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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6 落定

换上最心爱的一身宫装——大红的底子,绣满朵朵绽放的鲜黄色大理菊,裙摆很长,手臂上还缠绕了黄绿双色的缎带。

娘,璇儿要为您完成心愿去了。

今天,是血木两族签订和谈协议的吉日良辰,乐璇特意做了精心的装扮。菊花,从来就被认为是母亲的图腾,把菊花穿在身上,就好像带着母亲一起亲身经历这期待已久的历史性一刻。

长平王小郡主目不斜视地跟随着父亲和哥哥走入了艳炽王朝金碧辉煌的圣殿朝堂。

虽然走在第三位,但她的鲜艳与美丽还是引起血族君臣最多的注目。

满朝文武,她只认识太子朱承泰和前几日得罪过的七皇子朱承熙。朱承熙的腿已经恢复了,此刻直立在朝堂上,不约而同,他也穿了一身大红色的朝服,高大挺拔,清俊的脸容上神色异常的冷峻。他本身的长相并不慑人,甚至可以说是斯文儒雅,但是那一双眼睛,却令他整个人都显得阴鸷而锐利,深不可测。

莫名其妙的,她的心跳得厉害,或许,只因想起了剑阳哥哥的警告——小心朱承熙!

血族的庄旭大可汗,大概已有六十多岁,身形肥胖,目光却清明。

照例要说一些官面上的话:互相把自己的儿女与主要官员介绍一下,彼此吹捧两句。

双方都不用翻译,血族的皇室很注重语言的培养,素来皇室成员都精通好几国的语言,而长平王这边,乐璇兄妹自不必说,所选的出使官员亦都是研究血族文化的精英。

朝堂上设了长长的谈判桌,双方入座之后很快便进入了正题。血族的司礼官把两份和谈协议书分别放到皇上和长平王面前,再拿出一个副本,高声诵念起了条约。

朝堂上气氛庄凝,唯有司礼官朗朗的声音在缭绕回响,大家都认真地聆听。

读完之后,大可汗开口:“此份协议本是朕与千叶长平摄政王共同拟定,不知各位可还有异议?”

这句问话也完全是例行公事而已,既是双方领袖都认同了的协定,他人自是无可反驳。

“父汗,儿臣有补充!”

众人都吃了一惊,望向发言的人——七皇子朱承熙,没来由地都捏了一把汗。

双方都知道这个人素来反对和谈,为了阻止和谈的成功,曾几乎无所不用其极。

此刻,木族的人担心的是节外生枝,而那边庄旭大可汗与承泰太子则担心失礼丢丑。

“啊,皇儿,你有什么补充?”大可汗看向小儿子的眼神有几分警惕。

朱承熙不紧不慢,眼神有意无意扫向乐璇的脸,乐璇心中忐忑不安,忙垂下头去。

“儿臣觉得,要彻底地巩固双方的关系达到长久和睦的目的,还有一个更为巧妙的办法一定要用上才是。”

听这口气,不像是要阻碍和谈,大家都有几分释然。可汗的神色和悦了许多,“皇儿,那你就说说看呢?”

“儿臣愿意……”停顿着,故意吊起众人的胃口。

“愿意怎样?”朱承泰忍不住追问,这个小皇弟,今天实在有点反常,他是怕了他了,知道他心眼总比别人要多几个窍。

“儿臣愿意与木族千叶的金枝玉叶订下和亲之喜。”

此言一出,众臣哗然,搞不懂原本执意反对和谈的七王爷怎么会突然如此热衷起来,还出谋划策地要与对方永结秦晋之好。

而太子朱承泰看向父汗,看到他拈须微笑的样子,就知道七皇弟这招用得真是聪明之至——此情此势,和谈之势实在已经无可挽回,他便索性一反常态地推波助澜,一来惹得父汗高兴,二来,万一成功娶得木族的公主,在政治上又得了一个有利的筹码,真是一箭双雕啊——实在不得不佩服七弟的脑筋,见风使舵得还真快。

萧雁翔也松了一口气,和亲呀,这太好办了,而且——还真是长保平安的两全之策呢。

可是乐璇的心头却疑惑顿生——和亲?为什么她有不祥的预感呢?

“七王爷真是想得周到!”萧雁翔开口道,“若说和亲,可巧了,鄙国倒是有好几位年轻的公主正待字闺中,与七王爷年貌相当……”

“长平王爷!”朱承熙打断他,脸上的笑容没来由地羞涩起来,“小王倒也无意求娶贵国皇帝的姐妹,如若长平王爷您真有诚意和谈,就请把您身边的这位金枝玉叶赐予小王为妃,小王必定珍之重之,感激涕零。”

他也太直接太明显了吧?这就是血族人的性格吗?都说血族人豪爽,也豪爽得过了吧?

乐璇满面绯红。而坐在她身边的乐蠩几乎按捺不住地要拍案而起——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还是乐璇反应得快,在底下死命地按住了哥哥冲动的双腿。

报复!刁难!朱承泰谴责地望向弟弟。萧乐璇美则美矣,但他仍不相信一向心高气傲的七皇弟会真心喜欢上一个才有一面之缘的女子,知道上一次他们二人的会晤并不愉快,朱承泰认定了这是心胸狭窄的弟弟对萧乐璇的有意难堪。

可大可汗却提起了兴趣。这长平王的小郡主看上去的确是个风华绝代的美人儿,英雄爱美人,也是人之常情,对于儿子的这种鲁莽行为他反倒充满了赞赏,觉得像个汉子,“啊,好提议!长平王爷,不知朕可有幸与你攀上儿女亲家呢?”

“这个……”萧雁翔也实在料不到会这样,为难地道,“七王爷能垂青于小女的蒲柳之姿,臣下也实在感到荣幸,只可惜……小女早在三年前便已经许配了人家……”

“噢!”大可汗失望地一叹。

朱承熙的脸色马上黑了下来。

“不知有幸与长平王千金订下婚姻之约的是哪一家公子啊?”大可汗又问。

“乃鄙国定国侯世子。”长平王恭谨答道。

“定国侯?就当年的定国大将军花赞吧?朕久仰大名,想必他的公子也是英武不凡的人物吧!长平王好眼光,好眼光啊!”大家都知道,定国侯花赞近几年几乎独揽了千叶国的军事大权,要与他去抢媳妇实在不是明智之举。“皇儿啊,”转向自己的儿子,“我们血族向来也是讲义气的民族,重诺守信,既然人家已有婚约在先,我们也就不便强求了。天涯何处无芳草,长平王适才说过了,他们的几位公主都是绮年玉貌,不如,由他代为做主,选择最漂亮的那个嫁过来可好?”

萧雁翔也附和:“是呀,小女与鄙国的几位公主相比,实在是有如云泥之别……”

“不必了。”朱承熙摆手打断,“除了乐璇郡主,对于别人我并没有什么兴趣,和亲之议就算了,当我没说过。父汗、长平王爷,小王突感不适,想回府歇息了,接下来的签约仪式恕不奉陪,想必有我没我也都一样吧?”

在外交场合中途借故退场本是极其失礼的行为,可大家念在他刚遭了拒绝,此刻必然心怀失意又下不来台,都不去追究。

“那七王爷快回府歇息吧。”萧雁翔忙道。

大可汗也准了奏。

朱承熙转身,在周遭大臣流露的或同情或耻笑的目光中穿行而过,脸色极为难看。

望着他受伤的背影,萧乐璇心中却有莫名的酸楚与失落——好奇怪的感觉啊。

接下来,她做了一件连自己都意想不到的出格事情——自座位上站了起来,紧靠着她的萧乐蠩想拉都来不及,她已向着那个伟岸的背影追了过去,

满朝文武错愕地看着她步履轻盈地在朝堂上小跑,超长的裙摆与缎带在身后飞舞飘荡,如一只翩跹的彩蝶。

“七王爷!”

一直追到了殿外,她才高喊一声。

朱承熙停住,以为自己听错了。

转眼间,她绕到了他的身前,微微有些气喘地再唤一声:“七王爷!”仰着头,一双秋水般的眼眸望定他的眼睛。

他一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你……”

“对不起……”

“不用说对不起!”打断她,猛然,他伸手执住她的手。这一刻,所有的愤恨与不快都可以遗忘,只因她追了出来——很奇怪,他从前并不是个心胸宽阔的人,认识她之后,却已经破了很多的例。

被他握住了手的一刹那,乐璇整个人却如被电到,慌忙地退缩一步,把手抽了出来,尴尬地偏转了眼神,“七王爷,小女子只是感谢你……感谢你对我的错爱而已,同时想向你说一声抱歉——你我之间,毕竟无缘。”

当她惊惶地把手抽回去之刻他已经知道自己表错情了,还以为她是不顾一切地追随他而来呢……“你我之间,毕竟无缘”,这八个字深深刺痛了他,脸色倏然冷了下来,“萧乐璇,骑凉山那一夜,你真的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吗?”

萧乐璇?他居然如此直呼她的名字?可是,为什么竟有一种熟悉的感觉?“我……”她茫然地望着他,“骑凉山那一夜……到底发生了什么重要的事情?”她也很想知道啊,这一段记忆平白的在脑海中失了踪,实在奇怪得很。

并不知道她曾经失忆的朱承熙却把这句问话当作了有意的羞辱,从来只有他玩别人,现在却被人所玩,她怎可以如此轻易地把他不当一回事?“萧乐璇,”他伸手指着她,“拜你所赐,本王生平第一次尝到了当傻瓜的滋味!”绝不会再有下一次,绝不会!

怒气冲冲地,他推开她快步离去。

这决绝的一推还真用力,乐璇揉着发痛的肩膀怔在原地。又做错了吗?为了上一次的轻慢得罪,她心中已经深深懊悔了好几天,今天本来只为了弥补,想让他知道她从来也不敢对他心存轻忽,却为什么反而更引出了他的雷霆震怒?

“萧乐璇!”

回过头,看到哥哥乐蠩不知何时已站在了自己身后。为什么他也连名带姓叫她?

“骑凉山那一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是不是和他在一起?”哥哥用的是质问的语气。

“我也……很想知道啊。”委屈到了极点,心中莫名地惶恐。

“萧乐璇,你该好好检点一下自己了。”萧乐蠩的脸色比起刚才发怒而去的朱承熙来好不到哪里去。

这时,大殿中传来司礼官的唱报:“签约仪式开始——”

乐璇与乐蠩同时错愕地回首。

吉时已到,办正事的人并不会因某些人的缺席而耽搁了历史性时刻的发生,当长平王萧雁翔与血族庄旭大可汗同时落笔盖印的那一刹,尘埃终于落定,两个长久以来互相敌视的民族以誓约的形式最终完成了化干戈为玉帛的愿望。

“礼成!”司礼官唱道。

大殿之外,相对而立的兄妹俩听到这一句,不约而同地仰头望天,心中默念:娘,您听到了吗?

尘埃落定,母亲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可阴差阳错,他们两个居然还是没能亲眼见证这最后一刻。可现在这些已经不在乎了,无限的喜悦与唏嘘这一刹填满了心胸,兄妹两个,泪眼相对。

皇都紫京城外,十里长亭。

艳炽国君庄旭大可汗亲自率领文武百官为千叶的和谈使臣送行。

朱承熙位列其中,如常地注重仪表,穿光鲜的亮蓝色长袍,戴同色的饰有纯白狐狸毛的帽子,神色淡然。似乎是刻意回避,自始至终未曾看过萧乐璇一眼。

骑在马上的萧乐璇今天没有再扮作男装,但为了便于行动,也没有再穿冗长繁琐的宫装,只换了一身深蓝色镶浅蓝边的简单便服——是巧合吗?她与朱承熙再一次选了同色系的服装出现。她未施脂粉,发型也简单,只挽了一个小髻在头顶,用一根银色的簪子固定住,其余的长发如丝般披泻在肩头。

穿了深色衣服的乐璇极其显瘦,而小脸也更显得白皙透明,骑在马上,英姿飒飒,别有一番风韵。身边,是她的哥哥萧乐蠩。

萧乐蠩也骑在马上,神情依然高傲冷漠,目光穿越人群,投射在朱承熙的脸上。

朱承熙是敏感的人,有所察觉地迎上对方的目光。他当然也记得这位曾在骑凉山的丛林之中有过一场对决的贵族公子,一直很讨厌他桀骜不驯的样子。人有时候就是这样,明明自己也是这种人,却偏偏从心底里厌恶与自己相同的特质。总觉得有些特质只能属于自己,别人都不配。

彼此看着对方的眼神都隐含着轻蔑与敌意。

喝完血族皇帝赐的饯别酒,长平王萧雁翔坐进了自己的黄绫马车中。车帘被放下,使团出发了。

血族的君臣们目送片刻,庄旭大可汗挥挥手,示意摆驾回宫。

陆续的,皇子与臣子们都各自散了。

朱承熙接过侍从递来的马缰,脚已踏上马蹬,却停在那里,迟迟没有上去。人也呆呆的,好似正做着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

“王爷?”下人疑惑地叫。

这时,突然打定了主意,朱承熙翻身上马了,却勒转了马头向使团离去的方向纵马。

“王爷!”下人在后面不明所以地高喊,引来同僚们惊异的回望。

不顾别人异样的目光,朱承熙挥鞭打马,一跃上了旁边的山丘,快奔而去。

所有人都知道,那山丘上有通往木族使团回程之路的一条捷径,而他跑马的方向亦正是朝南。

难道他是真的放不下那个木族的小郡主吗?难道目高于顶的七皇子真的会对谁一见钟情?紧跟在御撵后的太子朱承泰望着七弟马蹄后扬起的久久不散的飞灰,不解地蹙起了浓眉。

就这样离开艳炽了吗?以后,可能也没什么机会能再度踏上这一片土地了吧?

坐在车中的萧雁翔和骑在马上的乐蠩乐璇兄妹,此刻神色都有点感伤。

这块土地对于他们长平王府的人来说意义非同寻常,这里,是他们一个逝去亲人的故乡,也是乐璇和乐蠩体内一半血液的归属之地啊。

乐璇此行最为遗憾的是因为受了伤而失去了深入地亲近这一片土地的机会,无法一解内心深处长久以来所埋藏的一份好奇、牵挂与乡愁。

早在佳郁的时候,听人们说艳炽国是穷山恶水之地,其实不然,这一路走过来,她看到这里虽然没有千叶国的城镇市集那么热闹繁华,除了山脉就是湖泊,不然就是黄土和草原,建筑也很粗糙,大多数人还住着山洞和帐篷,但是,这里天高云阔,空气清新,水草丰美,牛肥马壮,物产富饶,景色也实在是壮丽优美。

娘,这就是生你养你的地方吗?这就是我们一半的根源所在吗?女儿喜欢这里,这一切的景色都曾经在梦里出现过,似曾相识呢。

这时,她突然看到前方不远处,山岗上,有一人一骑岿然矗立着。

太高了,根本就看不清那是谁。

但是,隐隐地,她觉得有点像血族的七皇子朱承熙。

奇怪,怎么会想到是朱承熙呢?朱承熙怎么都不可能会走在他们前面的。而且,这一次她得罪得他那么深,他一定还在记恨,能出现在送行队伍中已经很不容易了,怎么还可能跟着他们的车队跑?

渐渐地走近,那山岗上的人和马始终都不曾动过,直到他们走过了,似乎还在追着车队望着。

乐璇忍不住,回头又看了那山岗和人影几眼。

“在看什么?”察觉到异样的萧乐蠩出声询问。

“那里有一个人,可能只是个路人甲吧。”乐璇轻轻地叹息。

“当然只是个路人甲,难道你还以为是蒲剑阳吗?”乐蠩说话的语调不阴不阳。

咦,她倒不曾想到,会是剑阳哥哥吗?忙又回头仔细看那身影。

“妹妹,你不用做得如此露骨吧。”乐蠩实在忍不住,冒出这样一句。

乐璇的脸立刻红了,没有反驳,她只是微微地低下了头。内心在自责着——既然已经下了决定了断,从此以后就不可以再想念那个人,哪怕是听到他的名字也要保持心如止水。很快就将成为花府的少夫人了,得全心全意投入角色才是。

自己选择的路,就要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为了亲爱的家人,为了在母亲坟前所立下的梦想之誓,她愿意牺牲其他的一切。

这时,马车中又传出了父亲的一连串剧烈咳嗽。自和谈成功之后,父亲的身子没有因喜悦和放松不药而愈,反而似乎病得严重了。想到这里,乐璇的双眉因担忧而紧拧在了一起。

山岗上,抄近路早候的艳炽国七皇子在马上怅然地眺望着渐行渐远的木族车队,一开始,还看到心上的女子频频向他回顾——她是否认出是他呢?可最终,她还是头也不回地走远了。

真的让她就这样走出他的生命吗?从此以后,永不再见?

低下头,他的手中还握有她的红绫,与他的流星小金锤紧紧纠缠在一起,难分难舍。这是他们曾经有过的那一夜的见证。

朱承熙啊朱承熙,你什么时候居然变得这么没有骨气?人家都不把那一夜当作一回事,你为什么却要执着不放?不过是个女人而已,凭着堂堂艳炽国七皇子的身份与地位,凭着自己的仪表与人才,什么样的女人要不到?

萧乐璇,就这样吧,让我们永不再见!

扬手,红绫和小金锤一起飞向了天际,飞得远远的,坠落到他不想知道的地方。

勒转马头,他双腿一夹马肚,喝一声:“驾!”

朱承熙在山岗上的身影就这样和萧乐璇所在的车队往相反的方向拉开,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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