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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不該有父皇(2)

他的老父亲正在四处巡游,以示千古一帝的风范,而他自己却在上郡见人死人悲,却毫无办法。这仅仅是扶苏一个人的悲哀吗?五年后,我们知道了这是大秦帝国的悲哀。而这种悲哀的产生仅仅,仅仅因为秦始皇把扶苏调到了上郡,却不给他任何他应该有的名分,也不给蒙恬明确的指示,使得扶苏在上郡的两年不过是浪费了七百多天的光阴。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秦始皇死时,扶苏在都城,事情肯定会是另一个样子。不过,这种假设实属于徒劳,因为历史已经发生了扶苏自裁的那一幕。这一切的发生不过是因为有了一个嬴政。

世间何以有嬴政

嬴政就是秦始皇,习惯地称他为千古一帝。因为是他开创了中国第一多民族的统一的封建帝国。生于前250年,终于前210年,姓嬴,名政。公元前246年至前210年在位,前238年亲政。从前230年灭韩开始,到前221年灭齐,统一六国,结束了长期以来诸侯据混战的局面。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行郡县制度,统一法令,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修筑长城,防御匈奴等,同时还焚书坑儒政策,并派人去寻找不老长生药。其治国思想为法家思想,在他去世的前几年里,身后左右除了女人就是法家的人。

这可以算是秦始皇的简历,但我们并不是要讨论他的简历,而是要说的是,为什么秦朝会有这样一个皇帝,脑袋里总装着法家的“刑名”之学?

想要知道这点,就必须从商鞅说起。诸多学者都讲,秦朝之亡实亡于商鞅,此种论断或对或错,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历史上对商鞅之功绩的传诵大都集中在他的改革促进了秦国的强大方面,从而能让秦始皇“奋六世之余烈”侵吞六国。我们不得不承认,商鞅之变法的确促成了秦朝的强大,但同时,他也把法家思想彻底地灌输给了秦国,使得后来的秦国君主无不以“刑名”为治国之策。

在当时的情况下,每个国或许其他东西少之又少,但人才却是相当得多。因为当时没有万恶的户口制度,所以这些人才可以四处奔走希望能将自己所学卖于赏识自己的国君。巧得是,商鞅就在这个时候来到了秦国,把自己的“刑名”之学倾情授于秦孝公。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对秦国实施大手术。

在政治上,商鞅彻底废除了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第一,制定二十级爵。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首级”一词就是从这里来的。另外,还规定,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第二,实行县制,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他把秦国分为四十一县,县设令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度。

第三,实行什伍制度。秦国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至了商鞅这里,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近似于后来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其政治方面的措施有利处,但也有不利处,就是刑罚的严刻。

在经济方面,商鞅废除了“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他的确在这方面开创了一个先例。因为在当时的各国,没有一个国家敢于用国家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第一:废井田,开阡陌。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此后秦国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第二:重农抑商政策。秦国当时“据崤函,拥广雍州之地”占尽了地利。所以,他必须要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第三:统一度量衡。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如有违犯要重罚。

在社会方面,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为: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现在谈商鞅的这一系列改革似乎很轻松,也很有激情。其改革方案头头是道,让人不得不佩服商鞅的治术,但这一系列改革却是在血与泪中完成的。

“令行而禁止,法出而奸息”是当时秦国社会一现象,没有人不怕死,商鞅在变法中轻用严刑,甚至把脏东西倒在路上都要受刑罚,他后来的死也就不言而明了。

贾谊说,“商鞅遗礼义,弃仁恩,一心于进取,”两年后,秦国的社会风俗便败坏了。本来秦国就是一蛮夷,因为礼仪关系而不被中原各国认可,商鞅的大变革更是雪上加霜。而同时,因为商鞅的变法让六国感觉到了危机。他们再也不像从前那样只是对秦国嗤之以鼻了,他们决定联合起来向秦国进攻。

历史往往是这样,当所有人都把礼义当回事,并坚持礼仪的时候,一个不坚持礼仪不把礼仪当回事的人就能把这些人击败。

秦国即是如此,野蛮的国家往往会取得暂时的大胜利,因为他一门心思只在进取上。至于仁恩礼仪,与它毫无关系。

或许也正是屡屡挫败六国的胜利现象,让秦国从秦孝公以后的各个君主都认为仁义纯粹是扯淡。只要有强大的土地和人民和军队做后盾,那些形而上的东西,就让他滚蛋吧。

从秦始皇灭六国开始,秦国君主的思维里仍旧存留着这种思想。秦始皇用法家代表人李斯,时时处处听他的意见并采纳之就是明证。

在开创时期,用法家之术当然是明智之举。可当帝国已成,犹不知礼义廉耻为何物,犹不知仁义之厚,还相信“民之畏死,当以死惧之”的荒唐理论。岂不哀哉?

后人评价说,秦孝公“东并河西,北收上郡,国富兵强,长雄诸侯,周室归籍,四方来贺,为战国霸君,秦遂以彊,六世而并诸侯,亦皆商君之谋也。”商鞅的确谋了上述之功绩,但他同时也为秦国谋划了“以刑治国,一千年不变”的治国思想。

秦之亡,实亡于商鞅,难道没有道理吗?如果不是他,秦始皇怎么可能容不了欣赏儒家的儿子,如果不是他,扶苏何以会因为有那样一个刻薄寡恩的父亲而自杀?扶苏不死,大秦不灭,还需要证明吗?

李斯、赵高、胡亥

直接毁了扶苏的就是这三个人:李斯、赵高、胡亥。三个人在短短的时间内就结成了一个流传千古的杀人组织的确让人惊讶不已,因为在始皇帝生前,这三个人对始皇帝必恭必敬,几乎不敢多走一步路,生怕被夺了性命去。可当始皇帝一死,他们人性里最肮脏的一面就立刻暴露出来了。

如果单纯地将这三个人的丑行归罪于法家的不施教化,实在是太冤枉法家了。不过必须要承认的一点是,这三个人的确是用了最卑鄙的手段把扶苏送上了黄泉路。

始皇帝的第五次旅游可以看作是旅行死亡,当他的尸体还没有臭时,李斯、赵高和胡亥已经达成了杀掉扶苏的共识。

在今天看来,身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李斯怎么会和阉人赵高走到一起呢。李斯,楚国上蔡人。生性聪颖,幼年苦读诗书。年少时,曾当过一个小吏。后来与韩非跟荀卿学“帝王之术”。当学成时,他放眼天下,发现六国皆无一前途,包括自己的祖国楚国。于是,他去了秦国。先是在吕不韦门下充当了一个舍人,吕不韦见其有奇才,便经常把他留在自己身边。这样,他则有机会见到秦王。他把思想融进了自己的第一篇奏章《论统一书》中,力劝秦王趁六国皆弱之机,对之“远交近攻、各个击破”。秦始皇大加赞赏,从此视他为心腹,每事与他议决,又拜他为案卿。

公元前231年,秦王忽然下令驱逐外地人口,很文明地下了一道《逐客令》。李斯便向秦王献上《谏逐客书》。他写道:“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得……”总之,大概意思是说,驱逐外地人口并不是好事,这些外地人为秦国做了很多贡献,如果将他们驱逐,秦国就无法成为泰山、无法变成江海。

秦王看后点头称是,立即下令废除《逐客令》,留下所有愿为秦国效力的人,并专门派人把踏上离秦之途的他请回,官复原职。此后,秦始皇对李斯更是刮目相看,言听计从。利用李斯的“远交近攻、各个击破”的大政方针,从公元前230年到公元前221年,仅十年时间秦王就消灭了韩、赵、燕、魏、楚、齐六国,李斯由“廷尉”晋升为“丞相”。

在其丞相生涯中,他辅助秦始皇开疆扩土,并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设天下为三十六郡,中央任免各级官吏,运全国于掌握之中。同时,统一法律政令,使举国法令一致;统一度量衡,便于全国公平交易;车同转,修直道,便于交通往来和战争之急需。可以这样说,秦代的典章制度都是出于李斯之手,后来各个朝代的政教法制也多从这里继承。

写得一手好字的李斯怎么看也看不出能和赵高那样的人为武,但他的的确确参加了杀扶苏的计划。当扶苏死的两年后,他也被赵高杀死。在临赴刑场时,他对自己的儿子说:“我想再与你一起牵着黄犬出上蔡东门逐狡兔,还能做得到吗?”这和他年少时看着茅厕里的老鼠叹息“做老鼠也要做仓中鼠”的话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妙。

从这两句话里便看出李斯对权力的渴望之情,越是渴望的东西当失去时才会顿然醒悟:我真该牵着狗去追兔子,做老鼠也可,即使在厕所里也可。

赵高后来被子婴杀掉的时候,什么感叹语也没有。这个把秦朝折腾得只剩下一个“大秦帝国”空名的人在当初何以会有违反秦始皇诏书的行为呢?

暂且不管他的身世,这个人的真正的出现似乎就是在他矫诏杀死扶苏拥立胡亥继位后。他想立胡亥,不过是因为跟胡亥太熟的缘故,胡亥很小的时候就跟着他,秦始皇命他授胡亥秦朝律法等事。况且在他眼里,胡亥就是一个笨蛋。拥立这样一个笨蛋皇帝可以左右之,另外,扶苏万一登基,自己的前途堪忧啊。

他也是这样劝李斯的。

“万一扶苏登基,你说丞相的位置会给谁?”

李斯茫然,难道还能出现废丞相之事?

“肯定会给蒙恬,因为他们两个熟啊。”

李斯害怕了,我该如何是好?

“立胡亥吧。”

李斯还是害怕,我跟他也不熟啊。

“我熟啊!”赵高笑得如花,但他怕李斯误会,又收起笑容,补充道:“小皇帝说了,如果你肯参加这个可恶的计划,您还是丞相。”

当然,上面这段话给人有恶搞历史的感觉。但当时的情况很可能就是这样,史书往往在记录一些本不该正经的事情时非常正经,这样不好。

在说服李斯前,赵高早就说服了胡亥。这个未来的秦二世根本就没有主见,或者说自己根本就没有当皇帝的想法。

赵高:皇帝驾崩,遗诏单独赐予长子扶苏,对其他诸子完全没有提及。扶苏奉遗诏到咸阳,马上立为皇帝,贵有天下,公子同为皇子,却无尺寸之地的封赏,您就不觉得有点……

胡亥:父皇的作法是理所当然。您也知道父皇向来是说一不二的,我作为儿子又能怎样。

赵高说:我觉得不是这么回事!皇帝已经去世,天下的权力位势,悬而未定,以臣下之见,其取舍定夺在于公子,在下高以及丞相三人手中,望公子计虑图取。

胡亥:你不懂规矩吗?扶苏是长子,理应由他来继承,我算什么。

赵高(恨铁不成钢):少废话,你必须要答应做这个皇帝!

胡亥:好,好。

由此可知,整个矫杀扶苏事件完全是赵高一人筹划,李斯与胡亥客串而已。后来的事情也证明了这一点,他玩弄胡亥杀胡亥,玩弄李斯杀李斯。

李斯完全是个权力迷,他不想轻易地丢了手中的权力;胡亥从小就跟随赵高,一言一行都看赵高眼色。而赵高自己的目的再明显不过:挟天子已成己私。

李斯和胡亥当时肯定疑虑过万一事情不成,蒙恬率大军杀回咸阳来,该如何收场。而赵高却是信心十足,他在秦始皇身边多年,对于扶苏的性格和秦始皇的性格了如指掌。以秦始皇的名义来杀扶苏,扶苏就是待宰的羔羊,这一点毫无悬念可言。

三个人的地位也是成功的基础,赵高,宫内最大级别;李斯,朝堂之上独一人,胡亥,皇帝的儿子。一个主演,一个导演,一个制片,一部电影就成了。

扶苏与父亲:儒与法的缠绵

法家思想最突出的就是“是以力兼人者也。”就是说用武力来得到天下。这其实并不为过,自古就有“打天下用申韩”的思想。但是,法家最大一个弊端就是守天下时却认为,“以良民治,必乱至削,以奸民治,必治至强。”把天下的人都当作“奸民”来治,完全符合了法家的“人性本恶”论。“民勇则赏之以其所欲”是好事,但“民怯则杀之以其所恶”就有些太残忍了。想用这种方法达到“怯民勇,勇民死,国无敌者,必王”的目的或许在某一时间内起作用,但长此以往多是弊有余而利不足。

秦始皇之所以能吞灭六国,是和国家强盛分不开的。但同时也和他的性格有很大的关系,在历史上,历史往往因为一个人的性格、思维方式而改变方向。秦始皇无论是对六国还是对手下臣民都是以“严刻”闻名的。

后来多对当初刺杀秦始皇的刺客荆轲报以同情,原因就在这里,秦始皇的残忍所为的确该杀。他想要把这种性格让全天下人知道而因此不敢反对自己,他就必须要让身边的人也明白自己的奢杀性格,扶苏恰好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

扶苏的“仁儒”不知师从何人,当初,帝国未成时,秦国上下都在杀人放火,帝国初成时,又大兴浩大的各种各样的工程。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一个帝国未来太子的扶苏怎么可能有时间去学习儒家的那一套仁义礼智信呢。

在秦朝“法家”铺天盖地的气氛中,怎么会有人敢对法家的老头子秦始皇的儿子进行儒家教育?我们持着这种怀疑不妨来读一下明朝万历年间首辅张居正谈到的扶苏,暂将其原文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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