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有近期上映的台湾片《艋舺》,制片人李烈。李烈人如其名,玉女模样是假象,实质是枚坚强的文艺女青年。
她从小个性反叛,台风天出去玩,淹水了还往水里走,即使家人痛打一顿,还是照做。就算是拍戏,传统的母亲反对,但她坚持,跟家人的意愿也是背道而驰,
18岁演舞台剧,被电视导播发掘后成为80年代台湾连续剧的玉女,对《一剪梅》的万秋玲和《含羞草》的范家慧,内地观众应该有印象,前者唯美病态,后者倒是反传统——不管不顾只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几乎超脱了那个时代对纯爱的诠释,在当时看,完全是“坏女人”。
但她自己坦诚,拍戏的时候历经“琼瑶的年代”,那种“玉女式的演出”最流行。“楚楚可怜却不知人间疾苦”,表演方式雷同,不用思考只凭经验。当然她在这个行业是红了,但到最后任何引起兴趣的元素消失了,感到沉闷,演了12年也算时间够长,就退出了影圈。
第二段婚姻,对象是罗大佑,分了又合,证明了嫁文艺男青年确实不容易。容忍他不规律的作息时间、情绪波动和深度的精神追求之余,自己也许会变成娱乐新闻的附庸。“一言难尽”“太委屈”也许是这段婚姻最简明的注脚,她甚至有“人生如戏”的荒谬感。对于彼此的关系,她觉得婚前并不像一般恋人的交往,婚后也不似一般夫妻,最主要是观念的分歧,自然分手时也不希望交恶。
两段婚姻不尽人意,倒是在事业中,她找到了自己,因为比较懂得穿着,所以先做成衣。她本质上是个“不问对错,一直向前走就会找到路”的文艺女青年,所以在这精于算计的行业里并没有成功。后来索性走回老本行,做电影制作人。
而做电影,即使举债也不能打消她的热情。《囧男孩》取得3600万台币票房的成功之后,她做《艋舺》时遭遇到巨大的压力。不少人普遍认为台湾电影的市场狭窄,明星号召力不够,导演选择题材太小众。但她却偏不信邪,她认为其实影业的复兴需要一段时间,需要某种易于与观众沟通的方式。
为拍电影,押房子找亲友借债,为卖片,她拿出当年的玉女身段,穿戴得体语音温柔却又立场鲜明地为电影促销。宣传期她上了很多综艺通告,和主持人八卦,看完命盘,就立马切入促销环节:“来说说我们的电影吧。”
《艋舺》不能说拍得多么特别,但在行销这一块上,李烈功不可没,但她自己很理性地说,台湾影人拍戏拿不到政府补贴的就只能自己举债,因为她是女性,才显得特别一点。
现在的她完全是一副女强人的模样,一直表现得坚强克制,有性格有分寸,但其实我也知道,烈女的道儿,不好走。她们立志要从男人的世界里脱颖而出,靠的是坚韧、勤奋、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