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封建王朝每到亡国的关口时,总会冒出一两个特别混账的皇帝,大行亡国之道,搞出一些只有外星人才能想出的招数折腾老祖宗传给自己的江山。这些皇帝多半都是高智商、低素质的矛盾混合体,他们天资聪慧,或是国画圣手,或是诗坛巨匠,在业余爱好方面是博士后的水平,但在自己的主业——治国方面却是小学生的水平。譬如我今天要提到的北齐后主高玮,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纵观整个南北朝,高玮是这一百多年间少有的“行为艺术大师”、音乐家和舞蹈家,拥有一双孙悟空似的火眼金睛,看人比伯乐看马还准。然而不幸的是,在北齐五个混蛋皇帝中,他却是治国理能最差的一个。自毁长城、好色误国、临阵脱逃……什么能让国家灭亡的快,他就做什么。如果亡国败家也有无师自通的天才的话,高玮就是了。
与其他亡国之君相比,高天才满身的缺点完全拜自己的口吃所致,用一条逻辑语言表述的话就是:因为口吃,所以自卑;因为自卑,所以自闭;因为自闭,所以变态;因为变态,所以乱国。
上梁不正下梁歪
北齐的皇帝姓高,开国君主是文宣帝高洋,他们一家是汉化的鲜卑人,血管里保留了不少胡人的蛮性。就拿高洋本人来说,这是个出了名的疯子,最爱做的事就是喝酒、裸奔、锯人。他喝酒的时候经常是喝一天,醉一天,没酒就活不下去;裸奔作为他的第二大爱好,坚持了好多年,一年四季从不间断;至于锯人这项变态的爱好,更是被他发挥到了极致,他在大殿上常年挂着一把大锯,无聊的时候就要找人来杀,有时嫌被锯的人叫的不好听还要亲自动手。在这种疯子的治理下,老百姓的生活可想而知。
高洋之后的几任皇帝,也大都继承了他的暴虐性格,其中尤以高玮的父亲高湛为甚。高湛生性嗜杀,曾经当胸给了亲侄子乐陵王高百年一刀,然后一脚踢入池中,“池水尽赤”。掩埋尸体的时候,怕侄子未死,还亲临现场监督。高湛二十七岁的时候,天上有彗星出现,史官奏称此乃“除旧布新之象,当有易主”,意思是今年要诞生一位新皇帝。高湛想来想去,能跟自己抢皇位的亲戚都杀得差不多了,为了“应天象”,就把皇位传给自己的长子高纬,自己做起了“太上皇”。
高玮的口吃是人所共知的,皇帝几乎每天都要和大臣打交道,打交道少了用舌头办事。试想一下,高高的金銮殿上,面对一群口水比黄河还多的文武百官,自己一张嘴便是“有有有……本本……奏奏……来”,这是件多没面子的事。高湛并非没想过这一点,而且他还有一个比高玮好上一千倍的儿子——高俨。高俨是高湛的三儿子,既聪明又勇敢,生就一副威严的气势。高玮是一身的缺点,而他却是一身的优点。当他还只有十二岁的时候,就替父亲批阅奏章,一双目光虎虎生威,大臣们见了无比畏惧。大概是过于强势经常训人的结果,高俨患有喉病,治疗时需要用钢针直刺入喉,高俨就让太医生刺,连眼睫毛都不眨动一下,比关老爷还要生猛。高俨不满自己的软蛋哥哥占据太子宝座,就对老爹说:“我哥哥这样一个儒弱的人怎么当群臣的老板呢?”高湛对这个小儿子喜欢的不得了,有好几次都想把高玮废了,但还没来得及去做就暴死了。
天生的残疾,父亲的不满,弟弟的鄙视,所有这些给高玮造成了不小的精神压力。原本的他“幼而令善,及长,颇学缀文”,是个求学上进的好孩子,如果长在书香门第家,即便残疾也可以在良好的家庭氛围中成长为一个好人。但他偏偏生在帝王家,父辈的血腥示范让他早早见识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残酷。一只瘦弱的狼长期生活在恶狼周围,久而久之,不是进化为同样凶残的狼,就是退化成一只披着狼皮的羊。不幸的是,高玮是后者,他的自卑心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茁壮成长起来的。
高湛死后没多久,极端自信的高俨公开向极端自卑的高玮宣战了。起因是权臣和士开告黑状,高玮还没壮起治弟弟罪的胆,高俨就在侍中冯子琮的窜掇下,带上自己的三千娃娃兵杀进皇宫,要抢哥哥的饭碗。高玮当时吓坏了,哭得哇哇大叫,跟老娘道别的话都提前说了。幸好大臣斛律光及时赶到,劝高玮说这些娃娃们都是瞎起哄,只要皇帝陛下您一露面,那些人肯定吓回去。高玮结结巴巴了半天,还是按照斛律老爷爷的话做了。果然,他一露面,高俨的娃娃兵就作鸟兽散了,比来的时候还跑得快,只剩下高俨小朋友愣乎乎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斛律光这时出来帮他们和稀泥,让兄弟两个暂时都消了气。不过,受到打击的高玮还是找机会杀了弟弟,要不然自己以后见了他还得自卑。
行为艺术他最强
经过高俨抢饭碗这件事,高玮的自卑心理更加严重了。具体表现就是整天窝在皇宫里练蜗牛功,几乎很少接见大臣。即使大臣向他汇报工作,他也不敢抬头看他们,好像每次都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摁着他的脑袋似的。每当听到有大臣长篇大论,他都会结结巴巴提醒他们:“有话快说,有屁快放。”至于你来我往的讨论更是没影的事儿,渐渐的,朝政大事就被晾在了一边。
但是时间总是要打发的,高玮不管国事,自然就要找点别的事来消遣。大家看电视都知道,当结巴的人半天说不说话来时,总有人劝他唱出来。高玮就是如此,虽然吐字不快,但是唱歌还是有一手的。某天,他突发灵感创作了一首《无愁》曲,为了获得别人的认可,给自己长期以来的自卑心理壮壮胆,他在宫里举办了一次声势浩大的个人演唱会。公演那天,他“邀请”众多的太监、宫女免费前来观赏。坐在演出场地中央,他一边弹着心爱的土琵琶,一般倾情献声。为了搞出点气氛,他还叫来一百来人伴舞。从此,他的《无愁》曲一炮走红,百姓人尽皆知,并一致称呼他为“无忧天子”。
过足了歌星瘾,高玮又想体验下叫花子的滋味。他在皇宫里建了一座要多破有多破的贫民窟,自己化身叫花子,以一身“鞋儿破、帽儿破”济公式行头去挨家挨户讨饭。玩了一段,他又腻了,于是就把宫里的游乐场扩建,修建了大大小小的城池,让士兵们模仿羌兵攻城,他则手持真正的弓箭,站在城头上射杀这些所谓的“羌兵”。大凡昏君总爱用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别人的生命上,高玮是也。
一个人的智慧毕竟是有限的,没有多久,高玮就把自己的脑袋瓜榨干了,不知道该怎么消遣了。恰好这个时候,他的弟弟南阳王高绰被人举报了。事情是这样的:某天,高绰在街上溜达,忽然瞟见一个抱小孩的妇女。这小子眼珠子一转,叫人上前从妇人怀中抢走小孩,丢在地上喂他的狗。母子连心,孩子横死的惨状让妇女嚎啕大哭,高绰顿时火气上涌,放狗去咬。然而狗们刚吃饱小孩,懒得去咬,他就把小孩身上的血涂抹于妇人身上,众狗一扑而上,把妇人当场咬死。搞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后,高玮对押送到京的高绰立即宣判:无罪释放,并立即给他松绑。高绰傻眼了,老哥这是干嘛呀?还没来得及掐自己大腿来验证下是否在做梦,高玮就开始虚心地请教消遣娱乐的高招。高绰乐了,张嘴就说:“把蝎子和蛆混在一起观看互相啮咬最开心。”高玮马上派人去抓蝎子,全部倒进一个大浴盆,然后把一个捆得结结实实的大活人放进去,乐呵呵地看那个人被蜇得熬熬直叫。欣赏完毕,高玮很高兴,后果很圆满,高绰被封为大将军,哥俩起早贪黑一起变着法找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