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组成部分,是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为适应国际科技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和加快恢复我国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国加快知识产权立法,先后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并且已初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对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时间不长,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有的地区和部门对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一些严重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为了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障法律的贯彻实施,1994年7月5日,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其主要内容是:
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到科技、经济、文化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的手段,引导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以下称企事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风尚,为公民和企事业单位的发明创造、文学艺术创作以及对外科技、经济、文化合作与交流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保护知识产权是一项涉及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管理等多方面的综合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以形成统一、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国务院决定建立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在机构改革中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并理顺关系,在我国形成行政管理和司法保护两套体系"双管"齐下、并行运作的体制,以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
要大力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机制。各行业要把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的主管部门要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计划管理的重要环节,要针对计划的实施和发展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战略。
为了履行我国参加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外经济技术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要强化海关在保护知识产权、制止侵权产品进出境方面的职能,采取必要的边境措施,有效地制止侵权产品的进出口。海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依法严格实施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措施。要加强新技术、新产品进出口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国外引进技术或进口产品时,要全面了解有关技术或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避免发生侵权纠纷或引起其他损失;向外输出新技术、新产品时,也要做好有关知识产权查询工作,防止技术或产品出口后被他人仿制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企事业单位要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知识产权意识,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纳人本单位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工作并形成相应的制度。科技、经济、文化领域的各类行业协会以及专门的知识产权社会团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是推动知识产权法律实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要鼓励和扶持这些组织的发展,引导其利用自身的灵活机制,面向社会开展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和服务。要建立一批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协助当事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关纠纷。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调动这些组织的积极性,使其成为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有力助手。
要大力加强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对广大领导干部以及人民群众宣传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知识的工作。新闻单位要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报道,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工作。企事业单位要把知识产权法律纳人本单位的普法教育计划。要通过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月29日,国务院召开电话会议,动员和部署全国各地方、各部门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务委员宋健代表国务院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宋健要求中国专利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商标局、国家版权局要进一步履行好相应的行政执法职能,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保护、监督、管理和有关服务工作切实管起来。关于近期内如何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宋健指出要按照经常管理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各级人民政府要抓好本地区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二是国务院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近期内开展一次知识产权执法情况综合检查,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三是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使之与国际规范全面接轨;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和法律普及工作,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员。
为了使国际社会全面了解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状况,了解我国所奉行的原则立场和承担的国际义务以及所采取的重要措施,并在广大社会公众中进一步树立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994年6月16日发表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中国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基本立场归纳起来,一是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改革开放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知识产权的立法步伐,逐步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二是在保护范围和保护水平上走国际化道路,向国际规范靠拢;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实施监督,保障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切实得以贯彻执行。
立法只是法制建设重要的一步,法律出台以后,关键还在于切实保障法律的实施。在这方面,中国的法制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中国不仅制定了一整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在执法方面也是严肃公正的,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加强法律实施方面。一是在中国,享有知识产权的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享受切实有效的司法保护。鉴于知识产权司法工作专业性强,北京、上海、广东、海南、福建等地的人民法院还专门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以集中高素质的审判人员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各级人民法院也对审判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审理了大量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切实依法保护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建立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包括专利管理机关、著作权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行政查处。我国的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配合,在一些地区不断对非法复制和销售音像制品侵权产品进行查处,打击了生产盗版音像制品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成效。三是加强普法宣传,中国政府强调,知识产权法律同其他法律一样,都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一切机关团体和公民都应当自觉地遵守法律。当然,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的实施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侵权现象时有发生并在某些地区还比较严重,制裁的力度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任重而道远。
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程"的新发展
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是中共中央宣传部1991年倡导并开始实施的。它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力争每年推出一本好书、一台好戏、一部优秀电视剧、一部优秀电影、一篇有创见有说服力的好文章,以带动和促进全社会精神产品生产全面繁荣、健康发展。
年7月7日至8日,中宣部在北京召开199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五个一工程"实施三年来的经验,研究讨论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五个一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3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共推荐图书226种(套),电视剧(片)155部,戏剧164部,电影53部,理论文章259篇。1991年度有10个省、区、市党委宣传部获"五个一工程组织工作奖",入选作品58部(篇);1992年度有13个省、区、市党委宣传部获"五个一工程组织奖",人选作品66部(篇)。1993年度,全国(除台湾省外)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都报送了参评作品,与前两年相比,参加评选的省份最多,参评作品的质量也比前两个年度有所提高。1993年度人选作品包括图书20种(套),电视剧(片)21部,戏剧15部,电影8部,理论文章20篇。入选的电视剧、电影、戏剧大部分是弘扬主旋律、反映时代精神并具有艺术魅力的优秀作品;入选的图书和文章,注重调查研究,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大部分是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关于爱国主义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的优秀成果。
月9日,中宣部在北京召开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丁关根和宣传思想文化部门的负责同志与出席"五个一工程"工作会议的代表等,进行座淡。一些与会者认为,"五个一工程"在思想文化领域的正确导向作用和积极推动作用越来越明显,是中宣部抓精神文明建设的"实事工程"。他们以自身参与"五个一工程"的体会和经验,说明了这一工程取得的成效。丁关根指出,"五个一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方式,实施3年初具规模,初见成效,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持之以恒,务求实效。要致力于提高水平、提高标准,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加强规划、加强服务,增进团结、增进友谊,使这项工作有一个较大的发展。
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是建设"五个一工程"的中心任务和工作目标。精品出得越多,"五个一工程"的作用和影响也就越大。提高精神产品的质量应做到:第一,思想立意要高。邓小平指出,文艺工作对人民特别是青年的思想倾向有很大影响。文艺作品不能不考虑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党的利益。文艺工作者应当成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力求把最好的精神食粮贡献给人民。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给人们以教育和启迪。生活积累要厚。作家艺术家要创作精品,深人生活是必由之路,是一个永恒的课题。要热情鼓励文艺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深人实际,深人群众,深人生活,创作更多更好的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表现人民、鼓舞人民的优秀作品。人民群众生机勃勃的创造实践,为作家艺术家施展才华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人民需要艺术,艺术更需要人民。人民群众的喜爱和掌声,是对作家、艺术家的最高奖励。第三,编创制作要精,努力实现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统一,讲究艺术技巧,提高艺术品位,增强可视性、可看性、可读性。
"五个一工程"也应当是出人才的工程。衡量"五个一工程"的成绩,不仅要看推出了多少优秀作品,还要看发现和培养了多少优秀作家艺术家和理论家,特别是中青年作家艺术家和理论家。老一辈艺术家专家的支持帮助是中青年人才迅速成长的重要条件。中青年理论文艺工作者要尊重老一辈,虚心向他们学习。要鼓励青年人大胆创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们的事业才大有希望。
中宣部要求,宣传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要从思想上、生活上关心创作队伍,帮助他们改善工作条件,为他们深人生活提供便利。要尊重理论研究和文艺创作的规律,尊重作家、艺术家、理论家的劳动特点和创作个性,使他们在创作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要把组织实施"五个一工程"的过程,作为广交朋友、深交朋友、增进团结、增进友谊的过程,努力创造团结融洽、民主舒畅、生动活泼的氛围。交朋友要以诚相待,虚怀若谷,信任尊重,关心支持。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能只听顺耳之言,更要听进朋友的忠告、批评和建议。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同志要深刻认识自己所肩负的历史重任,增强使命感和责任心,树立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自觉地使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同党和国家的大局要求相一致。要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团结一心,扎实工作,创造更多更好的无愧于我们这个时代、无愧于我们这个民族的精神文化产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壮丽事业增光添彩。
中共中央印发《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8月23日,中共中央向各地印发了中央宣传部拟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爱国主义历来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中共中央历来非常重视爱国主义教育。邓小平在许多重要讲话中都反复强调要发扬爱国主义精神,要教育广大党员和人民爱党、爱国家、爱社会主义。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要在全国各族人民中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特别是爱国主义教育。江泽民还从确立社会主旋律的高度强调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并对这项工作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指示和明确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切实把这项任务落到实处,中宣部按照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将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拟定了这个《纲要》。这也是保证和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深入、持久开展的需要。在党中央的重视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爱国主义教育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由于爱国主义教育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牵涉面广,工作量大,需要从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人手,逐步建立起持久性的爱国主义教育机制。拟定这个《纲要》将有利于促进这种机制的建立。
《纲要》共8个部分40条,论述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极为重要的意义,提出了教育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重点对象以及一系列具体措施。其主要内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