,挣扎在死亡线上。
四、土改后农民的支前工作
经过土改,农民翻身做了主,政治上有了地位,农会当政,不受压迫;经济上分了土地和牲口等生产资料,可以发展生产,自食其力,不受剥削。从而焕发出极大的革命积极性,在支援全国解放战争中发挥了巨大作用。1948年扩军时,郭跟成等人踊跃参军,编入西北野战军,投入解放全中国的战斗中;1949年在抽调干部西进南下时,张守绪、王良才随军西进到达定西,张长贵随军南下开抵雅安;解放运城时,西中黄三十八名民兵在队长张来顺的率领下前往参战,立功受奖。现就广大农民在临汾支前、西北支前和欢迎过往大军时的情况记录于下。
(一)临汾支前
临汾是1948年3月被吕梁军区、太岳军区和晋冀鲁豫军区的八纵队、十纵队以六万之众包围的。根据临汾卧牛城易守难攻的特点,采用了坑道作业的办法,这就需要大量的门板、檩条等物资。西中黄农会发动群众捐门板212块、檩条58根、漫地板210块、柜门62块、布袋45条,用大车和牲口送到临汾的孟家庄,由王亮打收条后连夜返回。4月,汾城县以西中黄民兵为骨干,组织了一个150人参加的民兵连,参加临汾战役,西中黄参战民兵有张来顺、张齐家等36人。这支民兵由张来顺任连长,杨小德任指导员,全副武装,不仅有长枪、短枪,还有机枪和掷弹筒。4月30日开抵临汾河西,先后驻在刘村、土门和孝义。5月17日总攻开始,民兵开往泊庄截击敌人,缴获步枪6支,抓俘虏52名。
(二)西北支前
从1948年至1949年西北支前共有五次:
1、1948年2月14日(正月初五),张允录、池发荣、张挨生、冯根虎、杨钢蛋、杨树槐等11人,赶着牲口到新绛报到,15日驮上炮弹跟随西北野战军第四旅从新绛出发,2月29日从禹门口过河,4月27日抵达蒲城。到禹门口时即投入宜川战役,接着又参加了西府、陇东战役。部队有时昼夜兼程,民工紧跟其后,无一掉队。行止双音桥,部队休整时,民工奉命返回,于5月16日回到中黄,历时三个多月,行程四千余里。
2、1948年冬,郭留成、司宏喜、张小娃、李三成、杨德成、张跟旺、张允录、冯根虎等15人从本村出发,用牲口驮着面和小米送至泉掌。后又从翼城的石家嘴驮粮送到大宁。十二月十八日为四纵队驮烟炭三千斤。
3、1949年,县支前委员会组织了二次支援西北远征担架队,大队长高立业,指导员张绍德,秘书梁合水。下分四个中队,西中黄编为一中队,队长张秀全,指导员李富安。参加人有张三焕、李跟玉、和顺清、李庆林、张冬德、徐德骞、辛从荣、张保成、王小娃、张发,张碎奴和霍才12人。6月15日在西村集合,到河津县卫家院随从19兵团188师63团出发,禹门口过河,为部队运弹药,抬伤员,每天追击敌人,有时白天黑夜连轴转,一天行军180里,民兵无一人掉队。在皋兰山行军中,风雨大作,道路泥泞,梁合水为保护文书档案和粮款坚守一昼夜,曾受到部队表彰。甘肃、宁夏解放后,回师北上,准备解放绥远,行到银川附近的宁朔堡时,绥远和平解放,于11月返回。
4、1948年4月至1949年4月,共为部队做军鞋1446双,做军袜680双,做被子180床。
(三)欢迎过往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