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来,暮鼓晨钟里,多少人埋在青灯黄卷里几十年不肯出来。不曾想,终归是一头雾水,唯有明镜里的白发三千。
很多人尽管知道要学习,却不善于学习。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乔布斯不是一块赤金,也不是一个完人。
他原本是一个令老师头痛的捣蛋鬼、恶作剧专家、大学辍学学生,他非常孤傲甚至狂妄。但是,乔布斯深谙学习的重要性,他善于学习,尤其懂得如何从别人身上汲取优点来完善自己。
乔布斯有丰富的学习选项和多种学习渠道:他善于向朋友、向潮流、向对手、向失败学习。
他充分利用他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最大的学习绩效。他从迈克·马库拉那里学到了产品原则(共鸣、专注、灌输);他在与时俱进的大众潮流里学习“新潮”;他从对手那里学习他们的经验教训。他也跌倒过,经历了失败,但每一次失败都成为学习的材料。
在这一章里,我想与读者一起,深度地探究一下乔布斯的学习渠道、乔布斯的学习方式和乔布斯的学习精神,以便让我们的学习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像乔布斯那样成长,那样进步,那样成功。
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
尼采曾说过:你我是朋友,各拿一个苹果彼此交换,交换后仍然是各有一个苹果;倘若你有一种思想,我也有一种思想,而朋友间交流思想,那么我们每个人就有两种思想了。
乔布斯很懂这些道理。乔布斯年轻时就展露出精英的特质,交到了很多良师益友。他谦虚地把朋友当老师,向朋友学习。他虚怀若谷地学习朋友的特长,并加上自己的创新来应用。我们先从他向同窗好友罗伯特·弗里德兰学习说起。
最初的精神导师
罗伯特·弗里德兰,土生土长的芝加哥人。他在俄勒冈州的里德学院毕业后,前往印度学习梵文和佛教。后来,他在加拿大的沃伊西湾意外发现了一个大型镍矿,从而发了自己人生的第一笔财,并拥有了一个美丽的、充满宗教色彩的苹果农场……
罗伯特·弗里德兰
我先说说罗伯特·弗里德兰与乔布斯是如何结识的。朋友从相识到相交是讲缘分的。
乔布斯与弗里德兰的缘分是在一次买卖中结成的,非常偶然。
当时乔布斯为了筹集一笔现金,决定卖掉自己的IBM电动打字机。同校学生弗里德兰答应买他的打字机,并约定在学校宿舍里交易。当乔布斯带上他的打字机,来到弗里德兰的宿舍时,弗里德兰正忙着和他的女友亲热,完全没把他当回事。乔布斯感到这个买家太不尊重人了,正要离开,弗里德兰却很不情愿地挽留他:“待会吧……”
乔布斯居然破天荒地顺从了这位让人尴尬的买主。他被罗伯特·弗里德兰这种不合常规、无所顾忌的性格蛊惑了。要知道,乔布斯可是不容易被人蛊惑的主,罗伯特·弗里德兰却有这个本事。
买卖成交了。乔布斯和罗伯特·弗里德兰的友谊就这样开始了。
乔布斯首先被罗伯特·弗里德兰的宗教思想所影响。
弗里德兰信奉东方宗教。他追求东方宗教中那种深远而缥缈的精神境界。乔布斯对佛教的认同,对佛教的信奉就是通过弗里德兰的影响而开始的。
有一段时期,他曾将罗伯特·弗里德兰视为他的精神导师,他在弗里德兰那里了解到了印度宗教思想,尤其是宗教大师拉姆·达斯的宗教思想,并且在罗伯特·弗里德兰那里对东方教义有了深刻的理解。
拉姆·达斯(Ram Dass)
拉姆·达斯原名理查德·阿尔伯特,20世纪60年代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后为追求人生真义,赴印度灵修达数十年之久,是20世纪最受推崇的心灵导师。1971年,拉姆·达斯首部著作——绘本《活在当下》出版,在美国热销200多万册,其“活在当下”的理念唤醒了整整一代人的心灵意识。
2001年,拉姆·达斯潜心修习30年后,推出了《活在当下(30周年纪念版)》。该书在《活在当下》绘本的基础上加入了很多他自己修行的感悟,他曾面临疾病、衰老、死亡的威胁。劫后余生,他大彻大悟。在30周年纪念版中,拉姆·达斯力图为人们解决这个时代最大的心灵问题:“总是不能让该来的来,也不能让该去的去。”
1973年的夏天,弗里德兰去印度拜访了拉姆·达斯的印度导师——尼姆·卡罗里大师。同年秋天,弗里德兰从印度回来时,穿着一双凉鞋和一身飘逸的印度长袍,他还给自己起了一个印度名字,显得十分的超脱。他在校园外的一个车库顶上租了间房。很多个下午,乔布斯着了迷似的去那里拜会弗里德兰,听他的高论。每一次回来后,乔布斯感觉到自己“达到了一个全新层次的觉悟”。
宗教对乔布斯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乔布斯有很多异于常人的特质——他能够为了人生追求不受任何干扰,时刻专注,他可以持续投入激情。这些特质是从对宗教长时间的修炼中形成的。
除了宗教思想,乔布斯还学到了弗里德兰的“现实扭曲力场”。
这个名词听起来有些别扭,我认为“现实扭曲力场”本质上就是一种说谎的本领,通过不断的心理暗示使你相信那些不现实的事情,从而人为地改变现实。
乔布斯从罗伯特·弗里德兰那里汲取的第三个思想是“让自己成为焦点”。换成通俗的说法就是“自吹自擂,自我标榜”。
罗伯特非常善于标榜自己。他很会与别人交往,很会展现自我,很会控制局面。他有很强的气场,只要他一出现,人们就会注意到他。
刚到里德学院时,青年乔布斯既羞涩又谦逊,非常内敛。但是乔布斯成为弗里德兰的朋友后,弗里德兰常带他去歌舞厅。在那里,他们尽情地唱歌跳舞,特别是罗伯特,放开到几近癫狂。一段时间后,乔布斯那些内敛秉性便渐渐褪去。乔布斯之所以能成为一位杰出的推销员,把他的苹果产品推销到极致,这些跟他从罗伯特·弗里德兰那里接受到的焦点论是有直接关系的。
此外,乔布斯还在弗里德兰那里学会很多其他招数。譬如用凝视和沉默来征服别人的技巧等。
当然,朋友是相互吸引的,是互补的。乔布斯被弗里德兰蛊惑的同时,弗里德兰也深深地被乔布斯那种“震撼的激情”“兴趣发挥到非理性的极致状态”的魅力所吸引,甚至连乔布斯总是赤着脚走来走去的习惯也被弗里德兰当作非同一般的魅力来欣赏。特别是乔布斯超强的管理能力,弗里德兰更是由衷地赞叹不已。曾经一段时期,乔布斯帮助弗里德兰管理苹果农场。偌大的一座农场,里面有主楼,有仓库,有花园小屋,乔布斯领着一帮人,把果园打理得井井有条。
乔布斯与罗伯特·弗里德兰之间的学习和交流,我归为一句话,那就是:让自己受益,也滋润了对方。
最初的商业导师
在美国,诺兰·布什内尔被尊为“电子游戏之父”。
诺兰·布什内尔生于1943年2月5日,比乔布斯年长十来岁,他们之间算是忘年之交。
在乔布斯眼里,布什内尔是他电子方面的导师,也是他商场上的好朋友和兄长。
毕业于美国犹他大学的诺兰·布什内尔是一位全球级的电子领军人物,他极富创造性。早在1971年,他用廉价的电子器件,发明了世界上第一台名叫“乒乓”(Pong)的商业化电子游戏机。由此他被人们誉为“电子游戏之父”。他创办了雅达利公司,推出革命性的视频游戏Pong。随后,这位富有创造性的新富又开设了结合快餐、游戏和娱乐于一体的Cheese餐馆。
与罗伯特·弗里德兰不同的是,乔布斯与诺兰·布什内尔的缘分极早。他打小就结识了布什内尔——在乔布斯家搬到帕洛阿尔托之前,诺兰·布什内尔就和乔布斯是邻居了。那时的乔布斯经常到诺兰·布什内尔家串门,经常向布什内尔打探一些关于电子元器件方面的问题。布什内尔很喜欢这位勤学好问又好动的小兄弟。搬离南旧金山很多年以后,乔布斯和诺兰·布什内尔还一直保持着良好的联系。乔布斯刚刚从里德学院退学就直接投奔诺兰·布什内尔。这一年的乔布斯才十七岁。
乔布斯在里德学院只读了六个月。在此期间的一天,他蓦然发现在这里迷失了方向,无法找到人生的价值。而且这种“迷失了方向”的学习却耗尽了他父母的一辈子积蓄。他内心纠结不已。最后,他毅然决然地做出了让他一生都不后悔的决定:退学。他要走出校园,去找一份自己想要的,又能帮衬父母的工作。
去哪找工作?找份什么工作?乔布斯很快有了他的第一选项,他决定找他的老朋友诺兰·布什内尔,到他的雅达利游戏公司去打工。
可以说,这是乔布斯一个非常理性、非常明智的选择。乔布斯不只是找工作,而是找老师,找他的人生方向——大家可知道当时的雅达利公司是一个什么样的公司?它当时是一个具有全美最前沿、最先进、最富创造理念的公司。这个公司的选人方式也相当特别,无论你是从哪所大学毕业的,无论你学哪个专业,甚至无论你有没有文凭,他只看你的能力和付出来决定你是否能进公司。的确是英雄不问出处。
在雅达利公司工作的几年里,乔布斯完整学习消化了雅达利公司的文化精神,并且把这种文化精神运用到他后来创办的苹果公司里。
乔布斯逝世后,很多学者在他们关于乔布斯的著述里,反复论证诺兰·布什内尔对乔布斯的影响。结论是:苹果部分企业文化源自雅达利。我直白地说,苹果公司的招聘文化源于雅达利。
不过我们可以想想另一个问题:乔布斯可以学习雅达利,我们不可以学习苹果吗?学者们不如转个向,探究一下我们的企业文化如何吸收苹果的企业文化。
最初的合伙人
迈克·马库拉,1942年生,年长乔布斯十多岁。代沟在他们之间表现得很明显。当然,他们之间最根本的冲突还是性格的差异,理念的差异。
迈克·马库拉是当时全美名气极大的投资家。他不到30岁,就从英特尔一名普通员工变成百万富翁。
依据他在英特尔公司的经验,马库拉灵敏地嗅到了未来电脑市场的潜力。于是,他投资25万美元,买下苹果公司30%的股权,自己当苹果的董事长,乔布斯成了副董事长。他让沃兹当他的副总经理,负责产品的研究与发展,同时还参与公司管理。这样,马库拉、乔布斯、沃兹三人各占了苹果30%的股份,成为苹果的3个大股东。
一开始,三人目标一致,励精图治,公司业绩蒸蒸日上,从1977年的250万美元翻到1982年的为5.82亿美元。但马库拉和乔布斯的分歧也明显增大。最后,他俩不得不摊牌了——乔布斯为了制衡马库拉,把约翰·斯卡利(这个人物在下章介绍,这里不多加评说)拉到了自己旗下,让他当公司总裁。马库拉也不是省油的灯,1985年,他趁着斯卡利和乔布斯关系出现裂痕的时候,与斯卡利联手,把乔布斯逼出苹果。直到1997年,乔布斯再度“杀”回苹果,马库拉败北并被请出苹果。硝烟散尽,两人再也无缘共事了。
无论乔布斯与马库拉为了公司的管理权如何你争我斗,无论他们有多少恩恩怨怨,他们彼此心底里总是庇护着对方,给对方留着一块“温暖的地方”——在创立苹果之初,乔布斯缺乏资金、人手,是迈克·马库拉慧眼识真才,给他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当苹果董事们要对乔布斯提起诉讼时,是马库拉站出来为乔布斯辩护。而对乔布斯来说,他把迈克·马库拉当作他的良师益友。他从迈克·马库拉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如马库拉的三条产品原则:
一是共鸣,即了解顾客需求,使产品尽量满足他们的需求。
看苹果公司当今发展,你就明白了,苹果电脑有强大的图形效果,成为人们制作视频、音乐、照片的绝佳帮手,真正贯彻与顾客共鸣的产品原则。
二是专注,即拒绝不重要的机会,做好最有必要做的事情。
苹果公司的市值在巅峰时达到了近6000亿美元。规模如此庞大的公司,产品线的数量却寥寥可数。这就是专注的财富效应。
三是灌输,即用产品迷人的外观给顾客留下深刻印象。
苹果产品无一不具有美丽的外观,给顾客灌输了远胜于其他同类产品的深刻印象。乔布斯践行了迈克·马库拉的灌输理念,创造了灌输的丰厚的文化效应。
马库拉的三条产品原则,在乔布斯这里,通过学习运用到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境界。
孔子说:“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这是人类常有的一种矛盾心理。关键是我们在生活中如何能控制好这样一种心理。乔布斯为我们做了一个示范。试想,假如乔布斯只因为个人喜好把马库拉过早地逐出苹果,苹果的企业文化一定是有残缺的。
回归苹果巧遇零售大王
米拉德·德雷克斯勒是一位全球级的“零售”天才——1980年,36岁的德雷克斯勒坐上了梅西和布鲁明戴尔百货商店(Abraham&Strauss女装零售商)总裁的位子。他仅用了3年时间,把这家走下坡路的女装公司打造成最红火的零售商店。他接管GAP19年,GAP年盈利从4亿美元涨到140亿美元,规模从450家连锁店扩展到2000多家。GAP变成了全球知名品牌。人们由此而给了他一个响亮的外号:“零售业的乔布斯”。
出生在纽约的德雷克斯勒,小时候和乔布斯一样,深受其父的影响和熏陶——他父亲特别喜欢服装,把工资的大部分都拿去买各式各样的服装。这些服装带给了德雷克斯勒多种多样的感受。
从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毕业、又获得波士顿大学MBA的德雷克斯勒被GAP的创始人唐纳德·费舍尔看中了。很快,德雷克斯勒用自己的天赋创造了GAP惊人的销售业绩。他丢弃了GAP过去的一切,改造GAP的门店,外表虽然简约,但却用很有质量的服装吸引顾客;他扩张GAP和香蕉共和国的经营范围;他推出了GAP童装系列;推出更便宜也更潮的老海军品牌。德雷克斯勒的老海军品牌营销策略是最高明的。他把美国家庭年收入低于4.5万美元的消费者吸引了。可以说,没人比米拉德,德雷克斯勒更了解各个层次消费者的心理,他们在想穿什么样的服装……米拉德·德雷克斯勒完全改变了美国零售业的面貌。
1997年,乔布斯回到苹果时,这位GAP的前CEO-—米拉德·德雷克斯勒已是苹果公司董事会成员。乔布斯当然不会放过就在他身边的这位重量级的学习对象。
1999年,乔布斯决定发展苹果产品的零售店。他要像德雷克斯勒那样,让苹果零售店在全美乃至全世界生根发芽。乔布斯从德雷克斯勒的成功里感悟到:零售店是一个品牌最好的实体表达。
米拉德·德雷克斯勒也很敞亮,他毫无保留地向乔布斯传授了自己的零售理念:控制产品,专注产品。即苹果零售店只卖苹果产品,苹果产品只能在苹果零售店购买。
乔布斯毫无遗余地接受了米拉德·德雷克斯勒的零售理念,而且把它发挥得淋漓尽致。很快,他的苹果零售店开遍了全美,走向了世界——今天苹果公司零售店在全球取得了巨大的影响和利润,就连德雷克斯勒本人也没想到,他的零售理念及成功的经验居然会被乔布斯学以致用得如此卓越。
无可替代的乔尼与独一无二的苹果
有些领导,发现下属比自己能力强,就想着打压,这样的领导丧失了向下属学习的好机会,也就没机会完善自己。乔布斯则不然,他很善于向下属学习。他曾向他的设计主管乔纳森·艾弗(大家都习惯叫他“乔尼”)学习,并且非常谦恭、亲近,留下了一段佳话。
1997年9月,乔布斯怀着更大的野心重返苹果,出任公司的临时CEO。他要打出的首张牌是:立即生产出让顾客感觉友好的产品。要打好这张牌,他需要优秀的产品设计师。
苹果公司召开动员大会这天,乔布斯宣布,公司不仅追求利润,也要做出伟大的产品,重视设计。这样的理念深深打动了乔尼。起初乔尼怀着对设计的热爱来到苹果,可是乔布斯之前的CEO都只注重利润却忽略了设计,乔尼正准备辞职。乔布斯经过考虑后,决定与热情细腻的乔尼搭档设计苹果的新产品。此时的乔尼·艾弗,仿佛当年的诸葛亮遇上刘备,二人堪称工业设计史上最完美的搭档之一。
乔尼是英国人,他在伦敦东北部清福德小镇长大,是一位银匠的儿子。在纽卡斯尔理工学院学习时,他曾经设计了一支钢笔,笔帽上有一个可以拨弄的小球,让使用者和钢笔建立有趣的“情感互动”。此外,他还设计过一台自动取款机和一款流线型电话机,这两个作品都曾获得英国皇家艺术学院奖。他的设计不仅精美,而且还关注工程学以及内部元件的工作原理。
乔布斯发自内心地尊重乔尼,亲近乔尼。他把乔尼当朋友,当家人。他经常和他一起共进午餐,邀请乔尼到他家中共度周末。
乔布斯夫人一语中地道出了乔尼在乔布斯心中的位置:“在史蒂夫的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是能够被替代的,唯独乔尼不能。”
投我以桃,报之以李。知遇之恩换来的是乔尼的激情奉献。他深度理解乔布斯的核心理念、商业灵魂和营销灵魂,快速推出乔布斯内心追求的产品构想。而这些构想融合了乔尼的宏观简介和对细微之处的考虑。他给1998年的iMac电脑的设计很有意思。他在iMac显示器上设计出一个提手,这一细节展示了苹果产品亲切友好的形象。而这神来之笔,除了乔尼,还有谁能为乔布斯勾画出呢?
这就是乔布斯的过人之处,他人无法企及之处:把下属当作学习的对象、合作的搭档、精神的伙伴。他尊重下属、礼待下属,而不是收买下属、利用下属。
化解IPhone 4危机于无形的麦肯纳
乔布斯虚心向贤者学习,不仅表现在礼贤下士,还表现在求贤若渴。
里吉斯·麦肯纳就是他“求”来的。
里吉斯·麦肯纳是美国一位了不起的公关专家、广告策划人、风险投资家。请他支招,乔布斯可没少费周折。
1970年,麦肯纳就在硅谷创立了里吉斯·麦肯纳营销顾问公司。2000年,他又进行高科技风险投资,成为名扬世界的风险投资家。
麦肯纳做过的广告方案都称得上是大手笔。他改变了英特尔公司的广告风格,广告中出现的赛车与扑克筹码比以前的性能图表更吸引眼球。他还为基因泰克等公司策划过广告。
麦肯纳对高科技的风险投资亦成就非凡,很多大名鼎鼎的公司,如美国在线、苹果公司、商地公司、艺电公司、凌特公司、微芯公司、微软公司,还有日本、欧洲一些技术型大企业,它们在初创时期都得到过麦肯纳的支持和帮助。1979年,这位硅谷怪才里吉斯·麦肯纳终于接受了乔布斯的邀请,来到苹果公司,这可是乔布斯“三顾茅庐”、精诚所至的结果。
能把这位骨子里冷酷坚韧的大才招至麾下,恐怕只有乔布斯能做到。乔布斯看到英特尔公司的新广告后,他打听到广告的设计方是里吉斯·麦肯纳的团队。于是他迫不及待地把电话打过去。没想到,麦肯纳把电话撂给他的助理。那意思再明白不过了:一边去,我不想搭理你。
哪知乔布斯求贤若渴,怎会轻易罢休?他展开了马拉松式的拜访,一天一个电话。让接电话的人都傻了:天哪,这人谁呀?肯定是个怪胎,要不就是小丑……最后,对方抵挡不住了,终于派人考察了刚诞生的苹果公司。乔布斯赢得了“观察员”的好感后,受邀会见麦肯纳。一见面,两人顿感相见恨晚。
这次会面后麦肯纳答应让他的团队为乔布斯的Apple II型电脑设计宣传手册。而首要的是更换苹果的商标图案。他的团队很快就拿出两个版本的图标:一个完整的苹果,另一个则是被咬了一口的苹果。乔布斯一眼就看上了被咬了一口的苹果图标。这个图标被加上六种绚丽颜色的水平色条,最终被选定。麦肯纳特地为乔布斯的选择赠上一句格言:“至繁归于至简。”至繁归于至简,正是乔布斯一生设计理念的精髓。
当危机发生时,麦肯纳把危机作为现成的讲义,传授给乔布斯。
2010年6月,iPhone 4刚发布,竟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很多用户发现,当他们左手握持iPhone 4时,手机信号会丢失。针对iPhone 4的相关测试结果表明信号丢失的几率达到1%左右。这让全世界哗然。iPhone 4可不是一般的手机,它是iPhone系列的传承,它应该完美无瑕。出现这样严重的问题,无疑对不起消费者长期对iPhone的钟情。
媒体开始狂轰滥炸,对iPhone 4的负面报道铺天盖地,《消费者报告》直截了当地建议消费者不要买iPhone 4。
事态发生之突然,让乔布斯一时乱了方寸。他似乎预见,花费了公司上下几个月心血的iPhone 4就要因为一点瑕疵而被毁掉。如果不赶紧采取行动,“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的情况真的会上演。
唯有麦肯纳气定神闲、临危不乱,他告诉乔布斯:现在不是向消费者辩解的时候,也不需要向消费者卑躬屈膝。恰恰相反,我们要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数据,向消费者提供挽救的举措,那么一切都会好起来。
得到麦肯纳的指导,乔布斯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他告诉消费者:“我们不完美,我们的手机不完美,我们都知道这一点。但是,我们要让你们满意。”他宣布:不满意者,可以退货;如不退者,送你手机套。
乔布斯坚定、坦诚的表现赢得了大众的谅解。最终,iPhone 4的退货率比其他手机要低很多,甚至成为苹果史上销售速度最快的产品。一场危机终于平息了。
媒体观察家对此感到惊讶。的确,乔布斯开创性地没有召回问题产品,他对此次危机的处理方式成了经典案例。
然而危机的化解不能忽略前提——乔布斯如果没有向麦肯纳学习,毫无经验的他对这样的紧急事件可能无从下手。
包豪斯潮流
一个产品的设计不能脱离潮流,不能背离普遍的审美观念。抓住潮流是赢得消费者的不二法门。
乔布斯就很善于学习潮流。他竭力让艺术与科技联姻,学习、推崇包豪斯潮流。
包豪斯的名字,由上世纪初德国著名的建筑师、设计师格罗皮乌斯在德国魏玛创建的国立建筑学院的简称包豪斯得来。
包豪斯的理念是:完整的建筑物是视觉艺术的最终目标,艺术家最崇高的职责是美化建筑。但是,这种目标与职责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所有工艺技师——建筑家、雕刻家、画家们共同的目标和职责。
这种先进的包豪斯理念很快被人们广泛地接受,并且在欧洲、在北美形成了包豪斯运动。
包豪斯运动表达的是包豪斯理念。它的思想简单地概括为:
建筑应同工业相适应;
建筑师应研究和解决建筑的实用功能与经济问题;
用新材料、新结构促进建筑技术革新。
包豪斯理念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传播,并被工业界广泛地接受。受包豪斯潮流影响,美国涌现了一批杰出的设计师。如罗维,他设计的“可德斯波特”牌冰箱,年度销量从1.5万台猛增到27.5万台。还有盖茨、德雷夫斯等人。
从1981年开始,乔布斯每年都会参加阿斯彭国际设计学术研讨会。学术研讨会上,他接触到包豪斯运动。乔布斯最崇尚包豪斯三个基本观点:
1.艺术与技术的统一;
2.设计的目的是归结于人而不是产品;
3.设计必须遵循自然与客观的法则来进行,风格简约、精良实用。
之后,乔布斯将包豪斯理念引进苹果的产品之中。他充分地利用包豪斯的简约设计及干净的形式和线条来突出产品的合理性与功能性。乔布斯在1984年的Mac电脑研发团队所在大楼的中庭里放置了各种各样的玩物,比如贝斯朵夫钢琴、宝马摩托车等他希望团队成员接触精良实用而且充满艺术享受的产品,希望他们感受到这些产品背后的包豪斯理念。正因为他对研发团队进行艺术的熏陶,Mac电脑才结合了艺术敏感性,大大地提高了生产能力。包豪斯理念影响了乔布斯的工业设计——他让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首次变得潮流化。工程视角+艺术品位+大众需求+细节苛求=令人惊叹的划时代的产品。
包豪斯设计的最大价值在于创新,乔布斯把用户体验作为设计创新的重要切入点,使消费者感觉到使用苹果的产品让他们生活在人文与科技的交汇点上。
艺术潮流
艺术潮流的外延极广:文学、戏曲、书法、绘画……我们这里所说的“艺术潮流”,是指乔布斯在书法艺术潮流方面的学习。
乔布斯从里德学院退学后,并没有立即离开学校,而是挑选他感兴趣的课程旁听。乔布斯尤其陶醉于书法课程。
他在这些书法课程中,接触到流行的优雅的有衬线及无衬线字体,并且了解了什么样的字距和行距是美观的。后来他将这些艺术字附加在电脑里,让普通消费者感受到掌握字体知识的乐趣。
乔布斯在这些书法艺术的陶冶中,他获得了一个贯穿所有苹果产品的理念,就是要让艺术与科技完美结合。
乔布斯很善于向自己的对手学习。
历史上,中国不乏向对手学习的高手——汉高祖、唐太宗等,他们学习对手,连对手的起居习好也了如指掌。
乔布斯学习对手,借鉴他们的优点,用他们的失败作为警戒。最终苹果公司保持着技术领先的地位,也带动了整个电子消费品产业的繁荣。
施乐公司PARC中心“偷技”
在行业中,有一些公司实力雄厚,对苹果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向对手学习!乔布斯是这样做的。我们先看看乔布斯是怎样悉心地向施乐公司这位对手学习的。
首先得从乔布斯到施乐公司的参观说起。
1981年,施乐公司想在苹果公司投资一百万美元。乔布斯答应了,但前提条件是允许他到施乐PARC中心参观一次。
PARC是施乐公司于1970年7月1日成立的一个部门。
在这栋2万平方米的PARC大楼里,竟然有170位科学家、工程师,还有60多位辅助人员。他们在这个中心里寻找制造、研发各个环节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答案。施乐公司投资建立这个PARC中心,是要将其作为一块从新技术和新概念的研发到未来新产品生产之间的跳板。
因为PARC在IT和高科技产品的发展史上一直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中心里的所有人员每天都是怀抱着一样的热情来工作的。把技术从军队和工业综合体的掌握中解放出来,让计算机走向大众。
当然,施乐公司“技术第一”的文化氛围有时候也会使它成为攻击的焦点。PARC也经常会因为它的一些伟大的发明在投资收益上的失败而屡遭非议。正是它的伟大发明常常会被其他公司利用来赚大钱。这反衬了PARC创新的声望是毋庸置疑的。
当时的施乐PARC中心在图形界面和位图显示的技术上已经成为行业先锋。乔布斯要利用这次参观的机会,好好地向这个“行业先锋”学习一把。他带了一大班子苹果公司的优秀员工去PARC中心参观。施乐公司当然有些戒心,中心的技术人员不想把他们的核心成果全暴露在竞争对手面前。乔布斯便巧妙地给施乐的高层打了一个电话。这位高层履行了当初的承诺,让他们看到了核心技术。其中一项就是乔布斯想学习借鉴的桌面技术。
桌面在今天很寻常,它已经应用到我们每一台电脑中。但在80年代初,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桌面是一个无比新奇的概念。一位苹果公司的员工回忆道,那时乔布斯在演示屏幕前挥舞着手臂,兴奋地涨红了脸。的确,他和他的员工被施乐的技术完全震撼了。
从施乐PARC中心回来后,乔布斯决定让苹果电脑拥有和PARC一样好的图形界面。
苹果公司那帮天才通过学习加上自己的创新,六个月后,他们成功地把施乐的技术变成了现实。他们使苹果电脑的用户图形界面足以让任何别的电脑黯然失色。直到今天,用户图形界面还是苹果电脑的一大优势。
当然,从道德的角度来讲,乔布斯的学习带有剽窃的性质。这次学习受到广泛的争议。有人说:乔布斯借参观施乐PARC中心之名,行20世纪最厚颜无耻的工业技术盗窃之实。
对此,乔布斯不以为然。他说:“我们要让自己沉浸在人类创造出的最美好的事物中,尽力让那些精华为己所用。毕加索不是曾说过,‘好的艺术家产生灵感,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我们从不为自己偷学伟大的创意而惭愧。Mac之所以伟大,其中一个原因是创造它的是一群音乐家、诗人、艺术家、动物学家和历史学家,而他们恰恰还是世界上最好的计算机科学家。”
以索尼公司“短板”为戒
无疑,处于世界上民用、专业视听产品、通讯产品等领域领先地位的索尼公司,也是苹果公司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也是乔布斯一个密切关注、时刻跟踪学习的对手。
苹果公司在iPod播放器和iTunes音乐管理软件的组合推出后,乔布斯十分担心他的对手索尼公司也会推出类似的音乐组合。
他的担心不无道理。索尼拥有数十年生产时髦电子产品的经验,并且还签约了很多艺人。只是索尼公司还没有推出同样受人欢迎的音乐组合而已。一旦推出来,将是苹果产品强大的竞争对手。
索尼当然也想从苹果那儿分得一杯羹。不久,索尼推出了自己的音乐组合。乔布斯密切关注着市场动态。终于,他松了一口气——索尼的音乐组合失败了。然而更大的疑惑困扰着乔布斯,为什么拥有雄厚实力的索尼失败了?
乔布斯带着疑问探究索尼。几度深入,他终于认识到索尼失败的根源:索尼公司内部十分不团结。索尼公司是由很多部门组成的,部门过于计较各自的利益,不懂得为了一个统一的目标而协同工作。这种内耗使开发硬件、软件的部门与其影视、音乐业务部门无法合作。这家曾经创造了Walkman和特丽珑电视的公司,已经很多年未能引领流行电子文化了。
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乔布斯以索尼的弊端为鉴,他更加努力地在苹果公司内部营造浓厚的合作文化。
寻找“对手”的短板,以此警醒自身,改进自身,完善自身。这是乔布斯学习对手的另一个方面。
没有音乐热情的微软公司
当微软公司眼看苹果的iPod占领了随身听市场的半壁江山时,他们也想来与苹果分一杯羹。于是,他们随即也开发出了Zune播放器。然而,Zune的开发却是微软的一个败笔——虽然微软Zune的外观和苹果iPod的外观相似,却远不如iPod轻巧。打了几年“垒”,微软的Zune所占市场份额还不到5%。
和上节我们介绍过索尼公司的情节相似,乔布斯又开始分析,研究微软Zune失败的根源。他又惊愕地发现:问题还是出自微软自身。微软公司的员工们竟然对音乐没有热情。没有音乐热情的员工怎么能开发出音乐与技术完美结合的、受广大消费者喜爱的随身听呢?好啦,下面就不用我们多说了。清醒的乔布斯力避微软弊端,精选了苹果那些极具音乐热情的员工来做他的iPod。接下来的iPod当然做得更加精致完美,更加受到消费者青睐。
消费者是公允的。他们放弃了Zune,选择iPod。
也许,比尔·盖茨还蒙在鼓里,他做梦也没想到:击败他精心打造的Zune,不是别人,竟然是他自己的员工。而乔布斯却比他更清楚Zune失败的原因,这不能不说是乔布斯的过人之处。
中国有句古老的警句格言:亡羊补牢,未为迟也。
丢了一只“羊”,没必要过于自责,若及时加固“羊圈”,保住了剩下的“羊”,就是最好的补救方式。孔子也说“君子不二过”。人们从中引申出一个醒世道理:做错了事不要紧,要紧的是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甚至变坏事为好事。
乔布斯特别明白亡羊补牢这个道理。他善于在亡“羊”后及时地补“牢”,善于在自己的失败里寻找成功所需要的一些必要条件,让失败作为成功的铺垫。
从Apple I之败到狠抓外观设计
Apple I是乔布斯经历的第一次失败,且败得让乔布斯难堪。
1975年6月29日,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在惠普公司办公室里,手工打造出第一台、模样像打字机、主板裸露在外、需连接电视机作为显示器的电脑——Apple I。
Apple I作为苹果的第一代产品,总共生产了200台,并且在1976年的4月,将它们推向市场,售价为666.66美元。
当然,和现在的苹果电脑相比,当年Apple I犹如一只“丑小鸭”,用户还必须配上键盘、显示器和机箱后才能使用。
但在乔布斯眼里,Apple I可是他心中的“白天鹅”。当第一届大西洋年度个人电脑节举办时,他不假思索地带着Apple I去参展。
在展位前,年轻的乔布斯自信满满,他认为他的Apple I性能强劲,无与伦比。
然而,一切都不是他所想象的情景。他的展位前,冷冷清清,Apple I并没有被人们青睐。
我们可以想象,对当时的乔布斯来说,这是一个多么沉重的打击。他的第一个美梦,竟然被击得如此粉碎。
然而,受伤的乔布斯很快平静下来,他认真总结了Apple I失败的原因,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他的Apple I在外观设计方面确实太落后了。
于是,乔布斯在苹果电脑的外观方面狠下工夫。
Apple Ⅱ的雏形在1976形成了。这一次,乔布斯出高价请人设计了Apple Ⅱ独有的外壳,而且电源、键盘等全部配备到位。这种消费者只要插上电源就能使用的Apple Ⅱ在第一次展出时就吸引了很多的眼球。此后十六年间,各式型号的Apple Ⅱ总共售出600万台,真正开创了个人电脑行业的新纪元。
今天的苹果电脑经过几十年的完善,已经令人炫目、叹为观止。
从“丑小鸭”到“白天鹅”,苹果电脑这个神奇的蜕变是乔布斯一手促成的。
然而,让我们感受颇深的不是乔布斯的神奇,而是乔布斯败后奋起的学习精神。没有这种精神,乔布斯也就没有了日后的辉煌。
从ROKR之败到拒绝简单拼凑
2005年,苹果和摩托罗拉联手推出的ROKR手机失败了。
不过,对乔布斯来说,这次的失败,又给了他一次学习的机会,一次为成功做的准备。
2005年,乔布斯发现:市面上的手机开始内置音乐播放器。这一发现,立即引发了他的担忧。让他深感不安的原因很简单:一旦手机内置了播放器,那人们还有必要买iPod播放器吗?
这个忧虑使乔布斯想到,得赶快找一家生产手机的公司,联合推出一款集通讯与音乐播放功能于一身的手机。和谁联手呢?他首选了摩托罗拉公司,双方协定:在摩托罗拉的畅销手机刀锋(RAZR)系列里内设置苹果公司的iPod。并给这款“混血儿”手机定名为“ROKR”。
让乔布斯意想不到的是,他和摩托罗拉公司的合作是一次失误、一个败笔。他们合作的ROKR,是一款既不耐看,也不耐用的手机。它既没有刀锋系列超薄的造型,也没有iPod迷人的简约风格,音乐播放功能也很差劲,只能容纳近百首歌曲。
ROKR手机彻底失败了。乔布斯在失败里寻找他想知道的答案。他很快明白:一个完整的产品不是简单拼凑成的,必须同时控制硬件、软件以及内容的生产,才能更好地带给顾客良好的用户体验。2007年1月9日,闭关修炼的乔布斯出山了,他给世界带来了新款手机iPhone,他让全球消费者对手机重新理解、定位,他从ROKR的失败中获得了颠覆手机世界的力量。iPhone的问世,震撼全美,震撼世界。
这一年的11月,美国《时代》周刊评出了2007年最佳发明产品,苹果iPhone赫然入列。
《时代》周刊对iPhone的评语是这样写的:“iPhone改变了我们对移动媒体设备的一贯想法,包括它们的外观、手感和功能。”
还有一句评语,更耐人寻味:“……触摸屏不是苹果发明的,连重复发明的边儿也摸不上。虽然不是发明者,但苹果在使用方面却是一个高手。它的工程师利用这种技术革新了过去的图形用户界面,进而创造了一个全新的界面。”
这个评价太有水准了!它阐明的是这样的一个理:能使用发明和创新发明一样是高手。乔布斯就是这样的高手。
乔布斯这位高手推动着苹果不断超越,也带动了摩托罗拉的进步。他们在这次不成功的合作中感受到乔布斯的人格魅力。他们也开始重视产品的设计风格,使原本是产品流水线末端、只扮演美容师功能的设计师的地位也得到空前提高。用摩托罗拉发言人阿兰·布登戴克(Alan Buddendeck)的话来说:“与苹果公司的合作,对摩托罗拉来说是一次很好的学习过程。”
“电子游戏之父”诺兰·布什内尔(Nolan Bushnell)
诺兰·布什内尔与雅达利“乒乓”游戏机雅达利公司是全球第一家电脑游戏机厂商。它最大的贡献是开创了电脑游戏产业。
迈克·马库拉(Mike Markkula)
迈克·马库拉把他的三条原则写在这张纸上递给乔布斯……
被誉为“零售业的乔布斯”的米拉德·德雷克斯勒美国当代著名艺术收藏家,休闲服装品牌GAP的创立人之一,零售行业的领军人物,慈善家。
GAP:美国时尚品牌,创立于1969年,在全球近30个国家拥有超过3000家专卖店。2010年,GAP登陆中国,产品包括女装、男装、婴童装。
香蕉共和国(Banana Republic),GAP集团旗下偏向贵族风格的品牌,其设计款式较为新颖,属于中高价位,是美国大众普遍接受且喜爱的品牌之一。
老海军(Old Navy)是美国知名品牌GAP旗下的品牌之一,与GAP、香蕉共和国为同一家族成员。不同于GAP的低调设计及香蕉共和国的都会风格,老海军将美国人喜爱的大自然与运动休闲轻松风格融入设计理念。通过活泼的色调、大胆的设计,使三个品牌中最晚创立的老海军很快就成为美国家喻户晓、最受欢迎、最具代表性的时尚国民品牌。
乔纳森·艾弗
里吉斯·麦肯纳(右)
堪称艺术与科技“才貌双全”的Mac iMac(苹果电脑)区别于装配有微软Windows系统的PC。PC是Personal Computer(个人计算机)的简称,所有装配Windows系统(前身是PC-DOS系统)的电脑被称为PC。苹果电脑因装配独特的MacOS系统,而称为iMac(自1998年以后Mac开始称为iMac)。国人一般称之为“麦金塔电脑”。苹果公司不但生产iMac的大部分硬件,连iMac所用的操作系统都是它自行开发的。苹果机现在的操作系统已经到了OS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