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住在山中茅屋修行的禅师,有一天趁夜色到林中散步,在皎洁的月光下,他突然开悟了。他走回住处,眼见到自己的茅屋遭小偷光顾,找不到任何财物的小偷要离开的时候在门口遇见了禅师。原来,禅师怕惊动小偷,一直站在门口等待,他知道小偷一定找不到任何值钱的东西,早就把自己的外衣脱掉拿在手上。
小偷遇见禅师,正感到惊愕的时候,禅师说:“你走老远的山路来探望我,总不能让你空手而回呀!夜凉丫,你带着这件衣服走吧!”说着,就把衣服披在小偷身上,小偷不知所措,低着头溜走了。禅师看着小偷的背影穿过明亮的月光,消失在山林之中,不禁感慨地说:“可怜的人呀!但愿我能送一轮明月给他。”禅师目送小偷走了以后,回到茅屋赤身打坐,他看着窗外的明月,进入空境。
第二天,他在阳光温暖的抚触下,从极深的禅室里睁开眼睛,看到他披在小偷身上的外衣被整齐地叠好,放在门口。禅师非常高兴,喃喃地说:“我终于送了他一轮明月!”
这就是人心受到感召的力量和改变。
1863年1月8日,恩格斯怀着十分悲痛的心情,把妻子病逝的消息,写信告诉马克思。过了两天,他收到了马克思的回信。信的开头写道:“关于玛丽的噩耗使我感到极为意外,也极为震惊。”接着,笔锋一转,就说自己陷于怎样的困境。往后,也没有什么安慰的话。“太不像话了!这么冷冰冰的态度,哪像20年的老朋友!”恩格斯看完信,越想越生气。过了几天,他给马克思去了一封信,发了一通火,最后干脆写上:“那就听便吧!”
就这样,他们将近20年的友谊发生裂痕。看了恩格斯的信,马克思的心里像压了一块大石头那样沉重。他感到自己写那封信是个大错,而现在又不是马上能解释得清楚的时候。过了10天,他想老朋友冷静一些了,就写信认了错,解释了情况,表白了自己的心情。坦率和真诚,使友谊的裂痕弥合了,疙瘩解开了。恩格斯在接到马克思来信之后,以欢快的心情立即回了信。他在信中说:
“你最近的这封信已经把前一封信所留下的印象清除了,而且我感到高兴的是,我没有在失去玛丽的同时再失去自己最老的和最好的朋友。”
舜敬父爱弟,可他的弟弟象表面看起来敬兄,内心却总想害死他。有一次他们俩去挖井,舜正在井内时,象却突然把井口封死。象以为舜必死,就想打他夫人的主意,于是来到舜家里。不料,舜大难不死,已从井的另一个出口脱身回到家里。
象刚进门,见舜在弹琴,只好尴尬地说:“我正惦记着你呢。”
舜只是平静地说:“多谢你的美意。你真是我的好兄弟,以后你协助我一起管理臣民吧。”
舜有如此广阔的胸怀,是他成一代帝王大业的重要基础。
林则徐有一句名言,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与人相处,有一分退让,就受一分益;吃一分亏,就积一分福。相反,存一分骄,就多一分屈辱,占一分便宜,就招一次灾祸;
天玄子说:“利人就是利己,亏人就是亏己,让人就是让己,害人就是害己。所以说:君子以让人为上策。”吕子也曾经说:“退己而让人,约束自己而丰厚他人,所以群众乐于被用,而所得是平时的几倍……谦逊辞让,作为德的首位。”
一个人,对于事业上的失败,能自认这方面的错误,就能让人感德;在有成就时,能让功于他人,就能让人感恩。老子说:“事业成功了而不能居功。”不仅让功要这样,对待善也要让善,对待得也要让得。凡是坏处就归于自己,好处都归于他人。他人得到名,我得他这个人;他人得到利,我得到他这个心。二者之间,轻重怎样?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分寸了。
让人为上,吃亏是福。所以曾国藩说:“敬以持躬,让以待。敬就要小心翼翼,事情不分大小,都不敢忽视。让,就什么事都留有余地,有功不独居,有错不推诿邮念念不忘这两句话,就能长期履行大任,福祚无量。”
现实生活中,人们之间的相处,不能没有交往。有交往,就必须有个准则,使大家共同遵守,才不至于乱套,这就是对待人的道理。对待人的道理,最高的准则,就在于儒家所提倡的:“一切在于求取最完美最高尚的道德。”能有所追求,一方面在心中有所持守,另一方面在执行时有所遵循。这就是准则,也有人称为规范。-
有时我们如果以宽容的心境和幽默的态度对待他人有意或无意施加的羞辱和难堪,往往可以从消极的情绪中解脱出来,免得事态恶性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有一次在郑国与弟子们失散了,他只好独自站在城东门等候。一个郑国人对孔子的弟子子贡说:“东门有个人,长得奇形怪状,累得好像丧家之狗。”子贡把这句话告诉了自己的老师,孔子坦然笑道:“说我像丧家之狗?确实是这样,是这样的啊!”作为一代宗师的孔子居然能在学生面前对这种污辱性的语言一笑了之,的确表现出万世师表的气度。
当我们心胸开朗、神情自若时,对于那些蝇营狗苟、一副小家子气的人,就会觉得他们表演得实在可笑。但是,凡人都有自尊心,有的人自尊心特别强烈和敏感,因而也特别脆弱,稍有刺激就有反应,轻则板起脸孔,重则马上反击,结果常常是争了面子没面子。
善于自嘲的人心里就踏实得多,自尊心不会轻易受到伤害。你说我傻瓜,我说谢谢你的赞誉,你还能说什么呢?自嘲不是一种自贬或怯弱,而是一种潇洒的自尊,大度的情怀。
苏东坡的《河豚鱼说》记叙了这样一个故事。
南方的河里有一条豚鱼,游到一座桥下,撞在桥柱上。它不怪自己不小心,也不想绕过桥柱,反而生起气来,认为是桥柱撞了自己。它气得张开嘴,竖起颔旁的鳍,胀起肚子,漂在水面上,很长时间一动也不动。飞过的老鹰看见它,一把抓起来,把它的肚子撕裂。这条豚鱼就这样成了老鹰韵食物。
苏东坡就此发议论说:世上有在不应该发怒的时候发怒,结果遭到了不幸的人,就像这条河豚鱼,“因游而触物,不知罪己。”不去改正自己的错误;却“妄肆其仇,至于磔腹而死”,真是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