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学一词由史学家陈寅恪在1930年提出。当时的含义主要指整理和研究敦煌发现的文献资料(敦煌遗书)。经过演变发展,敦煌学的研究范围和内容有所拓展。敦煌学是一门以地名学的学科。最早使用“敦煌学”这个名词的是史学大师陈寅恪。敦煌学最初的研究对象,主要集中在新发现的文献及相关问题上,随着研究范围的扩大,凡与藏经洞文献以及敦煌石窟建筑、壁画、雕塑以至敦煌的历史文化等有关的内容,都成为敦煌学的研究对象。
具体包括5个分支领域:
①敦煌石窟考古
主要考订各个石窟的建造年代、分期和内容,为石窟艺术和其他分支领域的研究奠定基础。
②敦煌艺术
对敦煌彩塑、壁画、书法、音乐、舞蹈和建筑艺术进行考察研究。
③敦煌遗书
主要整理研究藏经洞所藏各类写本和刻印本书籍。这是敦煌学研究的最大领域,包括天文、地理、政治、哲学、宗教、文学、艺术、语言、文字等许多方面。
④敦煌石窟文物保护
包括敦煌小区域气候观测,流沙治理,窟内外温湿度控制,壁画、塑像病害治理,壁画色彩褪变化验与研究等。
⑤敦煌学理论
主要包括敦煌学的概念、范围、特点、规律的研究,敦煌学在人类文化和学术史上的价值,研究敦煌学的现实意义以及敦煌学发展史等等。
对于敦煌学研究对象的宽度与广度,学术界有不同意见。国际上有广义敦煌学与狭义敦煌学之说,但不论研究范围的宽泛或狭窄,敦煌学是一门以地名学为基础,内容广泛,涉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多学科交叉的综合学科,这个特点是没有异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