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程路上,澹台雍笑而问道:“我说子伦,昨日的比斗,你不会是真的差点跌落下地吧?”
“呵呵,我当时是觉得,与姜裴师兄基本上在伯仲之间,继续比斗下去可能很久都得不出结果;刚好那时情势确实有些危急,便不再勉力支撑,也就顺势跌落了喽。再说了,师父把那颗大的彩头送出去,人家也觉得脸上有光些不是。”
“臭小子,你就不怕为师觉得脸上无光么?”
“嘻嘻,难道师父你还真会在乎这个?”
“切!算你小子懂做人。”
“师父,我这有一物。”兆子伦取出佛手金莲莲篷,“这是我之前在魔鬼森林核心区收获的,不知有何神妙没?”
“佛手金莲莲篷!其实这正是为师让你穿越魔鬼森林的主要目的哩。不错!没有让人失望。”
“原来这还真叫佛手金莲啊!”
“这佛手金莲,最大的作用就是增强与蕴养神识。可直接食用,也可泡茶;当然若要达到其最大效用,自然还是炼成丹药喽。”
“师父你留下两支吧。”兆子伦递上两支莲篷,“我这还有两支。”
“呵呵,这东西现在对你才有价值。不过既然是你心意,我就留下一支吧。”
“那好。”
“对了,在魔鬼森林时可还有什么收获么?”
兆子伦遂将其穿越魔鬼森林的大致经历简述了一遍。
“好!不盲目信人,也不无故加害于人;善于利用外物而达成目标;尤其懂得为父母亲人着想。这才像是我澹台雍的弟子。”
……
回到宗门次日,下午,七星湖畔,闲云茶馆。
当初煮酒论道的一众同门八人,正聚在一张古朴的八仙桌上,谈笑风声。
在听过这段时间以来兆子伦的经历之后,大伙无不羡慕。不愧是亲传弟子,寻常弟子哪能得到此等历练?尤其是这才过去如此之短的时间,他竟然连晋两也是达到了玄级后期,简直让人羡慕妒忌恨呀!
大伙一番交流后,兆子伦赠予众人各自一颗佛手金莲莲子。众人高兴不已,各自谢过。末了,他在自己留下几颗莲子之后,将剩下的66颗莲子分为三份,分别交予熊灵、黄勉、许如风三位炼丹师同门,让他们为自己炼制蕴神丹;报酬为三人各自收取两颗莲子。当然,炼丹所需的其它药材,则由他自己向宗门购买。
自平南州回宗门后不久,他也曾又回过一次家,给父母各自送上了一件虎皮背心,以及手套、护腿等。那自然是用当初在魔鬼森林内收获的那头金睛狮虎兽的皮毛做的了。当然坠子这些,还有丹药、旅游纪念品等其它物品。
至于妹妹云儿,除了其它一些礼物,还赠予了一颗佛手金莲莲子。并也托妹妹转送了甄婕一颗。
最后剩下的两颗莲子,他则是打算留给濮阳青老师与周绛紫学姐的了。
时间飞逝,很快一年就过去了。
而一年之后的兆子伦,竟然再度达到大圆满境。此时的他,即使是在一众亲传弟子当中,都已自然而然地受到了尊重。玄级大圆满啊,同门们哪怕再惊才绝艳,在这大圆满境的名头之下也只有惊叹的份儿。
他的星空观想也在自己的不缀修炼,以及参考葛存恩师留下的《星空观想精义解析》的帮助下,有了长足进展。其丹田内部的银河系太极图已经越来越凝练,太极图局部的个别星系也已经开始能够做到动态运转了。
当然,境界的提升,带来的是神识、真气、身体强度等等全方位的提升。他今时的实力,与一年前相比那真是不可同日而语。
13岁的他,身高已经超过了一米六;脸上也稚气渐脱,剑眉皓齿,眼含神光;虽然外表不是很帅气的那种,却也是湿润如玉、英姿勃发。最主要的是,以他修炼星空观想并达到玄级大圆满境界而自然而然地形成的一种特殊气质,一般人哪怕长得再帅气,在他面前也难以生起半点优越感,能够做到不自行惭愧就不错了。
这一年中,同门们也都各有进展——
李禅还是天级初期,不过已经摸到天级中期的门槛了;
李廉珀进阶天级初期,升为甲级弟子;
秦汕进阶天级初期,升为甲级弟子;
柏骥进阶地级后期,仍是乙级弟子;
苗媚儿进阶地级后期,仍是乙级弟子;
熊灵、黄勉二人均进阶玄级后期,仍是甲级弟子;
众人各自修炼、做任务之余,偶尔也会聚上一聚。对于修炼前瞻以及曾经提起的成立团体之事,也逐渐达成了基本共识。
另外,两年多前兆子伦以十八万奖学金进入股市;而如今的他却有了少有人知的另一个身份——兆亿基金管理公司的大老板,坐拥一千多万资产。正因为这,他才能够有买到炼制蕴神丹的其它珍贵药材;否则仅凭他作为东极玄门外门弟子的收入——哪怕是他是亲传弟子,又哪能买得起那么多的珍贵药材?
他的另一个变化是,身高已经快要达到一米六了;而且相比一年前稚气未脱的他来说,现在的他又要成熟了不少。当然这不仅仅是由于年龄的增长;因为境界的提升,神识的增长,作为公司老总这种上位者身份的熏陶,加上他本来在地球世界是就已有的五十几岁的心理年龄,等等,使得在气质上让人感觉他要比同龄人成熟的多。
只不过通常情况下,他都尽量不让现在的自己受到曾经的地球世界的影响,所表现出来的一切都是一个十来岁男孩的正常表现而已。
这天,兆子伦又一次回到了邛河镇的家里。身为亲传弟子,在出入宗门上他要比一般弟子自由得多。
再次见到家人,觉得父母、妹妹的气色较之以往,要好了不少。这自然是因为服用了他之前带回家的丹药与佛手金莲莲子之故。
这次他回家的主要目的,是想让父母把家搬到金筑市去。
晚饭后,他向父母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儿子如此有出息,父母自然很高兴;只不过他们也有自己的考虑。
“你有这番孝心我们都很欣慰,但我们祖辈在这里居住了好几代人,我们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有感情的。”老爸兆锦河首先说道,“我们舍不得离开这个生活了半辈子的地方。”
“其实吧,我觉得搬去金筑市也无不可嘛。”老妈巫梅接着道,“而且去了那里,离儿子可近多了,每年至少可以多见几次面吧。我所担心的是,假如去了那里,我们能住得惯吗?而且老家这边又怎么办?”
“爸、妈,这些都不是算事。真的!老家这里可以找人来看着,或者让哪位亲戚来居住、照管,都可以。至于习惯的问题,我们可以找一个合适的,你们都满意的地方。住上一阵子跟邻居都熟悉了之后,就什么都习惯啦!”
“老爸、老妈!我赞成咱哥的想法!”妹妹兆梦云听到父母似不太愿意搬家,可急了。“我想能够搬到金筑市去!想想在大城市居住,多么美好啊!”
“云儿你懂什么,你只知道大城市美好,却不知道在大城市生活的难处,什么都要用钱买。我们去到那里后,一切都要重新开始;如果我们赚不到钱怎么办?再说了,你读书转学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麻烦多着哩!”兆锦河对女儿道。
“爸,妈,你们担心的所有这一切,对现在的我来说都不是什么问题。只要你们愿意就行。”兆子伦道。原来父母担心的是这些。其实在哪里都一样,虽然钱不是万能的,但在生活中的很多事情,确实都可以简单钱用来摆平。“这样吧,先不决定搬家。你们不是都从来没有去过都城么?过两天你们都随我一起去金筑市玩一趟吧,然后可以顺便去看一下房子什么的。怎么样?”
这样一说,父母也就没什么意见了。何况去一趟都城一直都是他们的一个心愿哩。
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