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
在这集子里,《春痕》,原名《一个不很重要的回想》,是登一九二三年的《努力周报》的,故事里的主人翁是在辽东惨死的林宗孟先生;《一个清清的早上》和《船上》,曾载《现代评论》;《两姊妹》,《老李的惨史》,见《小说月报》;《肉艳的巴黎》,即《巴黎的鳞爪》的一则,见《晨报副刊》;《轮盘》不曾发表过;其余的几篇都登过《新月》月刊。
我实在不会写小说,虽则我很想学。我这路笔,也不知怎么的,就许直着写,没有曲折,也少有变化。恐怕我一辈子也写不成一篇如愿的小说,我说如愿的,因为我常常想像一篇完全的小说,像一首完全的抒情诗,有它特具的生动的气韵,精密的结构,电异的闪光。我念过佛洛贝尔,我佩服。我念过康赖特,我觉得兴奋。我念过契诃甫,曼殊斐儿,我神往。我念过胡尔弗夫人,我拜倒。我也用同样眼光念司德策謇(LyttonStrachey),梅耐尔夫人(Mrs. Alice Meynell ),由潭野衲(George Santayana),乔治马(George Moore ),赫孙(W·H·Hudson )等的散文,我没有得话说。看:这些大家的作品,我自己对自己说,“这才是文章!文章是要这样写的:完美的字句表达完美的意境。高抑列奇界说诗是Best words in bestorder。但那样的散文何尝不是Best words in best order。他们把散文做成一种独立的艺术。他们是魔术家。在他们的笔下,没有一个字不是活的。他们能使古奥的字变成新鲜,粗俗的雅训,生硬的灵动。这是什么秘密?除非你也同他们似的能从文字里创造有生命的艺术,趁早别多造孽。”
但孽是造定的了!明知是糟蹋文字,明知写下来的几乎全部都是Stillborn,还得厚脸来献丑。我只有一句自解的话。除了天赋的限度是事实,无可勉强,我敢说我确定是有愿心,想把文章当文章写的一个人。至于怎样写才能合时宜,才能博得读者的欢心的一类念头,我从不曾想到过。这也许是我的限度一宗。在这一点上,我期望我自己能永远崛[倔]强:
“我不知道风/是在那一个方向吹”……
这册小书我敬献给我的好友通伯和叔华。
志摩十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