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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11 还魂

谷外的情况确是一片混乱。

官兵在大肆抓捕壮丁,鸡飞狗跳,女人在哭,孩子在叫。

蒲剑阳认得那是七王府的亲兵,带头的正是郎锐。于是他从斜里蹿出,一把拽住。

粗豪的血族汉子以为遇到狠角,忙举兵器招架,却惊喜地发现重遇昔日同僚。

“嘿!赵轩!你原来跑这儿隐居来了?有没有跟陇娟妹子完婚啊?也不请小弟喝一杯喜酒?”几秒钟已经吐出一连串的寒暄。

“先别说这些,可不可以告诉我你们这是在干什么?”蒲剑阳面容正肃。

“抓壮丁去失乐崖造招魂台啊。”

“什么招魂台?是王爷的命令?”蒲剑阳不敢置信,据他的了解,七王爷一向心思缜密,内敛深沉,怎么会做出这种自毁前程的荒唐事件呢?如若传到皇上的耳里,或被政敌捏作把柄,对于他的政治前途不会没有影响吧?“王爷难道神志不清了吗?”

出乎意料,忠心护主的郎锐没有反驳他的不敬,而是迅速地消沉起来。

“赵轩,你去见见王爷吧,说不定他会听你的……为了那个木族郡主,他整个人都变了,真的……有点神志不清呢。”

“什么木族郡主?”蒲剑阳吃惊地打断,心里隐约有一个预感。

“就是那个木族郡主啊!”郎锐摆摆手,“嗨,我们找个地方,听我从头到尾细细地跟你说……”

原来竖着“断天崖”字样的石碑已被碾碎,新立的碑文是“失乐崖”。

失乐崖,是“失去了乐璇”的意思吗?

旁边搭了个简易的帐篷,蒲剑阳掀帘进去,看到里面陈设简陋,一个地铺一床被而已。

朱承熙身着一身黑袍,正坐着吹奏一曲调子。

好异样,一向爱穿鲜艳衣服注重享受的血族七皇子,居然落得如此地步。

他所使用的乐器是石制,外形酷似海螺,名字就叫“石螺”,乃血族特有,音质低回,如泣如诉。

蒲剑阳略知音律,听得出演奏者内心的深切悲痛。

“王爷。”垂手低唤一声。

好似没听到一般,兀自把曲子吹至告一段落,朱承熙才转过头来。

蒲剑阳又吃一惊——向来注重仪表的艳炽七皇子,如今满脸胡碴,眼神憔悴——不只是憔悴,竟还有点浊然恍惚。

认了好半天,才把农家装扮的蒲剑阳给认出来,恍如隔世般轻唤:“啊——赵轩……”没待他回应,又很认真地问他:“你说……这世上有没有鬼魂存在?如果是怀着深恨死去的人……会不会阴魂不散地跟定她的仇人?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她一定会再回到我的身边……是不是?”

受了太大震撼的蒲剑阳一时之间竟说不出半句话来应答。他从来也没有想到朱承熙会是个用情至深的人。

回到家中已是入夜。

陇娟喜迎上去,“相公,我很担心你出事呢。”

“你们吃过饭没有?”蒲剑阳的眼神淡淡扫过妻子和乐璇,似乎很随意的样子。

但乐璇却觉得与平常并不一样。

“没有呢,等着你回来一起吃。”陇娟跑去盛了饭,“快吃吧,相公,你一定饿了吧?饭菜刚刚热过。”

“嫂子热第三遍了。”乐璇补充着,“你不回来,我们都没有心思下咽。”

“哦,那就一起来吃吧。”说着,他先在桌旁坐了下来。

似乎也感觉到气氛不对,陇娟不再开口,三个人吃了一顿无言的晚餐。

吃完饭,陇娟站起来收碗,却被丈夫按住,“先别收拾了,陇娟,你去东邻陈大娘家坐一会儿,我有话要和郡主说。”

“好。”陇娟只柔顺地点点头,收回手,转身便离开了屋子,把门轻轻替他们带上。

屋里一下子变得很寂静,乐璇的呼吸很重。

“你都知道了,是不是?”还是她先开的口。为什么早该做了定国侯府少夫人的她会被河流冲到这个血族境内的小小山谷中的谜底终于还是被揭开了吧。

“小郡主啊……”蒲剑阳深深喟叹,双眉因感同身受的痛苦而深锁起来,“你早该把发生的事情告诉我的……不必把什么都一个人扛……”

“可以吗?那样恭敬地唤着我做小郡主的你,还是当年那个让我倾诉心声的剑阳哥哥吗?”乐璇轻轻地苦笑,眉眼弯弯,流着深深的郁结,“我很想回到过去,可是,一切都无法如我所愿,我已不再是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孩儿了,我实在是没有脸面……”

“璇!”他终于重唤她的名字了,“不要这样说——璇,在我的心里,你永远都是那个洁净无瑕的小妹妹,你是剑阳哥哥最最疼爱的小妹妹。”

这才是他的心声,他一直把她当成亲妹妹,打心眼里喜欢疼爱。

当从郎锐口中得知事情的真相,他只恨不得当场就杀了朱承熙为她泄恨,可是,当看到朱承熙那凄惨的模样时他又犹豫了……

“我对不起你,乐璇,今天我就该杀了他!”

“你……”她没有听明白,突然惊慌起来,隔着饭桌,一把抓住他的手,“你没有杀他吧?你没有杀吧?”

眼中的急切与忧虑令他深深诧异,“璇……”他有点不敢置信,“你……喜欢他吗?”

缩回抓住他的手,乐璇掩住了自己的双眼,那里泪水汹涌地奔流出来,“剑阳哥哥,你说我……该怎么办?”

很久都没有像这样狠狠地痛哭过了。我该怎么办?剑阳哥哥,每到我遭遇绝境的时候命运之神都会安排你来到我的身边,当年,也是因为你的一番开导才使我竖立了人生的梦想与希望,请你告诉我,现如今我又该怎么办呢?

“乐璇,如果你真的很喜欢他,就去找他吧。”

思考了一夜之后的结果就是这样的,蒲剑阳决定为她竖立新的人生方向。

原本他也是很迂腐的思想,从来对身份悬殊地位有别的婚姻毫无信心,所以当年宁愿默默暗恋痛苦守护也不敢向乐瑶表白心声。但自从搬到了这个山谷,看到很多充满矛盾却依然可以幸福的先例,他的思想渐渐有所变化。其实,只要彼此真的相爱到一定程度,为了对方可以牺牲一切,又何妨赌上一赌?何况乐璇现在已经别无退路。

“现在的情况跟当年已经不同了。乐璇,当年王妃新丧,王爷与世子都深受打击,彼此无法相融,你是长平王府唯一的女主人,也是他们之间的纽带,势必得挑起担子。但是现在,王爷已经故世,长平王府已改朝换代,重担亦该由新任的长平王撑起才是,是好是歹都已经是他的责任。乐璇,你的使命已经结束了,死去的王爷安排你嫁入花家,也不是为了延续你的使命,而是为了你的幸福。可是乐璇,现在请你静心思索——你自己真正想要的到底是什么?谁是最需要你的人?而你又需要谁?”

我想要的是什么?乐璇的眼望向远方,田埂边,有对夫妇在劳动的间歇正并肩坐着,就着同一个水壶喝水,擦拭彼此的汗渍;竹篱前,又有一对夫妇彼此相偎,逗弄着怀中嗷嗷待哺的小婴;而就在这间屋子里面,陇娟正在厨房忙碌,用爱心做出简单却美味的食物,以填饱心爱丈夫的肠胃……所有的人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彼此相爱。

她想要的就是这样的生活:哪怕是粗茶淡饭,哪怕是粗布麻衣,只要是和爱的人在一起就是幸福,而不是在金玉环绕之下守着一个无爱的承诺过活。

“其实只要你能得到真正的幸福,王爷和王妃在九泉之下依然也会安心的,你并没有对不起他们。”蒲剑阳道。

“可是,这样的话……太对不起定洲哥哥了吧。而且,我哥哥他能撑起长平王府的新世代吗?”

蒲剑阳笑起来,“乐璇,不要太小看了你的哥哥,世上所有的事情都没有定数。你哥哥并不是一个智力低下的人,以往他只是钻牛角尖封闭了自己,如今奋起振作,应当还不至于太差。而花世子——他也未必愿意娶一个心中藏着别人的妻子吧,你只是给了他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而已。”

“可是,我的梦想……我在娘坟前所发的誓愿……”她依然犹豫不决。

“乐璇,梦想是让人展翅高飞,而不是变成困锁的。其实当整个佳郁城都在传颂你的才德之时,你的梦想便已经实现了。现时你的父母都已不在,兄姐也都会有各自的归宿与亲人,你也迟早都要嫁人。一旦你选定了你的归属,不论是花定洲还是朱承熙,他就是你的亲人,你便可以成为他的大树,也可成为你今后子女们的大树——这才是你新的目标与使命。”说到这里,他把话锋一转,“你还不知道朱承熙的景况吧?”

听他的口气,她感到了情况的不妙,“你见过他——他……怎么样?”

剑阳轻轻叹了一声,“我从来想不到朱承熙会对你钟情到这一步——璇,他已经沦入了黑暗。除了你,我想,这天底下再也没有人可以拯救他。”

如此深爱着乐璇的朱承熙,应该可以为了她而放弃一切,实现她关于幸福的梦想吧?

蒲剑阳想:但愿我如此撮合他们并不是一件错误。

璇,你一定要幸福。

失乐崖,不仅仅是失去了乐璇的意思,更是失去了所有快乐之意。

乐璇,没有了你,我的人生还有快乐可言吗?

巍峨的招魂台已建成了。

夜黑如墨,火把熊熊,人影幢幢。

朱承熙直立在人群的中央,虽沐浴熏香收拾了仪容,却苍白消瘦得惊人,沉静如磐石。

高台上,萨满教的大法师着深色法袍,戴阴沉的鬼面,挥动法器,招魂作法。

摇铃,舞蹈,念咒,召唤。

尖利揪心,眼花缭乱。

台边,同样念念有词着的是一众教徒副手,前后左右,大约一二十人,每人手中都执着一卷画轴。等上面唱到了高潮处,如凄如诉似鬼哭时,卷轴同时被撒了开来——

一二十幅画,张张都是同一个女子的肖像,只是装束各不相同:有盛妆的、便装的、男装的、礼服的、血族服饰的……表情也是喜怒哀乐各不相同。

每一幅都是贯注了心血的作品,全出自于主人熬夜劳神的精心绘就。

回忆着那个人的音容笑貌,每一点每一滴细小表情都已经深深地镂刻在了内心深处,当斯人已渺的时候,便唯有用画笔丹青把内心的记忆定格为真实……

乐璇,那一刻,我是多么庆幸自己当初学了画画。

可是乐璇,任凭我画得多么真实传神、惟妙惟肖也没有用,画中的你,眼珠子不会转动,嫣红的唇瓣也无法开启吐出一言半语……

自送别

心难舍

一点相思几时绝?

凭阑袖拂杨花雪

溪又斜

山又遮

人去也

——人去也!人去也!

椎心刺骨的疼痛爬上朱承熙眼角眉梢,虽然还是直立着一动不动,但垂着的双手已经紧握成了拳。

为什么要死?乐璇,为什么?

我曾说过,你是我的人,没有我的同意,你就没有权利死!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你怎么竟然胆敢死去?

以为我会就此放过你吗?

不绝!乐璇,相思永不绝!休想用死亡便可以摆脱我的纠缠,哪怕你化作了一缕清烟,我也会把那清烟捕捉到身边!

火光映照下,朱承熙的脸色骤变,原本痛苦无助的模样被阴森冷厉近乎邪佞的笑意取代。

就让我们彼此憎恨吧,乐璇,是我害死你,你就来报仇,为化厉鬼,永世纠缠,令我不得安宁吧!

乐璇,我想过了,如果时光可以倒退,我依然还是会做同样的选择,与其放任你从此以后在另一个男人身边相伴,还不如……失去你虽然痛苦,但是眼睁睁看着你被别人拥有会更令我疯狂的!

可是乐璇,此刻,假如能够再次看到你眼珠灵动的面容,无论付出多么大的代价,我也愿意交换……

狰狞退却,哀伤再度浮上脸庞,朱承熙双拳无力地放松,仰天,眼泪噙于眶中。

乐璇,假如能够再一次见到活生生的你,我死而无憾……

这时候,周围原本肃静的人群发生了骚乱,一时竟淹没了高台上法师的咒语和法铃。

高台边的教徒们也闻声望向这边,顿时脸上都现出惊慌的神色,画像都拿捏不稳。

鬼来了!鬼真的被招来了!

那火光中突然出现的人,不正是画中死去的女子之倩影吗?

唯有朱承熙神思恍惚,忽悲忽怒,竟浑然不觉周遭的变故。

在颤抖的火把围聚下,仿如自画中走出的女子泪意朦胧地望着犹自僵直的朱承熙濒临疯狂的神态。

“璇,他如今已经沦入了黑暗,除了你,我想,这天底下再也没有人可以拯救他……”蒲剑阳的话语再度响起在她耳边。

她缓缓向他走近,人群自动散开,没有人胆敢出手拦阻。

朱承熙,这些日子,我重新去走过你带我走过的地方,回想有你陪伴的日子,我已经想得非常明白,明白自己最需要的是谁。此刻,看到你这个样子,我也明白了最需要我的人到底是谁。

所以,朱承熙,我回来了,把你自黑暗中拯救出来,也把自己从困锁中解脱,让我们彼此都不要再有那么多的痛苦。

立定在他的面前,她仰望他憔悴的容颜,他眼睛的焦距依然是散乱的,可是,她看得清他的瞳孔映照着自己的脸。

“朱承熙,”此生第二次直唤他的姓名,“我……回来了。”

他怔怔地愣了半天,“乐……璇?”

“是的。”她噙泪微笑,“我是——木族长平王次女,萧乐璇。”深吸一口气,再道,“鬼使,我们,不要再分开了。”

初相识时的记忆回来了,那生命中最深刻的一夜,她在他的怀中娇弱迷离的样子……

“乐……璇?”他不置信地、颤抖地呼唤起朝思暮想的名字。

他看着她的眼睛,眼波流动,里面反射出他的影子——啊,真的是活生生的乐璇吗?

“朱承熙……”她再唤着。

他的眼泪缓缓坠落,小心翼翼地握住了她的手,生怕动作一大梦就会醒来。

是梦吗?这不是做梦吧?

“我……是不是在做梦啊?”

“就算是一场梦,就让我们,一起沉沦在梦中吧……”

尾声

木族皇城,佳郁。

城中心,最繁华之处,招贴起明黄色的皇榜。

昭告天下:当今圣上之长姐昭华公主已觅得佳婿,将于下月初一下嫁年轻的第二代长平王爷萧乐蠩。

皇榜下围聚的人群中,一个五官精致气质出尘的年轻女子轻轻地叹息一声,引来众人的侧目。

在她的身边,一个身材比一般木族人高大的男子,斯文儒雅,清俊冷傲,执起她的手,把她带离了人群。

没多久,他们便离开了闹市,来到城郊僻静处,找一座阴凉的小茶棚,歇息片刻。

叫了一壶凉茶,男子替自己和妻子各斟满了一杯,这才开口问道:“怎么了?你的哥哥即将迎得公主归,成为木族皇帝的姐夫,难道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吗?”

“当然是喜事。”这么应和着,但女子的双眉依然锁得紧紧的,“我只是认识到自己以前实在太过愚昧,高估了自己,而太低估了乐蠩哥哥的能力。”

“这也算是能力?”男子的脸上顿时充满了不屑,“不过是裙带关系而已。”

“朱承熙,我们得就事论事,在佳郁的这几天,街头巷尾,提到年轻的长平王,风评都不错。这两年,哥哥的政绩确实还可以,如今又能娶得以聪明贤德著称的昭华长公主……我们长平王府基业总算再次稳固了,父母在地下也会感欣慰的。”

“那你就可以放心地离开佳郁了吧?”朱承熙伸手,用衣袖轻轻擦拭掉爱妻额头沁出的细密汗珠,“这里的夏天气候还真是闷热呢,我有点不太习惯。”

说到放心,还是有一件事放不下心呢。“只是花家的哥哥……似乎到现在都没有再聘贤妻的打算。”

“是啊,他也总不肯相信你已经死了,一心一意还想找你回去。”这才是他最不放心的地方,何况乐璇当年在佳郁城那么有名,待得日子久了难保会被人认出来呢,“我们还是快离开这里吧,万一被花定洲知道了来找你——你会跟他回去吗?”

看他到如今还是患得患失的模样,乐璇忍不住轻笑起来,拍拍他的脸,“傻瓜,我已经做了你这么久的妻子,怎么还有可能回去?”

“那我们明天就离开这里好不好?”

看到她轻轻地点头,他释然地展颜一笑,笑得颇为孩子气,讨好地道:“乐璇,我们下一站去羽族百鸟国吧,那里的十一皇子跟我的关系还不错……”

乐璇的脸色却反而阴霾下来,朱承熙敏感地停下来,奇怪地问:“怎么了?”

“我……不希望你再跟皇族的人有瓜葛,无论是哪个国家的皇族。”

“哦,”他无奈地笑了笑,轻轻刮她的鼻子一下,“真是个小傻瓜,我当然不会再以血族七皇子的身份与他会面,只是以一个异族商人、一个老朋友的身份。”

是的,他早已经自贬为平民了,但不愿意与乐璇去那个隐居山谷居住,而是开始学习经商,并很快成为了一个成功的云游商人。他肯为了乐璇放弃皇权霸业,但可不想把一生浪费在耕种畜牧的体力活上,那未免太辜负老天赐给的聪明才智了。而且,他也不愿让自己细皮嫩肉的妻子受风吹日晒的农耕之苦,一辈子清茶淡饭、简屋陋棚地生活。毕竟他们都是自小在富贵之中生长,清苦的日子很难长期坚持的。

这样一说,乐璇的脸色稍稍好转,“可是,我想暂时回艳炽去,我有点想念小崇涛了。”

赵崇涛,是蒲剑阳和陇娟的儿子,已经两周岁了。

“喜欢小孩儿的话,我们自己生一个好了。”朱承熙不以为然,“我不喜欢你总是去见赵轩,总觉得……总觉得你们之间好像有什么秘密。”

现在都这样,如果让他知道赵轩就是蒲剑阳,不知道会惹出什么样的轩然大波呢,乐璇有意识地扯开话题:“每个人都有秘密,就好像‘雁归来’的秘密——我其实很想知道我那个从未谋面也从未听说过的姨妈到底跟我父亲又有什么关系……”

“那好,我们马上就回血族去,去想办法解开‘雁归来’的秘密好不好?”

“你这个人真是,说风就是雨,”乐璇娇嗔着,“这又有什么着急,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去解那个秘密……”说着,她的脸上漾起幸福的红晕。

夏日的清晨,阳光尚且温馨,朱承熙与萧乐璇共乘一骑,走在出城的官道上。

“朱承熙,”她突然偏头问起,“如果当年我决定不再出现,你会不会真的疯掉?”

“也许还不至于疯掉。”拥紧她在臂弯之中,下巴抵着她的发髻,尽情攫取她发间的馨香,朱承熙道,“等到最痛苦混沌的那段日子过去,我或许可以振作起来,重拾起年少时候的愿望,不惜一切不择手段地再去争抢皇位与霸权……因为如果不那样做的话,我的人生再没有别的目标与希望,我真的会疯掉……但是,我再不会爱上别的女人,我的心灵没有寄托,我可能将会成为艳炽国史无前例的一代暴君。”

真的是完全可能发生的事情哦,“看来,我所拯救的不仅仅是你的人生,还有艳炽国千千万黎民百姓的人生……”

“所以,你的梦想实现了。如若有朝一日我真的登基为皇,你还不仅仅是亲人的大树而已,你将是整个艳炽国人民的支柱。”

“你!”她的脸色大变,“还没放弃做皇帝的梦吗?”

“逗你玩的!”他哈哈大笑起来,策马扬鞭,“驾——”

马儿载着相爱的一对夫妇在晨曦中疾驰如飞。

乐璇,我们为了彼此,都已经抛弃了过往的亲人与生活,一切从头。感谢你能来到我的身边,并一直都不曾后悔。这一生,拥有你便已足够……

谢谢你,朱承熙,肯为我放弃了过往一切……愿我们永远都可以是彼此的大树,互相遮蔽、支撑、依靠、扶持……一生一世,相缠相绕,枝枝叶叶不相离……

这样的树叫做什么?好像是叫连理枝吧?

—完—

后记

相信大家看完之后便也猜到,萧乐璇的故事只是一个系列的一部分,这个系列萦茴暂且叫它“血木情缘”,以后会把另两部一一呈现在各位的眼前,一本就是《雁归来》,而另一本叫《醉明月》。希望各位多多支持!多多捧场!一定要追着看哦!前提条件是不知道下次萦茴是不是还有这么好运顺利过稿。

依编辑之见,《失乐崖》这个书名实在太过平常,萦茴很接受意见,也曾绞尽脑汁想改个一鸣惊人的,可是不成啊——因为这本书,说实话,是先有书名才有内容的,所以脑子很受局限,只有越改越糟的分。

“血木情缘”的三部曲中,失乐崖、雁归来和醉明月,其实是指的三个地方,而这三个地方都暗嵌了女主角名讳中的一个字,《失乐崖》的女主角是萧乐璇,《雁归来》是萧雁羚,而《醉明月》则讲的是朱月桦。好了,暂时只透露这么多,再说下去谁还来买书看啊,是吧?

唉,算了算了,还是实话实说好了,也不怕被砸鸡蛋了——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另两部的故事萦茴还未曾编圆乎呢,随时可能会把既定的构思改得面目全非,如果现在透露太多,到时对不上号来,你们岂不是会很奇怪么?

就好像《失乐崖》,萦茴本来真的非常十分极其想成全萧乐璇的暗恋,把蒲剑阳写成第一男主角,可是,越写就越喜欢朱承熙……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全盘重来。

这其实一点也不是好习惯,尤其是在系列小说里面。我简直是不停不断地在替自己找麻烦,简直怀疑有深藏的自虐情结……

因为《醉明月》的构思是根据这一部的内容而成形的,现在好了,男主角突然临阵换人,连累到下一部最基础的构思全盘改变,唉,又得绞尽脑汁重新盘算了,怎么样把它给编圆乎才好呢?

再要提一下的是作品中的几首歌谣,第一首借用的是关汉卿的一个元曲小令《四块玉(别情)》;第二首“金雀钗”取自温庭筠《更漏子(其三)》的半阙;第三首比较艰涩地取自《楚辞》中《九辩》的第二首,作者是千古有名的佳公子宋玉。这样的借用应该不会有知识产权纠纷吧?如果觉得套得生硬也请读者包涵,因为萦茴本人的诗词歌赋水平实在还没有自信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卖弄献丑。

最后,请大家一定要耐心地等待,等着让萦茴领你们去破解雁归来的秘密哦!不过丑话说在前面,我也不知道会让你们等多久耶……下一部小说想换换风格,先写一个现代的……

哎哟!是谁在砸我鸡蛋?who?

第二部雁归来

内容简介

比死更可怕的是什么?是失败。

如果能活下来,

她的人生梦想便只有一个——不败!

为此,她背叛家国,绝情绝义,认贼作父,

连亲哥哥都可以陷害。

但是,对于那个身为她杀父仇人却又屡次饶过她性命的男人,

她真的可以忠心耿耿吗?

十年来,她顶着仇人女儿的身份而生活,

会真的把他当成父亲吗?

人世间,再也找不到什么人似他们这般相像,

一样的狠辣无情,只追求胜利的快感。

而最无情的人,却也最多情,

他们最终败给了自己,

败给彼此之间无法抗拒的致命吸引。

楔子

这一天,天气其实很好,阳光非常的明耀,透过窗棂照在女孩的眼中,晃亮晃亮。

这一年,女孩只有十岁,衣服破了,全身都是伤痕,站在一间装饰华丽的房间里。

房间里有一张床,床上也躺着一个女孩,相仿的年纪,衣着却好得多,但同样满身的血污,紧闭着双目,好似死了一般。

床边立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锦衣华服,眉很浓,鼻带弯钩,脸色却是铁青,望着女孩的眼神阴寒狠厉。

“是你杀了我的女儿吗?”

女孩的眼神冰冷淡漠,没有半分畏惧瑟缩,“是。”

双目微微地眯起,男子目光如冰,“你是原大堰集节度使萧钢的女儿吧?”

还是一个字:“是。”

“你的父母亲人都被我所杀,现在你杀了我的女儿,是为报仇吗?”

“是。”

“好!”突然大喝一声,一掌击在床柱上,木柱应声而断,淡紫花纹的锦帐散下来,覆在了床上女孩的尸身上。男子暴怒地向前,双指扣住了身前女孩的小小咽喉,“冤有头,债有主,要报仇你可以直接找我,何必滥杀无辜?”

虽然很疼,女孩忍抑着不皱一下眉头,眼神毫不回避地瞪视他,“滥杀无辜?真好笑,金沙汗王居然也会怜恤无辜,何况——朱清葭并不无辜,大堰集城破,她的功劳似乎最大。而你呢?你是整场战斗的领导者,成者王,败者寇,说实话,我还有点佩服你呢。”冷笑,这个时候她居然还能冷笑。

一个才十岁的小女孩,除了自己的女儿朱清葭,她是他金沙汗王朱烈生平所见最早熟的孩子,极其与众不同,引人注目。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两年前。

两年前,他以血族艳炽国皇子的身份挂帅印,入侵素来不睦的邻国木族千叶的边关重镇大堰集,却遭遇大堰集节度使萧钢率领全城军民的殊死抵抗。

最终,是他派了当时才八岁的女儿朱清葭混入城中做内应,又利用了萧钢的妇人之仁,假装用清葭做人质才破了城门,赶在千叶国援军到来之前把大堰集收入囊中,奠定胜局。

女儿清葭,算得上有史以来最小最天才的特工了,是他向来钟爱与骄傲的。

而眼前这个女孩是萧钢的遗孤,与清葭同龄,两年前也只有八岁吧——

当年,破城之后,以他狠辣残忍的性格,自然免不了一番血腥屠戮,萧钢在城破之刻便以身殉国了,他便带着一小队人马直奔向城中的节度使府第。

到门口,却发现节度使夫人已经以匕首自戕,而她的尸身旁便是这个八岁女孩,也是高举着匕首,正准备往自己的心口捅去。

那样小小的年纪,面对死亡之际的那种镇定而无畏的决绝无法不令他深深震撼。当时,想也没想便飞出了手中的赤金软鞭,卷走了她的匕首。

“把她送去仔虎营,好好调教。”当时,他这么吩咐手下的将官。

仔虎营,是他自建的一个机构,用来培养谍报暗杀方面的人才,成员都是十四岁以下的孩童,训练极为严酷。素以狠辣无情著称的他,把自己的女儿都送了进去。也不愧是他的女儿,清葭一直是其中成绩优异的佼佼者。

当将官们将女孩捆绑扭送之时,她也是像现在这般对着高高在上的他冷冷发笑,小小的眼眸之中冰寒冷冽,连他都忍不住心头微悸。

而这个女孩,在进了仔虎营之后的这两年里,各项成绩都很卓然,竟有超越清葭之势。

今天,她竟然在训练搏杀的时候弄假成真地一刀刺入清葭心脏。没有痛苦,清葭几乎立时断了气。

“你真的一点也不怕死吗?”他叹息着问。

“不怕!比死更可怕的是失败,在对朱清葭的这一战中,我赢了,也就可以了无遗憾地去死了。”

成者王,败者寇。看来她在仔虎营的这些日子,倒是把他的授课内容听进去了。

“那你觉得怎么样才可以保持不败呢?”

“像你一样,无情无义,不择一切手段。”而绝不可妇人之仁——她的生身父亲岂不正死于妇人之仁?如果当初他不是想救化装为城中难民小孩的朱清葭而冒险开了城门,便也不会破城身故,全家遭殃。

所以,她倒不是特别恨朱烈,他作为敌军主帅,一旦战败,下场也未必会比父亲好很多。成者王,败者寇,的确是至理名言。

“很好。”朱烈点点头,沉吟片刻,再问,“如果这一次你可以侥幸不死……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梦想?”

原本冷凝的眼波突然泛动,她有一丝疑惑,但还是斩钉截铁地做了回答:“不、败!”

自从经历了两年前家破人亡的惨痛灾难,还有仔虎营生不如死的残酷磨炼,她把一切都归咎为父亲的失败。痛快地死去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做一个失败者,承受失败者所必须承受的悲剧命运。

只要活着,她的梦想便只有——不败!

表面上,朱烈不动声色,心底里却在深深叹息:多么相像,她甚至比清葭更像他呢。绝情绝义,辣手无情。

他再仔细地端详她被血污覆盖的面孔,发现她长得也比清葭漂亮很多。那一双眼睛,亮如寒星,长大后不知会迷倒多少男人。

就这样让她死了,还真是可惜。

“萧雁羚,你是不是叫萧雁羚?”

“是。”

缓缓地放下钳制着她的手,他道:“我害你父母惨死,而你也杀了我最心爱的女儿,算是扯平了。从现在开始,我赐给你一个高贵的姓氏——从此以后,你就叫朱清葭吧,跟着我,一起开创不败的人生。”

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在女孩的眼睛里晃亮晃亮,她非常非常意外。

这一天,萧雁羚这个名字随着真正的朱清葭一起埋入了黄土。

从此以后,我才是朱清葭,享有高贵的皇族姓氏,要实现一个不败的梦想——绝情绝义,遇佛杀佛!

“朱烈,今日你饶我一命,我不会令你失望的。”这一刻,她对他,竟然产生几分感激。

摇摇头,他道:“现在你应该叫我——父汗。”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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