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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什么是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规定,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2.什么是《保险法》?

《保险法》是调整保险活动中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收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民商事法律,是国家对保险企业、保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的法律。《保险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保险法》是指保险法典,广义的《保险法》不仅包括保险法典,还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保险的法律规定,以及保险的习惯,有关保险的判例和法理。

3.什么是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是以生长期、可收获期的农作物和养殖动物为保险标的,在保险标的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由于农业保险承担的危险比较复杂,多数危险属于巨灾,赔付率高,经营风险大。另外,农业保险的业务分散,管理费用和经营成本都比较高,因此,农业保险这一特点,使其难以按照商业保险的一般规则进行经营,《保险法》所确立的商业保险行为规则也难以完全适用于农业保险。

所以,针对农业保险应当根据其特点,结合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等另行立法,也就是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但是,为了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促进农业保险为农业生产服务,《保险法》明确了一项基本原则,这就是: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服务的保险事业。这项原则为发展农业保险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

4.什么是投保人?什么是保险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5.什么是被保险人?什么是受益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6.什么是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首先,保险合同应当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自愿协商订立的,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投保人与保险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其次,投保人与保险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不论投保人是个人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与保险人之间都没有上下高低之分。合同内容必须充分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最后,保险合同必须是合法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有:

(1)诚实信用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及合同有效期内依法向对方提供可能影响对方是否缔约以及缔约条件的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缔结的认定和承诺。

(2)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利益、确定的利益、经济利益。遵循保险利益原则的主要目的在于限制损害补偿的程度,避免将保险变为赌博行为,防止诱发道德风险。

(3)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从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应正好填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通过补偿,使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在经济上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不允许被保险人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4)近因原则。是指在处理赔案时,赔偿与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必须属于保险责任。近因是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直接、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因素。

8.什么是强制保险?

强制保险又称为法定保险,是由法律规定必须参加的保险。商业保险一般都实行自愿原则,但是对少数危险范围较广,影响人民利益较大的保险标的,则应实行强制保险。从国际上看,强制保险的形式有两种,一是规定在特定范围内建立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保险关系。这种形式对保险人、被保险人及保险标的范围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都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被保险人或者保险人没有自主选择的余地。二是规定一定范围内的人或财产都必须参加保险,并以此作为许可从事某项业务活动的前提条件。我国的强制保险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只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才可以实行强制保险,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保险公司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9.什么是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就是保险的对象,包括两大类,一类是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另一类是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可以是有形的,如房屋、汽车;也可以是无形的,如商标使用权、专利权等。作为保险对象的人,是指自然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特定团体中的所有的人。

10.保险合同何时成立和生效?

订立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进行要约与承诺的过程。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和要求。要约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要约人对订立合同的意图以及合同主要条款有明确完整的意思表示;(2)要约是向特定的受约人提出的。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一个要约。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必须受要约的约束,只要被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完全同意要约,要约人就应当与被要约人签订合同。

承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被要约人无条件地接受要约全部内容;(2)被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的;(3)被要约人必须以要约要求的形式作出承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从保险合同来看,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即提出要约,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即对投保人的要约作出承诺,双方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即告成立。

保险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一方面,要取决于该合同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具体内容是:(1)合同主体合格,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保险人应当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2)合同内容合法,这是指合同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法定要求,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3)合同是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订立的;(4)合同形式符合法定要求。另一方面,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即保险人责任开始的时间就是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

11.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解除保险合同,就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当事人依法提前终止合同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但是,当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合同条款已不适应当事人的要求,投保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选择保障自己的利益的形式,如果他放弃以参加保险的方式来获得保障,应允许其解除合同。因此,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以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12.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任意解除合同,这是保护投保人利益的需要,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只有在发生下列情形时,保险人才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5)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6)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了赔偿责任后,在法定期限内,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7)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8)人身保险合同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超过二年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13.投保人应当如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法律规定这项义务遵循的是最大诚信原则,其目的是保证保险合同公平合理。如实告知,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告知义务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过程中保险人提出询问时履行。告知的内容应当是保险人所询问的有关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情况,保险人通常主要询问关于保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其特点,被保险人与所投保项目的有关情况及一些重要事实。如果保险人未提出询问的,投保人无需告知。当然投保人认为需要作出说明的重要事实,也可以主动告知保险人。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必须如实填写投保单,投保单就是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凭证。如实告知义务是投保人负有的一项重要的法定义务,投保人必须严格履行这项义务。

14.保险人应当如何履行说明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履行说明义务。这是保险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法律规定这项义务主要是为保护投保人的利益,维护诚实信用原则,保证保险合同的公平合理。

履行说明义务,就是要求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保险人对保险合同条款的说明应当客观、确切、具体、完整,不能含糊,更不能对合同条款作片面随意的解释。对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保险人应当在订立合同时向投保人作明确的说明,如果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15.保险事故发生后如何行使保险金请求权?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是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就可以依法行使保险金请求权,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行使保险金请求权,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提出请求的时间,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只要在发生保险事故之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随时提出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请求。

(2)提出请求的依据,应当是依法订立的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提出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

(3)提出请求的权利人,只能是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赔偿或者给付请求的内容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

(5)提出请求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如果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的,可以要求其补充提供。

16.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

(1)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3)保险标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6)保险价值;

(7)保险金额;

(8)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9)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10)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11)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17.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应当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为保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保险欺诈,《保险法》严格禁止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的,应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1)被保险人、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结束保险合同关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

(3)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伪造、变造有关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据,虚报事故原因,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保险欺诈行为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18.什么是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是保险业务的两大部类之一,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保险合同,它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财产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财产保险合同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是财产以及由财产所产生的有关利益。具体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有形的物质财产,如房屋、汽车、机器设备等;二是无形财产,主要包括由财产所产生的各种财产权利,如商标权、专利权、财产使用权等;三是损害赔偿责任,这是指被保险人在因疏忽、过失等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使他人财产遭受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补偿性合同,它主要是以补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遭受的经济损失为目的订立的合同。保险财产或者与财产有关的利益都有确定的价值,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可以由保险人评定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支付保险赔偿金,给予补偿。订立财产保险合同后,投保人以支付保险费为代价,取得了发生保险事故时得到经济补偿的权利;保险人则是根据收取的保险费,对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3)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的保险合同。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应记载保险金额,这是根据保险标的的价值所确定的赔偿保险金的最高限额。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应当以保险金额为限,按照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9.未成年人能成为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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