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这样的情形:你在很投入的读一本好书的时候,会循着作者精心设计的路标,越来越深地走进他思想的丛林。看着那里与红尘中迥异的美景,细细玩味着超脱出人本能的深邃思想,你会流连忘返、感动唏嘘,或者,受彼感染,心头涌上强烈的诉说渴望和写作冲动。好的文学作品总是这样,能瞬间唤醒人们早已沉睡的激情,让人一眼看到人的生命本质,看清我们脚下远远走来又远未走完的人生之路。是的,任何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每一年,每一天,每一秒都不可重复,那么,生命该是多么的可贵、多么值得我们珍惜呀!但是,如果肯反思一下现实中的我们,却常常看到一副畏琐、自私、懒惰、愚蠢的面孔。到底是为了什么?我们宁可浪费宝贵的时间去追求低级的快乐,宁可放弃崇高的追求去检拾蝇头小利,一旦所欲得手还会沾沾自喜。可是就在这种漫不经心和自以为是中,所谓“漫长的一生”已成过去,当蓦然惊觉,我们已变成头摇手颤、一无所能的老翁老妪,到垂死的时候,眼前电光火石般地掠过自己一生的片断,才会叹息其中没有精彩的镜头。才会后悔在我们有能力的时候,我们没有清醒地活,没有痛快淋漓地去爱去恨,没有浓墨重彩地写自己的人生……我猜想很多人大概都这样。就是常常为此而心痛和反思的我自己,到了垂死的关头脱不了也会如此。
小的时候,我上学必经的一条小街上曾经出没过一个年轻的会唱歌的疯子。疯子从哪里来已不可考,只知道有个名字叫作“来元”。来元疯得很厉害,常衣不蔽体光着双脚拍手大唱着,兴高采烈地走过街头。我们习以为常的就是他这付乐天无愁的样子。想想也是。现实中的人为生活愁,为儿女奔,为工作累,而疯子,有什么好发愁的?有什么好担心的?正因其什么都没有所以他才这样无忧无虑地大唱吧!所以我们小小的心里,从来没有觉得疯子是可怜的。小街上住着我们一个班里五六个同学,上学放学常常结伴而行。路上遇到疯子,我们就会尾随在他身后,央告他:“疯来元,唱一个!给唱一个!”疯子有时对我们的请求置若罔闻,有时则会很痛快的说:“好,唱一个就唱一个!”随即拉开了嗓子拍手大唱:“送情郎哪只送在大门依的儿西,从西边就来了一个卖梨的……”疯子有一副好嗓子,高亢清越而且不跑调。疯子还有一个好脾气。他疯虽然疯,却不打不骂不追我们,所以,也不必惧怕他。他在我们这些小孩的眼里,实在是一个很安全又好玩的大玩具哩。
忽有一天,放学时逢骤雨。我来不及等别的同学,头顶书包往家里飞跑,跑过书店的时候,却看到疯子一个人正站在书店很深的屋檐下嚎啕大哭(天啊!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他哭得是那么的厉害,而且一边哭,一边以手捶墙,以头触壁,发泄着一个正常人痛不欲生的那种绝望。我惊呆了,不由得停下脚步,一个人站在雨中向他呆望起来。我的直觉告诉我,他的智力复活了!此刻痛哭的疯子,脑子里是清明的!他一定是知道了自己的处境,并且无力改变所以才这样伤心和绝望的!而且,他也知道他的清醒是暂时的,用不了一会,他就又跌回到那个万劫不复的深渊里去了!
这个场景从那时起到现在一直困扰着我,使我不得不反思正常人与疯子之间的这种共同点。瞬间的觉醒不能持续,以使我们找到一个清明理性的人生。那么,这个瞬间的觉醒到底是毫无必要、徒增痛苦,还是有所启迪、聊胜于无呢?什么力量可以使我们抓住划破漆黑夜空的那道闪电,什么力量可以使我们拥有永久的理性和智性,从而永远留在好书带给我们的真、善、美的境界之中呢?
长久以来,我一直在困惑和怀疑。因为,我们有的只是一个个瞬间的觉醒而不是彻底的觉悟,它不是普照万物的阳光而只是偶尔划破夜空的闪电。而我们需要的,却只能是前者,因为只有它,才能解决人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