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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7 绝恋故事

故事的起源,是我随父母举家搬到纽约认识了风以后。

他的家里与我家是世交。在水方的时候,我就常听说他的名字,十六岁那年,才真正见到他。他是一个和我不同的孩子,他会各种不同的球类运动,会喝酒,还会一项我从来没试过的一件事——和不同的女孩子交往。

我知道,这是家庭的不同造成的。我的父亲,是一个极传统的中国人。也许与他书香门弟的出身有关,他有满满一屋子的藏书,那些书柜高高的,十六岁的我即使踮起脚也只能碰到最高一层的边沿。在水方的时候,我的童年,我十六岁以前的少年时代,都是在那间书房里度过的;而同样大的一间房子,在风的家里,却用来做家庭舞厅。

父亲是个极严厉的人,他的孩子,不允许晚上九点以后回家;不允许吃饭的时候哼歌;不允许双腿大开地坐在沙发上;不允许穿睡衣或夹脚拖鞋在客厅里走动;不允许在长辈面前粗声粗气地讲话;甚至不允许对仆人吼叫。然而父亲所不允许的一切,在风的家里却是司空见惯的,他甚至可以直呼父母的名字。

但即使是这样,我父亲与他父亲无论在生意场上还是在平时,都是极好的朋友。也许是受他们影响,我和风,虽然性格迥异,但也是无话不谈的铁杆朋友。

吕伯伯常常拍着我父亲的肩膀说,老钟啊,可惜咱们两家都是小子,若是一男一女,就结为亲家,那多好。

这时风便会拍着我肩膀,说如果真的是一男一女,那我绝对是女的。如果我是女的,那早已成了“他的女人”了。然后他问我接过吻没有,并邪邪地笑着,一直笑到我脸红及脖子根。

我们不要谈这种不文雅的问题。我摇着头说。

哈!他挑着眉,向后甩甩头发,不文雅?那才叫快乐呢。

说着他伸出手,大拇指伸出去夹在食指与中指之间,说,这是一个接吻模型,你要不要试试?

我厌恶地转过头,不愿理会。

他继续说,连接吻都不会,更别提那件事。

我猛地站起来。我是真的生气了。

我不理他,跑进书房里,翻开《史记》看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后,深红的脸才恢复常态,狂跳的心也安静下来。

但渐渐的,书上那些字变得模糊不清,却有三个字煅显出来——《金瓶梅》。

我吓了一跳,便劲揉揉眼睛再看,一切如故——那只是我的幻觉。

在来纽约以前,我十五岁那年看过《金瓶梅》这本书。我相信是父亲一时疏忽把它放在了我够得着的地方。当时我也只是找本书随便翻翻,发现它后觉得叙事性很强很有意思,于是从书房里拿出来到宽敞的客厅去看。我哪里知道那是清代言情小说。

当我看得目瞪口呆身体发热莫名躁动的时候,父亲发现了我手中的《金瓶梅》,于是我遭到了极大的谴责以及鞭子的洗礼。

从此我恨透了兰陵笑笑生,恨他居然写出那种小说想毒害我。

可是现在为什么会想起它?!

我惊慌地往四周看,怕看见父亲和他的鞭子就在我身后,还好没有,我松了气的同时又埋怨起风来,怪他说那种扰乱我的心志的话。

风十六岁的生日Party我去参加了,是经过再三恳求后父亲才答应我去的,他还一再警告我必须九点以前回家。

在Party上我认识了文。她十八岁,是整个舞会上最成熟最美丽也最耀眼的女性。至今我都记得文当时的样子,她穿着一袭银白色的小礼服,露出雪白无瑕的双肩,曳地的长裙在下摆扩散,使她犹如立在浪花中的美人鱼。她真是一个美艳惊人的少女。

我来到会场上时她正在台上拉小提琴。她的脸上正充满着一种奇特的光辉,晕红而神圣。她整个人都似乎浴化在琴声里,她脸上所显露出的美丽,会叫任何男孩子着迷——假如他懂得这种美丽的话。而我,是这其中一个。

她的弓在弦上滑动着,仿佛没有开始,没有终结。她奏着,如醉如狂地奏着,如梦如幻地奏着,不知道有别人的存在,也不知道有自己的存在。

我望了许久。

我很踌躇。

我几乎想冲过去对她倾诉我满心的崇仰。但我停在原地,只是观望。

她终于停止了演奏。也许是心灵感应,她一睁眼就正好看见我,我躲闪不及就这样与她四目相对,惊鸿一瞥之间我的呼吸都快要停止,接着她向我莞尔一笑。

我还在想我要怎样才能知道这个女孩的名字时,风已把她介绍给我,这是文姐,特邀嘉宾,专门为我的Party演奏助兴的。

我不断地脸红。交谈了一会儿以后,她去演奏下一支曲子,我就坐在角落里发呆。我有一个习惯,喜欢轻捏衬衫从上往下数第三颗纽扣。不知道这习惯是怎么来的,也不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习惯。

我发着自己也不知道内容的呆的时候,忽然一股香味飘来。我抬起头,文姐温柔地笑着,问我为什么不跳舞?

我红着脸摇摇头,我不会。这时候我才发现已有弹钢琴的人代替了她。

来,我教你。说着她伸出手,伸向我,我没办法拒绝,于是我随她走进舞池。

她向我介绍了要领,然后开始跳。我刚起步,不知怎么就差点滑倒,幸好她拉了我一把。

她笑了笑说,别紧张,慢慢地跟我学。

带有梦幻般的舞曲响起来,柔美的旋律游弋在淡蓝灯光里,舞厅中充满了蜜与奶汁的芳香气息,华尔兹是潇洒的、温柔的,它以一种特有的华丽情调叫人迷醉,叫人幸福,叫人愉快。而其中的斯特劳斯曲最香艳、最旖旎、最甜美。这“华尔兹之王”像是我们最好的朋友,站在一边,轻轻笑着,看我们跳舞,看我们沉浸在优美旋律的魔法里。

很快就掌握了技巧的我,轻拥着文姐,蜻蜓似的回旋。

我被一种似飞行似游弋的神秘又微妙的感觉包围。

当她知道我还只有十六岁的时候,不由惊讶地说,你还没有成年!可是你已经这么挺拔英俊了!我被她说得很不好意思,又红了脸。

她说,到底还小,这么害羞。

当钟声敲响的时候我几乎全身跳起来,十二点了!我竟然跳舞跳到了十二点!这比父亲规定的时间晚了三个小时啊。

我心急如焚地离开,她在后面叫我等一下。我停下来,她来到我面前伸手攀住我脖子在我唇上印了个吻。

我立刻捂着嘴呆住了。这是我的初吻。

她好笑地把我推了一下说,还发呆,快回去啊!

到家时父亲和他的鞭子正在等我。

我挨了有生以来第一次暴风骤雨似的毒打。当鞭子抽在我身上的时候,我还在想,我接吻了,我接吻了……

接下来几天我一直躺在床上下不了地,风来看我,神秘地说,文姐听说了你的事,觉得她要负很大的责任,想来看你,但又听说你家教很严就不方便来了。

听他说起文姐,她拉琴的样子、她吻我时的情景便又在我脑海里闪耀。我莫名其妙地想她。

后来我实在按捺不住,让风带我偷偷溜出去看她。

她见到我之后连声尖叫,我没想到在Party上那么稳重文静的她会有这么疯狂的一面——但是我好高兴。

随着后来日益频繁的接触,一种我没有任何概念的情愫萌动越来越明显,风常在我面前说,文姐看上你了!我表面生气,其实心里好满足。

几乎改变了我一生的事情在不久之后发生了。

我们全家到夏威夷去度假。熬过了难以忍耐的七天后回到纽约,我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见文姐。

当我真正见到她时,我们不约而同地奔到彼此面前,拥抱在一起,她像闪电一样吻我,烈焰一样……

从此,我和她开始了长达十一年的马拉松式的恋爱。

不久以后,风举家搬迁到水方,我惟一的朋友离开了,我留在纽约品味着爱情的苦乐酸甜。

苦总是长的,乐总是短的。一天的苦往往比一万年的乐长,一万年的乐却常常像一瞬,还不待你看清楚,它就消失了。我和文姐不知不觉已过了两年,我们的感情已达到白热化程度。在十八岁的生日晚会上,我决定不再偷偷摸摸地恋爱,而要将她介绍给所有人。

那天的她穿着法蓝色的雪纺材料礼服,美得令人头昏目眩。

我把她介绍给父亲后,父亲大发雷霆,当场要用鞭子抽我。造成他发这样大的脾气一是因为他对文姐的第一印象差。父亲见到她时,她正与人发生纠纷,她的强硬显然是他向来讨厌的类型;再来,他发现表面规规矩矩令人称道的“优秀儿子”竟然已经有了两年的恋爱史,自然气得失去理智。

我拉起她在众目睽睽之中跑了出去。

当天夜里,她把她给了我。我发现自己并不是她的第一个男孩后,内心的失落和空洞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填满。但她是爱我的,不是吗?她的心是属于我的,这就是全部了。我安慰自己。

自从十八岁的生日晚会上我公开向父亲的权威挑衅以后,他对我除了严辞厉言就是拳脚交加,我便以变本加厉的恶劣态度相抵触。

一个风雨之夜,我又与父亲吵了起来,他大骂我是个不成器的东西,逼我和文姐断绝关系;但这时候的我再也不是惟父命是听的我了,骨子里的反抗与叛逆早已生长。

我狂怒得十分厉害,诅咒他心肠狠毒,诅咒他是个冷血动物,说他侮辱了我的女友,亵渎了我们伟大的爱情,甚至诅咒他只认得名和利,是个赚钱的机器。

我们彼此怒吼,彼此大骂,彼此诅咒……我们都无法容忍对方。他狂叫着要我滚出去,我什么也不顾了,冲进大雨中。

我一走就是两年。两年时间里,文姐也抛弃她条件极优越的家庭,跟随我流浪。我们从美国东海岸流浪到西海岸,又从西海岸流浪到国界线,一直靠打工生活,过得极端凄苦和艰难,但我们有最大的财富——爱情。我们尽情挥霍年轻的热情,辛劳都被抛在脑后。

两年之后,我二十岁,流浪在休斯敦石油化工厂,被不知何时开始寻找我的家丁发现,我连跟文姐告别都来不及就被带回了家。

从此我开始了监狱式的大学生涯。父亲用高薪聘请了斯坦福大学的教授灌输给我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等知识。我知道,他在为自己的家业着想,鼎鑫必须后继有人。我是他惟一的儿子,以他封建陈腐观念,一切都必须由我来继承。

刚开始我用恶语暴力赶走了好几个教授,但我的人身自由受到了更大的束缚,于是我调整战略先缓和局势再伺机逃出去。但父亲一定是知道我的打算,从来没有放松对我的控制。

三年,整整三年我没见过文姐,也没有她的消息,她是死是活我都不知道。

然而沉浸在学业中的我似乎把她淡忘了。时间真的可以抹杀一切吗?那些曾说过的话,曾经走过的路,应该是那么的刻骨铭心,为何我可以忘掉呢?难道爱情就像化学反应,要有一个温度、要有一种实验器材、要有一份催化剂,才会发生吗?还是本身我就是蛇蝎心肠,即使有条件也会极绝情地抽身而退?

我用三年时间学完了五年的课程,凭借打满“A”的结业证书我重新获得了自由。

我去见文姐——曾经我深爱的人,曾经可以为之舍弃一切的人。

这三年的时间像恶魔一样吞噬了我感情的点点滴滴,我陡然发现那时的感情只是“迷恋”而不是“爱”。她是第一个吻我的人,情窦初开的我一下子就陷入夸大的情感之中不能自拔。

三年的时间我开始变得清醒。那所谓的“伟大爱情”渐渐沉淀下来,其实只有少得可怜的一小捧,而在我年少痴狂的时候,它们却如大雪飘飞,每个角落都布满踪迹,于是我就以为它夯实了我整个身体。

现在我才知道那只是在文姐影响下的浮夸虚构。可我已经二十三岁了,我生命中本该是绚丽的年华早已付诸东流,幸好在父亲逼迫下学习了一些知识。

三年后的重遇,我平静,而她激动。

她的爱是十分自私的,当年的我没有意识到,只是感到不理解。

曾经一度她喜欢拉小提琴给我听,我于是闭上眼睛用心去聆听,但有一天她突然半途而止。

她问我,为什么不看着她?

我哑然。

她又问,我和小提琴你究竟更喜欢哪一个?

我不知如何回答,因为两个我都喜欢。

她一声不响地摔坏了琴,然后冷冷地吻我。从此我再也没有看见她拉琴,当我问及时她说,别提它了好吗?当时我弄不明白,现在才知道,她其实是在与小提琴吃醋。

在那个我迈出反抗第一步的十八岁生日晚宴上,一个有着一双十分迷人的蓝眼睛的女同学正在向我祝贺,她走过去抓起她的手臂说,请你离开他,他是我的。然后一掌打去,将那女孩的头按进巨大的生日蛋糕里。然而自始至终她都很平静,好像打高尔夫球一般平常。

在流浪的日子里,她不允许我与任何女性讲话,离开她视线不允超过两小时……老天,这些我都做到了!我是怎么做到的啊!她很早就把我的名字刻在了身上。有一天,经过几乎没有尽头的长吻后,她忽然解开衣裳,露出我的英文名字,她亲手用刀子在皮肉上刻了这些字母,又用蓝色的颜料浇在上面。

我望着,发了愣。

她平静地说,听人说,刺青是用针,我想针太细,就用刀尖,刻完了,没有上药就把蓝颜料浇上去,很痛,流了很多血,但是也成功了。

我怔怔地望了她很久,说不出话。

她笑了笑,情绪变得有些激动地说:“我爱你!只要我的躯壳活一天,你的名字就永远活在我的肉体里。即使我死了,也有它陪伴,除非我的血干了,肉毁了,今生你的名字与我的身体不会分开,来世我的记忆中依然存活你的名字。”然后她静静地流泪,静静地说,我为什么这样爱你!是什么让我这样爱你!

这个时候的她,令我想起古希腊瓷瓶上的一幅画像,一座庄严而神圣的雕像。

当我蓝色的名字在她肉体中结出疤痕,深深根植下来的时候,我已不再属于那个名字了,我的爱急速冷却。

我应该提出分手,但总做不到,我只得对自己说,再等等看吧,再等等,这样一等就是一年。

有许多原因让我开不了口。

文姐其实是个不幸的孩子,父亲早逝,不久她随着母亲改嫁。她的继父相当富有,在华尔街拥有一家银行,一家珠宝行以及一幢商厦,但这样并不代表她就能有幸福的生活。他们父女在很多情况下,都不能相处得很融洽。她从小就是极叛逆的孩子,违背继父的一切旨意是她最初的反抗方式。到后来,她进行更恶劣的破坏。她曾把家里一切砸坏然后跟我去流浪。

她是一个处事极端的人,也许就是这样,她对我的爱也是极度的强烈,几乎让人承受不住,但她又是个安静的人。越愤怒,就显得越平静,外表仿佛冷冷清清漠不关心,实则坚定如磐石——一旦她将愤怒表现出来,会变得十分可怕,这在以后我就感觉到了——但我知道这是她武装自己的方式,她只是一个灵魂深处孤独的女子。我深切地同情她,何况我曾经那么喜欢她,何况她为了爱做出了很大的牺牲,我有何脸面说出要跟她分手的话。

后来我不仅没有远离她,反而与她更走近了一步。

还是我父亲造成的。这个倔强的老头,按中国老掉牙的传统方式为我定了婚约,而对方女孩姓什么我都不知道。我暴怒了,我发誓不再进这个家门一步。

我闪电般地与文姐开始了同居生活。我不否认,在这种情况下她成了我反抗的工具,成了我耀武扬威的资本。

可是我的爱情已经变质,柴米油盐、家庭琐事更加速了它的腐烂。

我们频繁争吵,她说我变了。不,我没变,变的只是对她的感觉。

她会像暴风雨一样袭击我,然后又会在我怀里哭着睡去。她咬我、掐我,同时也吻我。有时气过度她不仅不再殴打,反而与我亲热,现在想来,那种变态生活,我只想呕吐。

这样像疯子一样过了一年,我不顾一切地抛弃了她。为了消除我的负罪感和摆脱她的纠缠,很长的一段时期,我过着放荡的生活。以我的条件,找女孩子很容易,我尽可能沉迷在酒色里,不管任何事情。一年多时间里,我记不清有过多少女人,她们有着不同肤色,不同身份,来自不同国度。

文姐像疯了一样用各种手段对付和我在一起的女子,有几次险些伤人性命,但我已走进惊涛骇浪之中,不再回头。她停止了一切暴力,求我回到她身边。有好几次我拉开房门,却看见她跪坐在门口,像一尊石像……我铁了心要离开她,无论怎样,我不要继续受她的爱的奴役。

终于,她使出了最残酷的撒手锏,她开始绝食,并且自残,整整六天,她滴水未进,用刀子将全身划得体无完肤,用烟头在身上留下一串又一串伤疤。她昏死过去被人发现送进医院里,一醒来就拔掉手臂上的点滴,嘶叫着煦一天不回来,她一天不会放弃自残!

最后当然是她胜利了。

我见到她时,她几乎已不成人形,但她依然平静。她的姿态让我想起休眠中的火山,熔岩正在她腹中流转,但表面看不出来。她流着泪说:“答应我,再也不离开我,再也不背叛我,我的话,你一定要听……”

我轻轻点了点头,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我们又恢复了恋人关系。

我的父亲忽然把积怨多年的游子接回家去。看到他时我突然发现一直威猛无比、站在峰顶向下俯视、不可一世的父亲竟苍老得如此厉害。他的脊梁已经弯了,广厦万间再也撑不了多久,庞大的家业即将落在我肩上。

为了锻炼我,父亲将远在水方的事业交给我,让我独立去闯。那是他五十多年来创下的第一份事业。他还告诉我,他不再干涉我的恋爱和婚姻自由,我选择的任何人他都接受,他甚至催促我和文姐结婚。对此,我只能苦笑。

临行前,老天帮了我一个大忙,文姐惟一的亲人——她的母亲因为癌症即将走向生命的终结,她不能抛开母亲随我而去。

十一年来,我第一次获得了自由,呼吸到无比新鲜的空气。

这一年,我已经二十七岁。回想从十六岁开始,我干了些什么呢?我只是盲目地挥霍了青春。

如果没有遇见,文姐将是我一生惟一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故事;遇见了,文姐仍是我一生最初和最后的故事,但并不是惟一的故事。

洧奂大桥上,风在疾走,二十六岁半的风在我耳边喋喋不休。如彗星一般闪着光芒出现在我面前。她穿着搞笑的衣服,黑白相间的素条T恤,黑色九分裤,亮黄色夹脚拖鞋。每一样分开来并不难看,凑在一起却让人喷饭。但她依然是美的,不是文姐那种盖世艳华,而是临风玉立,娉婷婀娜中另透出一种刚健自然、清新出尘。

对风的挑逗,她露出很不屑的表情,反应并不激烈但坚决,像文姐。

从一开始我对没有特别的感觉,然而后来发生的事证明我们很有缘分。她是售楼小姐,分发的广告传单上联系电话居然是我的手机号码。让律师跟她交涉后才知道,原来是她一时大意写得太潦草被人认错了,于是我知道那是一个粗心的女人;再后来,我又知道她爱酗酒,爱借酒浇愁,但酒量并不大,我只是在心里想,一个生活颓废的女人。

但后来我对她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甚至把她弄到公司留到身边跟我做事。我对她态度的改变,出于一次“偶然”。

那天她打电话给我,醉醺醺地约我出去喝酒,我听出她在哭,于是去了海边。在路上我买了一瓶芝华士1第2章 年。

她向我讲述了她在她的公司里的种种不如意,种种受人欺的经历。她张牙舞爪地说她“炒了上司的鱿鱼”,然后她很不顾形象地哇哇大哭,接着一头栽在沙滩上醉了。

她的冲动、她的倔强、她的坚强、她迷糊的个性、她受的耻辱与委屈,在我心里引起了共鸣。这样的女孩子我并不是第一次见到,我经历的各种女人太多,但为何只对她有兴趣?

她失去了工作,我就将公司的招聘启事给了她,激将她来应聘。前面一系列关卡我没有过问,我相信她闯得过,最后一关由我把守,我果然见到了她。我提出了思索已久的奇怪得简直有些烂的问题。怎么说,我应该是想通过这个奇特的问题才引起她的注意吧。真是奇怪,我一向认为,像我这样有魅力的男子,谁拒绝得了?可是面对,我没有把握,只能像个青涩的毛头小子,用这种幼稚的方法来引起她的注意。

没想到她很恼怒地说我这是在白费口舌,因为那个问题根本就无需回答。是吗?那我就决定把她留在身边让她跟我说清楚,到底为什么不用回答。

当我发现自己爱上她时震惊不已,我以为我的心已经死掉了,但如今又被她激活。这时文姐从纽约追随我来到了水方,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

自从那次给了她承诺以后,我们一直相敬如宾,不,应该是我对她毕恭毕敬,一对恋人做到这种程度,只能说明他们已经很陌生。

即使文姐守在身边,依然阻止不了我对的爱。在医院前的海边我情不自禁地吻了她。可以说,那是我二十三岁以后第一次主动吻一个女子,对文姐我不愿吻,对那些寻欢作乐的女人我不屑吻。

但我明白自己的处境,我知道我不能给她幸福,我所能给的是痛苦的爱和爱的痛苦。

焦虑了几天深思了几天,我在病房里抱住了,我自私而且蛮不讲理地要她做我除文姐以外第二个女朋友。她只犹豫了一秒,就成了我的地下女友。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我追寻不到的未来,但在与交往的日子里,我明白了,其实她就是我的幸福,是我等了七十六年的哈雷彗星,是我今生惟一的梦想。在昆虫里,有一种专门靠吃自己的身体充饥的昆虫。我们现在正是这种昆虫,在吃自己时,一方面虽然痛苦,但又有一种满足的快乐。而造成我们不得不吃自己的是文姐畸型的爱,它使我背负着巨大压力。

在我还没准备好时,文姐发现了我的背叛,我违背了我的誓言,但我丝毫不后悔丝毫不后退,我不会放弃我的真爱,我迟来了十一年的幸福。

这一次她疯狂地用暴力伤害我的身体,伤害她自己的身体。当她精疲力尽之后,我告诉她,我们从现在起,是两个独自的个体,不再有任何关系。

她忽然呈现出一种死寂状态,她的脸色苍白极了,像一朵凋落的百合花,却又是极令人恐惧的。世上最可怕的面孔是被绞死人的脸,而她,现在正是这样一副面孔:充满了绝望、惨厉、阴森、悲哀。

然后她忽然扑在我身上,狂吻我。一会儿以后,她又忽然平静了,对着我笑了笑,飘然离去。

我感到毛骨悚然。

不祥的预感袭击了我。也许我与的恋情只有开始,没有结果,于是我要她答应我,如果有一天发现我不在身边,要自己寻找幸福。

回到家里,文姐正在等我,她把自己打扮得异常美丽,对我也异常温柔。她问我,我们真的完了吗?

是的。我听见自己空洞的声音。

她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发,沉思着,她的眼睛极其阴郁,像是一大片森林阴影铺成的。在她脸上,有一种阴惨的美丽,一种黑暗的甜蜜,她的表情从未有过这样的温柔。

她忽然站起来,笑着说,也好,成全你,也放过我。

她慢悠悠地走了,不久我听见关大门的声音。我忽然神情紧绷,一团阴影在心中越扩越大。

我追出去,问看门人,他说,沈小姐到后山去了。后山?!一道悬崖在眼前闪现。原来,刚才她是在向我诀别。

我赶到悬崖边,她正一步一步走近死亡边缘,我悄悄走过去,想趁她不备把她拉回来,但她发现了我,傲然一笑,纵身跃下。

我不知道是怎样冲过去的,那简直是飞,我用脚勾住崖边一棵树倒悬下去抓住了她的手——这一切只在一眨眼之间完成。她下定决心要离开这个世界,从悬崖上抓起石头疯狂砸我的手臂,砸得血肉模糊。

但我不能放手,我在脑海里想了一遍,然后大声说,我不会离开你,永远都不会,不要再伤害我,跟我上来!

她停止了一切动作,一遍又一遍地狂笑。笑完了,她说,只有死吗?只有死才能留住你吗?你仅仅只是怕我死吗?

我绝望地发现,从十一年前遇见她开始,我就无法离开她了。她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都拴紧了我,她简直就是午夜厉鬼,我摆脱不了她,永远!

我在海边与告别。她不会痴缠,她无比坚强地挥手跟我说再见。我连她离去的背影都看不清,因为泪水模糊了我眼睛。

我独自一人茫然地走在海边的沙滩上,一直瞪着眼睛把过往的感情过程一幕幕在脑海中反复播放,悲哀地重温文姐的绝恋,徒劳地检索与在一起时的幸福时刻,直到头痛欲裂,心力交瘁。

我从夕阳西下一直待到沾满寒凉的晨露,得出了一个真理——

文姐用绝恋筑成了一座塔,密不透风,没有光线、没有水分、没有空气。胸前刻了我的名字的她把自己关在塔里,而我也跟那个名字一样,囚禁在塔里,永不得翻身,要这坚不可摧的塔毁灭,除非发生奇迹。

在一年四季里,天空有时会出现几片奇异的云彩。

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偶然也会出现一两次奇迹。

这种奇迹像红花绿叶,像太阳闪电,没有它,生命就不美、不亮。

我开始憧憬这种奇迹,开始梦想:或许有一天,它会像一片落叶似的,随风飘到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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