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研究发现……收入对生活满意度的积极影响是短暂的。还有一些研究者研究了那些中了巨额彩票的幸运儿。结果发现,这些人刚开始喜不自胜,但是,这种幸福感很快就消失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的幸福指数普遍不比普通人高。
为什么金钱带来的快乐如此短暂……他成了亿万富翁,不久之后,当他适应了新的财富数额,幸福水平还是不可避免地回落到从前。
虽然赚钱不能让自己恒久快乐,花钱却能让你更快乐,前提是你大方地在别人身上花钱。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与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的研究者调查了600多名美国人。结果发现:花在别人身上的钱数能显著地影响自己的幸福感——在别人身上花得越多,幸福感就越高。”
2010年《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杂志第11月号的文章《助人为乐对自身有益》作者为记者安杰拉·豪普特。现摘要如下:
斯托尼布鲁克大学人文医学、人文关怀与生物伦理学研究中心主任斯蒂芬·波斯特曾著有《为什么好人有好报》一书。他说:“助人为乐有益于身体健康是有生物学依据的。忘掉痛苦的最佳方式之一就是把心思放在别人身上。这是一项新的研究,但看来帮助他人的确会影响到我们的大脑、免疫系统和某些荷尔蒙,比如被称为爱情荷尔蒙的催产素。”
波斯特还说:“催产素水平升高能够减少压力,从而有助于预防疾病和保持健康。从事自愿者工作还能够提高人体内‘快乐荷尔蒙’的水平,比如内啡肽和多巴胺。”
近年来的各种研究显示,不管当初身体怎样,参加志愿工作都会令人身体受益,包括减少压力和延长寿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参加志愿服务的好处尤为明显,特别是那些每年义务服务超过100小时的人。
美国国家和社区服务公司的一份报告说帮助他人能减少自己的痛苦、改善自己的身体机能。联合医疗保险公司和志愿者组织“国际工作营”对4500以上的成年人进行了调查。在2010年4月份公布的调查结果中有68%的人说自己在开始当志愿者后感觉身体变好了,29%的人说,通过回馈社会,他们的慢性病得到了控制。与其他人相比,志愿者对幸福以及生命的意义有着更为深刻的认识。
密歇根大学社会研究所的心理学家斯蒂芬妮·布朗说:“帮助他人会降低自己的死亡危险,二者之间有着‘非常确定的联系’。”布朗对400对老年夫妇进行长达5年的跟踪研究。她发现,亲身帮助他人的老年人死亡率远远低于其他老年人。
现时中国东北的“活雷锋”郭明义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很多人看到我学雷锋,叫我郭傻子。我却认为学雷锋是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第三,社会教育、村俗民意、道德规范、法律法规、宗教组织等的影响,也都对抑制利己主义、发扬利他精神起了巨大的作用。
前几年一个跨国的科学研究组织围绕着“高成本惩罚”这一主题,挑选包括全世界五大洲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群体和不同自然环境、经济基础……共1762人做了一些实验。其结果是:
“高成本惩罚与各居民群体中的利他主义行为之间成正比关系。这些发现与关于人类利他主义的基因—文化协同进化模式是一致的,并且进一步深化了任何一种需要解释的人类合作理论。”
几千年来,人类历史证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勿庸置疑的规律。中国古代著名的通俗读物《名贤集》的首句是“但行好事,莫问前程”。这句话应当成为人生实践的首选原则。
艺术大师,中国现代雕塑泰斗钱绍武先生,在“文革”期间处境极艰难。为躲避当时看来是无尽的苦难,他曾想自杀。但回转过来想:受摧残致精神失常,尚在疯人院的妻子失去他之后怎么样?幼年的儿子失去父亲的支撑又怎样?于是,钱绍武毅然放弃自杀这种单纯追求自己避免痛苦的作法,选择了继续为妻子和儿子而忍辱负重的利他行为。
结果,“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文革之后迎来了他这一生中真正辉煌的时代,文革的经历成了换取幸福的无尽资源。
世界著名的科学家爱因斯坦曾经说过:
“……每个人在世界上……短暂的逗留,目的何在,却无所知。尽管有时自以为对此若有所感。但是,不必深思,只要从日常生活就可以明白:人是为别人而生存的——首先是为那样一些人,他们的喜悦和健康关系着我们自己的全部幸福;然后是为那许多我们所不认识的人,他们的命运通过同情的纽带同我们紧密结合在一起。我每天上百次地提醒自己:我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依靠着别人(包括活着的和死去的人)的劳动,我必须尽力以同样的份量来报偿我所领受了的和至今还在领受着的东西。”
其实,“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在现实生活中也是能够找到根据的:
1.中国农村有一句俗话是:“老猫房上睡,一辈传一辈。”常言道:“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教师。自己的善举或恶行一定潜移默化于自己的后代。遍观人世间,自己的子女,往往是自己善行的报偿者;是自己恶行的清算者。旁人在这方面往往表现得无能为力,插不得手。
2.孟子曰:“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寡助之至,亲戚叛之。”就像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恶行施于他人,他人必有反弹;同样,施善于他人,他人也会有良性的反馈。天长日久、日积月累将逐渐地显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结果。
3、由于每一个人天生都有善根也有恶根,再加上强大的社会文化的影响,使得行恶的人在自己的心灵深处一定常常有负面的刺激。平时所说的“扪心自问”、“良心的谴责”、“愧疚”之类的词汇就是对这种现象的描述。内心里的负面刺激一长久,或病或死,对这个人的损坏就表现为对这个人所做恶行的天报;
相反,上文已经谈到,科学研究证明,做出善行的人一般都能得到心理上的幸福情绪或幸福心境的回馈。良好刺激一长久,或健康或长寿,对这个人的助益就表现为对这个人所做善行的回报。
笔者亲自调查过一些农村,都有这种现象:凡是在“文革”时期公报私仇的、霸道欺良的、害人邀功的,事后几乎都得到了恶的报应;阶级成分也是贫下中农,但是在运动中秉公办事不徇私情的、忠诚厚道的,事后几乎都是家道发展良好。例外的也有,确实很少,这里面也可能还存在着不了解的情况或道理。有一定年龄和阅历的读者可以踏实深入地思考一下自己所在单位、或自己所属的村庄、自己所属的街道和社区,结果是不是应验着“人间自有公道”这一规律?
这里必须指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并不是一个有冥冥的什么神或幽灵在暗中操纵的结果。在客观现实中,这一规律也并不是百分之百的准确,只是大略如此。原因是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曲折复杂的,偶然和特殊情况在所难免。再有就是用以描述人或事的性质时,用善或恶这一对概念来作为判断的标准,本身就存在着有争议的空间。比如促成香港归还给中国这一事物,对于大多数英国人来说,是不善的;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则是很善的。又如处死大科学家哥白尼,对于当时的虔诚的基督徒来说,那是必须要实施的善行;对于广大的世俗群众来说,那就是罪恶。
第三,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虽然自私意识和利他意识都是人的天性,但一般人的自私心比利他意识要强大得多。两千多年前我们的先人孔夫子就已经说过:“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论语·卷八·卫灵公第十五》)。这句话,深刻地揭示了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受到七情六欲的催促,自私意识是很容易施展的。因此,要想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必须不断地、努力地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
任何社会在品评一个人时,都是把道德标准放在首位。“德才兼备”一成语中,也是德为先。上文已经谈到,因为守德、守法处理好个人与他人或群体的关系是一个人在追求幸福的社会行为中唯一正确的选择。一个人才能很高,如果不道德,则不一定为自己、为社会带来益处,还可能相反,为自己和社会带来祸害。二十世纪初德国总理希特勒,才能很大,但是他的不道德行为,为社会和他本人带来的是灾难而非幸福。
为什么说要通过不断做出努力才能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才能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呢?
首先,做一个有道德修养的人,必须对义理有一定的认识。所谓义理,简单地说就是评价一个人的社会行为对与错的道理。就是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否合于真理或者是合乎真理的程度的问题。这问题看似简单,其实极不简单。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国“文革”时期,红卫兵们都打出过这样的旗号:“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不到。时间一到,一切全报。”造反派们理直气壮,认为自己就是真理的化身。其实呢?时间一到,到了1976年,一切都是怎么报了呢?
红卫兵们不是故意装糊涂,实际上是真糊涂。这说明义理不是轻易能搞清的。
一些大人物也是如此。在文化大革命之初,派性斗争影响到大局时,毛泽东欲利用他本人正高涨的威望来号召“大联合”。结果,虽经极大努力,终没有如愿。为什么?
不错,阶级性是极重要的人性,人人都具有阶级性。大概世界上所有大规模的革命运动其根源与动力都是来自阶级性。对于这一点,毛泽东的认识尤其清楚。
认为“文革”中的各派都属于无产阶级,阶级利益一致,容易团结起来。忽视了更重要的一点——阶级性是有的,但压不过派性。上文有述,因为阶级利益实质上也是个人私利的衍生物,个人私利才是最终的基础。各派的私利比起同一个阶级的阶级利益,各派的私利更接近个人私利。
既然个人私利是最终的基础,想拿派生的阶级利益来克服更基础的派性利益和个人私利,岂不是缘木求鱼吗?
与解放战争时期不同。在解放战争时期的革命者,是属于或接近于同一个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地位的人(当然也有他们的同情者)。他们都是抱着翻身求解放、报仇、改变自己穷困处境的目的而奋不顾身地投入战斗的。这种行动属于追求幸福的行动,合乎人的最高、终极的目的,因此在有人组织和指导的情况下,尤其所向披靡、势不可挡。
到了“文革”时期,他们都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了,硬把他们还是看成解放战争时期的那种阶级地位,认为他们还能表现出那时的阶级性,是不合乎实际的,“事易时移,变法宜矣”。
社会主义运动,在全世界范围内由高潮走向低潮的原因,同样是领袖们高估了劳动人民“阶级觉悟”的延时性;而低估了人们在社会集体劳动中的出工不出力的自私意识和行为。生产力三个要素中最重要的元素——干活的人,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生产力发展是一定会受到阻碍的。于是,经济、社会发展就会缓慢。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观点始终也是极重视生产力三要素中,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是无产阶级,具有鲜明的无产阶级的阶级性。进入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他们已经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了,还是无产阶级?还要他们以无产阶级的革命觉悟和革命干劲来搞社会主义建设?
前两年,时兴全民炒股。原来可能属于无产阶级、现时已经算是股民的手里拿的是资本,资本的本性就是唯利是图。炒股的目的就是赚钱,社会风气能不浮躁?客观条件大变了,人心、人的觉悟顺理成章地随着大变,不以人的意志而左右。
事实胜于雄辩,全世界的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已经以铁一样的事实给出了究竟是熟对、熟错的答案。
对义理参悟的问题在社会实际中影响是巨大的。
义理难明,但可明。就像数学中,有定理和公理一样,一定有合乎自然规律的客观真理作为公理来统辖一切人间义理。对公理和诸多义理的正确判定是要通过艰苦学习、实践和思索,不断进步、不断积累,由不明白到比较明白……的长期修养过程。在探索义理的过程中,每进一步,心理就更亮堂一些,做人和做事就显得周全些。正像登高,每上升一步,就站得更高一些、看得更远一些。
因为从前只能通过书本来探索义理,对义理每有心得则心里就多一个亮点,心里的亮点是幸福感的种子,动物通通犹如追求幸福感的虫子,所以历来人间不缺书呆子或书虫子。再细想一下,凡是书虫子琢磨做坏事的少。那是因为书本中教人如何做坏事的少。
义理难明,人又都有不同程度的惰性,所以致使“难得糊涂”思想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市场。很多人信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认为世上无公理可言。其实这些都是选择不学无术生活方式的借口。
很给力地学习、修养,想不提高人格都是很难的事。一味地“跟着感觉走”,“糊涂”前进,想不现眼,想做堂堂正正的人,想得轻巧!
古人所说的“难得糊涂”,原意应该是劝勉世人不要犯固执己见的错误,即少“抬杠”。因为真理是多方面的,并且任何真理的具体应用都是有条件的。正像“水往低处流”是普遍真理,但在封闭的管道中形成虹吸现象时,那水就可能往高处流。所以要能全面地看问题和透过问题的表面看清问题的实质,再发表意见或者采取行动。不然,就不要固执地坚持己见。在社会实践中,表现出宽容地暂时的“不较真”、“糊涂”,这种谦虚的态度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这才是“难得糊涂”的真正本意。
如果崇尚真正的糊涂,一味“不叫真儿”地“跟着感觉走”,人类社会将出现什么局面呢?
其次,有了一定的理论修养,学以致用,在现实生活中践行正确的理论则是更不容易的事情。
孔夫子曾说:“唯此为大,克己复礼。”道德和法是协调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或规范。礼,则是实践道德与法的过程中所具体表现出的细则或形式。比如说婚礼,就是践行男女结合道德过程中的形式。所以,礼也可以理解成道德的具体实施规则。孔夫子的这句话是强调做人、做事,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在实际行动中表现出克服自私、遵守道德与法律规范。强调守德,更强调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做到守德。把正确的思想贯彻于实践才是真正目的,也是更难的事情。
试想,人都同时具有自私的天性,尤其是都具备“七情六欲”。而且人是时时处处都力求满足情欲的需求,即追求幸福的感觉。任何人,就算明白了事理的人,想降低(不要说戒除)自己的欲望都是很困难的。
伟大的思想家荀子在批判孟子性善论时曾说:“(人)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忘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荀子《性恶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