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理性并不是什么坏东西,特别是涉及感情、艺术等领域的时候。就像在非理性的场合理性要让步一样,在理性的场合,我们要注意控制自己的非理性。
最常见的非理性错误是把“客观事实”和自己的“个人感觉”相混淆。这两者之间有很明显的辨认方式:
第一,“事实”是人们可以通过观察共同确认的,例如:桌上放了一碗面、这只猫是白色的;而“感觉”则是人们必须通过说理、讨论来确认的,例如:这家店卖的面很好吃、这只猫很漂亮。
第二,对“事实”的陈述只使用那些不涉及非理性领域的词汇,如颜色、形状、存在等;而“感觉”的陈述使用的是非理性领域的词汇,如“漂亮”、“好吃”、“开心”、“舒服”等。
归纳起来:“客观事实”的命题是可以通过对事实的观察来判断真假的;而“个人的感觉”则永远也不能判定为假,毕竟如果一个人说自己很开心,你永远也不可能通过逻辑论证来断定他是不是真的开心。
在生活中分清“事实”和“感觉”是很重要的。如果把自己的感觉当成事实,结果往往会闹笑话。
古时候有个人丢了一把斧头,他觉得是邻居偷走的,于是就每天观察邻居的行为。看邻居走路的姿态,像是个小偷;看邻居和自己说话时脸上的神色,像是个小偷;看他和别人讲话时的神情,也像是个小偷。总之怎么看怎么像是邻居偷了自己的斧头。
后来有一天,这个人在山里找到了自己丢失的斧头。于是他回来后再看邻居的一举一动,面目表情,都不像是个小偷了。
这则“疑邻窃斧”的寓言很形象地说明了自己的主观看法会如何地影响自己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所以,如果放任以自己个人的主观喜好去观察世界,得到的必然是歪曲了的结果。
一般人都喜欢被表扬而不喜欢被批评。如果做了一件事后被表扬了,就会感到很自豪,并拍着自己的胸脯说:“这是我做的!”但如果做错事被批评了,就会逃避地说:“这不能算是我的责任!这事情是注定会发生的,是以前的种种事情所导致的,只是正好在我手上发生了!”同样的,很多人在获得巨大成功后,会强调这成功是自己努力的成果;而在遇到挫折时,会归咎于“时运不济”。很明显,这两种反应用了不同的标准。
有些人常常会刻意避免接触那些与伤害过自己的人类似的人,认为他们最终也会伤害自己。事实上,不给自己机会去了解他们,最终是限制了自己的成长。要对一个人下结论之前,你应该给那个人一次展现自己真实一面的机会,因为你并不知道在你看到的背后是否存在真实的另一面。通过自己的第一感觉或者道听途说来评价一个人通常都会是错误的。
但事实上,人们都很容易把自己的臆想嫁接到他人的身上。其实只要稍加深入了解,就会发现原本下的结论是完全错误的。比如原本看起来很害羞的女生,熟识之后却发现是很可爱有趣的;而一个原本看起来很骄傲自大的人,经过深入了解之后,发现他有自己脆弱的一面;或者一个大家都认为很开朗的人,现实中却可能是很孤独的。
如果让自己的主观偏见蒙蔽了眼睛,就看不到事物的真相,就像是戴了一副有色眼镜一样,并且不断地自我强化主观偏见,形成恶性循环。
小周一直觉得小樱是小梅的跟班。于是每次小樱和小梅意见一致时,小周就说:“看,我就说小樱是小梅的跟班嘛!就知道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走!”而每当小樱和小梅的意见不一致时,小周就说:“哈哈,小梅,你真是四面楚歌啊,连自己的跟班都不听你话!”
类似上面这种由于偏见而导致对客观事实的扭曲,我们仔细想想肯定并不陌生。与其说人们明了周遭世界每一天究竟都发生了什么,倒不如说这个社会就是由各种偏见构成的。信息渠道的有限、个人观念的先行、主观情感的导向,这些都会误导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道路。在各种重大事件中,往往是一条谣言传万里,而破除谣言却是难上加难。世界上太多的仇恨源自于误解,太多的悲剧产生自偏见。甚至有时候原本带着良好出发点和善良用心的讨论,最后也会引发出偏见。而原本就带有主观偏见的辩论,则往往会变成争吵,甚至变成势不两立。
既然事实永远无法穷尽,那么要如何追求事物的真相?方法只有一个:时刻记住,自己看到的永远只是全部事实的一部分,别人也是一样。比如,弱者不一定正确;比如,看到事物一面的时候别忘了另一面;比如,不要推己及人,因为偏见的存在,推己及人并不是个好习惯,如果大家都从自己的定义出发来看对方,所谓的辩论也变成了各自表述,失去了沟通的效用和意义。辩论的目的并不是一定要说服对方,更多的时候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对方,求同存异。
在先入为主的众多非理性思维中,以貌取人绝对是最普遍的。对此,韦恩曾经说过:“当你评价他人的时候,你评价的不是他人,而是你自己。”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以貌取人而闹出笑话的故事:
一个头发有点凌乱的男子来到五星级酒店大堂。
“请问,这里一间总统套房多少钱一天?”
“总统套房?谁住?你吗?这可是要美金结账的啊?”
“没关系,我暂包租3个月吧。”
一位手上拎着超市塑料袋的中年女子来到商场的珠宝柜台。
“小姐,麻烦您把5克拉的钻戒拿出来给我看看。”
“看看可以啊,你隔着柜台玻璃就可以看到了啊。”
“不可以拿出来看吗?”
“哼,你买得起,我就拿啊。”
“那好吧,我少买一点,就拿4颗吧。”
一个骑着自行车的男子来到高档楼盘售楼处。
“请问你们这还有别墅卖吗?”
“有倒是有,不过我们这里可没有普通楼盘卖,你最好到别处去看看吧。”
“不用了,就是那个临江的别墅,买2幢吧。”
一名操外地口音的男子拎着包上了辆出租车。
“您去哪儿?”
“师傅,请把我送到机场。”
“机场蛮远的啊,起码要两个半小时。”
“不会吧,我就在机场上班。就算堵车,最多半小时就到了啊。”
不幸的是,“以貌取人”其实是符合人们生活经验的。因为按一般的理解,人们认识一个事物的第一个步骤就是事物的外观。在无法快速了解一个人的内在时,最自然的反应就是“以貌取人”。事实上,中国的传统文化还在“以貌取人”的基础上发展出了复杂的“相面之术”。
明英宗对朝臣的相貌特别看重。天顺年间,原本是大同巡抚的韩雍被提拔为兵部侍郎,英宗就让大学士李贤举荐一个与韩雍人品相当的人继任大同巡抚一职。李贤举荐了山东按察使王越,英宗看王越这人身材高大、步履轻捷、神色敏捷,非常满意,说王越这人一看就是做武官的料。后来王越果然在边陲颇有建树。
类似这种古代帝王相面的故事在传统书籍中数不胜数。然而这是否就能说明“以貌取人”的正确性呢?回忆第三章对论证可靠性和可信性的讨论,我们就会明白这些故事作为前提无法得出“以貌取人正确”的结论,亦即是无效论证。我们可以同样从历史故事中找出很多反例:
三国时东吴的孙权号称是善识人才的明君。在周瑜死后,鲁肃向孙权力荐庞统。孙权本来很高兴有人能接替周瑜的工作,但在和庞统见面后却不太满意。因为庞统这人黑面短髻,长得很难看。孙权因此觉得庞统面相这么差,充其量不过是一个狂士,没有什么大用。鲁肃还特地提醒孙权,赤壁大战时以弱胜强打败曹操大军的连环计就是庞统制定的。可是孙权固执己见,还是把庞统赶走了。
鲁肃只好转而把庞统推荐给刘备。谁知,号称爱才心切的刘备却也是个“以貌取人”的人。他看庞统相貌丑陋,心中也不高兴,只让他当了个小小的县令。原本在才智上和诸葛亮齐名的庞统,只因相貌长得难看,就到处遭到冷落,不得重用。后来,还是张飞在了解了庞统的才干后向刘备极力举荐,庞统才当上了副军师的职务。
曹操也同样如此。益州一个叫张松的人从小读书过目不忘,被称为天下奇才。张松暗自带着四川四十一州的地图,千里迢迢来到许昌打算进献给曹操。曹操见张松长得额突头尖、鼻僵齿露、身材矮小,便心生厌烦,把张松赶了出去。于是刘备趁机而入,抢先进入了四川。
“三人行必有我师”,而在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所掌握的技能和知识相差越来越大,识人就更不能单从相貌出发了。古人也早有云:“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光以貌取人,未免识人于偏颇,识人不全,甚至识错人,要完全认识一个人,还需要看清他的内心世界后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