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中旬,我们这批暂留在浏阳的干部开进了长沙,分别住在原湖南省第一监狱和湖南省立高等工业职业学校(简称高工,今长沙汽车电器厂所在地),我所在中队也分别住在这两个地方。虽然进了省城,但条件十分艰苦。我们都是睡地上,只铺了些稻草用来防潮。这时上级通知我们这个中队,不去蓝山县了,干部重新分配到永州地委、专署或其他各县。我被分配到地直机关。
长沙地处华中腹地,扼南北要冲,东屏罗霄(山脉)邻江西,西障雪峰(山)连云贵(省),南峙衡岳达广州(广东省),北托洞庭(湖)通武汉,素称“荆豫唇齿,黔粤咽喉”。城市坐落在“霜叶红于二月花”的岳麓山脚下,倚傍在水洲相拥、“春来江水绿如蓝”的湘江之滨,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古城,有“屈(原)贾(谊)之乡”、“楚汉名城”以及“革命摇篮”的美誉,在中国近代史上更涌现了一批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文学家。
抗日战争时期,长沙遭到日本军队的狂轰乱炸。1938年11月武汉失守后,国民党以实行焦土政策为名,在长沙放了一把大火,使全城在顷刻之间成为一片火海。大火一直延续了两天两夜,长沙全城80%以上的房屋被烧毁,繁华的城市中心地带毁于一旦,3000余人死于非命。虽然过去了10多年,我们进城时仍然到处依稀可见那场大火留下的残垣断壁和大火后临时搭建的简易房屋,整个城市几乎看不见一栋像样的楼房。这可能也是饱经战争破坏后中国所有城市的缩影吧。
这里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兴起地之一,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们曾经在这里“挥斥方遒”,“粪土当年万户侯”,紧张地从事革命活动,上演过不少惊心动魄的革命活剧。有成千上万的革命烈士在这里洒下了满腔热血,犹如火红的杜鹃灿烂耀眼。现在好了,换了人间。这座美丽的城市终于回到了人民的怀抱。我和我的同志们有幸站在这一大转折的起点上,感到无比光荣。
据当地人说,往年湖南的秋天,虽然中午有些炎热,但总的说来,秋高气爽、天宇清澈、阳光灿烂、气候宜人。但这一年却是一个例外,从9月下旬开始就阴雨连绵,寒气逼人,秋风瑟瑟,落叶满地。
南下以来一直无病无灾的我,这时候却感冒了。原因是到长沙后,我把带着的棉被拆洗了一番,因为从没拿过针线,我把被子里的棉絮搞得一团糟。北方的棉被与南方的不同,南方的棉被是先把棉花弹松铺好,用棉线在上面铺一层网,再压平实。这一套程序是做棉被的工匠一次性加工固定好了的,使用者只要装入被套就可以了。北方是先把棉花一层一层地铺好,用针线按经纬脉络绗缝起来后再装入被套,拆洗一次要操作一次。我带的是北方的棉被,拆洗完了却按南方的搞法,没有用针线绗缝棉絮,把被套缝好就完事了。结果,晚上翻几次身,伸几次脚,被子里的棉絮就变成了一堆堆的棉疙瘩,棉被变成了单被,冷得我全身打颤,彻夜未眠。我就这样感冒了,高烧至39,晕头昏脑,上吐下泻,四肢无力,浑身酸痛,难受至极。这时,一个“救星”出现了。
住在第一监狱的勤勇大姐来看我,她进门来见我躺在地上,便奇怪地问我:“敏之,你怎么了?”我无力地望着她,顿时眼眶涔涔地溢出了泪水,很吃力地告诉她:“我病了。”弄清我生病的原因后,她满怀深情地嗔怪说:“为什么不找我帮忙拆洗?”接着用手摸摸已结成疙瘩的被子格格地笑了起来,搞得我很不好意思。随即,她用那灵巧的双手把我的被子拆开,把棉絮重新叠好,并用线把棉絮绗好,然后把被子重新缝起来,轻轻地盖在我身上,使我又有了温暖的庇护。接着她又马上寻医找药。此时此刻,我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一个漂泊在外的游子,一个正在成长的青年,在艰苦的环境中得到一位我所崇敬的女性的关怀,感到无限温暖与幸福,从而加深了我们的姐弟和战友情谊。
勤勇大姐姓马,遵化县马家峪人,1926年生,1944年参加革命,南下时任县妇联主任。她出身贫寒,10岁丧母,父亲是一个铁路工人,从1937年起就与家里失去了联系,她姐弟3人全靠祖母照料。她是在战乱频仍和家境十分困难的环境下成长的。1942年10月13日,她目睹了日本鬼子在本村杀了42个人,其中有她的五爷,她三爷从死人堆里爬出来捡了一条命。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当谈到这一惨剧时她仍然义愤填膺,不能自已。这样她既练就了不畏强暴、与敌抗争的坚强性格,又养成了孝敬祖母、关心弟妹、爱邻如宾的贤淑品德。她从儿童时代起就参加村子里的抗日活动,并产生了读书认字的迫切要求,虽然未进学校,但她却拿着别的孩子用过的课本,向村里一位略通文字的老者求教,所以参加革命时已经粗通文字了。她以坚强的毅力与命运抗争,渐渐成为令人刮目相看具有独立精神的女性。她在战友的帮助下义无反顾地参加了革命,这次又铁心南下。南下启程之前,她回家探视祖母,路上不慎从自行车上摔下来把手腕摔折了。有一位同志对她开玩笑地说,你恐怕是找借口不南下了,她却认真地说,“是骡子是马,只有遛遛才知道。”
南下工作团几乎是清一色的男人世界,我们县南下的有百把号人,只有马勤勇、高凤岐、刘革新等四五位女同志。这时勤勇大姐已23岁,已经是一位成熟的女性,漂亮而聪慧,温柔而善良,开朗活泼而不失庄重。在我的心目中,她是一位典型的东方淑女,无怪乎当时有许多男性对她有一种脉脉含情之意。在几乎清一色的男人世界里,几个女同志不免成为人们关注、议论和取悦的对象,但对勤勇大姐,却没有人说三道四。勤勇大姐对我的关怀,并不是从这次我病了才开始,南下的全程我们都在一个小组,她始终把我看成小弟弟。每每想起大姐对我的无微不至的关怀,那亲切的目光和时刻挂在脸上的微笑,以及热情的鼓励和略带嗔怪的批评,我的心灵深处就会产生巨大的震撼。虽然后来我们长时间地分开了,也没有多少联系,但我始终忘不了她。
在长沙停留期间,我们迎来了中秋节。中国人是很重视这个节日的,把它看作亲人相聚的日子和团圆的象征。人逢佳节倍思亲。亲情是骨肉之情,手足之情,是生命之根和生命的链条,是血浓于水,是植根于人的心灵之树。因此,它可以在不同的环境下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但不能割舍,不能泯灭。人们可以大义灭亲,但必须有极大的勇气和公理的支撑,是在特殊情况下的义举,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做出这样的抉择。我断然离家南下,并不意味着我割断了亲情,我仍然惦记着父母、兄妹,更想念对我钟爱备至的祖母。正是这位祖母,引起了我对童年生活甜蜜的回忆,虽然当时我有叔伯兄弟三人,但我是祖母的掌上明珠,也是她晚年欢乐的源泉。这可能因为我父亲是家里的当权派,加上我读书成绩优异,每次考试都是前一二名。我不是一个穷人家的苦孩子,生活是无忧无虑的,而我的祖母又为这种无忧无虑的生活锦上添花,在我童年的心灵上刻上了终生难忘的印迹。所以,在远离家乡的中秋之夜,如水的月光引起了我对她的长长思念。
我的祖母好像出自小康之家,但不识字,有一双小脚。她很小就嫁给了我的祖父。我家虽然殷实,但祖父是个跛子,虽然事业有成,但英年早逝,我出生后就没有看到过祖父。祖母中年丧夫,却抚育了四男三女。从这两点就可以看出她是一位勤劳而又遭遇不幸的妇女,她的命运与中国千千万万的妇女比较起来,好不到哪里去,而且后来由于阶级斗争把她划入了“另类”,剥夺了她作为一个人,更不要说作为一个女人的一切权利和尊严。就连我这个受她百般呵护的掌上明珠,也视她为陌生人,在她面前不得不装出一副冷漠的面孔,并且离她而去。对于我这个“喝了迷魂汤”的孙子,她是无法理解的,她由此而遭重创的心灵是无法愈合的。1954年父亲来信告诉我,祖母怀着对我深深的挂念与世长辞了。异乡的中秋之夜,祖母的慈祥面孔和对我百般疼爱的情景在我的脑海回旋,我再也无法抑制了,情不自禁地发出深深的长叹!我哭了。但是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因为她是“敌人”。
这种原罪感,几十年来一直紧锁我的心头。1958年,我因病住在南岳的一家医院。住院不久,母亲从老家来南岳看我。母亲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双小脚的农村妇女,当时已是50多岁的人了。她只身一人,拎着一个大包袱,从唐山乘车到北京,再从北京乘车来到一个她完全陌生的南方,看望阔别十几年的儿子。她先到衡阳党校,得知我在南岳住院,于是又赶到南岳。如此不畏艰辛,长途跋涉,可见一位母亲对孩子的关爱之情是何等深切,是伟大的母爱鼓起了她这种奋不顾身的勇气!然而,当她见到日思夜想的儿子时,却发现久别的儿子完全变了。这种变化既给她带来喜悦,又带来了无限的伤感。当时站在她面前的已经不是她想象中的孩子,而是一位身材高大的青年,而且这位青年经过了十多年的阶级斗争理论的熏陶和实践的磨炼,已经是一个能够独立思考的革命者,成了剥削阶级的叛逆者。阶级斗争几乎渗透了他的灵魂,由此造成的自卑感、原罪感,使他对亲情产生了难以自持的排斥。
那时的我似乎变成了一个铁石心肠的人,面对亲爱的母亲显得那么遥远,那么陌生。我对母亲的到来,没有久别的惊喜和激动,也没有深情的流露和阔别的倾诉,而这些正是她多年来的期盼和需要啊!我把母亲安顿在南岳镇上的一个小旅店里,让她住了两天,就催促她回去。母亲只得怀着难以割舍的心情和失望,只身踏上了回程。这是多么残酷的场景啊!局外人是无法理解的,但这是事实,是我们这一代人经历的事实。
直到1983年秋,我和妻子才头一回正式回家探视父母。母亲这时已经70多岁了,头发花白,身体孱弱。她望眼欲穿的一刻终于来到了。十年“文革”早已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已经过时,这时的我原罪意识已大为淡薄,他们也已经获得了“解放”,于是骨肉之情油然迸发。一见面,我就情不自禁地急步走到母亲面前,饱含着热泪,伸出双臂,热烈地拥抱她,深情地喊着“妈妈!”这时,她老人家全身发抖,老泪纵横,呜咽地哭了。对于母亲来说,这是等了几十年的无价回报。在这以前,她从来没有对我要求过什么,她唯一要求的只是对伟大母爱的回应而已!
今天回想起来,历史对她(们)是不公正的,我也跟着走进了这个历史的误区。因为世界上任何人一生下来都必须在现存的制度下生活,出身不能选择,时代不能超越。把出身看成一种原罪是错误的,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诚然,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给人类制造了罪恶,如封建的土地制度,一方面土地集中在少数地主阶级手中,一方面广大农民却失去了土地,而忍受地主阶级的剥削,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从而严重地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中国要振兴,要实现现代化,必须改变这一土地制度。因而孙中山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正确主张,中国共产党也在其领导下的解放区实行自下而上的大规模的土地改革。土地改革的成功为取得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数百万农民在保卫胜利果实的号召下奔赴战火纷飞的战场,使蒋介石反动集团陷入灭顶之灾,人民解放战争迅速取得了全国性的胜利。因此,对伟大的土地改革必须充分肯定。但是回过头来看,我们党领导的土地改革是不是完美无缺呢?有没有值得认真总结的经验教训呢?我的回答是肯定的。这就是我们党在土改中推行了一条“左”的政策,并且产生了不良后果。这条“左”的政策不只是在土改中曾经一度出现的乱打乱杀(我们党后来纠正了这一倾向),而是在剥夺地主富农过多占有土地这一特权的同时,也剥夺了他们的人权。把地主富农分子不加分析地都划入敌人的范畴,对他们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并且株连他们的家属子女,把他们的阶级出身看成一种原罪,从而剥夺他们的一切政治权利,而且长达近30年。我认为这样做,未免太过分了。所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拨乱反正纠正了这一政策,而且产生了良好的效果。我不反对对黄世仁、南霸天这样的恶霸地主实施镇压,把他们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但应该把一般地主富农与他们区别开来。因为剥削虽然是罪恶,但这种罪恶首先是由社会制度造成的,个人是在顺应这种制度的情况下才催生了罪恶。而且,只有当剥削者像黄世仁、南霸天这样贪婪成性、心地歹毒、为富不仁,其罪恶才变得更彰显、更深重,更令人痛恨。事实也的确如此,在阶级斗争已成陈迹的今日农村,一些在旧社会生活过的老农言及当年的地主富农时,他们也承认天下“乌鸦”并不都“一般黑”,老农们当年也并不是个个都苦大仇深。正如我在上面所说,人生下来都必须在现存的条件下生活,地主富农也不例外,他们之所以会变成剥削者,也是多方面原因促成的。当社会变革、革命发生时,他们只要交出多占的土地和生产资料,服从人民政府的法令,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后,就不应该再把他们视为敌人。