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很推崇马未都先生,也就成了“马迷”,对先生的博客更是喜爱有加,反之对本人的只有“呵呵”一笑。闲来无事,也就找先生的博文一览,“小事处见大世界,琐碎里闻真哲言”,爱人对先生的博文这样评价,我是不评价的,但也不得不承认马先生举重若轻、信手拈来的本事。
先生的博文《洗澡》,看后一笑,手痒间也想效颦一把,博看官一笑吧。
记忆中最初的洗澡,是在一个大大的木盆里,只有在过节过年的时候,才让母亲倒提着扔进里边,然后屁股上挨一巴掌,在母亲的笑骂里出来。多少年后,这个场景会唤起我心底最柔软的东西,甚至会眼睛发潮。那个木盆已随着童年不再复返了,一同带走的还有最宝贵也最没用的童真罢。小学后,最好的洗澡就是下河游泳,比谁扎得深,比谁在水里闷得时间长。如果在洪水刚过后下河会抓到很多的小鱼小虾,洗净后直接下油锅炸,未必不如现在的鲍鱼之类的东西。上学时很调皮,喜欢看小说,总被老师没收。也不急,等雨后抓几条鱼送给老师,会付出屁股上挨一脚的代价后要回书。初三吧,一个小伙伴被水冲走,我等也就被强制弃河上岸了。成了大人后,再看见那些光身子在河里打闹的孩子,也就一笑。
很奇怪,可以接受自己在河里的任何举动,但在澡堂子里总是很害羞。印象很深的是第一次和父亲到公共浴室洗澡,自己竟死活不脱衣服跑了。没办法,高中三年,就一个人在水龙头下洗,久而久之,养成了洗冷水澡的习惯。人都一样,什么事干的时间长了,就有了可总结的东西。冷水洗澡,得先用冷水擦身,待身体发热再一下子冷水全身覆盖,最后洗头。
什么东西用的时间长了也就有了瘾,也就是习惯吧。不过好的叫追求高尚,不好的叫低级趣味。其实,生活里除了道德和法律约束之外还有很多不一样的习惯或追求。
大学乃至工作后,最烦的就是洗澡,没到不得不去的时候,就像怀春的少女看心上人一样,总是犹豫再三,低头含羞。争取在人最少或无人的情况下进去,实在不行,就想办法暴露最少的地方在最短的时间里冲出浴室。所以直到今天,我没有给人搓过背,更没有人给自己搓过。当然,以后有了自己的房子,就免去了那么尴尬的事情。
现在忙完后最好的放松就是泡一泡,蒸一蒸。经过多年的锻炼,现在的自己也可以基本上适应和大家一起的放松,但唯独没办法适应的就是让别人搓背,哪怕专业的也不行。试过,但那种芒刺在背的感觉真的无法忍受。也问过几个朋友,都说我臭毛病多,是自我保护的象征。
环境在无形中调节着人的取舍,带动着人的选择。比如在闹市里赤身那就是疯子,因为你是独一个,但在澡堂里就是正常。因为环境的改变使人的选择发生了改变。或许,今年太多的诸如“躲猫猫”“李刚案”“西安大学生撞人后又杀人案”等等吧,仅从法律层面上是说明不了什么的,当整个道德系统出现大溃败的时候,闹市里的那个不穿衣服的疯子,也不过是场娱乐而已。
书归正传。还说洗澡,其实自己能看到的能接触到的,脏了,自己能收拾干净。但后背,看不见够不着,如果没有外援要想保持干净,可真就为难了。
人也罢,体制也罢,要紧的是别太自我,有些事从体制外、从自己以外引进些东西,才能保持干净吧。自己的手够不着自己的背,即使够着也就是止止痒而已,动不了真的,所以自己监督自己也就是自己骗骗自己,徒增别人的笑料,徒增自己的难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