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晚明官场,行贿者买官,收赃者卖官,已成公开的秘密。嘉靖朝,刑部主事项治元行贿一万三千金转任吏部美差,举人潘鸿业花二千二百金买了个知州做。正如御史邹应龙所诘问:“司属郡吏赂以千万,则大而公卿方岳,又安知纪极!”吏部掌管官吏任命,当然是受贿最便而得利最厚的肥缺。据《野获编》,万历时,先入吏部为官者在“称病”离职时,必推荐一人自代,按例可得五六百金的酬谢。据赵南星亲见,每次退朝,三五成群的官员就像人墙那样,围追堵截住吏部主事者讲升迁,讲调动,讲起用,讲任所,他或是唯唯,或是诺诺。一堵又一堵人墙,令其唇焦舌燥不得脱身。回到吏部衙门,或是私人书信,或是三五联名的公书,填户盈几,应接不暇。在求情通函的背后,就是权钱交易。崇祯朝,尽人皆知“吏部考选行私”,吏部尚书田唯嘉贿收周汝弼八千金,便报以延绥巡抚之职。乃至崇祯帝要亲策诸臣,决定任命。沈迅、张若麒经亲策入选刑部主事,两人懊恼得此冷官,结交兵部尚书杨嗣昌,才改任兵部,足见兵部的买卖也不赖。
崇祯即位后,官员如欲升迁求缺,全靠贿赂,卖官买官,几如市场购物:“一督抚也,非五六千金不得;道府之美缺,非二三千金不得;以至州县并佐贰之求缺,各有定价”,县令欲谋部职,须向礼部送贿二千,兵部也要一千;连胥吏的优差,也“俱以贿成”。既成市场,便有追加赃银与送贿打折的情况:一个监司官以五千金求任边地巡抚,惟恐不到位,追加二千,“卒得之”;某个六部郎官谋求外放浙海道,索价五千金,他只给三千,竟也得一郡守之职。明码标价,讨价还价,贪贿之风已席卷整个官场。
五
反观晚明,不仅升迁求缺等环节,风行买官卖官,其他如朝觐、到任、考绩、访缉、谢荐等场合,也都靠钱财打点,贿赂开道。
嘉靖朝,据户科给事中杨允绳说,总督巡抚到任,照例遍贿权要,名为“谢礼”;有所奏请,仍须捎上贿赂,名为“候礼”;至于任满谋求升迁,畏难指望调动,犯罪打算遮掩,失责希图庇护,更是“输贿载道,为数不赀”。这样,督抚受贿于下官,下官索取于小民;而不肖胥吏又干没其间,指一敛十,小民百姓“孓遗待尽”,就只能“铤而为盗”。
隆庆时,官员朝觐,公然“进献羡余”,还一度“限为定制”,堂而皇之让行贿合法化,布政司三百两,按察司二百两。到万历朝,连皇帝也承认,派往各地的抚按官虽受朝廷重托,却“岁时庆贺之仪,不胜奔走,廪饩常供之外,复多馈遗。司道官又借视听于窝访,取私费于官库。以致贪官污吏,有恃无恐。收征则增加火耗,更添劝借名色。听断则无端株连,惟求赃罚充盈”。凭借疯狂的受贿,有的上任仅四月,就受贿“扛至三十九抬”,还有的“旬日而积羡过一千”,转眼造成暴富。
崇祯即位,晚明官场进入了贪腐总动员,把接受请托叫做“开市”。明亡前一年,一个小小的锦衣卫签书为其乡戚寄进的羡余竟高达八千金,官场上下贪赃送贿的程度不难推想。贪污行贿的手段也花样出新:上司勒索,不是说“无碍官银”,就是说“未完抵赎”;过境打秋风,名为“书仪”,少则十金以下,多则十金以上,还只是常例;欲结心知,“岁送不知几许”。官员获巡按推荐,关系仕途甚大,受荐者按例应致送每个荐主百金,给列名推荐者五十金,“近且浮于例”,行情水涨船高。州县官每次考绩朝觐,“或费至三四千金”。外官赴京办事,潜规则名目繁多,连正常公务,也必须行贿。部队到京城领饷,“凡发万金,例扣三千”,以致有“长安有饷不出京”的谣谚。
六
官场免不了交际往还,据《玉堂荟记》,地方官派人入京疏通人脉,从内阁到六部,起初送礼“至厚不过肆十金”,京官受纳后还回馈二匹或四匹帛,打的都是“交际”的幌子。明代官场还有一种惯例,外任官回京前,必以官俸刻印一书,以一书一帕馈赠朝官。以书帕为馈送,总算是雅事。但在体制性贪腐下,书帕逐渐变味,据顾炎武说,“书帕自万历以后,改用白金”,一书一帕以外还须附加银两。先是“书帕少者仅三四金”。其后,尽管三令五申“严禁交际”,旨在防贪,其实禁不胜禁,“津要之地,日益加多,秘诡万端,乃所谓贿赂非交际也”。书帕竟成“雅贿”的遮羞布,数量也增至三四十两,有所谓科(给事中)三道(御史)四之说。一边是冠冕堂皇地“严旨屡申”,一边却是贪赃送贿的不断加码。据《枣林杂俎》,崇祯末,官员致送贿赂,已动辄成百上千两,“都门严逻”,“苦于赉重”,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检查尽管严厉,行贿收赃却“径窦愈广”。先以高价值的黄金淘汰白银,取其易于携带,在馈送书帕的名刺上写明“经稿几册”,实即“黄金几两”的隐语,把雅贿发挥到极致。其后,黄金“犹嫌其重,而易以圆白而光明者”,即“以美珠代精金,其挟持尤易,而人不觉”。京城盛传“白变黄,黄变白”的谣谚,价昂物小的黄金、美珠、人参、异币,特受贪官污吏的青睐。
七
崇祯三年(1630),兵部尚书梁廷栋算了两笔账:“朝觐、考满、行取、推升,少者费五六千金。合海内计之,国家选一番守令,天下加派数百万。巡按查盘、访缉、馈遗、谢荐,多者至二三万金,合天下计之,国家遣一番巡方,天下加派百余万”。这还仅仅选任守令与巡按出访两项,整个官场类似环节不知凡几,贪贿总数就是天文数字。在他看来,贪风不除,即便不派“辽饷”,老百姓仍会“愁苦自若”。也就是说,明末体制性贪腐转嫁给百姓的负担,远比辽饷之类的三大饷还要严重。
即位之初,崇祯帝还以“文官不爱钱”诫勉朝臣,给事中韩一良列数官场送贿常例,直白地指出:而今何处不是用钱之地,何官不是爱钱之人。原来以钱换官的,怎能不以钱偿还?都说县官是行贿之首,给事是纳贿之最。言官都归咎守令不廉洁,但守令怎么廉洁?官俸有多少,上司要索取,过客打秋风,推荐、朝觐都靠钱铺路。这些钱不从天降,非自地出,想要清廉,有可能吗?据韩一良说,他还算交际寡少的,两个月来就拒收“书仪”五百余金,其他贪得无厌的科道官,受贿数可想而知。他的结论:“今日之势,欲求人之独为君子,已不可能!”
明亡前一年,刘宗周以县令为例,也做过一番分析,结论与韩一良如出一辙:“上官之诛求,自府而道,自道而司,自司而抚而按,而过客,而乡绅,而在京之权要,递而进焉,肆应不给。而至于营升、谢荐,用诸巡方御史者尤甚。”一个小小的县令,必须满足层层叠叠各级上司的贪心欲壑,还必须向左右其仕途的巡方御史送礼行贿,只要他还在这个体制内,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把向上行贿的巨大成本转嫁给县内的老百姓。这样,“一番差遣,一番敲吸,欲求民生之不穷且盗以死可得乎?”
至此,可以对这种体制性贪腐做一个概括:整个社会创造的财富,已经失去了相对合理的分配机制,而是最大限度地流入了掌控从中央政权到地方权力的各级官员与胥吏们的私囊。这些官员与胥吏,作为统治阶级的主体,理应负有保护国家利益与社会财富的职责,但体制性贪腐却遵循着按官等分红利的潜规则,把他们中最大多数成员拖入了腐败的磁力场,成为大大小小的实际受益者,欲为君子而已无可能。与此同时,体制性贪腐逼使卷入其中的每个官员在向上送贿与向下贪赃的两极之间恶性循环,饮鸩止渴而欲壑难填。这种恶性循环的必然结果,就是把不断扩大的送贿负担转嫁给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从而使整个社会的基本秩序彻底崩溃,把广大民众逼上“穷且盗以死”的绝境。可以断言,把明王朝最终送上不归路的全国大起义,正是这种体制性贪腐的必然结果。
有意思的是,李自成农民军攻下北京,勒令朝中达官贵戚“输银助饷”,规定内阁大臣十万两,京卿与锦衣七万或五万,给事中、御史、吏部与翰林五万到一万不等,各部属吏数千,勋戚无定数。这种输银的级差与晚明官场贪污受贿的数额等级倒是相当匹配的。
吴晗说过:“一部二十四史充满了贪污的故事”。《明史》作为二十四史殿尾,其晚明的故事让人想起杜牧的话:“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本文原载2013年5月5日《东方早报·上海书评》,题为《晚明的贪腐:体制性的不治之症》)
利玛窦眼中的中国人陋病
今年是利玛窦逝世400周年,中华书局适时推出了《利玛窦中国札记》的精装本。继《马可波罗游记》以后,由金尼阁整理的该书一经出版,再次轰动欧洲,让西方重窥天朝大国的一抹斜阳。
国人与学界多从东西文化交流的视角,强调利玛窦对欧洲文明东渐与中华文明西传的独特贡献,这固然没错。利玛窦堪称明代白求恩,不远万里来到中国,书中有许多赞美中国人聪明伟大之类的话,这是国人喜闻乐见的。他也批评中国的陋病,尽管总是“小心翼翼用谅解的词句提出自己的论证”(658页)。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能从这位“世界公民”的中国札记里,读出他者之眼对中国人劣根性的犀利观察。
一踏上中国的土地,利玛窦强烈感受到中国人那种根深蒂固的中国中心论,“他们把自己的国家夸耀成整个世界,并把它叫做天下”(179页)。他指出:“中国人声称并且相信,中国的国土包罗整个的世界”(583页)。顾及一向秉持天圆地方说的中国人“深信他们的国家就在它的中央,他们不喜欢我们把中国推到东方一角上的地理概念”(180页),利玛窦在献给明代皇帝的世界地图中特意把中国置于世界中央,照顾国人中国中心论的虚荣心。
在利玛窦看来,正是这种中国中心论,导致中国人“对海外世界的全无了解却如此彻底,以致中国人认为整个世界都包括在他们的国家之内”(46页),而对绝大多数外国,“完全没有察觉这些国家的存在”(5页)。据他的观察,“与他们国家相邻接的少数几个王国,——在他们知道有欧洲存在之前就仅知道这几个国家——在他们的估计中几乎是不值一顾的”,这些不值一顾的邻国,指的是安南、朝鲜、日本、占城等。
据利玛窦的敏锐观察,外国朝贡体制纯粹是中国中心论妄自尊大、凸显中心的外在政治形式需要。他作为旁观者也已发现,在向明朝纳贡的国家中,“来到这个国家交纳贡品时,从中国拿走的钱也要比他们所进贡的多得多,所以中国当局对于纳贡与否已全不在意了”(9页)。因而一针见血道:“所谓进贡倒是有名无实的”,“中国人接纳来自其他很多国家的这类使节,如交趾支那、暹罗、琉球、高丽以及一些鞑靼首领,他们给国库增加沉重的负担。中国人知道整个事情是一场骗局,但他们不在乎欺骗。倒不如说,他们恭维他们皇帝的办法就是让他相信全世界都在向中国朝贡,而事实上则是中国确实在向其他国家朝贡”(561页)。
如果说朝贡体制从制度层面支撑了中国中心论,那么中华文化优越论则从精神层面满足了中国中心论。利玛窦说,“总的说来中国人,尤其是有知识的阶层,直到当时对外国人始终怀有一种错误的看法,把外国人都归入一类并且都称之为蛮夷”(216页)。他说得不错,“偶而在他们的着述中,有提到外国人的地方,他们也会把他们当作好像不容置疑地和森林与原野里的野兽差不多。甚至他们表示外国人这个词的书面语汇也和用于野兽的一样,他们难得给外国人一个比他们加之于野兽的更尊贵的名称”。中国历代正史的《蛮夷传》与《外国传》,坐实了利玛窦的观察。
在利玛窦看来,这种超过阈度的中华文化优越感,使得当时中国人“不知道地球的大小而又夜郎自大,所以中国人认为所有各国中只有中国值得称羡。就国家的伟大,政治制度和学术名气而论,他们不仅把所有别的民族都看成是野蛮人,而且是看成没有理性的动物。他们看来,世上没有其他地方的国王、朝代或者文化是值得夸耀的”(181页)。“他们的骄傲是出于他们不知道有更好的东西以及他们发现自己远远优胜于他们四周的野蛮国家这一事实”(23页)。据利玛窦的细致观察,当时中国人“为了表示他们对欧洲人的蔑视,当葡萄牙人初到来时,就被叫做番鬼,这个名字在广东人中仍在通用”(175页)。“番鬼”这词至今仍在广东话中流行。
与中华文化优越感如影相随的,就是当时中国人对外部世界抱着一种盲目的疑惧与反感,以至“从不与他们国境之外的国家有过密切的接触”(22页)。正如《中国札记》所说,“中国人害怕并且不信任一切外国人。他们的猜疑似乎是固有的,他们的反感越来越强,在严禁与外人任何交往若干世纪之后,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174页)。利玛窦认为,中国人“不是出自任何个人考虑才起来反对外国人的,他们声称他们的动机是基于保全国家的完整,维护他们祖先的法制”(579页)。明朝这种誓死扞卫“祖先法制”的做法,不啻是如今中国特色鼓吹者的异代知音。
利玛窦发现,正是出于这种超阈度的文化优越感,“中国人是那样地固执己见,以致他们不能相信会有那么一天他们要向外国人学习他们本国书本上所未曾记载的任何东西”(155页)。在他看来,这种对外来文明的顽固拒斥,使得“他们甚至不屑从外国人的书里学习任何东西,因为他们相信只有他们自己才有真正的科学与知识”(94页)。
利玛窦来华的年代,正是西方文明迅速反超中华文明的关键时期。由于拒绝外来文明中的先进因素,以促成中华文明的与时俱进,中国在世界之林中的地位日渐低落,利玛窦也成为中华帝国文明夕照的最后目击者之一。他在华长达28年,以外人的眼光看中国的症结,往往切中要害。这里列举的,只是他对明朝人中国中心论与中华文化优越感的细微观察,已让四百年后的国人有入木三分之叹。
《利玛窦中国札记》英译本序言指出:“古老的文明可能走到一定的尽头,但是无论在中国建立什么样的政体,或者强加给它什么样的政体,这个民族的基本特征是不会改变的。”(35页)这一论断,褒贬俱在,却让人如芒在背。难道在超阈度的中国中心论与中华文化优越感上,利玛窦所擿发的痼疾仍会旧病复发吗?但愿国人正视这个问题,不要让英译本序言的这段话不幸而言中!
(本文原载2011年1月16日《南方都市报·阅读周刊》)
从《封琉球》说起
偶尔读到一则《封琉球》的笑话,出自明代万历间赵仁甫所编的《听子》:
刘求者,为人佣。一日谓侪辈曰:“我将封,富贵来逼我矣!”侪辈笑曰:“子何所闻而云尔也?”曰:“吾闻之主人翁曰:上遣朝使封琉球。得非封我乎?”
这个笑话,借助“刘求”谐音“琉球”抖包袱,笑点不高,却发人深省。如今,前往冲绳的中国游客恐怕不少,但有几人事先知道,这里曾是存世长达五百年的琉球国所在地呢?在这个意义上,晚明的刘求也许仍活在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