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菲姑娘,也就是吴是非吴大公子,被我花重金请来的青楼名妓水仙姑娘化了妆换了裳,摇身一变,成了名满京城的新一任花魁。
想当初,我与吴是非立赌约,他还颇为大度的让了一步,言明经营手段不限,经营地点也不限,挣够五万两白银即可。
手段不限,那我就逼良为娼,地点不限,我就将他卖身到青楼。
早知道他会这么受欢迎,立赌约的当晚我就将他敲昏了送来,挣得何止五万两,十万两都够了。
听说菲菲姑娘夺了花魁的名号之后,翠香楼的榴莲姑娘是又哭又闹又上吊。虽说听起来撒泼又无赖,但此举着实为她挽回了些前情旧爱。只可惜,大部分的男人还是只听新人笑不闻旧人哭的薄情寡义人士,哪怕是榴莲姑娘的泪水淹没了皇宫里皇帝大老爷的龙榻,他们也不会回头再看半分。
初入醉红楼,菲菲姑娘蠢蠢欲动了两天,意图用内力冲破我的毒药。不过遗憾的是,这药本就是用来化解他的内力的,如此自相矛盾的因果关系,不知他怎么还会一根筋的死吊在上面。
在这场闹剧交易下,最开心的莫过于我、沈妈妈以及水仙三人。
我呢,既赚了银子,又可见吴是非出丑,快哉不已。
沈妈妈名利双收,乐的合不拢嘴。
水仙,现在说起来算是前前任花魁了,借助这个不是女人胜似女人的菲菲姑娘一举击败她的老对头榴莲,只待我与沈妈妈的契约书时日一满、菲菲姑娘离开,她便可以踩在早已被打击的七零八落的榴莲头上,重新夺回全京城男人的目光和宠爱。
眼见银子如流水般涌进我的口袋,我当真是喜不自胜,但这喜滋滋的感觉不过持续了几日,便换了滋味。
真金白银堆了小山样摆于我面前,那沈妈妈正露着一口微黄的牙在我眼前絮絮叨叨绕个不停。
“羽公子,虽说当初咱立下约定,菲菲姑娘只卖艺不卖身,但……”她扫了一眼包厢外的场景,男人们好似狗熊见了蜜糖一样疯狂,伸长了胳膊挥舞着手,只为碰碰美人的裙角。手够不着的,还有伸了腿用脚够的。我眨了眨眼,哪里是用脚够呢,分明就是拳打脚踢争风吃醋。但凡每日菲菲姑娘出场,打美人露出峨眉粉黛伊始,直到美人退场,裙角消逝在幕布后止,台下必是乱哄哄闹作一团,唯那美人轻舞漫步时,杂乱无章的台下好似荒了人烟一般,万籁俱静。各个都像魔怔了,直勾勾色迷迷的盯着台上的人看。
“这情景公子也看的清楚,菲菲姑娘有多受欢迎,不必妈妈我说,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沈妈妈谄媚的将菲菲姑娘从头到脚夸了个遍,连头发丝和脚趾甲都没放过。
“沈妈妈想说什么,不妨明说。”我瞟了一眼案几上的银子,好家伙,是想用银子砸死我,再扣留菲菲吗?
见我如此痛快,老鸨也不再掩饰,直言道有位达官贵人出了高价,愿买下菲菲姑娘的那个那个。
我的回答是,当场喷了她一脸茶水,外加茶叶沫沫。
“沈妈妈,我——咳咳——”我捶着胸口,刚才那口茶差点呛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